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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话中国人-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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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叔嫂不通问”的规定,实际上却很少具有可操作性。不要说必须共同劳作生活的小家小户做不到,便是大户人家,其实也很难做到。贾宝玉和王熙凤就是叔嫂,通问不通问呢?并不少通。    
    事实上,在中国传统家族中,嫂子和未婚小叔之间,不但常常通问,而且关系和感情往往还比较好。因为中国已婚女性,往往都天然地有一种母性。她们对未婚的小叔子,有些母亲对待小儿子的味道。    
    王熙凤和贾宝玉的感情,就远远超过贾琏。在《红楼梦》一书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凤姐对宝玉的真心呵护和疼爱。这里面除了有才的凤姐对有才的宝玉,有一种“惺惺惜惺惺”的赞赏,以及多少有讨好贾母(贾母疼宝玉)的功利成分外,叔嫂之情,也是原因之一。因为凤姐对那“不成器”、“没人疼”的贾环,也同样挺爱护的,至少不那么欺负他。    
    我们知道,在原始时代的某一时期,一个女子如果成了一个男子的妻子,往往也就意味着她同时也是这个男子兄弟的共同妻子,正如一个男子成了一个女子的丈夫,往往也就意味着他同时也是这个女子姐妹的共同丈夫。更何况,中国原本就有“兄终弟及”的传统,即丈夫去世后,兄弟可以娶嫂为妻。    
    从这个意义上讲,哥哥的妻子,就是弟弟的半个未婚妻。这其实才是叔嫂关系微妙中之最微妙者,也是规定“叔嫂不通问”之最深刻的用心。因为这种“准未婚妻”关系,极易导致弟弟的“非分之想”。它不但会导致“乱伦”,而且还有可能导致“弑兄”,而“弑兄”对于做兄弟的来说,又是一举两得的事:既能“夺妻”,又能“夺嫡”(夺取长兄的嫡地位),连老婆带财产和权力一并继承,那可真是一种“挡不住的诱惑”!    
    然而,做“小叔子”的,如果并非亲兄弟,就没有这种“犯罪动机”。因为“兄终弟及”,仅限于亲兄弟。堂兄弟、表兄弟、族兄弟、把兄弟,与“嫂嫂”之间,并无“准未婚夫妻”性质,也就并无顾忌,反倒比真叔嫂关系更可随便。    
    一方面,在礼法和习俗上,他们并非“准未婚夫妻”;另一方面,在心理和情感上,又毕竟有“叔嫂之谊”,也就多少具有“准未婚夫妻”的意味。所以,未婚男子与已婚妇女之间,如果处于一种不亲不疏的关系(太疏不成“叔嫂”,太亲又有“嫌疑”),那么,他们就极有可能成为一种“准情人”。所谓“准情人”,就是既不像“真情人”那样真有恋爱关系和性关系,但相互之间的交往中,又多多少少带有一点性爱的意味。其具体表现,就是“说疯话”和“吃豆腐”。    
    在民间,尤其是在广大农村,未婚青年与已婚妇女之间的打情骂俏、说说笑笑,从来就是颇为“好看”的一种民俗风景。多少有点农村生活经验的人,大多见过这种场面。这种场面在“人民公社”的时期,尤为壮观。    
    那时,男女社员都要一起到地里干活,或者修水利,或者学大寨。一到工间休息的时候,这种节目也就上演了。而在这时,真是什么话都讲得出。因为这是在大庭广众之中,众目睽睽之下,决无偷情通奸嫌疑的,因此大可放肆一下。所以,闹到兴头之上,有的还不止于动口,也要小动一下手,比如把某位妇女放翻在地,往她身子里面塞土等等。    
    这简直就是《诗经》里“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芍药”的现代版。所不同者,现代版要“粗俗”得多,但也“正派”得多。因为古代的“上巳节”是真要私奔的,其现代版则仅止于玩笑而已。    
    在这种场合中,有两类人的态度颇为有趣。一类是未婚少女。她们是不能参加这种调笑的,男人们也不得和她们开这种玩笑,否则便是流氓行为。可见,即便再不怎么把性当回事的民间,少女的贞操仍是被极为看重的事情。男孩们不妨受些“污染”,少女们则必须保持“清白”。甚至,在上述场合中,如果有一位少女板起脸来起身走掉,则闹剧也会立即自动终止,众人脸上也会觉得讪讪的,很不好意思。看来,守贞的少女确有一种圣洁感,其影响虽无形,却又相当有力。    
    另一类是当事人的丈夫。当人们同一位已婚妇女嬉闹时,她的丈夫只能袖手旁观,决不能出面制止。否则只会把事情闹大,连自己也赔进去。轻一点的,人们会嘲笑说:“怎么,疼媳妇啦?”在中国,疼媳妇比怕老婆还丢人,这个脸可丢不起。重一点的,或许把那做丈夫的也推上第一线,让他和自己的老婆站在一起“挨批斗”,这个脸同样也丢不起。高明的办法,当然只能是不闻不问,装糊涂。    
    实际上,这种事情,往往也用不着老公们出来帮倒忙,女人们自己就能对付。说白了,做人之难,无非就是一张脸皮。“人不要脸,鬼都害怕。”已婚妇女不是处女,脸皮早就不那么要紧了。因此说起荤话来,只怕比男人还厉害。其结果,往往是挑起事端的小青年们由色胆包天到招架不住,最后在一片哄笑中落荒而逃。    
    丈夫们的袖手旁观,原因还在于他们深知,对于未婚男青年和自己老婆打情骂俏这种事,是必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认不得真的。首先,这种事本来就不是“真的”,不过“玩笑”而已,你要是认起真来,先就让人觉得“可笑”。其次,大家乡里乡亲的,抬头不见低头见,五百年前是一家,都是“弟兄”。现在不过只是开开玩笑,过过嘴巴瘾,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呢?    
    做丈夫的必须积极支持和肯定妻子疼爱小叔子,做妻子的却断然不会容忍丈夫疼爱小姨子。中国传统社会男女之间不平等,而且总是男的占便宜,女的吃亏,唯独这是一个例外。    
    (二)姐夫与小姨子    
    姐夫与小姨子的关系也是很微妙的。    
    姐夫与小姨子的关系,是微妙到连称谓都没有的。中国人极重亲属关系,而且极重亲属关系的种类和层次。不同的关系,都有专门的说法,比如夫妻、婆媳、岳婿、叔嫂、姑嫂、妯娌、连襟、亲家等。姐夫与小姨子的关系却似乎无此专业术语,不知是“重男轻女”的观念所致,还是古人有意要“淡化”这种关系。    
    的确,较之叔嫂,姐夫与小姨子之间更容易发生奸情。小姨子似妻,很容易让做丈夫的“由此及彼”;姐夫如兄,也很容易让当妹妹的“顿生爱慕”;而男人喜欢年轻女子,女子倾慕成熟男性,又本是人之常情。所以,一旦妻子人老珠黄,成为“明日黄花”,丈夫便很可能会垂青于“豆蔻枝头二月初”的小姨子,而情窦初开的小姨子,也可能为姐夫“成熟的魅力”所倾倒。    
    更何况,依“媵制”,男子原本是有权将自己妻子已经成人的妹妹娶进家门,以为“娥皇女英之事”的,因此也不算“非分之想”。事实上,姐夫偷小姨子之事,历史上屡见不鲜。最有名的,是南唐后主李煜。据说他在正妻大周后抱病时,便与小姨(即后来的小周后)私通,还留下了据说是描写小周后“手提金镂鞋”、蹑手蹑脚来画堂南畔偷情的《菩萨蛮》。这可真是“铁证如山”了。    
    因此,当妻子的,对于丈夫与妹妹的关系,便不能不倍加警惕。不但必须防着妹妹,便是与妹妹相仿的女性,也必须严加防范。自己的那些年轻貌美的女朋友、女同事,最好不要带到家里来,以免“引狼入室”。丈夫的女同学、女同事,也最好看紧一点,以免“生变不测”。这实在很辛苦,但也没有法子,而且总比当真闹出什么丑闻,或者因“第三者插足”而导致家庭破裂好。    
    这种高度警惕和小心防范,当然会弄得“杯弓蛇影”、“风声鹤唳”,产生不必要的误会,闹出不愉快的结局。比如,丈夫和小姨(或别的女孩)原本没什么事的,妻子一闹,反倒提醒了他们,或者让他们产生了逆反心理,偏要弄假成真,岂不没事找事,自作自受?可惜,这种事情,也时有发生。而且发生的概率,也未必就比姐夫偷小姨低多少,这可真是一件让人啼笑皆非的事。


第一章第4节 中国人的分野

    中国人的分野:君子与小人    
    有人讲了一个故事。说一位王子曾怀疑自己:“我自己是天使还是魔鬼?”    
    说全是,又不是,说不是,又是。    
    “王者有道,是天使,无道,便是魔鬼。”一位大臣对王子说。    
    但有人却愤慨地说:“道德不能使你成功,也不能让你胜利。上帝站在大奸大恶的人一边。诡诈打败诚实,极诡作又打败诡诈;残酷打败善良,极残酷又打败残酷。”    
    是这样吗?    
    古人云:“无德必亡,唯德必危。”圣人法天——天法自然。从人的角度看,大自然是道德的,也是不道德的。“雷霆与雨露,一样是天心。”讴歌大自然的人,只看到良辰美景;推崇文明的人,只看到水旱瘟疫。只有圣人,他两面都看到了!    
    中国人相信:盗有道,道亦有盗。成事者必有一德,也或有一恶。另一个人说:“王子,道德只宜律己,难以治人。道德的效果在于感化,但人的品行太复杂,不感无化应如何?感而不化又应如何?”    
    坏人要用坏招儿来对付(有时候),以大坏对付小坏,以假坏对付真坏。坏人也能做好事,好人却不能做坏事,所以坏人用处大(从国君角度看)。    
    中国的孔圣人,他一生凄凄惶惶,哪个国家都呆不下去,就因为他自己是天使。他好像始终没发现自己的弱点。荀子旁观者清,高声主张:“敬小人”,他警告:不敬小人,等于玩虎。    
    王子说:“那我该怎么办?”    
    另一位说:“小人,在圣人眼中是惯于犯上作乱之人。所以说,与其声明拒绝来往,还不如默不作声地敬而远之。”    
    由此看来,“天使”即是“圣人”、是“君子”;“魔鬼”、“坏人”,即是“小人”。至于君子与小人的分野,我们认为应该起源于商朝。而分野于商周之际。在那时,君子与小人的两大方阵是早已明显划分的。孔子说:“小人比而不周,君子周而不比。”又说:“小人道长,君子道消;君子道长,小人道消。”这“比”字,是个中国文字的元老,但无论将来如何简化汉字,都无法将它简化掉。从字面上看,“比”字由两匕首组成,一把不就成了吗?它偏有两把,你看它利不利害?而且这两把匕首居然操在小人手上,就更加不得了。假若历史上君主的权柄不幸地操在小人手上,那还有君子的好日子过吗?比,当然也还可以以最低限度来看作是种攀比,这算是比较客气了的,但就是这样的“攀比”,一些善良的、勤劳的人们都肯取消它的。因为后来人们发现:“人比人气死人。”当然这是无奈的自慰,也是独有良民才能放弃“小人比”的念头。然而,“小人比而不周”在中国历史上的劣根性行为,体现得最早,也最酷、最烈。它可以酷到你衣食无着、还要把你送到断头台,它烈到将匕首插在你背上、还要当面对着你微笑并亲热地叫道:“朋友。”散文大家余秋雨先生曾在他论著的《历史的暗角》中,对小人的劣性行为不无钻心痛切地、同时也极精彩地勾划着:    
    这群人物不是英雄豪杰,也未必是元凶巨恶。他们的社会地位可能极低,也可能很高。就文化程度论,他们可能是文盲,也可能是学者。很难说他们是好人还是坏人,但由于他们的存在,许多鲜明的历史形象渐渐变得瘫软、迷顿、暴躁,许多简单的历史事件——变得混沌、暖味、肮脏,许多人际关系慢慢变得紧张、尴尬、凶险,许多响亮的历史命题逐个变得黯淡、紊乱、荒唐。他们起到了如此巨大的作用,但他们并没有明确的政治主张,他们的全部所作所为并没有留下清楚的行为印记,他们绝不想对什么负责,而且确实也无法让他们负责。他们是一团驱之不散又不见痕迹的腐蚀之气,他们是一堆飘忽不定的声音和眉眼。你终于愤怒时,聚集起万钧雷霆准备轰击,没想到这些声音和眉眼也与你在一起愤怒,你突然失去了轰击的对象。你想不予理会,掉过头去,但腐浊之气却又悠悠然地不绝如缕。    
    我相信,历史上许多钢铸铁浇般的政治家、军事家在悲怆辞世的时候,最痛恨的不是自己明确的政敌和对手,而是曾经给过自己很多腻耳的佳言和突变的脸色,最终还说不清究竟是敌人还是朋友的那些人物。处于弥留之际的政治家和军事家死不瞑目,颤动的嘴唇艰难地吐出一个辞汇:“小人……”    
    “小人”,在余秋雨先生笔下,得到了淋漓尽致的揭示。


第一章第5节 中国人劣根性悲剧

    中国人劣根性悲剧:刚愎自用与霸气    
    中国人许多劣根性行为只是一般性的,既为英雄豪杰所热衷,也为凡夫俗子所固有。    
    在劣根性中,像所谓霸气、嫉妒、吝啬、穷凶恶极、仗势欺人、为富不仁、文人相轻、刚愎自用……等等,都似乎可以列入劣根性行为的黑名单。    
    对于刚愎自用与充满霸气者,不妨莫过于为世人所熟悉的西楚霸王项羽。    
    这是个既令人恨也英雄爱也英雄的楚霸王,是一个出了名的刚愎自用者。项羽,作为新兴贵族阶层的英雄,并不是他创造了时代,而是时代创造了他这个英雄。可惜,这个英雄辜负了他的阶层,这看似正常的,实则是不正常的。为什么?因为他的对手刘邦,也同样是与其共一阶层的英雄人物。可是人家胜利者刘邦却是个大混混(据说他有钱无钱,都要跑到老板娘酒店里喝酒。他的原配夫人吕雉,正是他晃到她家里去时让吕老太爷相中的,刘邦当时身无分文,却以空手道去赢得一杯美酒加美人。),而项羽并非混混,他虽然读书如畏虎,但他却跟着叔父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地玩枪弄棒,可以说是比较规范的将军子弟。可惜由于他刚愎自用,屡次不听谋士范增的忠言劝告,终于失败自刎于乌江。    
    就纵观历史人物而言,刚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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