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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7-文字不是东西-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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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owing
old
is
like
being
increasingly
penalized
for
a
crime
you
havent
mited.看他怎么处理的,他把上句译成:“年事愈高愈像清白之身而受无妄之罪。”把“a
crime
you
havent
mitted
”消化成为“清白之身”真乃神来之笔。董桥文字,神游古人。怪不得他写的白话文,少见废话。他“改”人家的翻译,也以言简意赅为上纲。这种功力,可从《用学养去认字解词》一篇中引例。
Realism.Prudence.Generosity
of
spirit.And
the
interests
of
Hong
Kong。新闻处的中译是:“我们实事求是、小心谨慎、宽大包容,维护香港人的利益。”董桥觉得译稿“生硬,显出译者对英文原文只做到传译的地步,用神尽失”。要是由堂主自己出马呢?真有他的:“务实、练达、宽大为怀,还要为香港好。”董桥经常在中英文字间“沉浮”,失过手没有?如果说没有,他自己也不相信。
第二辑 文字岂是东西 一捉“字虱”之必要(2)
最近他就招认过,“失手则是常有的事;天下学问太多,凡人精力太少,写文章一草率就‘烫’伤自己的手”。我看董桥失手固有之,但非因草率。他译英国广播电台记者在刚果烽烟中高叫的那句话:Has
anyone
here
been
raped
and
speak
English?就被徐咏璇指出不妥的地方。董译:“这儿有没有会讲英语的人被强奸?”徐女士说,英文原意本是:“这儿有没有人被强奸了又会讲英语的?”董桥在《语文神游太虚幻境》一文中承认徐咏璇的译文是对的。原来他自己的初稿也与她的译本相近:“这儿有谁被强奸又会说英语的?”可是后来考虑到,这么说,关键在“强奸”,不在“英语”,点不出他的文章要诠释的主题,于是他决定把英文扭过来译。如此复述董桥的话,无非说明他下笔绝非“草率”。可是,不草率就能保证不出错么?细细想来,该打屁股的是那英国广播电台的记者,因为这句话非常非常的“政治不正确”。若被美国激进“民运”分子听到,准会抓他去祭旗。当然,凭常识判断,这句话因时因地因人制宜——记者到了不幸事件发生的现场,要访问一些受难者,自己又只会说英话。问题是问者无心,听者无法不生种族主义的联想。不错,会说英语的不一定是白人,但设身处地,任哪个会讲英语的人听了,准会额手称庆:哎呀,幸亏当年学会了ABC。会讲英语的人“有福”了。不会讲英语的只好靠边站。这么说,是冤枉好人,但这句英语原文,不论是看谁的翻译,都会引起诸如此类的联想。怎么办?看来这位英国记者只好多学一两种外语,最好是“第三世界”的语言。事实上,如要求文字“言简意赅”,记者既用英语提问题,后面那节“而是讲英语的”实在多余。大声吼“Has
anyone
here
been
raped?”看看哪些人应声或站起来,就知她们是被强奸了而又会讲英语的。文字生涯,创作也好,翻译也好,实无止境,根本没有尽善尽美这回事。正因所谓“荷马也有打盹的刹那”,我们作文,只要尽了心,就尽了本分。学海无涯,译海也无涯,这教我们更虚心。语文的堕落是世界性的趋势,谁也挽不了既倒的狂澜。在这方面,我是无可救药的悲观论者。像“是时候你进行吃饭”这类险句快成典范的今天,董桥的《英华沉浮录》这个专栏,苦口婆心,也是尽本分而已。1996年4月24日《明报》有一则报道,标题是“乱宰文字‘没商量’”,其中有一段相当骇人听闻。据广西师范大学教授贺祥麟说,“有位列车员,在车厢卫生间的一块木牌上写了‘用便后请即冲洗’几个字。之所以发生这样的错误,是因为列车员不知道‘用’在汉语中有‘吃’、‘喝’的意思”。贺祥麟还继续指出了像把人家的妈妈称为“令尊大人”和将某人的女儿称为“他的胞女”这类谬误,但例子太多,也不堪卒睹,就此打住吧。跟这些常识错误比较,《英华沉浮录》所罗列的语病或误译,简直“小儿科”得很。但尽管情况不“骇人听闻”,“字虱”还是要“捉”的。这种工作今天还有人做,成果还受到大家注意和尊重,可见社会有心人不少,没白费气力。再说,董公子明白剃人头者人亦剃其头,深知“天道好还”,因此笔下处处留情,温柔敦厚一如其人,没有给人“面斥不雅”的难堪。
《英华沉浮录》可做教科书。
第二辑 文字岂是东西 一如是我闻——土教授看洋教授教英文(1)
《如是我文——洋教授教英文》中的洋教授,是波拉德;波拉德者,D.E.Pollard也,香港中文大学翻译系教授,国际知名的汉学家。英国书生中,有羞于在名字上表露性别的,波拉德教授是其中一位。D.E.Pollard名字中的D,David也,因此是男身了。洋教授教英文,如过江之鲫,若非波拉德身份特殊,洋人教英文本身并非品质保证。但波拉德教授超出常人,因为他的中文修养,说、听、写都得心应手,不是“哑巴汉学家”。
这是关键,因为只有像他这种背景的“洋教授”,看到中国学生把“慢用!慢用!”译成“Eat
slowly!Eat
slowly!”才会见怪不怪。《如是我文》之有别于坊间一般英语教科书的,就是这么可贵的一点——作者能对症下药。对症下药的例子,多不胜举,就拿《一切的一切?》来说吧。波拉德教授任职于香港中文大学,与九广铁路结了不解之缘。教语文与翻译的老师,不但对自己的学生习作中似是而非的句子不会放过,对政府部门的公告一样敏感。月之某日,他看到铁路局如此告知乘客:Please
do
not
smoke
in
all
station
areas(所有车站范围内不准吸烟)。洋教授认为此告示的中英文都有语病。因为从逻辑上看,单说“车站”就够了;如果一定要说“车站范围”也可以,但再加“所有”,就成画蛇添足。英文句子的语病,更为明显,因为逻辑上not加all等于some,以此英文语法翻译过来,意思是“车站内某些范围还是可以吸烟的”。为什么中国人写英文,容易犯这种语病?无他,因为中文习如是我闻第二辑文字岂是东西惯是爱用“所有”这类结构。所有、全部、凡是,是all。即时传译专家,看到了“他把台上所有食物吃光”,将其译为He
took
all
the
food
on
the
table,可谓不过不失。但如把“凡是正人君子均不喜欢吹牛的人”译成All
decent
people
do
not
like
braggarts,依波拉德教授的说法,逻辑上过得去;可惜的是,虽然中国人喜欢用,却偏不合英语习惯。照英语的习惯,是会这样说的:No
decent
people
like
braggarts。普通洋教授教英文,看到以上语病在中国学生的习作中层出不穷,即使要探个究竟,因没有中文根底,不懂中国人思维习惯,也有心无力。上面提到《如是我文》异于同类书籍,因作者能对症下药,以上二例,触类旁通。近阅古德明在《明报》开设的语文专栏,知老舍1949年9月1日致劳埃得先生的手稿中,有这么一句:I
have
better
to
give
you
my
address
in
Hong
Kong
like
this。从这句话的语病,可见要精通一种外语,需要接受该外语文化的“洗脑”。一如古德明所言,英文要说“最好”或“应该”做一件事,用的是had
better后加原形动词的句式。老舍的英文句子的意思该是“我现在最好把我香港的地址告诉你”。时态既然是现在时,他用have而不用had,应说是理所当然,想不到这正是语文蛮不讲理的一例。语言,任何一种语言,都有其不可以常理测度的地方。要不犯错,只好向“习惯成自然”这个定律投降。所谓“洗脑”也是这个意思。
第二辑 文字岂是东西 一如是我闻——土教授看洋教授教英文(2)
All
that
glitters
is
not
gold(闪亮者不尽是黄金),听来不合逻辑,因是谚语,也没有办法。若依规改为Not
all
that
glitters
is
gold,丘吉尔泉下有知,准会咆哮道:This
is
the
most
preposterous
proposition
up
with
which
I
have
to
put(这是老子最难忍的荒谬事)。老舍的句子的另一错误是like
this。古德明既是“老中”,一看就知语病的来龙去脉。这是未经消化的“地址如下”的翻译。看了波拉德的文章,才知语病就是语病。“病毒”入侵时,不问年龄籍贯性别,亦不管你说的是否为母语。且看《主格和宾格》——记得从前在英国听无线电也有广播员向听众告别说:From
John
and
I,
goodbye
for
now。闻之骇然。英国是皇家英语歌舞地,怎生出此纰漏?这家伙真不知天高地厚,说话没大没小的,口气就像“今上”。原来女王为了给爱开马车的丈夫面子,在典礼场合致辞时,会说
My
husband
and
I。正因为她的身份是女王,“做什么事都是主动人,不受使唤,因此提到自己和丈夫老用主格‘I’不成问题。别人可不一样了”!波拉德说:“中国人很幸运,因为中文语法没有因格而变的词或词尾。”对的,“你和我”或“我跟你”,浮游于天地之间,随心所说,以不变应万变,无I,me及me,you之别。至少在这方面,中文占尽便宜。跟英文或法文相比,中文不够“科学”。此说不“爱国”,却是事实。想不到的是,旧诗词中可以不入代词而尽得风流的传统,今天却有机会大放异彩。波拉德教授在《他欤?她欤?》一篇中,指出了时下英语作者,落墨时为了兼顾男女平等大义,只好睁着眼去拖泥带水,沓沓叠叠、啰啰唆唆。有例为证:If
a
black
person
visits
this
country,he
or
she
will
be
offended
by
the
rude
way
the
people
treat
him
or
her。波拉德提供的“死译”如下:
如果一个黑人到这国家观光的话,他或她将会因本地人对他或她不礼貌的态度而生气。《英华沉浮录》的作者董桥看了,准会做噩梦。怎么办?且言归正传,看看中文传统的“遁身法”可否派上用场。波拉德教授提议,遇到这类像王婆缠脚的政治正确的句子,不妨看看是否可以用不定人称代词来消解。“one,是指任何有常识的人(包括说话的人在内),平常用来备常情或常规。”
第二辑 文字岂是东西 一如是我闻——土教授看洋教授教英文(3)
例子如下:If
one
wants
to
get
promotion,one
should
always
agree
with
one’s
boss,
even
one
knows
that
he
is
wrong。(假如想升级,即使知道老板错了,总要同意他的看法。)波拉德教授觉得除了one外,还可“草根化”,直截了当用you代替。为省篇幅,上面那段英文,不再重抄一次,读者见到one,改做
you
就成。现在且听波拉德教授说不定人称代词的好处:“有一点值得注意,上面最后例句的中文译文完全避开代词的麻烦,除‘他’(指老板)外,一个都没用上。”话是这么说,但中文也好,英文也好,这个以代词为替身的老板,还是个臭男人。英文确是:“无可救药”了,他欤?她欤?总得做个决定,不是he,就是she。中文呢,正是施展“看家本领”的时候了。波拉德教授的译文,再抄一次:
假如想升级,即使知道老板错了,总要同意他的看法。老板既然可男可女,悠悠身世,不必在性别上“强人所难”。我们也许可以避重就轻,这么说:“假如你想升级,即使知道老板错了,唯唯诺诺就是。”如是我闻第二辑文字岂是东西在“封建”时代教英文,没有“男身乎?女身乎?”这种困扰,日子好过多了。
第二辑 文字岂是东西 二不似旧时情——才子佳人的背面(1)
一
故事故事,指的是以前发生过的事。就小说家而言,故事可包罗万象,神话、传说、掌故、野史,诸如此类,俯拾皆是。究竟史迹是否可考,以文学眼光看,无关宏旨。原型愈知名,流传后世的版本愈多。正因每一代人各有不同的价值观和对人生的看法,故事新编的作为,也就层出不穷。古今如是,中外相同。浮士德的传说,在马洛(Christopher
Marlowe,156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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