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合租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看张-爱玲画语-第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我手写我心    
    多日来,与一个人“桐花万里路,连朝语不息”。因着他的缘故,每天几乎都可以言及张爱玲。谈多了,免不了要写。但让我动笔来评爱玲,总觉得有些不相宜。    
    其一,我不是纯正的“张迷”,不管写得如何,总怕失之偏颇。她的书,小说、散文俱看过,总觉得刀兵气过胜。那软软的俗世香里,无处不浸着悲凉肃杀之意,心底总是冷浸浸的,有点惧避的意思。    
    其二,我亦不觉得“世上但凡有一句话,一件事,是关于张爱玲的,便皆成为好。”有这样感觉的是胡兰成。我算不得爱玲的“临花照水人”,有些话说不到点上,不如不说。    
    这些理由又似乎都不够有力,自己的态度也不够坚决,常常被情绪所动摇。一则是看了许多关于张爱玲的文字,看久了,面目模糊起来,离自己竟越来越远了。想来一人一历史,一人一个“张爱玲”,别人的感觉总不如自己的真,自己的亲。    
    二则觉得也许以我这样若即若离的态度,隔岸观花,亦可看做灵魂上的冷静对观,没有爱憎缠夹,世事得以通明。比如李碧华论爱玲就有这样难得的意趣。    
    就这样决定写了。时间虽仓促,但是,我手写我心,也不怕露怯。    
    然而,事情却没有我想像的那么简单。爱玲,这个旷世才女,人生亦寂寞如同繁花,初时热闹烘烘,终时花落人散两阑珊。这样的华丽,这样的悲壮,让我不能逼视。写作过程也多次被中断。    
    所以,今天呈现给大家的,并非一个严格意义的传记。断断续续,零零散散,不过是我阅读张爱玲其人其文的一丝呓语。我本想远瞻,却被一种巨大的魔力吸引住,贴得近近的——不仅是迷恋,甚至是爱了。爱是一种持久的迷恋。    
    由此开始,我便进入了一个人的传奇世界。    
    爱玲给自己的小说起名《传奇》,如她所言是个弗洛伊德式的错误。在这位心理学宗师看来,世上没有笔误或是偶尔说错一个字的事,都是本来心里就是这样想,无意中透露的。所以我想,她心里的自己同样是个传奇。    
    她有一个传奇显赫的家世,然而终其一生,爱玲没有过多地言及。也许于她,那不过是沁入灵魂里的力量,一种不动声色的奢华。    
    她的人比她的小说,更像一个传奇。在那样的时代,没有人像爱玲一样敢于大声喊出“出名要趁早啊,来得太晚,快乐也不那么痛快”的口号来。然而,在绚烂之后她又能即刻归于平淡,像烟花开过之后留在人心里冰冷的惊艳一样。    
    还有她的爱情,如此短促,却又如此热烈,两年时间却需要花一生去忘记。    
    她的死亡也是如此诡异。她安静地躺在那个狭小的公寓里,无人知晓。从韶华极胜到一切尽归尘埃,毫不在意。她对自己竟是这样的淡漠。    
    她是残忍的。如同高高在上的命运之神,主宰着笔下苍生。她看着自己小说中的人物在手心翻覆,却能不动声色,置身度外。    
    她也是慈悲的。她以俯视的姿态端倪世人,却是冷眼热望,幽暗中有几许明亮的颜色。那种光明是真的光明。与阳光普照下的无知欢愉不同,她对人世间的眷念是透彻真实的。    
    在阅读她,写她的日子里,我常常和她一样能感觉到“一种惘惘的威胁”。那个时代已经残败了,那个地方也迷失了。历史如同那高悬在树枝上的秋千,荡过来,又荡过去,荡过去,又荡过来。千千万万个透明的精灵欢快地飞舞在沉滞的时间里,吸取着华露,掏空了人心。    
    这一晚,我站在上海街头,看着那闪烁着迷离的霓虹灯,突然发现,我与她依然在同一个时代,同样的岁月里。只不过她是结束的开始,而我们是开始的结束。这个过程如此漫长,我看不真切,我只看见——    
    爱玲,她在前面等着我。


第一部分出世  

    蹉跎暮容色,煊赫旧家声    
    煊赫旧家声    
    人生难描,如桃花难画。因人世浮光掠影,千头万绪,写人山河浩淼,写得博而静最不易。如曹雪芹写荣国府,千头万绪,竟如乱麻一般,要从刘姥姥身上写起,慢慢地牵引出事来才妥当。    
    又有说评书传奇的人,任凭人物故事怎样纷杂繁复,心底总是静的,口上说来,才有条不紊。     
    我写爱玲,虽是随心随笔而至,不拘理法,心底亦是要理出个头才好。因为,我也只是个读故事,论传奇的人。观,浮生如梦,旧梦如欢;看,张爱玲的一段华丽缘。    
    从一九二零年到一九九五年,时光漫长无尽。我看见一条河,却只能临水照影,呆呆地站在河边,与她相对惘然。她深静娟秀,让我不能轻易动步。    
    可是,蓦然间,蒙神恩启,我的笔,轻轻地点中了尘埃里的几个人。看到他们浮沉的模糊面容,突然间明白:她的父母——张志沂和黄逸梵,是她的源;上溯到她的祖父张佩纶和曾外祖父李鸿章,那是她的头。    
    于是,就有了这样的传奇。    
    张佩纶,少时熟读经书,中进士,入翰林,凭着一支笔,参倒了许多的贪官,也得罪了不少的人,被誉为清流健将,名震天下。据《清史稿》记载,马尾之败后,张佩纶罚满归京,听候起复,李鸿章不念旧恶,以女妻之。大概是为了延揽人才,亦或是张佩纶真的得到了其女儿的垂青。张佩纶后来虽然娶了李鸿章的千金,但李鸿章与他为翁婿,反而不便保奏他了。于是夫妇二人只能避居南京,住入张府,过上了吟诗作赋、煮酒烹羹的生活。    
    《孽海花》里写李鸿章的千金擅诗,有诗评马尾之败云:“论才宰相笼中物,杀贼书生纸上兵”,对张佩纶颇有怜才爱惜之意。这是话本小说之衍,无非谈资。如若没有《清史稿》的史笔,我至多当它是一段红尘艳事,诗词曲赋里的粉末香屑。    
    李鸿章真是霍霍君子,能成为晚清中流砥柱,并非无因,亦非浪得虚名。能不拘门第,慨然将女儿下嫁,这一点心胸就极高。古来仕官重臣莫不拘于门第,拈着身上几根羽毛,以为自己就是凤凰。像李鸿章这样肯把小姐许给一介清流,而且是战败之臣,能有几人?    
    若没有他的成人之美,张佩纶与李菊耦不结秦晋之好,没有爱玲的姑姑和父亲出世,爱玲又毛之焉附呢?中国的家族血脉如河流,不可割裂,如黄河长江,潺然流动渊源不息。    
    算起来,张志沂是李鸿章的外孙,爱玲也就是李鸿章的曾外孙女,真正的贵族之后。爱玲虽然出生在上海的张公馆,但她的命运,她的作品都与南京的祖宅隐隐相连着。    
    关于这段家世,爱玲的态度是暧昧不清的。小时候一次放月假回家,弟弟像抢到一条独家新闻似的,故意以一种不经意的口吻告诉爱玲:“爷爷的名字叫张佩纶。佩服的佩,经纶的纶,绞丝边。”    
    爱玲诧异这个名字有点女性化。平常看祖父祖母的遗像习惯了,只晓得是爷爷奶奶,从来没想到爷爷也有名字。    
    又有一天放假回来,弟弟给她看新出的历史小说《孽海花》,不以为奇似地撂下一句:“说是爷爷在里头。”她切切地看了起来,凡是关于庄仑樵的地方都看得格外仔细。    
    “我看了非常兴奋,去问我父亲,他只一味辟谣,说根本不可能在签押房撞见奶奶。那首诗也是捏造的。” 父亲让她去读祖父的文集,然而“典故既多,人名无数,书信又都是家常话。几套线装书看得人头昏脑胀”,却又不好意思问人,担心别人以为自己“喜欢讲家世似的”。    
    她虽然从未见过这位传奇祖父的面,却似乎很欣赏他,说他好。这与母亲和姑姑态度迥然相异。也许并非因为血统遗传,而是仰慕祖父的才华。她读到他的手稿,也许感觉他是个性情中的真人,能够体味到那人生的起落,有一种浩淼的“身世之感”。    
    这样的情结在以后有种种流露,这样的出生,她并不刻意拒绝,自然也无法拒绝。偶尔引以为荣耀也是自然的,也并不过分。常人常理,无可厚非。    
    然而又有引起他人种种的猜忌。“张爱玲在发表文章之余,对于她自己身怀‘贵族血液’,却是‘引以殊荣’,一再加以提及,俾众周知”。    
    甚至有讥讽之语:“什么名门望族,什么贵族之后!李鸿章不过是叶赫娜拉氏座下的一条狗,见了她口称老佛爷吉祥!如此的奴颜媚骨,有什么好拿出来显摆的?”    
    我絮絮叨叨说了一堆家族血统,又扯到门第相当,贵族之后,典型的阶级思想。但终觉得人与人之间是有差异的,对那些冷嘲热讽之人,我只是嗤一句:“就是看你没有,显摆给你看的!” 我不介意有人批驳我门第观念深重。    
          
    最厌这一类道学先生,俨然自己是劳苦大众的代言人,其实不过是禄蠹之流,假清高,名利之心比谁都炙热。    
            
    血统无须提,这是天生的。亦有古人说:“王侯将相宁有种乎?”隔了千年,亦是金石之声,铮铮入耳。然贵族家风,如何又不能宣扬?中国的王道便是世袭,一家之言,一脉风流。好的东西经时岁锻打留下来,化做中华之经脉。时间在其中缓慢流动,融入中国人身体里的精气神,亦可刚亦可柔。    
            
    爱玲的祖母有四句诗:“四十明朝过,犹为世网荣。蹉跎暮容色,煊赫旧家声。”    
            
    多情人看到凄凉,我无情之人却只闻到朱楼碧户的脂粉花香,砖头墙缝里渗出的繁华遗迹、赫赫风流。看到高高门楣上挂的四个字——煊赫家声。即使是旧的,也是一脉相承,做个贵族之后,即便没落了,有“煊赫旧家声”可供遥想,有什么不好呢?    
            
    风流亦可自赏。


第一部分桃之夭夭 

    传奇依然延续着。跨过世纪的门槛,就到了张志沂——爱玲父亲这一代了。    
    大盛大衰,也是宿命。这样显赫的门第,留给后人既是光芒,也投下了沉重的影子。无法增添荣耀,不如颓废。又逢乱世,家也就渐渐败了。    
          
    乱世人自有乱世人的活法。邀友狎妓抽大烟,苟存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的念头也不一定不好,可惜太不成材。于是只好“一半生活在现在,一半生活在过去”。 无论多么的煊赫也遮挡不了后辈的衰败。    
          
    因为父母是老夫少妻,张志沂少年丧父。年轻的寡母想要将亡夫的遗志传给儿子,望子成龙心切,严加管教起来便不免失衡。她给儿子穿上颜色娇艳过时的衣履,一副女儿家的腼腆相,让他见不得人,小心谨慎地预防着他别把干净辉煌的家声弄坏了。相反,对于女儿,倒给他穿男装,称“毛少爷”。这样阴阳颠倒的使两个子女一开始就分道扬镳了:儿子迂腐陈旧,独守家业;女儿坚强独立,漂洋过海,而老太太也落得个孤僻怪异的名声。    
          
    这时,黄逸梵——爱玲的母亲出场了。她是清末南京长江水师提督黄翼升的孙女,黄宗炎的女儿。嫁给张志沂可谓才貌相配、门第相当。这件婚事在当时想必也是轰动一时。    
          
    写她的时候,窗外一树桃花映入眼帘。阳光里开得簇簇生辉,像《诗经》里说“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美得让人忍不住惊动。大约就是崔护看见桃树下的女郎时,“人面桃花相映红”的那种悸动惊艳。    
          
    桃花令人想起女子,葛则可代男子。《诗经》“桃夭”和“木”分别是新郎新娘的颂婚诗。”一个说:“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后世以桃花喻女子者浩淼,总不及《诗经》意思好正。叫人读了心生欢喜,又清正平和。又后来,志怪小说里大凡桃树精幻化的女子必不同一般的香艳婉转,格外勾魂摄魄,也是俗艳。可见万物源头总是清正。    
    我小时候,最爱看人迎亲拜堂。长长的队伍,踏破清晨的薄雾。遍地金箔碎屑,沾在微湿的地面上。满世界的华丽喜气,都萦绕在人身上。    
            
    新郎打扮得齐整。按习俗新娘脚不可着地,须由兄长背出门来交给新郎,似一种生死情重的托付。再由新郎自娘舅手中把新娘接过来,或抱或背,新娘总是娇羞无限。此时此刻,我心底悠悠漫出艳羡和憧憬来。    
          
    一个女子由娘家到夫家,是人生的第一次轮转。连脚都可以不沾尘世,是这样的轻巧珍重,却又是这般虚华。从此到彼,不能自主。    
    她初嫁与他时呢,是不是这样的欢欣喜悦?是不是这样娇羞不安?    
            
    当初,一个是宰相孙儿,一个是军门孙女。张志沂和黄逸梵,世人眼中的金童玉女。那一日大红灯笼高挂,宾客满堂。大红喜服,龙凤烛燃,连乱世末的暗灰天地,都被这桩喜事映得微显生机。    
            
    会有人念“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亦会有人闹洞房,在帐头床中洒下花生红枣桂圆石榴,嬉闹叫嚷着:“早生贵子,多子多福。”会有人准备好合卺酒,待新人交杯饮过。    
    他揭下她的红盖头时,曲终人散的寂寥中,两两相望。这个男人,就是那个与自己白头到老的人么?初为人妇的黄逸梵定会有微微不安和疑虑,但她一定会真心期盼和这个男人相伴到老。这是女儿心;一旦嫁与人;便是一种无可言说的信赖和期许。    
            
    她一定不会料到后来的变故,不会想到在有了一女一子以后,他们会一步步走向决裂,更不会想到她和他的恩怨,会牵扯到子女,影响了爱玲的一生。    
            
    人世夫妻亦如万物源头总是清正,到后来磕磕绊绊难免污浊,总不能始终如一,想来叫人灰心。人生若只如初见,不变不移,该多好!    
            
    她和他或许也有恩爱的时候,爱玲和弟弟的降生或许让他们有短暂的亲近。爱玲说过,父母在她三岁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