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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迪亚爵士的影子-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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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着的时候,他看来比较开怀,不像刚刚杵在屋子里头,那么孤单,那么折磨。带着交过心的信任,以及郑重的友谊情分,他碰了碰我的手臂。
“我们不久就会再碰面。我们要好好聊聊。”这对我而言,比什么都重要。然后,他说:“你有没有车啊?”
回家的路上,悠默说道:“他讲话不像他书里头的人。”
那倒是真的,不过,我心里却想着,我有多希望交他这个朋友。我跟悠默提到这一点,她却说他只是个丑八怪小印度人而已,而且,讲他讲那么多有什么意思啊?
我说:“他是个了不起的作家。”
她说:“你才是了不起的作家呢。”我们到家了,而她一面说着:“我要一个宝宝。给我一个宝宝。”一面剥掉我的衣服。
聪敏苛求的奈波尔(1)
接下来几天之间,我就对他更加了解了。我给他看我写的诗,其中一首开头写道:“贱人凶残之美的镜像倒影,”另外一首,“过来卖鸽子的女孩将死。”
他说:“真是性冲动泛滥。”
我听了不禁微笑。
他说:“不过,我已经禁绝房事了,你知道。”
当时我们只有两人独处,开车前往市场的路上。
“那你太太怎么办?”
“每天晚上,我都会给她一个坚贞的吻。”
那不是我要问的问题,不过,我也按下不表,因为我的车给成群的市场摊贩围住了,擎着一篮篮的水果跟我们推销。
“我最讨厌吃的东西露在外头了,”他说,“我讨厌灰尘。”
讨厌灰尘的人绝对不会在坎帕拉中央市场感觉宾至如归。
“意大利人的起士(乳酪)是用泥巴做的,”他说,“不过,你也知道,对吧?”
铁钩上挂着扒了皮的精瘦山羊与绵羊肉块,苍蝇嗡嗡围聚,“小弟肉”招牌下方,盘子上叠着切开来的厚肉片跟碎骨头。他喜欢那块招牌。他留连再三,嘴里咕哝着招牌上的字样。他说自己是素食者。我问他为什么。
“腱子。我怎么也嚼不动。”
他说,他宁可不吃肉,也不要摸到肉。他曾经在餐馆里头大肆争论,只因为人家给他端来一碗掺了肉块的蔬菜汤。他断断续续地跟我说明他的健康与消化机能。
我跟他说:“肉是‘尼轧玛’(nyama,斯瓦希里语)。”
“没错。”
“动物这个字也是尼轧玛。”
“没错。”
“娼妓──俚语说法。也是同样一个字。尼轧玛。”
“是吗。”
我们经过炸蝗虫的摊子,蝗虫在猪油热锅里炒过,滴尽余油,收进麻袋,袋袋都塞得鼓胀累累,男男女女坐在麻袋后方,各自在一方报纸上量取一客分量的油炸昆虫。木褐色的蝗虫闪闪发亮,油渍光鲜,蝗虫小贩高喊叫卖着“恩吉给”(nzige,斯瓦希里语之蝗虫)。
这个时候正好当季,我说。他们花上整晚的时间,守在街灯下面捕捉蝗虫。
“恩吉给,恩吉给。”奈波尔说成“纳——吉——给”,然后轻笑着跟一名正在装盛大包蝗虫给一个男人的小贩招手,“这些家伙一定爱死那些虫子了。”
他对着藤篮摊贩周围堆着的篮子皱眉头。他发现摊子上的鱼肉生蛆。他说,某些蔬菜,尤其是木瓜芎蕉,特别引他怀念童年。
“你家里还有些什么人?”
他无助地笑笑说:“我也跟你讲不上来。”拜托我跳过这个话题,他扬扬手,意指他不会对这个问题多做交代的。
我说:“我家是大家庭。”期望能引起他的兴趣。
他说:“我们看完这个市场了。”他没听见我讲了什么。他想走了。然后,接着,我们看完公车总站了;然后,我们看完公园了;然后,我们看完博物馆了;再接下来,教堂害我心情沉重。他总能在一瞬之间,上下打量一个地方,接着他就准备走人了。他踩着警局探长的步伐,两手合在背后,迅速前进,却又无所遗漏。他性好探究,他步履敏捷。我想我们已经看完这个了。
他似乎急于让我对他更加了解。他说他睡得很差,他饮酒相当节制,他苦于头疼,苦于气喘。他也说自己脾气火爆。他喜欢打板球,要我替他找个板球场,他好练习投球。他跟我问起杰若德·摩尔为人如何,当我跟他说杰若德觉得他贵族气重的时候,他看起来还满开心的。
“杰瑞这么说吗?真的?”
我们从来不会喊系主任“杰瑞”。
“那杜德尼又怎么样?”他又问道,“他那个太太真是丑得要命,当然,那正是他娶她的原因。丑得难以置信哪。”
我说,在乌干达大部分地区看来,她算是美人了──既浑圆又抢眼,能生也能养,说不定还接受过割礼,嘴唇丰满,牙齿缝隙足足有四分之一英寸宽。
“我正好就是这个意思。”
他说,目前为止,他在乌干达所见到的白人,大部分都在颓废退化。他们酗酒过度。他们在心智上已经僵死了。他们是下等人。有时,他会用那种说法,不过,他更常讲的是“他们很平庸”。他们是些劣等货色。
“劣等货”就是他通常用来指称他们的名词。某个英国侨民在资深教员共同休息室滔滔不绝,大发议论之时,他会说:“你听听那个劣等货。”“还有,他们大多是些搞屁眼的。”
他发现斯瓦希里语呕哑嘲哳,难以发音,尤其应付不来某些鼻音,例如,某些子音,根据所有班图语言规则,紧跟在m或n后面时,就要软化发音,或是简短摩擦发音。他没法儿发出“mbuli”(愚笨)的鼻音,或是相反词“mwambo”,字义较为复杂的字眼,好比,“mkhwikhwiziri”(体味,身体不洁所发出的气味),虽然让他兴致盎然,我也深有同感,可是,他却认为这些字眼根本不可能用来交谈。然而,偶尔,他还是尝试学舌,外人难以得知,当他夹杂不清,任意措辞时,他究竟是在取笑这些字汇,还是只是用字错误。他将“姆拨亚”(Mboya)的名字念成“马拨亚”。“马纪”就是他口中的“姆纪”(mzee,贵人、长者、父母)。奈波尔这位外侨出了名的优柔寡断,而且,在对非洲男孩施以小惠之时,还喊道“马布嘎”,有时却也歪打正着地成功发出“姆布嘎”(Mbugga)。
我心想寻索他写作的线索,就问他平常都读些什么?
“本人阅读《圣经》。内容非常好,你也知道。还有马提雅尔──津津有味。你拉丁文读得来吧?你当然读得来。”
他引述了几段猥亵的隽语跟诗篇,许多都在嘲讽鸡奸,他说,这些诗词都挺有抒情味道的,“而且非常简明”。
他相当坦白地说,来到乌干达真是天大的错误,害他懊悔不堪。虽说,美国法费尔德基金会赞助他全程旅费,他还是说自己亏钱了。不过,他也即将要完成一本书。
聪敏苛求的奈波尔(2)
由于他自信饱满,又直言无讳,所到之处,无不引来莫大关注。他大步通过坎帕拉市,全面评估,正如他自己说的“不留情面”,好似总公司派出一名稽查,勘核落后的分支办事处。他的结论是:即刻进行大规模解雇。撤销所有赞助基金。关门大吉。封条贴紧。再见。
而那不过是初次见面后两个礼拜左右。我从来没遇到过任何人像他这样,如此确切,如此认真,观察力如此敏锐,如此饥渴,如此急躁,智能却又如此深奥。跟他相处,启发既多,也很累人,像是在看顾一个聪明敏捷又苛求的小孩──时时需要满足,精于磨人,有趣,偶尔一本正经地开玩笑,只为博我一灿,而我算得上哪根葱啊?不过,他好像也喜欢我。他开口要再多看些我写的东西。我看着他评估我的文章,仿佛可以听到他脑中线路啪啦作响,一连串满意的喀哒声,神经突触收紧,像是在他处理信息的时候,将环节稳稳扣住一样。他只说了句:“继续写下去。”他从不闲扯,而且他会抨击随兴而发的话语。
“这是个挺繁荣的国家。”我信口说道。
“你这话什么意思?”
“我是指成功的农业经济。茶叶、咖啡、砂糖……”
他要求道:“请你界定成功跟成就之间的差别。”
而他仔细地倾听所有的回答。实在很难一边开车,一边还要维持这种类型的对话,不过,我也勉力为之了。
“我们了解这里是有政府机构,”他说,“不过,最重要的还要看他们怎么维持下去。文明的赓续才能证明文明的意义跟它的凝聚力。而乌干达呢,都是别人在帮他们的忙。外人变成关键。这些外人一撤退,乌干达就又回归丛林了。一切都会沦为荒烟蔓草。”
早先时候,某一天在我的车子里,他抠着坐垫的塑料椅套,说道:“美国作家总是知道这些东西的名称。”
我说:“那是个固定环。”
“这些个呢?”
“那是块角板。”
“还有这个。”他拿拇指跟食指沿着一道缝边来回摩挲。
“那叫做滚边。”
在我说出“固定环”之时,他喉咙里已经隐隐饱含一股笑意了,现在他更笑得前仰后合。天下只有终生老烟枪的笑声,差可比拟气喘患者浓稠的狂笑,强力隐抑,挣扎回响在肺叶的林立杂木间。
“你说吧?不过,那都是些个蠢字。只不过是些技术字眼。不带意象。讲了跟没讲一样。不要当那种作家。答应我,你决不用那样的字。”
他讲话总是胸有成竹,笃定得像个领导者或一位教师,一个不具任何明显疑惑的人。于是,我听着,我也诺诺答应。
“告诉我,我该看些什么书?我想读些与这个地方有关系的书。”
我推荐《白尼罗河》(The White Nile)。
“要是亚伦·摩尔黑德知道怎么写书就好了。”
我告诉他我喜欢乔治·欧威尔。
“人家曾经拿我跟乔治·欧威尔相提并论过。你想得到吗?一篇书评里头讲的。他本来是想恭维我的。”然后,他又“仰天长笑”一番,“我不懂他是什么意思。我对欧威尔的写作评价很低的。”
我说,我正在读卡缪。
“他的小说集乏善可陈。我很纳闷那算哪门子成就。”
他了解自己的心智。他知道自己要什么。显然,他在乌干达找不到他一路探寻的──不论如何,他早已看破、放弃我们了。他的标准高不可攀。他说,除非标准高,不然定标准还有什么意义。他不打折扣,毫不妥协。他总是期望见到最好的,写作、言谈、举止、阅读。马提雅尔?《圣经》?他私淑钦慕的书籍与作者一定还另有他人。
他说:“告诉你我不喜欢什么人比较容易些。”然后就开出一串名单,一脸嘴里泛酸的苦情,像是一顿难以下咽的餐点,留下的鲜明回忆,文学界的巨人:简·奥斯汀、哈代、亨利·詹姆士。“人家跟我说,我该看看詹姆士。我试过了。我看不出什么名堂。他的书不值得多看。”他还未曾广泛涉猎过美国文学。当时,我正在读艾蜜莉·迪金逊。他向我借了书。第二天,他说道:“恕我难以分享你的热爱。这书对我而言,不值得多看。”
“非洲文学如何呢?”
“有这种文学存在吗?”
“渥尔·索因卡。奇努亚·阿奇贝。”
“他们写些什么?”
“小说。”我说。
“邯郸学步,”他说,“小说不是打打鼓就拍得出来的。”
聪敏苛求的奈波尔(3)
奈波尔当时年仅三十四,言谈神色却极为老成,简直已经高龄化了。他固执己见,不满不豫,偏又不歇不休,难以取悦,却仍然一心追寻。然而,这可不是个适合追寻的地方。就光提一端吧,这里的白人几近病入膏肓。
“别当个劣货,保罗,”他说,“我就知道,我自己绝对不想做个劣等货。”
非洲人不是劣等货。白人则率皆劣等。镇上还有几个他喜欢的印度人。剩下的印度人就叫他绝望无奈。他质问人家,硬要人家说出他们的应变计划。他预言,印度人迟早要给赶出乌干达,生意家当全数充公。某些印度人也是劣货。
为了在赤道骄阳下,战胜水往低处流的劣化趋势,他跟着我到运动场上,他练习投掷板球,我则绕着跑道跑步,通常跑个六趟,有时更多。他也想跟着跑,可惜肺叶先出局了,到头来,他只能在一旁气喘如牛,汗如雨下。“决不做劣货!”运动让我胃口大开,尤其想吃些甜点,每次运动过后,我们都会开车进城,喝茶吃蛋糕。我总是狼吞虎咽,塞得满嘴,一边抱歉,一边还是咀嚼不停。
“自己的身体最清楚,”他说。他相信直觉、预感跟渴望,“继续吃。你的身体需要。咱们再在推车上点些甜点。服务生!”
为了变换我的甜点口味,他还介绍我几道印度甜点:拉杜、卡邱里、拉斯古拉、格拉布果酱。
“这些格拉布果酱可是用馊牛奶做的。”他又说一遍。他喜欢说“馊牛奶”。
他到底还是选定了一套服装组合,一件接着一件地──起先是一领丛林衫,然后一条丛林裤,手杖,最后,再加上一顶丛林帽。那顶帽子软趴趴的,帽沿四周下垂。乌干达的印度人从未见如此装扮,虽说,观光客也确实这么穿。我们看他们在旅馆大门,搭上车身上绘有斑马线条的探险小巴士,或是兰罗佛越野车,向西丛林前进方向。
我说:“那些非洲司机跟我说过,女性观光客总会追求他们。”
“那一定会让他们开心得不得了。”
他一身猎装,汗流浃背,走在坎帕拉一处名为“完迪集亚”的地方,我跟在他身后几步,喊他转向。我想要让他看看这里的万蝠洞。
他对蝙蝠不为所动。相反地,他说:“你注意到四处都是小径了吗?──穿过每一处草坪,校园里纵横交叉,上上下下的。又不是真的没路可走,不过,非洲人就非得践踏草坪不可。他们就是要走出自己的小路不可。你注意到那个没有?他们看正规走道就是视若无睹。”
之前,我浑然不觉,没注意过,不过,那倒是真的:坎帕拉随处可见快捷方式,与草坪被践踏得乱七八糟的小路。我寻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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