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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5-大四那场婚礼 :没有新郎的婚礼-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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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忙吗?可以陪我走走吗?”林薇问。    
    “好啊。”    
    穿过大街,我们来到了大剧院的西侧,在台阶上坐下攀谈起来。    
    “这过去的两年,你过得怎么样?”我问。    
    “还好啊,你呢?”    
    “我,呵,一般吧。”    
    “大学生活很幸福吧,幸福得把朋友忘记了。”她说我把她忘记了。    
    “也就那样,我不是很喜欢学习,我不是一个好学生。”    
    “烦恼多?可以说说吗?”    
    对我来说,在一个女生面前诉说自己的烦恼,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一直觉得那是男人脆弱的一种表现,因此我决定选择一笑而过。    
    “你笑什么?”    
    “没有……今天天气不错,挺风和日丽的。”    
    我们的谈话有些距离,都是一些客套话。我很想告诉她我一如既往的爱着她,可是当我知道她开始了自己的创业生涯之后,所有的幻想都化成了虚无。林薇在徐家汇地铁站里面开了一家饰品店,里面买的全是女孩子喜欢的小东西,手机上挂的,包上挂的,手上戴的,脖子上戴的,生活中用的,等等。    
    “生意很不错吧,我以后给你介绍生意,叫我们班的女生来捧场。”    
    “忙碌起来总比闲着好。”    
    “可是今天你本应该在那里忙着生意,为什么有时间出来玩?”    
    林薇没有立刻回答,过了一会儿才说:“呵,你不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了吧。”林薇闪过一丝忧伤,“今天是我们遇见的两周年纪念日,难道你真的不记得了吗?前年的这个时候……”    
    “前年的这个时候……”    
    “对,前年的这个时候。”    
    “……我记起来了。”我为林薇的用心感到惊讶。    
    “过去的两年,你都做了些什么,你个混蛋,你为什么不来找我?”    
    “对不起,我手机掉了,很多朋友都失去了联系。”    
    “可是你不觉得我和别人不一样吗,我是你女朋友,你为什么记不住我的号码,你的号码我都能倒背下来。”    
    林薇满是委屈,眼泪滑落出来。    
    一段匆忙而至的爱情,能延续多少年。    
    一千年。    
    一万年。    
    还是烟花一般匆匆飞逝。    
    街头的相遇,是老天送给她和他的礼物,还是一次不怀好意的玩笑。    
    当我意识到林薇也一如既往地爱着我的时候,我再也没有犹豫,紧紧地把她搂在怀里。    
    这一次,我一定爱个够。    
    我鼓起勇气在街头吻了林薇,我把她的眼泪吻干了。    
    整座城市的人都在看着我们。    
    林薇渐渐笑了起来。“六天,你给我一句誓言吧。”女人都需要安全感,誓言就是让她们觉得安全的东西之一。    
    “我……我爱你一辈子。”    
    “说得坚定一些。”    
    “我爱你一辈子!”


《大四那场婚礼》 第二部分Chapter 4  爱我,别走(2)

    “那,一千年以后,你会忘了我吗?”    
    “不会。”    
    我和林薇的恋爱开始了第二次漫长的征途。    
    这是一场马拉松大赛。期间,有快乐,也有烦恼。一个月之后,徐珊珊有一天晚上告诉我说她很烦,想和我一起去喝酒。我思索再三,一起去了。那是她第一次喝酒,不一会儿她就醉了。好强的女人在各个方面都好强,不会喝酒可就是逞强,一杯接着一杯与我碰。那晚徐珊珊喝了很多,烂醉如泥。我打了她宿舍的电话,没有人接,最后我扶着她回去了。在进我们学校大门的时候,林薇突然出现在我们面前。林薇醋劲很大,要我解释。我说林薇你怎么这么不懂事,人家喝多了,我和她都六年的老朋友了,你还信不过我六天,你还怀疑我们?我的这句话把林薇的眼泪说出来了,她连忙说对不起,然后跑开了。    
    我的身边围了几个人,以为我们是在拍校园爱情剧。难得在街上遇到拍戏的,值得围观。有学生发出幽默的疑问:“我怎么没有看到导演呢,摄像机也没有看到啊!”有人回答:“你看到摄像机的话,那不挡人家镜头了吗?这年头都搞偷拍。”靠,搞得我像拍AV的似的。    
    我苦笑,把徐珊珊交给了门卫,满大街寻找林薇的影子。    
    我找了很久,找到了很远的地方。    
    我失败了,林薇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孤零零的站在热闹的夜色中,站在陌生的大街上。    
    所有的人都笑容洋溢,除了我之外。    
    我的心乱得像是芝麻糊一般。心乱如麻的感觉以前在歌中听过,但没有真正体会过,不知道切实的感受是怎么样的。现在,我终于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知道了什么叫做心乱如麻。    
    我掏出烟盒,抽出一根,送到嘴里,叼着,不点燃,随后坐在路边的台阶上,沉默许久。那一个小时,我想了很多。也许和林薇的相识本来就是老天不怀好意的玩笑。    
    我点燃了烟,烟雾在人群中散开。烟灭了之后,我迈着蹒跚的步伐,向学校走去。看了看周围,知道自己走出了很远。于是挥了挥无力的手要了一辆计程车。正当我要踏进出租车的时候,林薇出现在我后面,她大声叫着我的名字:“六天,你等我。”她的叫喊让整个场面的气氛变得更加孤单。    
    我这才知道,原来,林薇并没有跑开,只是躲在某个角落观察我的举动,知道我在寻找她后,一直默默地跟着我。    
    “六天,我想和你一起走,我不想一个人回去后忍受无端的孤单。”    
    我把林薇带进了出租车。    
    我们坐在出租车的后座上,很安静。林薇努力而贪婪的靠在我肩膀上,她的左手,紧紧的握着我的右手。    
    两位到哪,司机问。    
    我点了一支烟:“林薇,你家在哪,我先送你回去吧。”    
    “不,我要跟你去学校。”    
    “都十点了,还去学校干什么。你还是回家吧,你妈妈会担心你的,她们会紧张的。”    
    “我不想回家。”林薇任性起来。    
    “林薇,你别较真了,好不好?真的,听话。”    
    “不,我就想去你们学校。”    
    “那你说住哪啊,没有地方住。”    
    “我不管。”天哪,林薇怎么会这样。    
    “不要固执了,好不好,改天我买棒棒糖给你吃,好不好,女婴?来,笑一个,露出女婴的微笑给叔叔看看……”我在逗她。    
    “不,我怕你会走,我怕你会消失在这个世界,我怕来不及,我要抱着你。”说完,她搂着我的腰,拿怪异的眼神看我,尽是勾引。    
    “我喜欢这个城市,我不会走的,你说我能去哪?”我又吸了一口烟。    
    林薇抢过我的烟,送给我一句话:“吸烟有害健康。”    
    “你是虎门销烟的林则徐啊?给我。”我有点不耐烦。    
    “不,就是不给你。”林薇有些得寸进尺。她不顾我的恳求,摇开车窗,把烟扔在大街上。然后,又把车窗摇上去。见车子里面烟雾弥漫,她又把窗子摇下了一点,留一条小缝。这样,车子里面就有足够的氧气了。    
    算了,不跟任性的人计较。我又点燃一支烟。这支烟又被林薇抢了。于是我保持沉默。    
    车子已经过了两个路口,司机问我们去哪。    
    我拿出一张一百块的纸币交给司机说:“走高架,走完这一百块为止,能到哪里就去哪里。”    
    我靠在座位上睡觉。林薇靠在我右肩膀上,也跟着睡觉。    
    等司机把我们叫醒时,我们从浦西到了浦东,外面是东方明珠塔。下了车,我拉着林薇的左手在世纪大道上盲无目的的散步。    
    十一月的海风有些大,林薇的衣服有些单薄。我脱了外衣披在林薇身上,因此她并没有在风中瑟瑟发抖。我忍住寒冷,装出坚强。    
    “林薇,我送你回去吧。”    
    “我不回去,今天不想回去,心情不好。”    
    我争取了数次,都被林薇拒绝了。    
    既然这样,那就先安顿好林薇再说吧。我抚摸了自己的屁股(掏钱包),完了,没钱了,还住什么宾馆。怎么办呢。愁。你别说,要是这次林薇不掏钱,我还真的无法安顿林薇的住宿,我们就要露宿街头了。    
    “愿意露宿街头吗?”我问林薇。    
    “愿意。只要和你在一起,我就是上刀山下火海我也没有怨言。”林薇很坚定,像个童话里的人物。    
    “真的?”


《大四那场婚礼》 第二部分Chapter 4  爱我,别走(3)

    “真的。”    
    “那好。”    
    “你有办法了?”    
    “有。”    
    “这么快?”    
    “不都是你逼的吗?”    
    “什么办法?”    
    “露宿街头。今晚,咱们两个就露宿街头吧!”我终于理解船到桥头自然直和车到山前必有路的含义了。这不,没有钱,可以露宿街头。    
    “好。”林薇仍旧这么干脆地回答我。    
    “你真的愿意跟着我露宿街头?”    
    “真的,因为我爱你。”    
    我好感动哦!我身不由己的抱着她,让她温暖,也让自己温暖,达成双赢。    
    真的就这样露宿街头吗?我再三问她。她回答我说,愿意,为什么不愿意。也许女孩子不过是喜欢浪漫罢了。既然她这么热切的盼望与我露宿街头,那我就成全她吧。人生虽长,但只有一辈子,什么事都要体会一下。难得一次夜露宿,机会来了须尽欢。我打算和林薇好好的高兴一把。我提出在街上赛跑,谁跑得快谁是胜者,败者被打屁股,这样一来,既不无聊又加温,一箭双雕。林薇说我欺负她,明显男的跑得比女的快。我说,那谁跑得慢谁是胜者。    
    谁跑得慢谁是胜者,我们都不是傻瓜,因此半个小时之后我们仍旧停留在原地,一动不动,前面是金茂大厦,背后仍旧是东方明珠。我们对视了一下,互笑。那种甜蜜,只有我们自己知道。    
    深夜两个傻瓜在世纪大道赛跑。    
    还是有些寒冷,于是我们慢跑。    
    “好浪漫耶……”林薇大声叫喊。    
    “至于这样高兴么?”我问。    
    “难道你不觉得浪漫?”林薇反问我。    
    “你呐,依我看,就是那种没有饭吃也能找到快乐的人,性格倒是不错的。”    
    “也不完全是。你猜不透我是什么样的人。”林薇骄傲。    
    “那你能告诉我你是什么样的人吗?”    
    “不告诉你,哼!”    
    “呵呵。傻女。”    
    这时,林薇在我屁股上打了两下,并不是因为我骂她傻女,而是她忽然发现自己跑得比我慢,她赢了。    
    先向东跑一千,再向西跑一千,我们回到了原点,回到了东方明珠塔下。    
    有些冷。我点燃了一支烟,吞烟吐雾。香烟的味道围绕在我们身旁。我左手夹着烟,右手搂着林薇。林薇习惯的靠在我右肩膀上,睡意渐来。街上的车辆稀少,昏黄的路灯光照射在我们的身上,摩天大楼争相放彩,霓虹互映生辉。夜色很美好。整座城市沉浸在斑驳陆离的情调中。    
    “当、当、当……”黄浦江对面的标准钟传来了午夜的钟声,新的一天已经到来。    
    我们安静的坐在马路边,许久不说话。    
    “我还是送你回去吧,你会感冒的。”我征求林薇的意见。    
    “不。”    
    我们畏缩着身子,在挡风的地方相互取暖。    
    六天与林薇紧紧依偎在一起。    
    突然下起了大雨。小土豆那么大的雨点夹着狂风疯狂地侵袭我们,往我们身上打。    
    这是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半分钟不到的功夫,我们浑身上下全是水。天哪,好大的水呀。我拉着林薇的手向金茂大厦那边跑去。在我们横穿世纪大道的时候,一辆出租车差点撞在我的身上。我身边的林薇顿时脸色苍白,惊惶不已。我放慢了速度,心有余悸的拉着林薇走到了街对面。    
    雨越下越像土豆,风越刮越疯狂。    
    我顺手摸了摸衣兜,咦,硬邦邦的,什么东西啊?难道我的小鸡鸡跑到上衣的口袋里去了?不能吧。    
    我急忙翻出衣兜,只见是叠成一团的两百块钱。我这才知道,我一直以为不小心丢失的那两张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百元面值的真钞,原来一直被我冷落在这衣兜里。人家印钞工人点着蜡烛连夜印钞,我却冷落他们的劳动成果,真对不起这两百块钱了,因为我没有实现它的流通价值。    
    真钞还在,我兴奋。    
    加上口袋里的零钱,我现在就有三百元了,我们就用不着露宿街头了。我比哥伦布发现新大陆还要兴奋,立刻招手要了一辆出租车,到一家看上去档次不是太高的宾馆住下了。    
    八洲宾馆的女服务生礼貌相迎,登记过后,我们终于进了属于我们两个的标准间。    
    我泡了一杯热茶,端到林薇手里,她非常感动。    
    我们先整理一下思绪,然后轮流洗澡,要不会着凉感冒的。这个时候,林薇害羞了,这应该是她第一次和一个男的住一起。因为没有干净的衣服,因此她显得茫然不知所措。该怎么办呢?我想她的心一定很乱。淋浴间设在进门的地方,要进淋浴间,不得不脱下湿漉漉的衣裳。    
    怎么办呢?该怎么办呢?    
    “林薇,要不你进去再脱衣服吧,洗完之后,你就用里面的浴巾裹着出来就行了,然后你就埋在被窝里。”    
    “也只有这样了。”说着,她进了淋浴间。    
    当淋浴间里面发出“哗啦哗啦”的水声的时候,我的心……很乱,很乱。    
    我感觉到身体里面隐藏着巨大的能量,这种能量,不释放出来,便会欲火焚身。我艰难的控制自己,把精力集中在21寸的彩色电视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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