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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房客-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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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劳斯先生出门时并没把钱随身带着,而是放在镜子下面的一个抽屉里。现在,拉开了小抽屉,她碰也没碰里面的东西,只是看了看这堆钱币和纸钞。今天房客问过她买衣服大约要多少钱,之后就带了那么多钱出门,显然就是去买衣服了。房客并无隐瞒,令她颇感欣慰。
这会儿,她欣开马桶盖,甚至还翻了一下地毯,但是没什么特别的发现,她几乎要放弃了。但就在这时候,她走到卧室与起居室中间,让连接两室的门敞开着,她内心充满了怀疑,不知道史劳斯先生有着怎么样的过去。
毫无疑问,史劳斯先生从过去到现在一直都是很古怪的,但却是属于理性的类型,有着和他同阶级的人们一样的道德理想。但对于饮酒,他的态度特别奇怪,几乎可说是到了失常的地步。不过,也并不只他一人如此,过去爱伦曾与一名女子住在一起,那人就是这样,极端排斥饮酒,憎恶醉酒。
她四下看了看这整洁的起居室,心里有些不满意。只有一个地方可以藏东西——就是这个虽小却坚固的花梨木橱柜。
一个过去不曾有过的念头突然闪入她脑中。
她静下来听了听,惟恐史劳斯先生突然折返,接着,她走向立着橱柜的角落,使尽了全身的力气,摇动这笨重的家具。橱柜向前倾斜了。
这时,她听见东西滚动的声音,从第二层的架子传来,这东西是在史劳斯先生搬入之前所没有的。她慢慢地、艰辛地前后摇晃橱柜,一次、两次、三次——结果令她满意,却也让她心中产生莫名的烦忧,因为现在她已确定过去意外失踪的那个袋子正好好地被主人锁在这橱柜里!
突然,班丁太太有个不安的念头。希望史劳斯先生不会注意到东西在柜里易了位。过了一会儿,这位女房东意识到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因为这柜子底部流出了一些深色的液体。她心中感到一阵惊慌。
她弯下身来摸了摸,手指上沾了鲜红的颜色。
她的脸色顿时变白,但很快地就恢复了神色。事实上,此刻她脸色泛红,浑身发热。
她弄翻的不过是瓶红墨水,刚才怎么会把它想成是其他东西呢?
她在心中责备自己明明知道房客用的是红色墨水,竟还疑神疑鬼的,真傻!在他使用的圣经索引中充满了红色直写的注记,有些地方甚至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史劳斯先生的注解与问题,没有留下半点空隙。
史劳斯先生把红墨水放在这柜子里,这位可怜的绅士竟做这样的傻事。都是自己的好奇心作祟,而造成这桩小意外。她用抹布擦拭了绿色地毯上的几点墨汁,一面责怪自己惹了祸,之后她又走回后面的卧室。
真奇怪!史劳斯先生竟然没有笔记纸,她以为他会将纸张列为优先采购的项目,更何况纸是非常便宜的东西,尤其是看起来脏脏的,灰色的纸。班丁太太从前的一位雇主只用两种纸,白色的纸是写给朋友的,灰色的就给“普通人”。当时仍是爱伦·格林的她,相当痛恨这种行为,至今仍旧如此。奇怪的是,她怎会在此时联想起这件事来?因为其实那位雇主算不上是一位真正的淑女;而史劳斯先生,不管他行径多么特异,他可是位货直价实的绅士啊!班丁太太很确信,如果他带有什么笔记纸,那必定是白色的,说不定上头还有奶油色条纹,而不是那种廉价的灰色纸张。
她拉开一个旧式衣柜的抽屉,翻开史劳斯先生的几件衣服,却是什么也没看到,里面没有藏任何东西。
她突然觉得奇怪,这人为何把钱放在人家很容易发现的地方,却把看来不值钱的袋子锁在里面,更别说那瓶红墨水了。
班丁太太再度一个个打开了镜子下面的小抽屉。史劳斯先生将钱放在中央的抽屉里。这镜子只值七十便士,但在拍卖会后,一名交易商向她出价十五先令想要购买,接着又抬高到二十一先令,但她都没卖。不久前,她走过一家古董店,一个与它相同类型的镜子,标签上竟写着:“齐本德耳古董,二点一五镑”。
史劳斯先生的钱就在这里,她知道这些钱将来会变成班丁和她的,经由他们努力诚实而换取过来。但是,若非与它的所有者有一层租赁关系,这些钱是怎样也得不到、赚不到的。
最后,她下楼等史劳斯先生回来。
一听到钥匙插人门孔的声音,她立刻趋身走向通廊。
“史劳斯先生,很抱歉今天出了点意外。”她声音略为急促,“我趁你出门的空档上楼打扫房间,但当我想清理橱柜后面时,一不小心弄倾了柜子,我担心里面的红墨水恐怕被我打破了,因为有几滴墨水滴到外面,我希望没弄坏什么。由于柜子的门是锁着的,我只能尽量把外面擦干净。”
史劳斯先生以可怕的眼神瞪着她。她站在原地不动,在他回来前,她相当惶恐,几乎想跑到外找个人陪伴,但现在,她已经没有刚才那么恐惧了。
“因为,我没想到你会将墨水放在里面。”
她极力保护自己,而房客深锁的眉头放松了。她又继续说:
“我晓得你用红墨水,曾经看过你在书上注记——就是那本和《圣经》一块儿读的书。让我再出去帮你买瓶红墨水好吗?”
“不用了,谢谢。我上去看看有没有什么损毁,有事我会摇铃叫你。”
他上了楼,约莫五分钟后,铃声真的响了。
班丁太太在门口看见橱柜大开,里面除了那瓶翻倒的红墨水外别无一物。墨水瓶倒在下层架子的一大摊墨水中。
“恐怕墨水已经弄脏了木头,班丁太太,我不该将墨水放在这里的。”
“噢,不,没关系,只是滴了一两滴在地毯上,而且看不出来,因为是在黑暗的角落里。要不要我把瓶子拿走?”
史劳斯犹豫了一下说:
“不用了。”停了一会,他又说:“我想不必了,我只用少许的墨水,瓶子里剩下的墨水就够了,如果再加点水或茶就很够用了,我不过是用来在书上特别有趣的部分加注解而已。”
不只是班丁,连黛丝也觉得今晚爱伦看起来比往常愉快。她静静听着他们叙述参观博物馆的经过,没有半句奚落或指责,即使是提到那些以绞刑犯为模型制成的可怕死亡面具时,她也没有多说话。
但几分钟后,班丁突然问了她几个问题,班丁太太却胡乱地回答,显然并没有听进刚才他提的问题。
“你在发什么呆啊?”班丁促狭地问。
她只是摇摇头。
黛丝走出房间,五分钟后,她穿着一件蓝白相间的丝质衣服进来。
“哇!黛丝,真是漂亮,从没见你穿过这件衣服。”
“她穿上这件衣服看起来既特别又滑稽。”班丁太太语带讽刺地说,“你大概在期待某人出现吧!我想你们两个今天都看够了千德勒。真怀疑这年轻小伙子什么时候才工作,他似乎再忙也会到这里浪费一两个小时。”
整个晚上爱伦只讲了这段不愉快的话。连黛丝也注意到继母今晚似乎有点恍惚,不像她原来的样子。
后来爱伦去准备晚餐,做琐琐碎碎的家事,整个人比以往更为沉默。然而,她表面上一语不发,心里却是暗潮起伏,充满了恐惧、痛苦和疑虑,它们折磨着她的灵魂和肉体,令她几乎无法做完这些日常的家务。
饭后,班丁出门买了份晚报,但一进门,他却苦笑地大声嚷嚷,说过去一两个星期看了太多报上的小字,眼睛都看坏了。
黛丝忙说:
“爸爸,让我念给你听。”
他将报纸递给她。
黛丝轻启朱唇,正要念报纸,突然一个敲门声响起,回荡在屋中。
11
原来是乔。
现在班丁改口称他“乔”,而不如以往叫他“乔德勒”了。
班丁太太先将大门开了点缝隙,免得陌生人闯了进来。
在她敏锐而受苦的心灵中,这房子已成为她必须捍卫的一座城堡,即使进攻而来的是千军万马,她也绝不退却。而她始终在等待第一个前来刺探的间谍;对付他,她仅有的武器是女人的睿智与慧黠。
但当她看见门口这位笑脸盈盈的年轻人时,脸上的肌肉松弛了,原来紧张、焦虑、几乎是痛苦挣扎的表情也消失了。
和乔打了声招呼后,她打开门。这时黛丝应父亲的要求,正准备大声读报。班丁太太说:
“进来吧!外面很冷呢!”
瞥了一眼他的表情,班丁太太知道今天没有什么新闻。
乔·千德勒进门来,走过她身旁,进入小门厅。冷吗?他倒不觉得,因为为了尽早赶到这里,他刚才走得很快。
距上一件恐怖命案发生至今,已经有九天了,那天正巧是黛丝抵达伦敦的日子,这些日子以来,尽管伦敦警察局的数千名员工皆处于警戒状态,连隶属警局的警探也不例外。但大家已开始松懈警戒,由于太过于熟悉案情,尽管仍夹杂恐惧,心态上却也开始麻痹与轻忽。
但社会大众的情况则完全不同。每天总有一些事发生,使这谜样般的犯罪案,增添恐怖刺激的色彩,令它在大庭广众的印象中仍保持鲜活、瞩目。
即使是较冷静、审慎的新闻界,也带着愤慨不断攻击警察局长。两天前在维多利亚公园还有攻击内政部的激烈演讲呢!
但现在,乔·千德勒想把这些全忘掉。梅里本街道的这幢小房子已成为他梦中的乐土。暂时撇开这些烦人的工作吧!
在他得不到满足而深感疲备的工作中,一有空档,他的心思就飞到这幢小屋。他一位朋友在双尸案发二十四小时内就说过,要找到凶手恐怕比在稻草堆里找根针还困难。九天过去了,印证了这话一点也不假。
他很快地脱下大外套、围巾和帽子,将手指放在唇上,向班丁太太微笑示意,请她稍等一下。
从他站的地方,可以看见这对父女共处祥和的画面,千德勒升起一股温暖的感觉。
黛丝身着蓝白相间的丝质洋装,坐在火炉左边的矮凳上,而班丁则坐在舒适的靠椅上,手圈在耳边,倾听她的阅读。班丁这姿态是他太太过去不曾见过的,她心头不禁一阵剧痛——岁月已开始侵蚀班丁了。
黛丝陪伴姨婆的职务之一就是大声读报,而且她颇以自己的表现为荣。
就在乔将手指放在唇上的时候,黛丝问父亲:
“是不是要念这个部分?”
“是的,亲爱的。”班丁立刻回答。
他聚精会神地听着,看见乔站在门口,只是点了点头。这位客人来访的频率太高,几乎已经成了他们家的一员。
黛丝读着:
“复仇者:一种……”停顿了一下,下面的字眼令她相当迷惑。然而,她还是勇敢地念了出来:“‘一种理论。’”
班丁太太轻声地对客人说:
“进去呀,干嘛站在外面受冻?真奇怪。”
“我不想打断黛丝小姐,”千德勒低声地说,声音相当嘶哑。
“进去可以听得更清楚,别认为黛丝会因此而停止,她可是一点都不会害羞的!”
这年轻人很讨厌她这种尖酸刻薄的语气,他自语道:
“这就是继母和亲生妈妈不同的地方!”
不过,他还是照班丁太太的话做了,而且一点也不后悔,因为黛丝刚好抬起头来看他,美丽的脸庞掠过一丝光彩。
“乔希望你不要停下来,继续念吧!”班丁太太命令道。“现在,乔,你就坐到黛丝身边,这样就不会漏掉半个字了。”
她的语气里带着嘲讽,连千德勒都感受到了,但是他也很爽快地遵照她的吩咐,穿过房间,坐在黛丝背后的椅子上。从这个角度,他可以欣赏她那一头迷人的秀发,自细长的颈背往上挽起。
黛丝清了清喉咙,接着念下去:
“亲爱的先生:我有个冗长的见解。‘复仇者’为自己取这个名字很显然是想要成名。他很可能将路易斯·史蒂文生的小说《吉柯医生与海德》中,那个具有善恶双重人格的英雄的特质溶入他自己的人格中。
就我的观点,犯罪者应该是个性格安静,外表颇为体面的绅士,住在伦敦的西区,曾经有过悲剧式的生活。他可能有个酗酒的妻子,由她寡母或姐妹照顾。人们可能注意到他最近变得忧郁而好沉思,但他每天仍和过去一样规律地生活,每天沉溺于一些无伤大雅的嗜好。每到浓雾笼罩的夜晚,万籁俱寂,大约一两点左右,他就会悄悄地溜出屋外,进行谋杀犯罪。选中了受害人之后,他便以《圣经》中的犹大般虚伪的君子风度靠近受害人,着手犯案后又悄悄潜回屋内。洗完澡,吃了早点后,他会显得很愉快,再度成为人们眼中的好儿子、好兄弟。或是亲友敬爱的绅士。现在,警方正在各个现场搜寻,想找出公认是典型精神异常者犯罪的证据。
我提出这套理论有其存在价值,但我承认,对于警方将搜寻的范围只限定在案发现场地区一事,我深感惊讶。我确信根据各种公开的资料显示——别忘了,新闻界从来没有获得充分的资料——复仇者应该是在西区,而非在伦敦东区。诚挚的……”
黛丝犹疑了一下,很吃力地念了他的署名:
“‘加—伯黎—奥’——”
“多么滑稽的名字!”班丁疑惑地说。
乔这时插嘴说:
“这是一个法国侦探小说家的名字,他写过不少好作品。”
“这么说,这位侦探小说家是来这里研究我们的犯罪事件啰?”班丁问。
“噢,不,写这封信的人只是为了好玩而签上这个名字罢了。”乔自信十足地说。
“真是封愚蠢的信。”班丁太太插嘴进来说:“没想到这么知名的报纸会刊登这些垃圾。”
“真是不可思议!复仇者竟然可能是位绅士!”
黛丝惊叹,声音充满敬畏。
“这些话可能有些道理,”她父亲若有所思地说,“总之,这人一定是躲在什么地方,此时此刻,正躲在某处。”
“当然,他是在某处。”班丁太太语带嘲讽。
这时她听见楼上史劳斯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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