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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装的幸福-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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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不怪罪于市场经济,爱情当然也有虚假和真实之分。女性的悲剧在于常把虚假的爱情当成生活的真实,而把真实的爱情看成是某些男性的“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她们忽视了天鹅是珍稀动物,数量并不多到满大街都是,而小鸭才是芸芸众生。更为关键的是,天鹅老了虽然还是天鹅,但终究不如满大街都是的小鸭鲜嫩可口,常光顾野味店的人一定会深有体会,尽管这些人不一定懂得爱情。当然,用虚假来欺骗自己也是一种活法,欺骗有时是一味可以让人上瘾的麻醉剂,依赖它是对自己心灵和肉体的摧残,而没有它更会感到心灵和肉体的痛苦。爱情小说应该是爱情麻醉剂的一种,它在大多时候是虚假的,甚至憋脚的作家可以把真人真事也写得和假的一般。因此,一个发行过数百万本爱情小说的女书商,虽然已经成了千万富婆,可依然只能靠着爱情小说中的故事情节来满足自己爱情的欲望,这就不足为奇了。小说中的虚假爱情已经被她当成了真实,而现实中的真实爱情却被她认为是虚假的,难以接受。最初笔者和刘洋打交道的时候,她还只能被称为女书贩子,当时她以三万元买断了笔者一本爱情小说的发行权,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的价格,这应该算是公道有加了。说实话,那时笔者没有想到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这个长得瘦瘦小小、似乎发育不良的女孩子能够在京城书商中占有一席之地,不但在亚运村以北的北京富人区买了跃层式公寓楼,在上海、西安、成都有着分店,而且还开上了她原来做梦都想不到的奔驰轿车。当笔者又和她联系上后,她先是张罗着要请笔者到顺峰(京城第一宰)吃饭,紧接着又抱怨笔者不把《绝对陷阱》一书的发行权给她。最终,还是笔者请她在五洲大酒店后面的日式茶馆喝茶,并告诉她见她的目的是要采访她的情爱经历,并以口述实录的方式出版发行。她是风风火火走进茶馆的,十年不见,她居然长高了,也长丰满了,只是黑黄的皮肤用什么增白剂也不能改善,尽管脸上涂抹得有如墙纸,可脖子和手还是依旧。她很直率,毫不婉转地要求把《伪装的幸福》一书交给她发行,可以十万元买断,也可以给百分之十二的版税。笔者也不客气,说此书已答应出版《绝对陷阱》的出版社,做人应该言而有信,不能爽约,不过下一本书一定和她再合作一把。笔者当然知道,即使没有这个许诺,她也会毫无保留地把她人生经历中有关情爱的部分讲述给笔者听,因为她对笔者一直有着一种崇拜感。果然,她抽了根烟之后,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跟你说实话,我到现在还是单身一个,你要愿意,我立马和你结婚,你什么都别管,连裤衩都不用带,只送你这个人来就行了。(笔者先是一愣,继而哈哈大笑,最后笑得前仰后翻,并告诉她:“你这玩笑开大了。”)我不是开玩笑,当然我知道结果只能是开玩笑。告诉你,十年前你给我的那本小说,到现在我还记得里面所有的人物、故事、情节和细节,那个女主人公林方在大雨中站在情人坟墓前的描写,我一想起来就要落泪。我看完原稿,第一个念头就是扑进你的怀抱,把我的一切都给你。可我不敢,那时你是大作家,我只是个不到二十岁的傻丫头,一个长得不漂亮,身材也不诱人的柴禾妞。从你写的那本书里我知道,你喜欢的是皮肤白白的,奶子高高的,头发卷卷的,嘴巴小小的,眼睛大大的,两腿直直的那种女孩子,我这辈子怎么修理也成不了那种模样了。我知道,你对我惟一满意的是十九岁就大学毕业了,其实你不知道,我那算什么大学呀,就是新华书店给大学送钱,为自己职工混文凭的那种大专班。我在吉林的一个新华书店卖了一年书就被送进了这个班。你可别以为我是多么求学上进的人,我能上大学完全是因为我们经理给我安排的。我十六岁参加工作,我们家没有任何背景,能进新华书店系统凭的就是我老爸四十八岁就提前退休,让我顶替了他,他是书店看仓库的,我一个十六岁的小姑娘看不了仓库,就去了门市部卖书,那时我刚刚初中毕业。不让我继续上学是因为我老爸觉得我根本就不可能考上大学,既然考不上大学,那上高中也没什么意思,白花钱,又耽误功夫,还不如早点参加工作,能挣钱养家。其实我自己也知道按我当时的学习成绩别说大学,连高中也考不上。你知道我为什么学习成绩不好吗?都是因为看小说看的,我老爸看图书仓库,没别的油水,就是可以把残次图书拿回家当废纸卖。我在他卖之前,先挑拣一番,有好看的就留下。所谓好看的,对我来说,就是那些爱情小说。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子,正是情窦初开的时候,什么书也比不上爱情小说更能让我入迷,其他的什么科学书、政治书、历史书,老爸爱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烧火做饭也行,当废纸卖了我也不管。别人怎么评价跟我没关系,反正我当时最喜欢看的爱情小说就是琼瑶写的那些。你说台湾人怎么那么会享受,整天都在谈情说爱,每时每刻都在为爱情欢欣,为爱情痛苦,为爱情而活,为爱情而死。我感觉,没有爱情,肯定也就没台湾岛了。我大概就是在这些爱情小说的影响下,也开始了寻找爱情。我不喜欢和我同龄的那些男孩子,他们太肤浅,好多还不知道什么叫爱情,只知道考大学,而我的交往使我又很难遇到像琼瑶小说中描写的那样有丰富人生阅历的中年男人,就是,就是像你这样的。在我的生活中,我能够经常见到的并认识的中年男人只有我老爸、几个邻居,好友就是我们书店的经理。我那些邻居们一个个俗不可耐,相貌又猥琐不堪,我不可能从他们那里去品尝初恋的滋味,于是就把目标对准了书店经理。就是到了今天,我也觉得他应该算是一表人才,相貌堂堂,他说起话来慢条斯理,很稳重,很容易获得女孩子的信任。而且他工作能力很强,每年都能让书店抱回各种奖状,但他的家庭似乎很不幸福,他就住在书店的经理办公室里,很少回家,更几乎不提他的家事和婚姻。后来我才知道,他是个1968年从大连下放来的大学生,因出身地主,当时没有好姑娘愿意嫁给他,他只有娶了一个比他大八岁的寡妇,为他生了一个儿子。到了1988年的时候,那寡妇已经五十多岁,不可能再有重新组织家庭的能力,所以尽管他完全可以提出离婚,在人到中年时好好享受一下生活,可他觉得这会让他的良心不安,也就维持这个没有任何爱情的家庭了。你别笑,我知道你们作家管这叫泡妞三部曲的第一部:痛说“革命家史”,我后来也知道这里面有编的痕迹,但那时我才十七岁,怎么可能分辨得清你们这些男人哪句话是真哪句话是假呢?反正他感动了我,也使我和小说中的某些情节对上了号。我绝不说假话,当时完全是我主动,我按照一部外国爱情小说的描述,在一个寒冷的冬夜,走进了他的办公室,默默无言地脱去了身上全部衣服,钻进了他的被窝里。他没有马上抱住我,而是冷酷地问:“你有什么目的吗?”我告诉他:“我觉得你太寂寞了。”他笑笑:“你不了解我。”我回答:“爱只是感觉,不需要了解,只有谈婚论嫁才需要解。”他对我的回答很意外,也很满意,于是在他熟练的动作下,我从一个少女成了妇人。很多女性认为这个转变对人生有很重大的意义,有些人甚至认为这应该就此决定一生的婚姻生活。我却不以为然,我觉得对女孩子来说,结婚时是不是处女不重要,关键是你的第一次是否获得了爱,当然,还有这第一次是否获得了快感。(“你都获得了?”笔者忍不住要问一下,因为很多女孩子的第一次这两者都没有获得。她则很肯定地点了点头。)我上大学是在成了经理的情人之后没多久的事,他说:“你需要学习,你还太年轻,若是不学习,会丧失很多机会。”我听了他的话,在我十七岁的时候,他说的话就对我来说和你们年轻时听到毛主席的话时的感觉一样。在大学里我们应该有十四门课程,可我几乎一样都学不进去,我依然只是如饥似渴的看爱情小说,什么《飘》,什么《荆棘鸟》,什么《战地钟声》,什么《上尉的女儿》,什么《俊友》,我都看了,还有中国三十年代张恨水和张爱玲的小说我也读了,后来又追着岑凯伦的小说看。天天沉浸在爱情小说中,我当然门门功课应该都不及格,可你上过大学,你知道大学在考试的时候对在职读书的人会网开一面,监考的老师眼睛往天花板上看,学生们在下面互相抄就行了,这样才能对送钱给大学的单位以交代。(笔者在武汉大学读书时知道也有一个新华书店系统的在职大专班,但并不知道他们考试的时候是否这样。)上学期间,他不可能来看我,因为同宿舍的人都是我们一个系统的,我也不可能跑回去看他,我们只有靠书信往来,另外就是在寒暑假时到什么地方旅游一下。我第一次到北京、上海、南京、杭州、广州、桂林,都是他陪着的。
正文发行数百万爱情书刊自己却走不进书的爱情(2)
我从来没想过和他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反正只要我们相爱,保持这种关系就行了。
可在我毕业以后刚刚回到单位上班的时候就出事了,算不得什么大事,你想想,一个已婚的中年男人和一个未婚的女孩子相爱还能出什么事?直说就是被人当场抓住了。
几个月没和他见面,当然上班的第一个晚上就没回家,而是留在了他的办公室里,这时他已经是总店的经理了。我心理和生理上都需要他的滋润,因而有点忘乎所以,一次又一次地纠缠着他,以至于房门被人撬开都不知道。当书店的书记带着几个职工和经理的老婆出现在我们面前时,我和他竟然还紧紧地搂在一起,给他们当了画看。
结果很简单,他被以乱搞男女关系为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撤消经理职务,而我则以同一罪名被记大过。
若仅仅是这样,我还不会离开我的故乡,我是受不了他在职工大会上的检讨,他说他完全是被我诱惑而拉下水的,他对不起他的老婆和孩子,对不起组织和同事们,对不起党对他多年的培养,惟有没说对不起我。又过了几年,我才听说,其实他并不止我一个情人,我们那小书店里几个女孩子他都睡过,他所以不回家,就是要把不公平年代给他的没有爱情的男女关系的损失从我们这些年幼无知的女孩子身上找回来。听到这些,我并没有愤怒和暴跳如雷,终究他在我们身上寻找的是爱情,而爱情没有性陪伴是不会持久的。
我走了,远走他乡。因为他表示不会再和我在一起,我忍受不了孤独地被人们指指点点的日子。假如他要能给我哪怕一点点安慰,我也会奋不顾身地再投入他的怀抱,别人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去吧。
可是,没有!他又回到我们那个书店去当经理,为了表示悔过,还把老婆孩子都给接到市里来。我从一些写反右和文革时期的爱情小说中知道,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知识分子除了会写深刻检讨外,什么也不会。你千万别说我偏激,我是从我的经历中总结出来的。(笔者很惊讶她能对知识分子做出这样的总结,“实话对你说,我认为即使是现在,中国知识分子的这德行还保留着。”笔者肯定地告诉他,这是笔者做为一个体力劳动者调入大学后十多年来的总结。)
我离开白城子时身上带着三千元钱,在八十年代末的时候,三千元不是一个小数字,我看过中国几个大富豪的发家史,他们有的创业当初还没我这么多钱呢。不过,我发家的经历没他们那么复杂,什么练摊啊,做倒爷啊,当二道贩子啊,我一直都是做书,别的我干不了,也不想干。
我先是在长春卖书,以我在新华书店卖书的经历,摆个书摊应该是轻而易举的事。我用一个远亲的身份证办理了个体卖书的营业执照,然后买了辆板车,像我们当初下乡送书一样用绒布装饰一下,写上“爱情专柜”四个大字,连买带赊,搞来几百本爱情小说和什么《知音》、《家庭》、《婚姻与爱情》之类的杂志,往上一摆,就拉到了斯大林大街的路口。
头三天真不错,卖出去两百多本,有了四百多元的纯收入,这可比我在新华书店干强多了,在那一个月也挣不了四百元,怪不得稍微有点本事的人都不干铁饭碗了。在我花一百元租的小平房里,我计算要是这么下去,我一年不是就能有几万元收入了吗?这样,第二年我就能开书店了。
没想到,第四天我的美梦就被打碎了。不,还不是工商税务和市管那些大盖帽,是几个彪形大汉,来到我的书摊前,不由分说就把我的书刊都给撕了,然后扬长而去。我的本钱立刻全没了。
我坐在街头嚎啕大哭,破口大骂,可没人理睬我,连那个管交通的警察都不看我一眼,我觉得这里面一定有什么蹊跷,就不哭不骂,拉着板车回家了。然后我就打听这是怎么回事?几天之后,我明白了,原来我没向这一带的地头进贡,所谓坏了规矩。我连忙找到了那个哥哥是警察局一个科长的地头,斯大林大街一带的个体户都把他称为虎哥,不拜他就绝对做不成生意。我见了他,希望他高抬贵手,承认我初来乍到,不懂规矩,但我已经没钱上贡了,以后赚了钱一定孝敬。他看我确实没什么油水,他也不像影视剧中描写的黑老大那样凶恶,只是让我去找他的手下,那手下是专门负责个体书摊的。我又找到这个人,出乎意料,这个人文质彬彬的,听我谈了为什么会来省城当个体书贩的经历后,居然很同情我,而且再听我讲了很多对爱情小说的看法后,当即决定免除我的保护费。
我想起了一部小说中文弱书生被生活所迫,沦入匪窝而爱上一个女土匪的故事,我像第一次委身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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