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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顿动物故事 作者:[加]欧内斯特·西顿-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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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贝尔自己说,迁移营帐是为了替马找到更好的牧草。而事实并非如此,他不知从哪儿弄来一瓶威士忌酒,因为不愿让我们分享,才独自一人移营的。
过了几天,整瓶酒喝完了,贝尔酒瘾难忍,便骑上马到别处解馋。他转身吩咐不断摇着尾巴的小狗说:“珍克,你要留下来,好好守着营帐!”
然后向距离最近的酒厂翻山越岭而去。被主人留下的珍克,就在一个布袋上乖乖地趴着。
3
珍克虽然不聪明,却是一只能恪尽职责的好狗,难怪贝尔相信它一定会好好地看守营帐。
当天下午天快黑的时候,有一位住在山上的男子来找贝尔。他走到离营帐不远的地方,停下脚步,喊了一声:“喂!贝尔,你在哪儿?”
因为没人回答,他就直接走到门口。突然,他看到一只凶狠的小狗,竖着毛,好像在警告他似的,不断地吠叫着。
那个男子知道贝尔不在家,就转身离去了。
珍克的肚子饿极了。营帐里有威肉,装在一个袋子里,然而威肉是不许碰的。主人贝尔曾对珍克说:“你要好好看守它!”所以珍克心想,与其碰那块肉,不如饿死算了。
珍克下定决心跑到河边去,看看是否有老鼠或其他小动物能让它饱餐一顿,解除饥饿的痛苦。这时,郊狼突然向它猛扑过来,一场激烈的追逐战就此开始了,结果珍克当然又惊慌地跑回营帐里躲起来了。
回到营帐后,珍克的心理突然起了变化,当它想起自己身负看守的职责,不觉精神一振,勇气倍增,那情景就像胆怯的母猫听到小猫危急的咪咪叫时,会突然变得像老虎般勇猛一样。
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珍克都是一只又小又笨的狗,不过它的内心却潜伏着强烈的责任感,那种责任感随着它的年龄一天天地茁壮。恰好这时候郊狼正想侵入营帐里面,珍克完全忘记了害怕,立即转身朝敌人猛扑过去。
即使是兽类,它们也有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当它们觉得自己理直,就会自然而然地提起勇气来;理亏时,即使有勇猛凶悍的性格,也会变得怯懦无能。
珍克虽然又小又懦弱,但在这种“得理”的场合中,也变得凶猛无比。郊狼发出雷鸣般的吼声,心想:“我一定要把这只小狗撕得粉碎。”然而事实上,它却一步步后退着,不敢再逼近营帐。郊狼刚才的狠劲儿消失了,它虚张声势地叫了几声,便赶紧跑开。
不久,真正的攻防战开始了。郊狼又折回来。它在营帐的周围打转,有时候用后脚踢地上的泥土;有时候想冲进没有门户的营帐里。
珍克心里怕得要命,可是想到郊狼要夺取它所看守的东西时,立刻又勇气百倍。
珍克已经好久没吃东西了,这天它只偷偷跑出去一两次,在营地附近的河边喝了几口水,但这样并不能够填饱它的肚子。它本来可以咬破袋子,吃掉那块肉,但它不敢如此做,因为那是主人吩咐它看守的东西。
它可以趁机离开岗位,跑到我们扎营的地方来,说不定还可以吃到美味的东西。然而珍克也没有这么做。它就是因为工作态度谨慎,才能变成一只令人喜爱的好狗。无论发生什么事,它都不想违抗主人的命令,让主人对它不信任。譬如这时,它的主人正在别的地方喝得酩酊大醉,忘了回来,而它仍然一刻也不敢懈怠。
这只英雄似的小狗,忍了四天四夜的痛苦,坚守岗位,面对死亡的恐惧,来阻挡郊狼的侵袭,守护营帐内的东西。
第五天早晨,贝尔从醉梦中醒来,才发觉自己并不是在营帐里。想到留守在营帐里的小狗不知怎样了,贝尔这才骑着马,越过山风,朝营地的方向跑去。
他的酒虽然已经醒了,身体仍不由自主地摇晃着。
骑到半途,他迷迷糊糊的脑海里突然记起一件事:没有留下食物给珍克吃,便把它丢在了营帐里。
“那小狗会不会把我那袋肉全吃光了?”
想到这里,贝尔不觉快马加鞭,到了能够张望营帐的山顶上,一看,营帐仍和原来一样,入口处有一只又大又凶猛的郊狼,和可怜的小珍克对峙着,彼此怒目相视,双方似乎都把牙齿咬得咯咯作响。
见到这情形的贝尔,不觉大声喊道:“哎呀,我这大傻瓜,竟然忘了有那只可恶的郊狼。实在太不应该了!我竟使小珍克遭到这种危险。可是多奇怪呵!它既没有被咬死,营帐也没有被咬坏!”
珍克勇敢地守着岗位。它的四肢由于恐惧、饥饿而摇晃不稳,但仍装出所向无敌的样子。
饱经世故的贝尔一看到这情景,马上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他快马加鞭跑回去,看到那袋咸肉还好好的,一口也没被咬过。
自从贝尔出门后,珍克一点东西也没吃,由于过度恐惧和疲累,因此浑身不停地发抖。但它仍挣扎着向主人站的地方爬过去,抬起头来,看看主人的脸,又低下头去舔舔他的手,那模样仿佛在告诉主人说:“我终于完成了您所交代的任务。”
此刻,即使贝尔再无情,也深受感动。他眼中含着泪光,连忙为珍克找出食物,然后仔细端详这小英雄,说:“珍克,你太可怜了,我让你受到这么大的委屈,你不但不抱怨,而且还尽全力保护我的东西。下次我出去玩时,一定把你也一起带去。珍克,你对我忠诚不二,我也会为你尽心力的。可是该怎么回报你呢?你既不会喝酒,又不懂得玩乐。对了,我来消灭那只你最讨厌的家伙。你放心好了,我一定办得到的。”
贝尔说完,起身从营帐里拿出他最得意的连发枪,撕破政府的封条,也撕断枪上的红带子,毫不考虑地冲出门外。
这时,郊狼在距离稍远的地方,照样露出它那狰狞的面目。
刹那间,枪声响了,郊狼应声倒地!珍克的痛苦与恐惧也跟着结束了。
守卫的管理员听到枪声,发现贝尔破坏园规,打死了公园里的动物,便将他的连发枪没收,并把他和珍克赶出公园,还警告他不得再回来,否则就要把他关进牢里。
贝尔临走时,喃喃地说:“你们要我怎样都没有关系,我只是诚心诚意对待我的伙伴——就像我的伙伴对待我一样。”
威尼派克的狼
1
第一次看到威尼派克的狼,是在一八八二年的时候。那年的三月中旬,我从美国北部城市圣保罗搭车横过大草原,向加拿大南部的威尼派克出发。本来预定二十四小时之内可以到达,但是风雪偏偏在这个时候捉弄我们——猛烈的东风夹带着纷纷的大雪,阻挡了我们的去路。
风雪发怒似的一连吹刮了好几个小时。我从来也没有见过像这样的大风雪,极目张望四周的景物,只能见到被雪铺盖着的银色世界。雪、雪、雪……永不止息地吹着刺骨难忍的风雪,连火车头也像被困的巨兽般,做着剧烈的挣扎,但最后仍抵不过风雪的威力,被迫停了下来。
火车里有几个身强力壮的男人,手里拿着铲子跳下车来,把阻挡在前面的雪铲开。一个钟头后,火车可以通行了,可是过不了多久,又碰到另一个雪堆,车里的人只得又下车,等着铲雪开路。火车夜以继日地开了又停,停了又开,真教人厌烦,然而雪仍旧在四周不停地回旋、飞舞。
据铁路局的人说,到加拿大国境的小城野麻松,只要二十二个小时就可抵达。而实际上,当我们抵达该地的时候,却已经用去将近两个星期了。
这一带的白杨长得非常繁茂,它们顶住了绵密的雪。
从这里开始,火车一直很顺利地通行。白杨树林越来越密了,火车在这片茂密的森林间穿梭了好几公里,森林过后,就是比较宽阔的平原。当我们接近威尼派克东边的邻城圣孟尼费斯时,还横越了宽约五十米的小草原。
在那个草原的中央,我们看到了使人心惊的一幕。
那是一群大小不等、颜色不同的狗,围成一个歪歪扭扭的圆圈,激动地乱蹦乱跳;距离不远的地方,一只棕色的狗,静静地倒在雪地上,动也不动。
一只大黑狗奋力地在圆圈的最外围跳着、叫着,而圆圈的中央就站着一只引起骚动的狼。
与其说它是狼,倒不如说是狮子来得恰当些。它镇定地站在那儿,颈上的毛全都竖立起来,脚有力地踏住地面,眼睛环顾四周,一副毫不畏惧的神色。
狼的上唇有点突起,乍看之下,好像正在嘲笑的样子。其实,它是露出牙齿,准备迎接敌人的挑战。可是,那些狗都误解了,以为是在侮辱它们。于是,有只像狼似的大狗首先发难,其他的同伴也一窝蜂地应声而上,这已经是第二十个回合的攻击了。
但是,那只巨大、灰色的狼,忽东忽西地闪击着,可怕的双颚发出咯咯咯的响声。片刻,狗群中便有好几只发出垂死的悲鸣声,其他的狗很快地逃散了,只剩下那只狼一动也不动地稳稳站在那儿,依旧是一副嘲笑的神情。
这时,我是多么希望这列屡次受到风雪拦阻的火车,能够和以前一样,边走边停,因为我的心已被那只灰狼吸引了,一股冲动驱使我想赶快下车去看个究竟。可是火车已经掠过积雪的草原,四周的景物立刻又被白杨树遮住了。
这幕景象本来是微不足道的,但几天之后,我才知道这事的底细。原来我们见到的,正是远近闻名的威尼派克狼。
这只狼一直过着不平凡的生活,它不喜欢寂静的乡村,而羡慕繁华的都市;它不吃羊肉,专门以狗肉当食物,而且每次都是单独出外寻猎。它是一只人人畏惧的魔鬼似的狼,也正是因为如此,最后才会遭到杀身之祸。
它那巨大的尸体被搬到海因的标本店做成标本,后来又被送到芝加哥世界博览会展出,然后就被威城的马露梅中学收藏着。可惜一八九六年时,该校发生火灾,它也难逃厄运,葬身火海。
2
下面就是有关这只狼的遭遇。
拉小提琴的乐手保罗,是个英俊的混血儿,也是个游手好闲的人,但他很喜欢打猎。一八八○年六月的某一天,他带着猎枪、猎狗,在流经威尼派克附近的红河堤岸近旁的树林里徘徊着。
不多久,一只灰狼从堤岸附近的山洞出来,保罗看到它,立刻瞄准开枪,一枪就把它击毙了。接着,他又驱着猎狗进入山洞,看看里面是不是还有其他的狼。他随后跟了进去,却出乎意料地发现里面还有八只小狼——每一只狼的头都可以换十美元的奖金哩!这一笔钱对他来说,是相当可观的。今天他真是时来运转啊!轻易就可以获得几十美元。
他举起猎枪狠狠地射击小狼们,棕色的杂种狗也向它们猛扑过去。结果,只留下一只小狼,其余的都被活活打死了。为什么要留下一只小狼呢?因为当地人有种迷信:如果杀死同胎动物的最后一只,就会遇到不幸的灾难。
于是,保罗带着大狼和七只小狼的头,以及那只被留下来的小狼回到了小镇。
狼头换了奖金之后,保罗就带着这笔钱到酒馆去挥霍。钱一下子就花光了,连那只活的小狼也被酒馆的老板抓去作抵押。
酒馆的老板把小狼用铁链拴住,像小狗似地饲养着。为了让酒客们消遣,他故意逗狗生气,让狗和狼打斗。刚开始的时候因为小狼太小了,常常会被狗咬伤,好几次都差点儿丧命。不过日子一久,它的强悍慢慢显露出来,其他的狗不再是它的对手了,它们越来越少主动去挑逗小狼。最后,在这镇上,再也找不出一只足以抵抗那只狼的狗了。
小狼的日子过得非常惨淡,在这世界上,只有一个人能够逗它开心,那就是酒店老板的儿子吉姆。随着光阴的飞逝,他们之间的感情也日渐加深。
吉姆是一个爱捣蛋的赖皮鬼,他喜欢这只狼的原因是:狼曾经打败要追咬他的狗。从此以后,吉姆每天都亲自拿食物去喂狼,把它当作玩具一样地逗弄;狼为了答谢他的爱护,也就任他摆布。但是,除了吉姆,他不跟任何人玩。
吉姆的爸爸并不是一位慈祥的父亲,平常虽然很疼爱吉姆,却常为了一些芝麻小事动怒而狠狠地痛打吉姆。更糟的是,有时候吉姆挨打,并不是因为他做了什么坏事,而是父亲拿他出气。所以,吉姆只要知道爸爸在生气,就躲得远远的,不敢露面。
有一天,吉姆的爸爸又生气了,他追着吉姆跑,吉姆很快躲进关狼的小屋里。由于爸爸追赶吉姆的时候大声怒骂,把小狼从睡梦中吵醒,它看清楚了是怎么一回事,就转身向着小屋门口,露出两排闪闪发亮的利牙,好像在说:“不许你动手打吉姆!”
当时,吉姆的父亲很想当场打死这只狼,可是又一想,如果真的这么做,恐怕吉姆的命会先保不住,只好很不情愿地离开。过了三十分钟后,他的气消了,才把这件事当成笑话,说给人家听。
这件事之后,吉姆只要遇到危险,就会跑到狼屋躲起来。当然喽,只要你看见吉姆躲在狼屋里,大概也就可以判断他一定又惹了什么麻烦了。
3
那个时候——一八八七年的秋天——威尼派克附近因为狼很猖獗,到处偷袭家畜,所以各地牧场的主人都为这件事大伤脑筋。他们不断地布置毒饵、设下圈套,想捕捉狼,但效果不佳。不久,一个很有名的德国人到威尼派克来。他在俱乐部里向人们提议说:最好的办法是找几只优秀的猎狗,把这地方的狼群彻底消灭。
人们都侧耳倾听他的意见。那些牛仔最喜欢打猎,所以大家都同意他的提议:就是养几只猎狗,然后帮它们一起去打猎,这样就可以轻轻松松地消灭那些令他们头痛的狼了。
德国人果然带来了两只凶悍的丹麦种大狗,一只是白的;另外一只黄底带有黑色斑纹,它身上有一块显眼的白色斑纹,使它看起来更凶恶。
这两只狗都非常高大,体重也都将近九十公斤,它们给人的感觉是和老虎一般凶猛。德国人告诉牛仔们,只要有这两只狗,无论多大的狼都不必怕。因此,大家都信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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