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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莓的亲戚-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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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灌醉了,其他人面面相觑,男人曾经负过的旧日恋人坐在一边,对着空气说:“喝点热茶吧。”我喜欢“喝点热茶”这个细节,夸赞味道悠长。老瞿说,悠长个鬼,十几年过来,女的依然漂亮,男的跟被蜂子蛰过一样,肿得坑坑洼洼的。哦,这样啊,我说。那是,换了我,连“喝口热茶”都懒得说,太悲哀了,让他醉死算了。
如果说因为工作上的原因被酒毁了红颜,那是挺悲壮的,比如前面说的靓仔和他的领导。但其实大多数男人那么快就变了形那么不经老,却是生活方式所致,是他们自觉自愿的。在这方面,中国内地男人的不经老在影视明星身上最有代表性。大陆很多靓仔,刚出道时和出道几年后,变化之大,那副松松垮垮的模样真让人痛心。这些男艺人,其实都是一些对自己的前途不负责任的家伙。而像港台的刘德华这样的全方位认真敬业的男星,20多年来注意自己的外在形象好对得起观众的,在内地实在罕见;更别说好多韩国男星了,人家那体形之健美外形之悦目,一方面是下功夫,另一方面是在生活方式上的自我克制和自我约束。
女人为什么经得住时间?那是女人用功。大多数的女人是很注意自己的形象的,注意饮食上的禁忌和保养,坚持锻炼身体,坚持上美容院做脸,再加上衣着发型妆容上的精心修饰,当然也就多少能抗拒时间的磨损。但大部分男人是很懈怠的,不运动不说,还沉溺于烟酒夜生活,那什么样的好坯子也是禁不住这样折腾。要是指责他们懒,他们会反击说,为什么这么懒,还不是你们女人逼的,要挣钱要发达,工作压力那么大,不这样放松一下还能活下去?
这些鬼话女人实在是听得太多了,懒得回应。不管怎么说,现在的男人较之女人来说,在自我形象上是过于放纵了。前段时间,成都一作家因为胃溃疡暂时戒酒,他说,现在不喝了,好好养胃,把胃彻底养好了就好痛快地喝。这作家前些年本是一大帅哥,这一年到成都定居,每一个慕名去见他的女友都反过来对我抱怨说,你说帅,哪儿帅嘛?!我无言以对。看来以后千万别宣传那些有一阵子没见的帅哥了,很可能会让别人怀疑自己的审美能力的。
2006…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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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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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届世界杯,有一场巴西对英格兰的淘汰赛。我和三个女友约着一起到老Q家看。都是歪球迷,但还是打了个赌。一边倒,四个向着英格兰,就老Q一个向着巴西。向着英格兰的都不是冲着球而是冲着贝克汉姆去的。老Q也是动机不纯,她向着巴西也是因为人。结果巴西赢了,平时喜欢大笑的老Q更是发出了一阵阵让人毛骨悚然的狂笑。
老Q死贴巴西是因为罗纳尔多。这个得问明白了:为什么?她为什么跟我们一般人的审美观有这么大的差异?
老Q说,“最喜欢就是他那个兔兔牙。好乖哦,好帅哦,好性感哦!哈哈哈哈……”
“你不觉得他有点‘二’啊?”
“觉得啊,但是我就喜欢这种有点‘二’的男人。哈哈哈哈……”
匪夷所思。没办法,这世界上就是什么人都有。在我眼里,罗纳尔多就是属于那种有点“二”的男人。所谓“二”,好像是北京方言吧。在成都话里有一个对等意思的说法,但我写不出来,只知道读“YI”,有点“二”就是有点“YI”,意思是说,有点神经有点滑稽有点扯还有点臭拽臭拽的。如果我举周星驰在影视作品中的形象作为例子,大概对了70%吧。周星驰的那些角色比真正“二”的人来说,似乎过于机灵了。
如果要找一个“二”人最有说服力的例子,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冯小刚演的那个“尼布楚条约”老师。“这是谁干的?”——冯小刚对着帽子里的煤球怒吼着,让我们乐开了花。“二”人的滑稽效果完全是在本人不自知的状态下呈现出来的,那种爆发力,一般人在自省状态中的风趣幽默搞笑是完全不能抗衡的。“二”人给他人的感觉有点像被上帝的火钳子不小心给夹了一下,从此上帝看着他就觉得可乐觉得开心。他完全不能摆脱轻喜剧的命运。
在影视作品中,“二”人是很出效果的。我就特别喜欢欧洲的“半岛神经病”,比如阿莫多瓦为代表的伊比利亚半岛和库斯图里卡为代表的巴尔干半岛,他们作品中“二”人云集,各自带有一种不同气息的狂欢意味。我前些天才把塞尔维亚导演杜尚·马卡维耶夫20世纪80年代初的作品《蒙地纳哥》看了,其中有一个情节也是巴尔干半岛式的“二”人典型:一男人参与斗殴,一把小刀插进了他额头,众人急送他去医院。到了医院门口,大家看他还清醒,突然想起合影留念,趁医生拔刀之前——跟脑门上插把刀的人照相,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于是,一群人在镜头前露出甜蜜无比的笑容。
“二”人放到生活中,也是特别受欢迎的。谁不喜欢自己身边有那么几个开心果呢?只要他不是自己的爱人就行。我们大多数女人所希望的爱人,不能是面瓜,不能是暴君,不能是自大狂,不能是狠角色,同时也不能是“二”人。有女友就说,不能想象跟谁谁谁恋爱,很可能会在做爱时笑场。我也问过老Q,你想象一下,如果你那个“兔八哥”罗纳尔多深情凝视你,你会是什么反应?老Q说,我投桃报李。我在脑子里把这个场景拍了一段电影,很有喜剧效果,仅次于跟一个斗鸡眼深情对视。
其实,我是明白老Q的。跟我们这些被抒情主义浪漫主义唯美主义洗了脑的女文青不同的是,她是真的喜欢“二”人,她觉得让自己开心,让枯燥的生活有点戏剧化有点小波澜有点黑色幽默是一桩快事,就像她的口号:“没什么比好玩更重要。”在我认识的女人中,老Q是一个真正的现实主义者。
2006…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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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雕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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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南边远郊新起了一大片楼盘,我家最近搬到了那里。这地方当然有它很多的好处,要不我也不会劳神费力搬那么远。现在楼盘都要搞点自己的特色,我家所在的楼盘的特色是音乐。刚搬到那里的第一个星期天,正在午睡,突然被高音喇叭吵醒了,一听,是“二泉映月”。这苦兮兮幽怨万分的曲子在高分贝中显得十分高亢有力,像雇农在控诉恶霸地主。天!以后我们就听这样的“音乐”!把我给急的!第二个星期天特别紧张,不敢午睡,但架不住困,终于睡去,醒来时耳边有音量还算合适的音乐,听了一会儿,是巴赫。住了一段时间后发现,每个星期天下午社区都要通过它的音响系统放点音乐,慰劳业主。那天的高音喇叭是一次操作失误。我好歹松了一口气。其实,就我自己来说,这份礼不送也罢。如果真想听瞎子阿炳、巴赫、贝多芬什么的,我还是有几张CD的。
我们那个楼盘除了在听觉上慰劳业主外,还想在视觉上也让大家觉得钱花得不冤,于是在社区里搞了不少喷泉小花园。我喜欢喷泉,更喜欢围绕着喷泉的那些树啊花啊什么的,经常带着5岁的儿子在这些个小花园里玩,但不愿意多看一眼立在中心的那些雕像,更不会趁此机会给儿子搞点常识教育。但儿子要问啊,妈妈,那个蹲在那里屙巴巴的人是谁啊?我不能告诉他那是贝多芬在弹钢琴。我支吾着,儿子同情地继续说,这样屙巴巴多累啊,连个马桶都没有。
能想象这个贝多芬是个什么姿势了吧?骑马蹲档式。应该说还不是。我儿子虽小,但稀里糊涂地跟着外公外婆看过《射雕英雄传》、《书剑恩仇录》这样的武侠电视剧,他一点没觉得这个蓬着头发的家伙有什么武功,只是觉得这是个在费力排泄的人。
我不生气,因为我已经习惯了。这么多年成都像样的雕塑太少了,既然摆在闹市中心的那些东西都可以就那样摆在那里了,那么指责一个房地产公司好心好意在郊区搞出来的“礼物”,就显得不太厚道了。
关于成都的城市雕塑,我已经被诸如水碾河路口的“工人阶级等于零”(这是成都市民对这个著名雕塑的戏称)之类的东西给修理得没有任何感觉了。我习惯了成都在这个问题上的散乱、潦草、缺乏品位,可以说我已经麻木,甚至那年在广州瞄了一眼亨利·摩尔作品展时,也只是为这位世界城雕大师作品本身的魅力所吸引,完全没有联想自己居住的城市在这方面的缺陷。
但我这颗麻木的心居然被成都某家具一条街给刺激了,还刺激笑了。我从前没有来过这一带,这里原是城郊结合部的一个乡,后来改建成家具生产基地,前店后厂,乡民们都大发了。早就听说这一带有好几个“奔驰村”、“奥迪村”什么的。最近因为搬家,到这里来淘淘新家具。放眼一看——街右边是“天安门”、石狮子、灯笼、华表、七仙女什么的,街左边是“古罗马竞技场”、泰国铜象、大卫、维纳斯、阿波罗这些东西,真是集了中外古今雕塑之大成了;加上这条街又宽又长,每个雕塑又都是巨型尺寸,景象相当壮观啊。我笑归笑,还是不免要想到一个问题:弄出这样的——那什么,哦——一道风景线,弃农从商的老板们不奇怪,奇怪的是成都的城市规划部门。成都应该有城市规划部门吧?!
2003…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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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莓的亲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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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一本附有菜谱的书,里面有一道甜点,“奶油悬钩子派”,做法是先烤好一个派,然后“悬钩子4杯,洗净,加1/2杯糖,2中勺竹芋粉、2中勺鲜柠檬汁,搅拌均匀,腌10分钟。腌好的悬钩子倒在派上,放入预热到350℃的烤箱里,烤35~45分钟。饼表面呈金黄色取出,趁热佐以鲜奶油食用。”
一看就是很好吃的东西,特别是对于热爱甜食的我来说,那美味可以在想象中预支一番。如果照着做做如何?先试着把几个东西翻译一下:“派”是知道的,洋词儿,就是面饼子嘛;竹芋粉?不知道是啥玩意,想来是根茎类植物的果实磨的粉,一种淀粉类的东西,那可以用米粉代替;悬钩子,也是洋词儿,我们叫它草莓,就像我们管提子叫葡萄,差不多就那个意思。
书看到后面发现不对。又一个跟悬钩子有关的甜点:“草莓悬钩子水果挞”,看做法:“备料——草莓、悬钩子、黄油、面粉……”
咦,草莓和悬钩子不是一个东西啊。
一直以为是一个东西的两种叫法。原来还以为西南地区的人从来不这样说,是因为它放在方言里是个很不雅的词,所以不像“提子”那么易于流行。
上网去查。悬钩子跟草莓倒是亲戚,俗称刺莓,成熟果实为红色,多浆,味酸甜,可直接食用,也可酿酒或做酱。
联想到另外一个东西,覆盆子,跟悬钩子是相似的不知所谓,对它也是迷糊了很多年。这个词从小从课本里就知道了,那是鲁迅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的一段,大家都能背(课本要求必须背的):“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如果不怕刺,还可以摘到覆盆子,像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椹要好得远。”
也去查到了,覆盆子,跟草莓也是亲戚,又称红莓(那首前苏联歌曲《红莓花儿开》就是以覆盆子起兴的)。还知道鲁迅描述的“像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专业上叫做聚合果。真长学问。
接触我们不熟悉的水果,哪怕只是一个字眼,也能唤起一种新鲜感。但事实上,之所以不熟悉,是因为它们不普及;不普及也是有原因的那是因为它们的口感不是很好,至少不如我们熟悉的水果好。看超市里那些很贵的水果,比如火龙果、山竹什么的,其实不如苹果、梨好吃。我想,悬钩子和覆盆子也不会比草莓好吃。推而广之,世间很多人和事都是这个道理。这么一联想,还挺让人长心眼的。
2004…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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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房即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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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自己的书房。这是家里完全属于我自己的房间。它是朝东的,不是很正,有点偏;晴天的早晨,太阳会照进来,地板上一片辉煌。
书房里面有两把椅子,一把在电脑桌前,一把在书桌前。其实一把就够了,可以省点空间让房间漂亮点,但懒得拖来拖去;在书房里,我很勤奋,也很懒,懒得将一把椅子挪个位置。
书房里当然是有书的。很多书,装满了四个顶到天花板的大书柜,几乎每一层,书都一前一后放了两排,竖放之上又是横插,一片狼藉,于是找书成了一件很恐怖的事情,因为基本上累得半死也找不到要的书。于是,我也很少去找书,常常是就近抽出一本来翻,反正有那么多的书没看过。
除了书,还有电脑,还有灯,还有零食、香烟和茶杯,还有书桌里面那些乱七八糟的玩意儿,许多没用的和用了几页的本子,许多的写不出来字的笔,许多的应该扔掉的东西。
书房外有一个阳台,用铝合金和玻璃封成了一个小隔间,挂上了白色纱帘;有风的天气,我把阳台的窗和书房的门同时打开,纱帘就飘荡起来。这是我喜欢的景致。
纱帘旁边,是一把沙滩椅和两张小桌,一个小桌拿来堆杂志和报纸(很快就堆高成岌岌可危的模样了),一个小桌空着,用于喝茶和读书、记笔记。
书房墙边有一个层次错落的炭化木花架,随季节转换搁一些时令花卉;现在,暮春时节,我的花架上是两盆蝴蝶兰,一盆是白色,一盆是紫色。它们已经在那里快三个月了,总是没有凋谢的痕迹,像假的。
书房的角落里还有一副绿色的小哑铃。每天,我会握着这对哑铃随着音乐舞弄个三四次,每次十几分钟。
书房大约有18平米,算上阳台。平均下来,我每天在这个18平米的地方差不多要呆上10个小时。其实,这10个小时我并没有都在电脑前,除了读书的几个小时,我东搞西搞做些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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