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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心灵的故乡-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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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伦斯真是用心良苦,也真是书生气十足。他创造的是成人的童话!但他始终不悔。郁达夫曾英明地指出:劳伦斯是个积极的厌世主义者。此言极是。所谓厌世,自然是面对汹汹人势表现出的超然与逃避;所谓积极,当然是在看破红尘的同时依然顽强地表现出对人类的信心。于是劳伦斯选择了安纳贝与麦勒斯这样孤独隐居但性力强健的男人作他的理念传达者。这样的男人与世界的结合点只有自己最为本真的性了,他只与脱离了一切尘世丑陋的女人之最本真的东西接触,这就是超凡脱俗的性,与鲜花、绿树、鸟禽一起蓬勃自然地在大森林里生发。谁又能说,麦勒斯不是一棵伟岸但又柔美的橡树?一个复归自然的文明男人,集强健的性力、隐忍的品质和敏感的心灵于一身,对女人和自然界的鸟兽花表现出似水柔情。郁达夫,中国只有郁达夫才能在劳伦斯刚刚逝世不久就做出了一个这样的判断。劳伦斯在中国热了这些年了,中国人对劳伦斯的认识,还要数达夫透彻。这不能不归功于达夫的优秀作家资质。    
    劳伦斯选择了纯净的森林,在此让文明人恢复自己最原始本真的生命活力,这种选择自然与他对这片风景的熟悉有关,自然与他熟悉的这片风景中的人有关。这种稔熟与选择绝对取决于劳伦斯少年时代与海格斯农场和钱伯斯一家的交往。没有与海格斯农场亲如一家的交往,劳伦斯就不会有机会深入这片地区,了解这里乡民们的生活,从而找到了的一片风景,以附丽自己的理念。这片山水是解读劳伦斯的索引。    
    我终于走进了这片山水中。因为我相信,走进山水,才能走进人心。    
    


第二章 走进心灵的山水青梅竹马海格斯(1)

    如前所述,劳伦斯在11岁上随母亲到教堂做礼拜时认识了钱伯斯太太,也认识了钱家的小女儿杰茜。但两家并没有什么实质性来往。后来钱家在镇上开的当铺破了产,钱伯斯先生决定租下两英里外的海格斯农场,边务农,边给城里送牛奶为生计。钱伯斯太太邀请劳伦斯太太去农场上做客,劳太太愉快地答应了,并由15岁的劳伦斯陪同前往,这时的劳伦斯已经是著名的诺丁汉中学的学生了,身着伊顿公学式的学生制服,俨然是个大城市的孩子模样。    
    那是1900年春光明媚的一个五月天,正如《儿子与情人》一书中所描述的那样,劳伦斯陪着母亲出了小镇,穿过田野和矿井,穿过森林,沿着溪水,来到了一派田园风光的海格斯农场。劳伦斯生命中重要的一页从此翻开了,它对于劳伦斯写出空前绝后的作品绝对重要。没有这次造访,或许劳伦斯就不是劳伦斯了。    
    我在101年后一个同样的五月天来到这里,五月,正是百花吐艳,野蜂飞舞的时节。田野里骄阳似火,但树阴下却是凉风阵阵。这就是英国中部的天气,走在田野里要戴帽子防止太阳的毒晒,走进阴凉里甚至要穿上薄毛衣。我在想象这娘儿俩忽而走进田野,时而穿过草地,不时走进树阴里歇息的情景。五月,的确是个美丽的季节。我庆幸自己有一年的时间住在诺丁汉,离劳伦斯的家乡只有9英里,来回乘汽车不过3镑多钱,于是我可以随时兴起就在家门口乘上“彩虹1路”车(我租住的房子就在1路车站边上的胡同里),来到乡下的田野里,体会劳伦斯所写的不同季节的风景。真正是“隔世”,但由于这里的景物基本没变,气候没变,所以那感觉就不是“恍若隔世”,而是恍若今日了。    
    劳伦斯于1926年在意大利回忆起那一幕,深情地说:“森林边缘上一座矮小的红砖农舍,那就是米丽安家的农场,它让我产生了最初的写作冲动……”    
    《儿子与情人》中是这样描述这座农场的:“眼前的森林边上有几间低矮的红砖农舍。娘儿俩赶忙朝前走去。林子边上的苹果园生机勃勃,花瓣撒了一磨盘。橡树掩映着树篱旁的池塘,那池塘的水挺深的。树阴下歇息着几头母牛。农场和农舍面对着森林,沐浴在阳光下。多么静谧……”    
    这座农场的确切地理位置是:右手是波光粼粼的莫格林水库,谷底是汩汩流淌的小溪,小溪通着水库。放眼眺望,是遮天蔽日的山林。安斯里山和高地公园一带的森林雄奇伟岸,是舍伍德原始森林的一部分。海格斯即Haggs,其英文的意思是“森林中的一片开阔地”。劳伦斯第一次来到这样的山林谷地,这种田园与原始森林的奇妙组合对他这样一个从小生长在丑陋煤矿小镇上的孩子产生了巨大的冲击。这幅雄浑与阴柔并济的风景从此成为他心灵的风景线。那所谓“最初的写作冲动”在这里激荡后,化成了日后《白孔雀》里的美丽散文,化作了《儿子与情人》中最为温婉的青梅竹马篇章,二十多年后,他身在意大利,心灵的眼睛依旧逡巡在这幅风景上,依此幻化出《查太莱夫人的情人》中的山林景物。这里真的成了他心中永久的乡恋了。一个人一生都心藏着一幅风景并在这风景上描绘人的生命故事,那该是一种怎样的爱,怎样的情?劳伦斯应该感到莫大的幸福,他从来没有走出自己的“初恋”,一直在更新着这种恋情。    
    劳伦斯在自己生命的最后几年里还不忘给杰茜的小弟弟写信倾诉衷肠:“忘了什么我也忘不了海格斯农场我就是这么爱它。我喜欢去找你们,那真的是我新生命的开始……哦,我真想再回到19岁,穿过沃伦围场,一眼就看到你家农场的房子。进屋后坐在窗下的沙发上,咱们围着那小桌子用茶点,在那狭小的厨房里,我是那么宾至如归。不管我怎么变,我还是那个兴高采烈地奔向海格斯的伯特。”    
    伯特趁两位母亲聊天的当儿,走出农舍看风景,赏花,开始了和杰茜的接触。从此就成了钱家的常客。    
    海格斯农场上的这家殷实而朴实的乡民,如同这周围纯净的自然,对劳伦斯产生了巨大的吸引力,这里成了他逃避丑陋的煤矿小镇和恶劣的家庭氛围的避难所。他感到自己在这里受到了钱家父母的尊重,他们把他当作自己的儿子甚至是当作个大人看待,与他讨论作家和作品,与他谈古论今,他的知识在这里能得到正常的发挥。同样在这里,他寻找到了在自己家中没有的兄弟情谊,和杰茜的大哥阿伦成了莫逆。    
    但劳伦斯真正在钱家“扎下”,是在他大病不死之后。中学毕业后他进诺丁汉的工厂当伙计,不久在伦敦工作的二哥威廉猝死。悲伤之下,加之劳累过度,劳伦斯居然患了严重的肺炎,几乎病死。病情开始好转时,仁慈的钱家父亲用送牛奶的车把裹着大衣的苍白的劳伦斯接到海格斯农场,想让他在此呼吸呼吸新鲜空气。他还特别告诉劳伦斯说,经常出城来,一路上将松林里的气味吸进肺里,让病肺充满松树味大有好处。钱家父亲是个乡间知识分子,虽然为生计所迫从事农活和运送牛奶,但这人内心清高,一身书卷气。与自家七个朴实憨直的乡下儿女们相比,劳伦斯显得伶俐博学,可能因此钱家父亲格外喜欢这个小镇矿工的儿子。    
    就这样,小伯特成了钱家的常客,有时会一周来上两次。开始还自己带吃的,后来干脆就和钱家人一起用餐了,简直成了钱家的一员了。    
    劳伦斯给海格斯农场带来了喜庆和活力,他一来家里就像过节一样快活。他和钱家父母讨论图书,和大家一起玩牌,表演猜字谜的哑剧“设拉德”,经常组织大家跳舞。一到吃饭时分,他就张罗着摆桌子,端饭菜,虽然吃的是农家的粗茶淡饭,但吃得开心。当然,他一来这个家,就积极参加这里的劳动,有时是一整天在远处的农田里收割庄稼,有时是帮助钱家妈妈做家务活,烧开水,剥洋葱,真是地里屋里一把手,样样拿得起来。最有趣的是,劳伦斯喜欢帮助钱家种花草,一边干活一边引用兰姆的话说:没有子女的男人撒籽种花并看着花草成长,能从中体验到做父亲的乐趣!这似乎成了一种谶语:劳伦斯特别喜欢孩子,一辈子想做父亲,尽管与几位女士有过鱼水之欢,但最终仍然没有留下一条根。也只能从撒籽和侍弄花草中体验做父亲的乐趣了。    
    这个勤快的城里小子,受到了钱家的格外疼爱。钱父说:“和伯特在一起,干活如同游戏。”钱母则对劳伦斯疼爱有加,说:“将来进了天堂我也得挨着伯特。”    
    同样劳伦斯也是由衷地喜欢这里。以至于母亲对此生气,说他干脆卷铺盖进驻钱家算了。    
    钱家小弟大卫·钱伯斯后来做了教授,他回忆道:劳伦斯对这座爬满青藤的农舍产生了爱情。他给这里的母马起名“花儿”,狗叫“特里波”,甚至连两头猪都让他给起了名字,肥的那个叫“迪多”,瘦的那个叫“塞壬”。    
    少年劳伦斯表面上的快活顽皮实则是在释放内心的深重情结。他迷上钱家,实则是逃避自己的家庭。这美丽乡村里的一家人如同这洁净的大自然一样吸引着心灵笼罩在阴影中的小伯特。    
    畸形的父母关系,从小就造成了家中沉闷的气氛,父亲像一个耻辱的阴影笼罩着全家,孩子们与母亲结成了同盟,排斥父亲。杰茜的姐姐梅曾回忆道:一次大家在劳伦斯家聚会,正吃得高兴,阿瑟回家来了,口若悬河的伯特居然立即三缄其口甚至缩紧了身体低下头去不理睬父亲。母亲和姐妹们也顿时兴味索然。据劳伦斯的少年好友尼维尔回忆说,有时父亲挨着他坐下时,劳伦斯都会厌恶地缩紧肩膀躲避,如同躲避瘟疫一般。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长大,劳伦斯自然成了“妈妈的宝贝”,一切都听从母亲,排斥父亲及父亲代表的一切价值。正如劳伦斯的母亲时常抱怨自己从来没有过真正的丈夫,劳伦斯也哀叹自己从来没真正有过父亲!    
    一个没有父亲和父爱的孩子,这样的生活是畸形的,不完整的,必然感到生命中巨大的缺憾,他会本能地寻找父亲的身影,至少是父亲的替代者。他虽然有两个哥哥,但大哥从小就离家去了城里的祖父家,与他无缘。聪明的二哥是他的榜样和挚友,经常写信勉励他,还帮助填写表格找工作,他刚刚在诺丁汉找到一份工作,二哥就撒手人寰。父子情,手足情,这些本来自然地属于劳伦斯,可他都失去了或被剥夺了。这些,他在钱家找到了,钱家父子的友爱让他生命中应有的情分失而复得。特别是在钱家大哥阿伦身上,他寻到了深厚的手足之情。他们之间的特殊友谊被一些评家看成是潜在的同性爱情,加之劳伦斯曾坦诚地表示他曾经“爱”阿伦,这份友爱就理所当然被如此解释。而《白孔雀》中那个强健的青年农夫乔治·撒克斯顿明显地是以阿伦为原型塑造的。书中乔治与中产阶级少爷西里尔之间的亲密友爱的描述显然是阿伦与劳伦斯友谊的写照。但劳伦斯学家沃森教授认为这些不过表明劳伦斯的少年期过度延滞而已,最多说明他们的友谊里有潜在的同性恋因子,但并不说明劳伦斯有过确切的同性恋交往。《白孔雀》里的描写不过是劳伦斯在文学中实现着自己从小就难以得到的父爱与手足爱,以此来满足自己冥冥中的愿望。阿伦亦受到聪慧的劳伦斯的吸引,与他情同手足,直到他与劳伦斯的堂妹成婚。劳伦斯送给他礼物书,在扉页上用拉丁文题词:我们共同度过了少年期,长大成人。足见劳伦斯是多么珍惜这份情谊。    
    与钱家父子的交往在劳伦斯不朽的中篇小说《干草垛中的爱》里得到了绝妙的表现。劳伦斯在1908年的夏天和钱家父子在田野里收割干草,那两片地现在依然是农田,就在诺丁汉通往阿尔弗里顿的大路边上,正对着小教堂,周围仍然是起伏的绿色乡村。那里照样树立着劳伦斯的纪念牌。    
    翻译这篇小说时,每每被那种温婉的笔触和柔情所打动,在北京的胡同夜半想象着一百年前英国农民的生活和模样,我这样写道:“一幅幅浓淡相宜的英国乡村风景画如琼浆佳酿醉人,纯朴幽默的二十世纪初英国农民形象跃然纸上。劳伦斯是‘了解英国乡村和英国土地之美的最后一位作家’,他更与这温馨风景中的英国劳动者心灵相通、血脉相连。这样的景物中一个平实温婉的爱情故事,其高度艺术化的传达使文本的阅读享受大大超越了故事本身,成为对英国乡村审美的亲历和对英国乡民心灵的造访。”    
    现如今我亲自置身于这百年前的风景中,当初的想象化作了现实:一切还像故事中写得那样,青翠的山谷,繁花似锦的田园,古老的教堂,车水马龙的大路,还有从这里能隐约看到9英里外诺丁汉城的轮廓。我在天高云淡的秋天里和熏风遍野的春日里倘佯在这田间山谷,从伊斯特伍德到纽索普,从金伯里到格里兹里,蹚过草地,穿过森林,跨过小溪,我知道,劳伦斯从小就这样用双脚丈量故乡的土地,了解这里的每一寸田野。    
    他于是得以在自己熟悉的风景上描绘自己熟悉的人,但这绝非是记录真实和临摹,也并非是“改编”生活。他是在重构真实,是将自己熟悉的人物置于熟悉的风景中后虚构他们。这种写法往往引起现实中人们的不满,甚至会引起一些人的法律诉讼。沃森教授有一次带领我们看劳伦斯家乡的教堂墓地,指着一些墓碑上的名字告诉我们,劳伦斯小说中一些人的名字干脆就取自真人。对劳伦斯如此依赖真实环境的创作,我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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