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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中毒-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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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臆想的味道刚刚飘出来的时候,很让我害怕。渐渐地,它们的味道越来越浓厚,把我关于他的所有回忆都包裹在里面,成了一颗颗裹上了糖衣的药丸。我不知道这药是什么,我只是把它们一颗颗吞下去,似乎这样可以医治我自己。药丸糖衣里面的苦我已经忘掉了。    
      他出现在斑马线的那头,像是专门来告诉我,这一切曾经发生过。    
      但是,我第一眼看到他并没有我想象中应该有的百感交集。我激动的时候,鼻子会酸的。但是,我的鼻子很正常,没有任何异样的感觉。    
      他没有看到我。    
      他站在人群里。他就站在那里,身上没有任何我必须爱他的特征。他和我几个月前见到的他没有区别,既不更好,也不更糟。他的神情依然淡淡的,温和的,也是友好的,就像我当初第一次见到他并在一瞬间里就爱上他一样。    
      但是,此时此刻,我看到了一个景象出现在面前:情感的潮水退去了,退得非常快,水下面的土地迅疾地露出来,像一种新生的东西,疯长着。它不是像植物一样地往上长,而是在我面前快速地长着。    
      我惊讶极了,以至于我以为在眼前真的发生了这样的奇观。    
      我往回走,后面是一家快餐店,有落地大窗。我进去,坐在窗边;正好行人绿灯亮了,他从那头快步走过来,然后,从我的面前走了过去,这中间,隔着一道反射着北京冬天太阳的大玻璃。他走得很快,好像还很激动,那感觉像是去赴情人之约。    
      我还是被刚才那种奇特的感觉给魇在里面,回不过神来。我要了一杯可乐,慢慢喝着,让自己受了惊吓的神经平静下来。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今天这样的一次意外相遇,便终止了我对他那种感情?这几个月来那种强烈的爱意和随时随地泪水就要喷薄而出的情形,结束了?    
      我没有想过嫁他,一丝一毫的念头也没有。他不是能和我耳鬓厮磨过日子的人。如果女人足够清醒,那一定要去嫁一个有亲人感觉的男人。只有和这样的男人在一起,婚姻才是安妥的,幸福的。    
      他身上的气息对于我来说过于飘忽。也许是我太爱他,舍不得把他跟婚姻、同居这一类的念头联系在一起。我舍不得固定他,我迷恋他的飘忽。其实,对于我来说,他也许就是一个概念,他的忧伤、沉默、寒冷、性感,满足了我对男性的所有幻想,这种幻想的基础,在我三十二年的生命里被文学艺术给一点点夯实。也就是说,我早有这样的一个描画,而他,落下来,落到我的纸上,和这个描画丝毫不走样。    
      而他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一无所知。    
      我想知道,我努力过,但我失败了。    
      他刚刚走过去的那种姿态,实在很像是一个去赴情人之约的男人。我想过他另外有情人,我早想过的。刚开始想到这一点的时候,我还是有一点醋意的,但相当稀薄,很快就挥发掉了。说到底,我不在乎的。他和我之间没有任何生发醋意的环境。他是我的情人,但是,准确说,是我的梦中情人,飘忽、快乐、天亮之前就会消失的。    
      我坐在那里喝着可乐,想着已经走远的他,突然间觉得很快乐。我喜欢这种感觉,我觉得这种躲在背后的爱恋非常美妙,飘飘欲仙,但又非常安全。    
      我终于明白了,我做错了一件天大的事情——其实,他应该是我的暗恋对象。    
      我后悔莫及。    
      居然连着下了几天的雨。早上出门,风又冷又湿,不像刀子似的谋杀那么痛快,而让人感觉另一种不太体面的死法。赵啦啦讨厌下雨的日子,尤其是冬天的雨。    
      开车的头十分钟她还是要摇下窗户,让风裹着雨丝抽一抽自己的脸。她讨厌风雨交加的人生,她用这种方式来提醒自己的讨厌。    
      这雨让赵啦啦怀念从前像个疯子一样的日子。    
      其实她从来就没真的成为一个张牙舞爪的疯子,她倒是愿意那样。那时她只是老实巴交地疯着,像个痴呆儿似的爱着夏城南,并在他面前装出一副不咸不淡不愠不火一个合格的搭档的模样。    
      在阶梯教室上大课,赵啦啦一定早早去坐在高处靠窗的位置,因为曾经在上课的时候往外一瞄,瞄见夏城南从窗外的冬青树丛跃过去,穿过草坪而去。在她的日记本上,她写道:“我爱的那个人,像只豹子一样,跃了过去,轻盈而傲慢。”他跃了那么一回之后,赵啦啦从此就一定要坐在那个位置上,等着那个身影再次被眼睛捕获。她迷恋那种旁观者的身份。从窗户看出去,亲近者不再亲近,有了陌生的却新鲜甜蜜的感觉,像以前不曾吃过的一颗好糖。他像是一个意外。    
      意外就是意外,只有一次。赵啦啦守株待兔等在窗前一年多,他却再没有出现过。    
          
    


第三部分第十四章(3)

    赵啦啦觉得自己已经日渐麻木了,她记不得爱一个人的那种卑微到底是什么感觉。那一定是很不堪的,像被鞭子抽?还是像被绳子勒?她想,正常的人应该有愤怒?但她记不得当时的她对夏城南是否有过愤怒的感觉,即便有,她又是怎样消化这些愤怒的,像咽一口血一样咽下去?    
      她记得不敢对他急。只要她稍微发急,他转身就走,地点时间全不顾,不管他们是在香山还是在半夜一点。她像一只没脾气的狗。    
      好几次,赵啦啦和他好端端地玩着,他接到传呼,回完电话后对她说,你先回去吧,我有事。赵啦啦这个疯子就仪态大方地说,好吧,那再约时间。她还是笑眯眯地说的。回家的夜班公共汽车上,她瞪着一双迷迷瞪瞪的眼睛看着外面的路灯。眼睛一阵阵地被泪水弄得模糊,又一次一次使劲眨眼把泪水逼下去。下中班的工人在打瞌睡,装在网兜里的铝制饭盒时不时撞在把杆上,脆生生的。饭盒盖脱开了,飘出王致和臭豆腐的气味。路灯光一格一格地跳到她的脸上,像一只不断挑衅的兔子。那时的赵啦啦,还是一个小女孩,她该怎么办?她怎么可能懂这样地爱一个人是有毒的?    
      现在,赵啦啦突然很后悔在成都就那么放过了他。为什么她不能把他抵进死胡同里?为什么她就不能跟他急?    
      她很想打他。拿起一个啤酒瓶,朝着他的头,死磕一下——玻璃碎了,有一股血从他蓬松浓密的好头发里,细如游丝地淌下来,遮住他惊讶万分的一只眼睛,另一只眼睛,清亮地淌出悔恨的泪……    
      赵啦啦在小说里有一段话说得很带劲儿。她写道:    
      其实,我一直不明白该怎样地爱一个人。    
      在我愿意顺从的时候,我遇到的是对顺从不屑一顾的人;当我选择对抗的时候,我遇到的是比我强悍的人,把我的对抗碾成一堆屈辱的粉末。我醉的时候,遇到的是清醒的而且讨厌酒的人;我神志清朗气吐如兰,却偏偏要去搀扶那个烂醉如泥满嘴污言秽语的混账,他还一路地吐,溅到我的身上;我赞美风月的时候,旁边那个人一定是个技术主义者;我脚不离地又掐又算过日子的时候,一定是在陪着一个白日做梦的家伙。    
      我不愿回想我经历的那些男人。现在偶尔想起他们,他们都跟在箱子里搁旧了的皮影一样,薄的,褪色的,还有一股呛人的灰尘味。    
      和他在街上相遇之后,我发现我真的在那一瞬间获得了我向往已久的平静。很自然的,没有一点勉强的,我停止了写邮件和打电话。    
      心情很淡,像影子一样。他也像影子一样,飘着,浮着。我伸手一捉,他就过来;我放手,他就荡开。这的确很像梦境。如我所愿,他真的成了我的梦中情人。    
      在没有写邮件,也没有打电话的第一天里,我觉得有一种空洞的感觉。像戒烟后的第一天。戒烟的人总要弄点糖、瓜子什么的来对付没烟的滋味,我发现,我戒邮件和电话的第一天,很想找个人说话。    
      最合适的人应该是赵啦啦吧。她现在这种情形,糟糕的伤痛的恋情特别对她的口味。我会从她那里获得很好的回应,会很过瘾的。这不像跟姑姑说话。她境界太高,让我敬畏。    
      但我忍住了。这点毅力我还是有的。    
      女人在一起说感情上的事,很多时候会把事情弄得更糟的。我刚刚开始了一个好局面,我想,我得咬住这股劲儿才对。    
      也就从这一天开始,我把已经放下了很久的工作拿起来。前段时间都在应付着,魂是散着的。我开始把前段时间搁置在那里的几个选题拿起来,仔细考虑,写出编辑方案,跟合适这些选题的作者打电话,商量写作方式。我发现我很久没有这样愉快了。那种安静、专注、跟情感无关跟心灵有关的愉快。    
      我开始重新写些小文章给时尚杂志。很久没写了,我认识的那些编辑好多都跳槽了。宋姑娘还在老地方。她说,好啊,写来我看看再说吧。跟我聊了一会儿后,宋姑娘突然兴奋地说,哦,千百魅是你的作者啊?那麻烦牵线认识一下好不好?你帮我向她约稿好不好?她不写随笔?不,不,还是帮我约一下,写什么都行啊,稿费我开最高。拜托拜托。    
      放下电话,我真有点嫉妒赵啦啦。    
      赵啦啦要做不可能做到的事情。她要一天写三千三百字,于是向老板请假,请两个月。老板很不高兴,暗示她必须说出一个合理合情的理由,否则,她不太可能再回原来的位置。赵啦啦告诉他,合理的理由没有,理由可能算是合情的——她说她有病,大病,好了从头再做也没有什么,算是新生,好不了的话,当然回不了原来的位置。老板一听口气就软了,还劝了赵啦啦几句。这人还是个好心人。    
      赵啦啦也不算是完全的空穴来风。她左边乳房又开始疼了。    
      潘放已经回北京了,他在赵啦啦请假的当天晚上就给她来电话问个究竟。赵啦啦说实话是要赶小说。潘放说,什么瞎话都可以编,但别咒自己,不吉利。    
      陆宁来北京了。因为公司业务她一年要来北京两三趟,不过,好像还从来没有冬天来过北京。    
      


第三部分第十四章(4)

    她敲门,见赵啦啦开门,一副大吃一惊的模样,仿佛开门的不是她要找的人而是一只成了精的耗子。    
      赵啦啦被她的表情也弄得很吃惊,问她:“怎么啦?你不是敲的就是我的门吗?”    
      陆宁又转成一副迷迷瞪瞪的样子,说:“你怎么会在家?”    
      “咦,你这人,你要是觉得我不在家你怎么不先打电话?”    
      “我要是先打电话你准不在家。”    
      “陆宁,你别吓我,怎么说话跟神经病似的。”    
      陆宁这才过来和赵啦啦拥抱一下,然后脱掉大衣,把自己扔进沙发里,摊手摊脚地尽量放松,一脸满足的笑容。“嗨,你不知道,我今年下半年开始就邪门了,只要去哪里找人,人准不在,就是事先约好的,人家也临时有急事走开了,让我扑空。后来我就想,干脆硬扑,结果一扑一个准,你已经是我硬扑到的第五个对象了。你说这事邪不邪?要说,前面四个都还是在南京,结果我跑到北京来扑你也扑到了。这不真邪门了吗?”    
      陆宁经常搞些怪名堂,赵啦啦是知道的,想不到现在她还热衷这些东西。    
      她掏出她的骆驼烟,然后进厨房拿了只小碗出来当烟灰缸。    
      她指指赵啦啦的茶几和旁边的藤编CD架,问:“什么时候买的?”她摸摸CD架,“送我好不好?”    
      “不行,你每次来都跟强盗似的。这架子我好不容易才弄到的。”    
      陆宁笃定地笑笑,她知道赵啦啦会给她的。她走到开着的电脑前瞅,“咦,又写什么破玩意儿?”    
      赵啦啦走过去把她扯开,关机。    
      陆宁说:“啦啦,给我两本你那个《挥泪》。我们公司有两个小姑娘,是你的崇拜者,连我这个当朋友的一起崇拜。我答应给她们带千百魅小姐的签名本回去。”    
      “行。但你得买。书就按定价,签名嘛,加十块钱,如果要题词,再加十块钱。”    
      陆宁没理她的话,一头钻到厨房查看冰箱去了。    
      从厨房出来,她找赵啦啦要车钥匙出门买东西,说:“趁我出去这会儿你可以写十块钱的字吧。”    
      陆宁上超市买了一大堆食品回来,把赵啦啦的冰箱放满了,然后进厨房做饭。陆宁是个好厨子。赵啦啦喜欢江浙菜那种甜滋滋的味道。在南京待的那两年是她最胖的时候。    
      吃陆宁做的黄花鱼真是享受。几杯酒之后,赵啦啦就把到成都去前前后后的事情给陆宁说了。    
      陆宁一向是挺喜欢闹事的,惟恐天下不乱,但这次她警告赵啦啦别去惹夏城南。    
      她说了一句让赵啦啦心惊胆战的话,你别惹杀身之祸。    
      谁会杀了我?赵啦啦被陆宁的话给吓蒙了。    
      赵啦啦的女友中间有两个带巫气的,一个是白梅。白梅的巫气是学习得来的,经过长时间孜孜不倦地学习所有的唯心主义,白梅有了点女巫的道行。这种后天努力的结果让白梅始终停留在一个低级的层次上,发展空间几乎为零,但就是这样她已经是圈子里的半仙了。    
      另一个就是陆宁。她从不修炼她的道行,因为她是先知先觉。如果说女人普遍直觉很好的话,陆宁的直觉是出神入化的。她直觉起作用的时候不多,大多时候处于混沌状态,但一旦她的直觉起作用的时候,就准得惊人。没人愿意让陆宁的直觉起作用,全是灾,没有一点好的。她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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