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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的乔-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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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有一天,我听他跟那个马车夫说,我是一个小流氓,他对我放任自流了。” 
  “如果他们用鞭子好好打你一顿,”我说,“也许你早就学好了。” 
  “我现在也挺好啊,”丹迪得意地说,“和我的主人一起坐车的那些年轻小姐常说,太好了就该自负了,招人烦。还是接着说我的故事吧:我一直待在蒂贝特夫人身边,到后来,我烦她了,她太造作了,老是在她的小狗身上冒傻气。每条狗都在餐桌边有一把高椅子,还有一个盘子,它们总是坐在这些椅子上和她一起吃饭,那些仆人都管它们叫‘宝石先生’、‘娃娃先生’、‘纤秀小姐’、‘柔柔小姐’。有一天,他们也想让我坐在椅子上,我生气了,还咬了蒂贝特夫人,她打得我可狠了,她的仆人还拿石头砸我,把我轰出来了。” 
  “说到傻,丹迪,”我说,“如果可以对一位女士用这个词的话,我要说,那位女士还真配得上。狗狗不应该坐在那些位子上。她干吗不让几个苦孩子坐在她的餐桌边呢?干吗不让他们坐在她的马车里,让狗狗跟在后面跑呢?” 
  “一看就知道你不了解纽约,”丹迪讥笑我说,“苦孩子是不会寄宿在有钱的老妇人家的。总之,蒂贝特夫人讨厌孩子。而像狮子狗之类的狗狗要是跟在马车后面跑,就该在泥地里跑丢了,还会在人群里被踩死。只有像我这样聪明的狗才能随便溜达。”我不太相信它这番话,但我没说什么,而它又眉飞色舞地说上了,“不过,蒂贝特夫人让她的狗活动得太少了。它们爪子上的指甲可长了,毛长得都能盖住它们的脚了,它们的眼睛都是红的,老是病恹恹的,所以她老得给它们吃药,还叫它们可怜的‘红眼小病狗狗’。呸!真叫我恶心。离开她家之后,我就去她侄女鲍尔小姐家了。她是个有头脑的年轻小姐,老是批评她姑妈的那种养狗的方式。但她也聪明得有点过头了,因为她的哈巴狗和我都快被她蹂躏死了。我们老是得走好长好长的路,走得我都烦死了。有一个女人,仆人们都叫她特罗西,每天早上她都要来给哈巴狗和我拴上链子,有时还有另外一两条狗,然后她就带我们去到那些安静的街道上进行长跑。这是特罗西的工作:遛狗。鲍尔小姐认识的好多时髦小姐都不能带她们的狗去锻炼,她就让她们把狗交给特罗西,她们都说,她们的狗变化可大了,又健康,又精神。特罗西遛一只狗,一小时挣1毛5分钱。老天,这么锻炼下来,我们的胃口得有多好啊,我们能不把那些狗粮吃个精光吗?但在鲍尔小姐家也没什么意思。我们每天只能见到她一小会儿。她一直要睡到中午。吃完午饭后,她陪我们在温室里玩一会儿,然后她就出去逛街或是串门了,晚上她总是有客人,要么就是去跳舞,或是去看戏。没过多久,我就决定不在那儿待了。在一个晴朗的早晨,我从窗户跳了出去,跑回家去了。我在家待了好长一段时间。我妈妈被一辆大车轧死了,我也没觉得有多难过。我的主人都懒得答理我,所以我可以为所欲为。有一天,我正在散步,遇见了我以前认识的好多狗,一个小男孩走到我后面,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他要干什么,他已经把我抓住了,抱着我就跑。我没法咬他,因为他把一些碎布头塞到了我的嘴里。他把我带到了一个廉租公寓里,我以前从来没去过城里的那片地方。他是个穷人家的孩子。好嘛,他们家可真够穷的——六个孩子,一对父母,都挤在两间小屋里。我在那儿连肉味都很少闻到。我不喜欢他们的面包和糖蜜,他们家里的味太难闻了,让我觉得我都要憋死了。   
  流浪狗丹迪(3)   
  “他们把我关在他们的脏屋子里待了几天,把我抓来的那个乳臭未干的小男孩晚上睡觉的时候就搂着我。天很热,有时候我们睡不着,他们只好上屋顶上去。后来,他们就用链子把我拴在了屋子后面一个脏兮兮的小院里,那时候,我觉得我快要疯了。我真想把他们都咬死,要是我有胆的话。被拴起来的滋味太难受了,尤其是对于像我这样热爱自由的狗来说。苍蝇也来找我麻烦,吵得我心烦意乱的,没有锻炼,我的肉也慢慢长起来了。我在那儿待了将近一个月,而他们一直在等人悬赏。但他们什么都没等到。一天,那个男孩的爸爸——一个街头小贩——用链子牵着我满街转悠,到最后把我卖给了一个绅士。他是为他的小儿子买的,但我不喜欢他的长相,所以我扑上去咬了他的手,他松开了链子,而我逃开男孩和警察的追捕,终于跑回了家,那样子就像一具活死尸似的。我过了几个星期的好日子,然后我又开始不安分了,又出去跑。啊,我累了,我想睡觉。” 
  “你真不怎么样,”我说,“说是要讲故事,可还没讲完,你就要去睡觉。” 
  “事事必先为己,傻小子,”丹迪打了个呵欠,说道,“如果不这样,谁也不会为你着想。”它闭上眼睛,没几分钟就睡着了。 
  我坐在那儿看着它。它真是一条漂亮、乖巧又缺德的狗啊。过了几天,它给我讲了那段没讲完的故事。在经过了好多次的流浪之后,有一天,它回家时,碰巧赶上它的主人的游艇要出航,他们用链子拴上它,带到了船上,为他们的航行增添乐趣。 
  丹迪来找我们的时候是11月份,它在这儿待了整整一个冬天。它总是取笑莫里斯家的人,说他们家的房子又暗、又小、又旧,还说它留在这儿只是因为劳拉小姐老是照顾它。它的背上有点儿疼,不久,她发现它长了疥癣。她爸爸说,这种病对狗狗很要命,最好是用枪把丹迪打死,可她一个劲儿地央求要留它一命,还说,要是让她来看护它,她能在几个星期之内就把它治好。丹迪没敢太发脾气,但它很窝火会染上这个病。它说,这是从一条小癞狗身上传染的,好几个星期之前,它曾经跟它一起玩过。它只跟它玩了一会儿,还以为它不会被传染呢,但它好像知道这病很容易传染。 
  在它的病没好之前,我们都和它隔离了。劳拉小姐让它和兔子一起待在阁楼上,而我们是不能去那儿的;男孩子们则会带着它在花园里锻炼。她对它动用了各种治疗方法,我听她说,虽说那只是皮肤病,但它的血液也得得到净化。她给它吃了些她用硫磺和黄油做成的小药丸,那本来是她给吉姆、比利和我吃的,为的是让我们的毛皮保持柔亮、顺滑。见药丸没见效,她又每天给它吃几滴砒霜,还用烟草水或石碳酸皂给它洗那些疼的地方,说白了,就是它的全身。最后是烟草水把它的病治好了。 
  劳拉小姐和它接触的时候总是戴着手套,而且是用刷子给它擦洗,因为如果人感染了狗疥癣,他们可能会掉头发和眼睫毛。但如果他们加小心,就不会在照顾患病的狗的时候被传染,我就没听说过有人染上过这种病。 
  过了一阵,丹迪的病全好了,它自由了。它说,它可高兴了,因为它已经烦死那些兔子了。它经常吼它们,惹它们生气,它们就在阁楼里到处乱跑,还用它们的后腿蹬它,那样子可滑稽了。我觉得,它们也不喜欢它,就像它不喜欢它们一样。吉姆和我没染上疥癣。丹迪并不是一条很健壮的狗,我觉得它那种没有规律的生活方式是很容易让它染上病的。它饿的时候就胡吃海塞,还总要吃好吃的。如果它在莫里斯家没吃到它想吃的东西,它就会到外面去偷,或者是去后城的垃圾场里找。 
  等它真的得上病了,它又不知道怎么自己照顾自己,我真没见过比它还笨的狗了。它好像根本不知道得病的时候该吃点儿草或者药草,或是土,好让自己保持良好的状况。丹迪生了病就扛着,让它自己好,它从来都不想办法治疗它的那些小毛病。有的狗连怎么给自己截肢都知道。吉姆跟我说起过莫里斯家以前养过的一条狗的故事,可有意思了,它叫“骗子”,它的一条腿被一匹马踢了一下,不听使唤了。它知道那条腿完了,就把它齐根咬了下来,虽说有一阵它特别难受,但到最后,它还是复原了。   
  流浪狗丹迪(4)   
  再接着说丹迪。我知道,它就等着春天一到就离开我们,而我也没什么好难过的。它在头一个好天里就走了,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一直到夏天的时候,我们偶尔能看见它和一群野狗在城里到处乱跑。有一天,我拦住它,问它怎么会屈尊在费尔伯特这样一个宁静的小地方,它说,它做梦都想回纽约,就盼着它的主人开着游艇来接它呢。 
  可怜的丹迪再也没能离开费尔伯特。毕竟,它还不算太坏。它骨子里没什么恶意,而我真不想提到它的结局。它的主人没有开着游艇来接它,不久,夏天过去了,冬天又要来了,没人想要丹迪,因为它的名声太不好了。它又冷又饿,有一天,它扑上去抢一个小女孩正在吃的面包片加黄油。它没看见一条大看家狗正站在门槛上,还没等它逃走,那条狗就抓住了它,又咬又撕的,把它弄个半死。等那条狗丢下它之后,它就爬到了莫里斯家,劳拉小姐给它包扎了伤口,在厩棚里给它安了张床。 
  一个星期天的早上,她很体贴地给它洗澡、喂食,因为她知道,它活不了多久了。它虚弱得都吃不动她放在它嘴里的东西了,她就让它舔她蘸在手指上的牛奶。她要去教堂了,可我不能和她一起去,我跑到巷子口,看着她走远了。等我回到家以后,丹迪不见了。我找啊找,终于找到了它。它已经爬到厩棚最黑暗的角落里等死去了,虽然它很痛苦,但它哼都没哼一声。我坐在它旁边,想到了它在纽约的主人。如果他好好地把丹迪养大,也许它现在就不会在这儿忍受死亡的煎熬了。对待一条小狗狗就应该像对待一个孩子一样,它犯了错,就要惩罚它。丹迪开始学坏时,没有得到纠正,所以落到了这一步。可怜的丹迪!可怜的、英俊的、富人家浪荡的公子哥!它睁开它那双无神的眼睛,最后看了我一眼,然后痉挛性地抽搐了一下,就不动了。它再也不会痛苦了。 
  劳拉小姐回家后,听说它死了,哭得很伤心。男孩子们把它从她那儿抱走,埋在了花园的一角。   
  尾 声(1)   
  现在,我的故事该到最后一章了。在给故事开头的时候,我想的是把我这辈子当中每年所经历的事都写下来,可我担心那样的话就该写成流水账了,劳拉小姐或是其他的男孩和女孩可能就该看不下去了。所以,我要就此打住了,虽说我还是很愿意继续写下去的,因为当我回首往事的时候,我享受到了很多乐趣,而现在要搁笔了,我觉得很是伤感。 
  在莫里斯家度过的每一年里,我都能经历一些快乐的事情,但我不可能把这些事情都写下来,我也不可能逐年地把劳拉小姐和那些男孩子们的成长、变化都讲到——现在,他们都已经成人了。我将把我的故事就此结尾,然后我就不絮叨了,回我的篮子里躺着去,我现在已经老了,动不动就会累。 
  我来莫里斯家的时候才1岁,我已经和他们一起生活了12年了。我现在没跟莫里斯先生和他夫人在一块儿住,而是和我亲爱的劳拉小姐住在一起,她现在也不再是劳拉小姐了,而成了格雷夫人。她4年前和哈里先生结婚了,并且和他以及伍德先生和夫人一起住在幽幽谷农场。莫里斯先生和夫人就住在附近的一个小农舍里。莫里斯先生身体不太好,不能再传道了。那几个男孩都天各一方了。杰克和美丽的贝茜·特鲁利小姐结了婚,就住在离这儿不远的一个大农场里。贝茜小姐说,她不喜欢当一个农场主的妻子,可她总是显得很快乐、很满足,所以我觉得她可能是说错了。卡尔在纽约经商,内德在一家银行供职,威利还在一个叫“哈佛”的地方读书。他说,等他读完书以后,就和他的父母一起生活。 
  莫里斯家的一些老朋友经常来看望他们。特鲁利夫人每年夏天在去纽伯特的时候,都会顺道过来,蒙塔吉先生和查理每隔一个夏天也会来。查理总是带着他的老伙伴欢欢,它也和我一样,有点虚了。我们躺在游廊上晒太阳,听莫里斯一家人讲过去那些事,有时听得我们觉得自己又返老还童了。除了欢欢之外,我们还有一条苏格兰牧羊狗考利。它长得特别英俊,是劳拉小姐忠心不二的帮手。我们是顶好的朋友,但它比我吃得开。一天,劳拉小姐的一个朋友带着一双小儿女来了,考利坐在那两个孩子中间,他们的爸爸还给他们照了相。我太喜欢它了,所以我告诉它,我要把它的照片印在我的书里。 
  等到夏天莫里斯家的男孩子们都回来的时候,我们这儿就更热闹了。我们一冬天都在期待着他们的到来,因为他们使这个老农舍充满了活力。麦克斯韦尔先生每个夏天都会来河谷村,从没失过约。他现在养的动物更多了,他说他顶多只能把它们从波士顿带到这儿来,再也不能去更远的地方了,他都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除非是建个动物园。前几天,他还问劳拉小姐,她觉得那个意大利老人会不会和他合伙。他不知道可怜的贝里尼后来的情况,所以劳拉小姐就讲给他听了。 
  几年前,意大利人来河谷村展示了他新组建的动物剧团。它们和那个老剧团差不多一样出色,但成员比以前那个少多了。莫里斯家的人和他们的好多朋友都去看了他的表演,劳拉小姐回来说,当她看见可爱的小比利走上舞台,鞠躬,动作滑稽地跳圈、抓球时,她都快有点歇斯底里了。因为莫里斯家的缘故,那个意大利人对它宠爱备至,根本没把它当成一条狗,倒像是把它当人看了。比利来农场看我们的时候可会摆谱了,但尽管说它都快被它的主人宠坏了,可它还是那么可爱,所以吉姆和我不可能跟它计较。过了几天,他们走了,在去年冬天之前,我们听到的都是他们的好消息。后来,纽约一个医院里的一个护士给劳拉小姐寄了一封信。她说那个意大利人快不行了,他让她给格雷夫人写信,告诉她,他已经把他的动物全卖掉了,只留下了她好心送给他的那只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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