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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艺术 作者:周汝昌-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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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芹是大不以此为然的。这是因为,他经历了谙悉了许多女才人、女豪杰、女英雄,而她们的命运却比梁山好汉还不幸,还悲惨,还可怜可叹,可痛可哭!他觉得施公太偏心,也太无情了。
  于此,忽然一个巨大的思想火花在雪芹头脑中爆出万丈的光茫——他一下子决定了他的终生事业:誓为一群亲见亲闻的女儿写出一部传神写照的新书,专与《水浒》相“对”!
  这个“对”,包括了一切,连名目也可以成为对仗:
  绿林好汉——红粉佳人
  江湖豪杰——脂粉英雄
  对仗,是汉字文学语言的一个重要的美学因素,用西方拼音文字的意识来“评论”它是困难的。西方只有“排句”,与中华的对仗也并不是一回事。
  对仗,当然不只是“字面”的事。它总是“字里”的思想感情的一种表现。对仗,又是文学手法与结构上的一个重要因素。对仗,包含了对照、对比、对称、对应。雪芹的书,运用这些,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
  雪芹的书,是“翻”《水浒》,然而又是继承《水浒》:他采取108这个最主要的结构中心。他“对”准了施公,有意识地写了108位女子。他的书后《情榜》,是“对”施公的《忠义榜》。他的人物品目法则是:以12为“单元”,正钗十二名,副钗十二名……,排为“九品十二钗”,12×9=?正等108!
  这就是雪芹的结构大法则。从女子主要人物的数目,到全书的章回数目,都是一百零八!
  全书以“盛衰”、“荣辱”、“聚散”、“悲欢”、“炎凉”……为两大“扇”,前后各五十四回书,“分水岭”在五十四与五十五回之间。第五十四回是“盛”的顶峰,第五十五回是“衰”的起端,前后笔墨、气氛、情景事迹……俱各大异,构成了内身的大对称,大变化,大翻覆,大沧桑——前之与后,后之视前,有天壤之别!
  草草说来,雪芹这位从古罕有的特异天才,将他的书安排在一个严整精奇而又美妙的大结构上。他从《水浒》得到了启示,但他的思想与艺术,大大超过了施公的水平与境界。
  脉络是分明的,价值是不可估量的——但是不幸,今传120回本并非雪芹原著,已将它的骨肉、血脉、精神、丰采都改变了。
  
  附录6 《红楼》之写人
  小说名作家刘心武同志,出其新著《秦可卿之死》,再次引起我与他通讯讨论的兴致,所谓“读后感”,已大略见于信札中,因此本文并非“文评”的续篇,却是由它引起的另一种思绪。
  数十年来,不断倡导学习马克思主义,不但治国安民,而且文化文艺,概无二致。其中要义包括教人看事情勿表面、勿孤立、勿静止、勿僵化、勿机械……。可惜,这倡导很多停留在口头与字句上;一究行事论文的实际,就往往大相径庭,直接违反。这种“违反”,就表现在对人对物对文,都是用的“单层单面单一直线逻辑”的思想方法去对待、去实行、去观赏、去评议、去批判……。这种现象,涉及《红楼》的问题,那就益发显得“突出”了。且举小例——
  心武同志怎样看待贾珍的?他能从两府所有男子中作出分析比较,看出贾珍的不凡的一面,评许他是最有男子汉气概之人,我自惭寡陋,还未见有谁能如此具眼,别人总是把贾珍只当作一个“最坏”的人,最下流的伪君子假家长。谁肯为他“说几句好话”呢?
  刘心武独识独解独肯。
  这就使我深为佩服。
  这儿,所涉及的复杂问题之中,有一个问题乃是雪芹的“笔法”的问题,——当然,也还有我们能不能晓悟领略这一笔法的问题。
  记得鲁迅先生在二十年代之初讲《红楼》,就给人指明:雪芹打破了传统的写法,不再是好人一切皆好,坏人一切皆坏……(大意)。那时,哪里有什么“红学评论家”出来给人“指迷”?先生却目光如炬,一语道破——雪芹笔法的“奥秘”与魅力正就在“不单一”这点上!
  然而,七十年过去了,我们大多数人还是在用“单一直线”的思路与眼光去看去“评”雪芹的“不单一”!
  这,不值得我们“共思”一番吗?
  论男子贾珍而外,似乎也没人以为贾琏也有“另一面”——他年轻就有理家办事的超众的干才,而且极有正义感:一次,他父亲多行不义,为了强取豪夺几把扇子,陷害石呆子,贾琏不忿,竟教当面批驳贾赦(当时是礼法绝不许可的),说:为了几把扇子,害得人家家破人亡,也算不得本领……!(这以骂贾雨村为名义。贾琏的爱妾平儿也骂贾雨村“这饿不死的野杂种,结识了他不到十年,惹出了多少事!”请听听贾琏房中上上下下的“舆论”,正反映了主人的义愤感。)
  再有薛蟠,京剧里把他弄成一个“不成人形”的下流小丑。其卖这都是不能深识雪芹笔法的结果。薛蟠是个直性正义热肠人,在芹书后半部中,与柳湘莲复交和好,亲如手足,日后还有义侠的重要情节。可惜,大抵因高鹗的伪续而破坏了原著的严谨巧妙的结构法则。
  论女子,一提秦氏,世人只从“淫妇”上做文章,但她为什么“托梦”与凤姐时却无一字“淫情”?她关心的是兴亡荣辱之大事!而且又借“警幻”(可卿的化身幻影)来教导宝玉,深虑他将来世路上难行!请你想想,雪芹这支笔,是如何的丰厚深刻,丘壑层层,气象浩浩!我们若只会“单一”思维、“单一”鉴赏,那如何能说是“用马克思主义”去看待雪芹那种打破传统的笔法(与意旨)呢?
  凤姐的例子,更是具有极大的代表性,因前函已然略及,如今不必多絮了〔1〕。
  赵姨娘,——这大约是雪芹最不肯原宥的一位“坏女人”了吧?但雪芹在后回借写“攒金祝寿”时,也让尤氏把“份子”还给了她,透露出她是个“苦瓠子”。你看雪芹这支笔,够不够个“科学家”的精神?他“单一”吗?
  一句话:我读心武之新作,却发生了这些非他原旨所包括的思绪。我确实觉得心武同志是个有眼力的作手。他的新篇,有多方面的意义,我不遑备议,只是想借此小文,说一说他给我以思索很多问题的良好机会,他有贡献,我很感谢他这种贡献——这不是专评他的小说本文的意思。
  不知他今后还想写写《红楼》的哪些“佚稿”?
  癸酉六月初吉 伏中走笔
  〔1〕前函略云:雪芹最赏凤姐超众的才智,但又绝不隐饰她的过错——是痛惜小过小错掩了她的最宝贵的奇才!必须抓住这一点。(至于伪高续丑化污蔑她,以致今日一般认为她是“最坏女人”,雪芹在鞭笞揭露之,这离雪芹的境界十万八千里,他绝不同于晚清“暴露小说家”。)晓此,则悟芹写贾珍,正是此同一意度。
  在原书整体大悲剧中,凤代表女,珍代表男,二人为贾氏获罪的替罪羊与牺牲品,结局最为惨痛悲感,撼人肺腑。我并非要“净化”贾珍,但他在秦氏问题上,是屈枉的,你“突出”了他的“乱伦”,正冲淡了你自己对贾珍的评价(两府唯他真男子,英才掌家气概,敢作敢为!这认识现今俗眼是看不见的,所以极佩服你此点)。我以为贾珍在此事上正是悲剧的关键——因素行与女人不洁净,又为保惜秦氏,不避形迹。才引致了恶名(焦大的骂……)你疑他,但不能忘掉了大格局、高境界——此方是雪芹之不可及处——亦难为人理解、大受歪曲处。
  干万莫用什么“暗《金瓶梅》”这类眼光去看雪芹的伟著,那太不懂雪芹是哪号人了!
  我的感觉,《红楼》的人物都具有这种“双面性”,因此,才个个受屈枉、被恶名,而芹之泪亦何能干耶,悲夫!
  
  后记
  本书目标是试论《红楼》艺术的诸般特色,因此不涉内容思想等事,对于雪芹喜用的艺术手法,如人名各有谐音寓意之类,并非全不重要,但一般常讲,为人熟知,我也是有意地避俗,不列为书中的一个项目,——除了避俗,还为了预防穿凿附会,那也会成为“猜谜索隐”,滋生弊窦。但事情确是极其复杂的,比如开卷的几个人名,无一不含谐音离意,大家公认的就有甄士隐——真事隐,贾雨村——假语存,封肃——风俗,霍启——祸起,娇杏——侥幸,没有人说此皆附会强解。那么,更值得注意的就落到了冯渊——逢冤、英莲——应怜二人的身上。全书开卷即是一对不幸男女,就是世间万众应当相怜的被冤的人——如日这无寓意,皆可不论,那又谁能同意呢?
  这么一说,已可略悟讲艺术还是为了理解内涵。本书虽说既定原则不涉内容,则希望读者自己多作参会。
  在这一点上,我不妨“画蛇添足”:在我的领会中,所谓“金陵十二钗”的“钗”,表面让人只向“裙钗——女流”一义上去寻求了,其实这和“裙钗”、“金钗十二行”等等并无干涉——这“钗”即“差”的谐音寓意。盖雪芹之旨,原在为脂粉英才痛惜,这一群女子,每一个都蒙受了这样那样的冤诬屈枉、又各有自身的小弱点小差失而招致了最不幸的冤情结果!在这个曲折涵义上,才缔结建构了《石头记》原著的极其崇伟壮烈的大悲剧意义〔1〕。
  这一层,说起来是很费力的,它也是中华文化发展到清朝中叶的一个最巨大的思想课题,须有高明者用学术专著来论述之,本人势难兼及。然在此书的卷尾,应该略申鄙见,以供学术界读者界共同参考指正。
  本书三十章正文中,没有一章是讲到语言艺术的,责任编辑同志对此曾提出过询问和建议。他的意见是很有道理的,因为文学的“载体”就是语言,如何反置而不论?我想了一下,作稿时所以没列入语言艺术,大概原由有几点:一,这首先要涉及《红楼梦》的版本间题,异文情况之复杂万状,非一言可了,论析起来势必非常麻烦而冗长,一加上它,则专章的篇幅比例将与全体大失平衡,不易处置。二,我们中国文苑是个最讲究手笔高下的高级传统,一字之推敲,都成佳话,遑论整体品格的悬殊。在这种识别高下优劣上,最易发生“仁智”之异见,这又系于高层文化素养,亦非口舌所能争论明白。比如自从四十年代我就与胡适先生争论:我认为程、高之篡笔大抵点金成铁,伪续四十回更是拙劣难读,而他不谓然,始终喜欢那部“程乙本”,说它“更白话化了,潜写也更细腻了”云云。二人之间便发生了根本而无法调和的分歧。二人如此,何况天下万众?又比如,古今众多的续书、伪作,都自称是依仿雪芹笔墨,自以为“很像”;实则没有一个是略似雪芹手笔的,倒时时接近高鹗的笔调。由此可见,谈语言艺术,特别是雪芹的文字风格特色,实在是件大难事。再三考虑,都阑入本书,必难容纳协恰,不如暂付阙如,俟异日机缘,另为专著(我与家兄祜昌合著的《石头记鉴真》,略可备参)。在此我只想指出三点:一是雪芹的叙事部分,并不真“白”,“文”的成份更浓;二是即使对话,也不是今日人们想象的,就照“口语”直录;三是雪芹的文字也是“诗化”了的艺术品,并不同于胡适所谓的那种“白话文”。对此三点,胡先生却很钝觉,——或者是缺乏认识赏会,一味标榜“白话”,结果把汉字语文本身的“文”性扫地反对掉了。拿那种眼光标准来讲《红楼》语言艺术,就毫厘千里了。
  撰写成书,层次纷繁,目又甚艰,多得女儿伦苓为助。应在此表出一句。
  责任编辑陈建根伺志为此书稿付出了很多心力,个别字句上助我推敲抉择,并且代为查确了三处典故的来历;我凭记忆而写下的征引古人的诗文语录常有不甚准确的字句,他也一一为之校正无讹,减少了失误。对他深表谢意。为校对、美工贡力的同志,同此致谢。
  周汝昌
  时在癸酉、甲戌饯岁迎春
  之际写讫于燕京东皋红庙
  〔1〕过去的《红楼》悲剧论,有的只是解成了一个个别的“不幸事件”,并非悲剧意义。有的如王国维的人生痛苦“解脱”论。更不合雪芹定名“金陵十二钗”的命名本旨。至于要写一○八名女子的英才屈枉大悲剧。是雪芹从《水浒》的一○八位屈枉英雄人材大悲剧而得到思想与艺术启迪的,此义已在本书正文讲“九”与“十二”的结构章中粗略说及了。这也实在需要很好的专题论证才行,此刻恕难详说了。
  
  跋语
  关于《红楼梦》的艺术,是父亲多年来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他曾多次“鼓动”一些朋友们和高校的老师们,盼望他们努力探研《红楼》艺术。他也曾多次为红学研究者的艺术论稿撰写序文。
  若稍一回顾,便可看清一条“线路”,例如1953年初印的《红楼梦新证》中,早有专段论及《红楼》艺术的特色。1963年香港版的《散论红楼梦》中第一篇、《红楼梦欣赏一隅》,即是他论《红楼》艺术的专文。到1985年出版的《献芹集》里,已收有两篇重要的有关文章。其中一篇是为中国作家协会讲习班所作之讲演记录,另一篇是1980年他为段启明同志的《红楼梦艺术论》所作的序文,是对这个课题作的较有份量的评述。但是父亲为《红楼》艺术所作的贡献,人们似乎不大清楚,也很少提到——这也许是被“考证派”的标签所掩盖了吧?
  我记得上大学学《红楼梦》的时候,老师讲到它的艺术特色时,和讲其它作品一样,仍然是“语言生动,形象鲜明,性格突出,结构严谨”,另外再赘上什么“炼字炼句,栩栩如生”等等习见之词。后来我得到的一个“诀窍”是:无论评论哪部作品,只要是分析人物,讲艺术特色,一律冠以那一串词句,大体就不会有什么“错误”了。
  我曾就这个问题几次问过父亲,他只是摇摇头,笑而不及多言,或者告诉我说:“等我空闲了,我要写写这些,一时是说不清的。”
  其实,这些问题,在他以前的不少论文中,早已有所涉及。并且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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