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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电影院-第9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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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更加大型的野兽,拥有那种削铁如泥的白光,根本不用怕杀不死它们。
雄风承诺说,只要配合他这次行动,那么今后部落里的成年男人都可以拥有一把这样的武器。
拥有一把杀伤力无比的武器,这自然是对部落里猎人最大的诱惑,再说,雄风在部落里也是除了族长之外地位最高的人,对于雄风平时的表现,大家有目共睹,深信他是个讲信用的人,于是,大家同意配合雄风的行动。
眼看着雄风去交货,想到即将到手的武器,部落里的人席地而坐,面带喜悦,纷纷开心地交谈着,忘记了几天里餐风露宿的辛苦。
雄风实则是在翼马的带领下往记忆中圆球的方向走去,有好几年没来这里的,原始森林里快速生长的植物很容易就改变过去记忆中留存的地形地貌。如果不是翼马带着,他可能就在这一带迷路了。
翼马依靠的是植入脑中的与主人相联系的定位系统,就算再过一千年不来,也不会在这里迷路。虽然叫部落里的人在原地休整,此举让部落里的人印象中认为离交货的地点不远,但实际上,翼马带着雄风又足足走了有十来公里,因此,就算部落里的人要找到他们,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当那熟悉的白球出现在眼前,雄风忍不住擦了一下头上的冷汗,他心里对这个白球里的一切充满了畏惧之意。虽然害怕,但却不敢违抗,只能硬着头皮,往那开裂的缝隙走去。
林冲在部落驻扎区再次努力用精神力的极限往四周探查,但仍然是没有发现车队的蛛丝马迹。
“你问问火狐奶奶部落里的男人都哪里去了。”林冲吩咐奥巴马。
“他们去给主人送一件重要的东西。”奥巴马对林冲翻译道。
林冲皱了下眉头,“主人”,这词对原始部落的人来说,真算是一个新鲜的称呼。
“她说,主人送给他们翼马,让雄风变得强壮,还送给雄风太阳神的礼物__神秘、威力无比的光束,所以主人说什么,他们就怎么做。”
原来那个印地安人的激光武器是“主人”送的。看来,去抢吕洞宾的雕像也是“主人”要求的。这个“主人”和吕洞宾有什么纠葛?为什么要大费周章地派一群原始人去抢吕洞宾的雕像呢?
“主人”竟然还有强大的激光武器,这是林冲穿越之前也比较罕见的武器,听说还只处于机构的研究实验状态。
这个“主人”的来历实在可疑,林冲打定主意要去会会这个“主人”。
“你问她,主人住在哪里?可以去拜访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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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豪猪带路
更新时间:201293012:14:48本章字数:4873
“主人是不可以接近的。目前为止,只有雄风可以接近主人。主人的恩惠都是由雄风来传达。”
奥巴马忠实地翻译着,不过林冲还是听得很不爽,早知道会跑那么远,就应该叫吕洞宾为自已装一个自动语言翻译器。现在还要让奥巴马来翻译,隔着一层总是不方便。难保哪句翻译漏错了,就失去了重要线索。
“不过,火狐奶奶说她的孙子知道他们去的方向,因为以前他曾经因为好奇偷偷跟过雄风大人去那里。”
奥巴马在火狐叽哩咕噜地说了一通之后,突然又对林冲说。
“那还不叫她孙子带我们去。”林冲赶紧对奥巴马说。
随着火狐奶奶高亢的尖叫声在棚屋区外响起,一时之间,似乎整个部落定居点里都是她的声音。
林冲和奥巴马被惊到了,没想到这位已经干枯得象木乃伊的老奶奶竟然有这么大的声浪能量。被她这么一叫,定居点的居民想不听到都不行了。
不一会儿,只见一位半大的小子“登登登”地从西边一处妇女聚集区冒了出来。直接跑到了林冲他们面前,一看多了两个陌生人,不由地狐疑地望着老太太。
“这就是她的孙子豪猪,叫他带你们去主人那里。”
原来火狐奶奶这么吆喝是在叫她的孙子回来,如果林冲不是知道奥巴马和火狐奶奶是老熟人,没准就在她发出第一声时,就卡住她的脖子了。
火狐奶奶显然不把林冲很看重的带路当一回事,就好象在华夏国深山的农村里,问一位八十岁的老奶奶,张家某人住在哪,老奶奶说我腿脚不灵便,让我孙子带你们去吧,就是这么热情简单。这反而让林冲感觉到一股淳朴的美好,他心想,不管怎么样,就为了这个老奶奶,也尽量不要和部落里的男人起冲突。
豪猪差不多只有14。5岁,他和部落里的人一样,也**着上身,脸上还没有涂上油彩,因此可以看到他清秀的脸蛋上一双机灵的眼睛在滴溜溜地转,看上去十分机灵。刚才显然是在妇女聚集区里讨了个好,脸上也带着掩不住的喜色。
林冲看到豪猪的第二眼时,心内一动,暗道:混血的孩子果然比较聪明哈!远缘血亲的理论不是盖的!
豪猪的皮肤颜色并不象纯镜挠〉匕踩四茄峭粱粕模且恢只朴牒谌嗪纤挡磺宓啦幻鞯呐瘯b棕色。想起奥巴马祖父那一场春事,林冲忍不住在心内猥琐地笑了一下。
火狐***热情不是没有道理的。
“正好他的父亲也去主人那里了,能带我们去他很高兴。”奥巴马这么对林冲翻译道。
“那就好,叫他现在就带我们走吧。”
奥巴马和豪猪似乎很投缘,两个人一路上叽叽喳喳说个没停,林冲虽然听不懂,但大约也能从他们的身体语言里看出来,奥巴马和豪猪在交流彼此世界的事。
一个在说外面的丧尸如何恐怖,一个充满了好奇,颇不以为然,吹牛说沼泽里的鳄鱼都能对付了,还怕你丧尸牛大了?
两个小年轻吵吵嚷嚷,行路倒也不觉得难过。正所谓旁观者清,林冲心里倒是暗道:血脉的联系果然不是一般关系能比拟的,就算不曾相见,也依然有某种亲切。
豪猪更是自小在原始森林里长大的,这里的一草一木都很熟悉。不过,在离开部落聚集区大约一个小时后,森林里的道路变得难走了,由于树木遮天蔽日,这里的光线虽然没有伸手不见五指那么夸张,但想要看清脚下的路却有点难度。当然,这是对奥巴马一个人而言,豪猪和林冲一个是熟悉情况,一个是有超常的视力,因此此间行路自然不在话下。
奥巴马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前走,突然觉得脚下一麻,他随手抬起脚一抹,手上一股滑溜溜、腻歪歪的感觉,他抬起手凑到眼前一看,只见一手的鲜血,他吓得尖叫起来。
林冲按住他的手一看,不由笑起来:
“你小子血脉旺盛,招蚂蟥了。”
听说是蚂蟥,奥巴马这才止住尖叫,不过,随即看看光裸的脚踝,他忍不住又要尖叫起来,原来这脚踝上竟密密麻麻地吸满了蚂蟥。他吓得又要两手乱拍。
豪猪把他制止住了,道:“你用手拍,蚂蟥的吸盘留在你身体里,过后会肿痛的。只能用烟熏。”
原来奥巴马是光着脚板穿的旅游鞋,因此脚踝部份的皮肤是光裸的。而林冲的传统穿法是半统的军靴,皮肤并没有暴露在外面,因此没有遭受和奥巴马一样的“待遇”。
“不用那么费事,我来帮你驱虫。”林冲说着,将手搭在奥巴马的后腰上,催动一股真气直入他的皮下。正将口器刺在奥巴马皮下的蚂蟥大口大口地吸食着鲜血,突然只觉一麻,不由自主地将口器从奥巴马皮下退出。
一时间,奥巴马脚下落了一堆的蚂蟥,看了让人头皮发麻。豪猪见奥巴马露出这一手,也暗暗称奇。要知道,这蚂蟥被称为“吸血鬼”,沾到血绝对不肯舍弃,硬拔的话,它宁肯被拔成两段,也不会舍弃口里的美味。印地安部落里的人,对付这种吸血鬼也只能是通过给自已身体搓气味浓烈的草药来驱赶它,没有一个人能象林冲这样,把吸到血的蚂蟥生生赶出来的。
“快到了没有?孩子。”林冲问豪猪。
“应该快了,我记得再过一个低矮的山涧。”
“主人长得什么样子?”
“不知道啊。我只看到了主人的屋子。是个白白的,象个蛋壳一样。没有人见过主人的真面目,只有雄风见过。”
“不过,部落里的人没有经过雄风的同意,是不能私自去见主人的。”豪猪想起这些,忽然有些胆怯。他毕竟是孩子,奶奶叫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但事到临头,想起部落里对不听话族人的惩罚措施,还是觉得有点怕怕的。
“没事,你把我们带到附近,你就自已我回去。就算被你的族人看到了,他们也不知道是你带来的呀。”
林冲连哄带骗,没办法,为了完成任务,只好又当回骗孩子的怪大叔了。
“嗯,就这么办吧。”豪猪见这样左右都能过关,也就不再多想。
“咦,大家小声点,前面有人。”林冲叫奥巴马他们停住脚步,他的精神力能探查到一群人就在大约三公里之外,但却没有动物的痕迹。
“是部落里的人吗?”豪猪开始紧张起来。
“**不离十。”在这原始森林里,长年不见人迹,如果不是印地安部落里的人,谁吃饱了撑的到这来散步啊。
“这里离主人所在的地方也不远了,你们往前走五百米,就会看到一个矮涧,过了那个矮涧,再往前走四五公里的样子,就会到了。那里很好辩认,就是一个白白的圆形房子。”豪猪往前比划着。
雄风不由自主地从裂缝进入了球形房内。
“雄风,你来了!”
一个威严的声音在他脑海内浮现。
“是的,主人。我带来了你要的雕像。”
“很好,让我看看。”
虽然从来没有见过主人的真容,但是这把声音却是每次雄风进入这里时必定会响起和他交流的。雄风拍了下翼马,两匹翼马自动上前,那沉重的大车上,遮雨布已经被雄风随即拉开,顿时满室弥漫起淡淡的沉香木特有的芳香。
“嗯,就是它。没错。”
雄风听出主人的声音里竟然有一丝丝克制不住的激动。他的眼里闪过一道诧异的光芒。和主人接触的几次,他可从没听说过主人有这么激动的时候,他的声音总是淡定如水,一副天下崩亡与我何干的模样。没想到看到一尊木头雕塑,他竟能激动。虽然这木头比较特别一点,带着好闻的香味,也没必要这么激动吧?
“好了,你可以出去了。”主人的声音又在雄风脑海里响起。
“主人,我答应了族人给他们太阳神的武器,是不是……”雄风赶紧提醒了一句,虽然揣着担心,但让族人这么辛苦,他总不能言而无信,白让他们干活吧。
“你先退出去,在外面等我叫你再进来。一定会给你足够铁太阳神武器的。”主人的声音又恢复了原来的淡定,带着不容置疑的权威。
雄风听他这么一说,也不敢再多言。至少主人没有明确拒绝,应该还会有机会。
林冲和奥巴马避开那群聚集在一起的印地安人,小心绕过了绿色的树林屏障,这时候林冲已经能够感觉到一股强大的气息在前方召引,此时不需要人带路他也有足够的把握能找到“主人”。
“天啊,这是什么文明建筑?”奥巴马身为美国人,毕竟见多识广,竟然一眼就认出这不是地球上的人能弄出来的建筑。
不过,林冲倒是一眼看出,这球状的圆形建筑并非“房屋”,而是一种飞行器。
就在林冲仔细打量时,这飞行器严丝合缝间突然冒出一条裂缝,接着一个印地安人走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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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五章:主人
更新时间:20121010:53:06本章字数:4209
诺塔在他担任星系酋长父亲的帮助下,乘上了这颗星球最后一艘逃生飞船。
“父亲,你为什么不和我走?”诺塔无奈又绝望地看着他的父亲。作为星系酋长的父亲,八支雄壮的触须上,每只都镶有银光闪闪的星系银宝石,这是这个拥有一万八千颗星球的最高指挥官才能享有的荣耀。
“儿子,你快逃吧,这艘飞船的能量足够你逃出这个星系。作为星系酋长,我这样做已经违反星系的法律了。我怎么还能继续一错再错呢?作为这里的最高指挥官,我将留下来与我们的星系共存亡。”
诺塔的父亲亦有自已不愿离去的高贵理由,他硕大的头颅荧光闪闪,里面闪耀着智慧的火花。但是,他的智慧和才干也将随着这片星系被暗物质的撕裂,星系空间的崩塌而消亡。
其实一切本可以不发生,只是加吉格达星系的居民们太过于自负,虽然曾经有科学家提出警告,但是这里没有多少人注意到这些微不足、籍籍无名的科学家的警告。
加吉格达星系的一万八千颗星球上,各有各的文明风采。有的星球整日观察风向,研究它们对星球环境的影响,由此来进行复杂的数学推衍,力求建立数字架构完美的星球;有的星球侧重于植物的种植,他们种植的植物会被各星系作为能量的来源采购,就象地球上人类的粮食一样,所不同的是,这些“粮食”是一些高大的植物,他们从中摄取能量的方式就象地球人生吃水果一般;而象诺塔所在的星球“蔚蓝”,居民长于预测未来,他们把对未来的预测准确与否当成一种肯定和享受,专注于提高自已的内在精神力。但是,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蔚蓝的居民竟然没有一个人预测到未来自已所在的星系会在近期崩溃。这倒是与华夏古国《易经》上相不推已的说法暗暗契合。
诺塔的父亲慈爱地看了最后一眼诺塔,将自已触须上八颗星系银宝石放入逃生飞船的能量驱动舱内,有了这八颗星系银宝石的顶级能量,诺塔一定可以逃出生天。
“快走吧,儿子,五分钟后星系将完全崩塌,到时候你就逃不出去了。记住,一定要逃出去,传播我们星系的文明和历史。这是我对你最后的要求了。”
诺塔的脸上一片悲痛,他想留下来和父亲一起赴死。但是作为星系最高指挥官的父亲,毅然决然地利用指挥权限,将他的逃生飞船的舱门关上,并摇控启动了飞船设定好的逃生程序。
“飞船逃生程序启动倒计时,十……九……八……”诺塔只听见耳朵里灌满了一个悦耳而淡定的声音,接着,飞船的能量推动器被完全启动至顶格,能量驱动舱一阵颤抖,但那八颗星系银宝石瞬间化为一股撕裂空间的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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