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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2-建国初期北京反间谍大案纪实-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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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装备等;海军方面包括武汉地区有无江防舰队司令部及其地址,长江内有无舰艇,有无海军训练机场及海军驻地、番号、兵力人数等;空军方面包括查明武汉地区有无空军战斗第19师,武汉桥口机场是否是军用机场,南湖区机场是战斗机场,还是轰炸机机场。徐家棚是否作为民用机场,武汉地区的空军驻地、兵力番号等;兵要方面有:长江深度,长江大桥和汉水大桥建成情况,武汉钢铁厂和武昌造船厂建设情况等等。    
    徐某最后严肃地要求刘人惠,必须按文件中的各项指示、规定进行活动。    
    又过了几天,徐某送来藏有密写剂的特制皮鞋一双,并确定了入境日期。    
    1958年2月12日下午2时,由国防部二厅特务徐某亲自送刘人惠到罗湖车站,监视他登车入境。    
    刘人惠来到母亲和妹妹身边,感到惬意极了,觉得天也高了,地也宽了,像个脱笼的小鸟,感到大陆空气很清新,不像在台湾那样受压抑。在母亲和妹妹的浓浓亲情的劝说下,他的思想确实开始动摇,准备向政府自首。他为了能得到政府的宽大处理,竟然冒充我党地工人员,聪明反被聪明误,他这么做仍没有逃脱人民政府依法对他的惩罚!    
    1960年5月31日,经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以反革命罪判处刘人惠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更具有戏剧性的是,本文开头公安部通报中的那个国民党派遣特务并不是刘人惠,通报中介绍的情况和外部特征与刘人惠有很大差别。刘人惠既没有在港居住十年,眼角也没有黑痣。欣喜的是,武汉市公安局同时将公安部通报中的国民党特务刘某逮捕归案,破获刘人惠特务案应是个意外收获吧!


新中国“大墙”内的一对美国间谍后记

    编辑出版《建国初期北京反间谍大案纪实》一书,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体现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该书集资料性、实用性、指导性于一体,以达到资政、教化之目的。    
    该书收录的史料文章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北京反间谍机关对外国情报机关及其人员所进行的侦破和打击;二是对国民党情报机关及其人员所进行的侦破和打击。    
    有的材料对“间谍”的定义是:凡是外国人或中国人为外国情报机关及其下属组织的一员,并为之提供情报的人;对“特务”的定义是:中国人为国民党情报机关及其下属组织的一员,并为其提供情报的人。但在现实斗争中,两者区分不那么严格,不管是“间谍”还是“特务”,他们皆是负有情报任务并从事着极其秘密的特殊工作(也叫特工),只是服务的对象不同而已。因此,该书收录的一些重大案例统称为“反间谍斗争”。    
    本书收录的《京都第一案》、《戴维斯手枪失踪之谜》、《短命的“绑票集团社”》和《从边境押回的“北京人犯”》等几个案例,表面上看起来是刑事案件,实际上,这些案件,有的使用内线来侦查,有的妄图提供情报,有的与帝国主义间谍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故也收录于该书中,请广大读者理解。    
    由于水平有限,收集的资料不全,加之阅历不深,书中难免有错讹之处,敬请专家和广大读者给予指正。    
    作    
    者    
    200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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