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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中国民办教育生存报告-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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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令人击节。
许多教育界人士对贾维茵的目前处境十分担忧:“他现在既没钱,又没人,怎么打这个官司?他是个读书的人,办学的人,这个官司打不打,并不仅仅是贾先生一人的事,而是关系到咱们中国整个民办教育的前途问题。像这样,谁还敢办民办教育?!”
人们可以肯定、见证的是,如果贾维茵是一个贪污腐化分子,绝不会现在沦落到那么一个小屋子里呆着。你信吗?
《民办教育促进法》出台了,但拖了这些年,过去的事还适用吗?这个冤案,会给它恢复正义吗?这是所有关心贾维茵和正则中学的人最关注的问题。
2003年3月20日,我赶到正则中学时,已经是黄昏了。雨中的校园格外的宁静,刚刚粉刷不久的平房显得十分整洁。这所位于朝阳区楼梓庄的“乡野园林式的寄宿制学校”,据说建设时筹资数百万元,“为正则的中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现任校长王德民告诉我,正则中学是北京市第一所,也是第一个写出了董事会章程和办学章程的,当然也是第一个提出“名为私立,绝非私有”。从办学到现在,11年了,学校没利润,算不上负债经营,反正没有赢余。
正则现有学生不到500人。校舍规模大,但是租借的,办学十几年的滚动积累全部用在教学环境、设备的改善上。升学率听上去挺可观:80%,但质量不行。就师资和管理而言,绝对比公立的好。王校长强调。
正则中学10周年校庆专刊上记载着这所北京市第一所私立中学的发展史。我注意到,其中贾维茵的名字有意无意地“淡出”了,除了提到该校是由“贾维茵先生兴办的”以外,鲜少提及他毁家办学的10年艰苦历程。
我默然。这个无言的结局,相信是所有心忧中国民办教育命运的人都不希望看到的吧。
2003年10月15日,我意外地收到了贾先生的来信。就在这一天,贾维茵诉姜化善侵权非法掠夺学校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显然,官司已由行政诉讼转为民事诉讼。
我在急切的等待中展读贾先生的信函:
“……远瞩孔孟,近看陶行知、张伯苓等均非富商大贾,其目的皆在培养人才,绝非贪图一己‘回报’。维茵一介布衣,追随故校长张伯苓毁家办学,旨在育人绝非贪图‘回报’,当权若以‘回报’作为对举办者的鼓励,非但有违初衷且无异予以莫大之污辱,岂不令人寒心!”
其言诤诤,痛彻肺腑;其情切切,令人动容。
时光如逝水,等待贾维茵老人的又是怎样一个结局呢?
拷问“名校办民校”是民办教育的福音,还是劫难?
“……那天有个海外的朋友来找我,说他想在广州办一所学校。我说你不要办了,办了就死掉了,我们办了也就办了。你办了,肯定比不上名校办民校。应该说,以后纯民办学校的,很难见到今天在场的这些面孔了,可能出现新的面孔,格局是两回事了……”
伤感的气氛霎时笼罩着会场。这是在2003年8月广东主流民校高层峰会上,一位民办学校校长的发言听上去更像是“壮烈牺牲”前的悲情告白。
沉默很快被打破,不时有激烈的火花溅射出来。
“10年前我们面临的是政策风险和政治风险,大家都不敢戴民办的‘帽子’,我们要为生存斗争。现在我们过上了一点好日子,大家又争着戴民办的‘帽子’,一戴就可以高收费呀!但我们是高投入才高收费的!那么,公平竞争究竟体现在哪?!”说这话的是广州民校中的“老字号”——南洋英文学校董事长林经嘉。
“你不能拿纳税人的钱投资到民校,这是不公平的。有人还借助这个《法》瞎搞,我们就有困难了,这个困难是政府的不公平造成的!”英豪学校创始人陈忠联直率放言。
本来是盘点广东民校十年来发展历程的报告会,却开成了一场看不见硝烟的“论战会”。
这样的论战在我随后参加的“21世纪教育沙龙”上又亲历了一次。8月22日,由福特基金会资助、《人民政协报》和21世纪教育发展研究院联合主办了教育沙龙,主题是“民办教育的发展空间”,而此时距离9月1日《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正式实施不过8天时间。
论战是由著名教育法学专家劳凯声教授的一句发问引起的。
“很多人反对独立学院政策,我要问一下,为什么你要反对?为什么公立学校不能进入这个市场,进入这个市场,妨碍谁了?打破了什么?我想相当多的民办学校办学者是不是觉得公立学校进来以后,对自己构成威胁了?”
话音未落,西安外事学院院长黄藤争着首发一“炮”。
“……妨碍了谁?肯定直接妨碍了像我们这些真正民办学校的利益了。它的不公平在于投入、政策上的不公平。如果允许现在的公立教育来办民办学校的话,一定会制约真正民办教育的发展,最终也会对中国教育的真正合理格局形成必然的后遗症。”
紧接着,全国政协常委、苏州市副市长朱永新就给与会者敲响了一记“警钟”:“浙大膨胀了,华中膨胀了,北大、清华再膨胀……那么,中国离世界一流大学越远了还是越近了?我个人认为越来越远。独立学院政策最终会拖垮中国的名牌学校,不利于真正产生中国的世界一流大学。”
“名校办民校” 到底如何?独立学院的背景怎样?为什么在近两年的民办教育界引发了如此广泛和强烈的“狂轰滥炸”?
有人把当下的名校办民校归纳为三种类型。一是“卖招牌”型,名校仅仅输出品牌,由此衍生的民校与之没有根本的联系,前者坐收渔利即可;二是“联姻”型,名校与企业、个人或社会组织合作办学,名校的品牌、师资和管理与社会资本结合,走一条“克隆”名校之路;三是“一校两制”型,名校招生划分为计划内和计划外部分,计划外自然高收费,看似两部分学生享受的是同一设施、师资和管理,其实暗地实行的是“双重标准”,也就是典型的“校中校”。
在实践中,名校办民校有着五花八门的表现形式。在江西赣南地区采访时,我发现,“转制”在这里的公办中小学中十分盛行,纯民办学校则为此恐慌不安。为何?“转制”出来的学校有着不同的别名,诸如“公办民营”或“民办公助”。这种公私混合型的“杂交品种”为公立学校校长所看好,跃跃欲试的不在少数。一中设“实验一中”,二中不甘落后地也设“实验二中”,蜂拥而上,好不热闹。用一位公立中学校长的话说,这种转制学校就好比有一个当大官的老爸,又有一个大款老妈,有钱有势,日子能不好过?!而在当地,纯民办学校越来越岌岌可危了。“我们等待着这场劫难的降临!”一位民办学校校长忧虑、悲壮地宣告。
而在华南地区,名校办民校一开始就附着在地产楼盘的售卖中“出笼”,有人称之为“名校和名盘的联姻”。一时间,地产教育的概念炙手可热,不久就风生水起,直到现在都热度不减。但地产商、业主和政府都渐渐感到,这台戏不那么好唱了。业主抱怨“名校”娩出的“民校”收费太高,清醒过来既而叫道:“要公办,不要民办!”地产商有苦说不出,高投入换回的却是“吃不饱”的生源,想脱身岂一个“钱”字了得!轮到政府瞪眼了,面对的是“名校”云集,“麻雀学校”横生,这个残局该谁来收拾?
独立学院甫一问世,打出的也是“办学机制多元化”的大旗。独立学院,又称“二级学院”,就是公办普通高校利用其品牌资源,按照民营机制运行、降低录取分数、实行高收费的学院。由于它依托名校,尤其是毕业文凭为“××大学××学院”,因而对学生有很大的吸引力。无疑,对民办高校则构成强大的杀伤力。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现有25个省市举办的独立学院共300多个,现有本科在校生40多万人,今年计划招生30万人。浙江和江苏两省是公有民办二级学院最多的省份。浙江省20所本科院校创办了19所公有民办二级学院。其中不乏成功者,如浙江大学举办的城市学院和宁波理工学院、华中科技大学举办的武昌分校等等。
此前,教育部一直未对“二级学院”问题明确表态,认为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允许探索,不必急于表态。今年5月,教育部确定了积极鼓励独立学院发展的态度和政策,各地、各部门和各高校都要因地、因校制宜积极发展独立学院。并且,今后国家将在本科招生计划上对独立学院进行倾斜,希望通过独立学院的发展,促进民办高教真正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策一出,掌声有之,嘘声有之。喝彩者自然是公立高校,还有一些专家学者和教育部门;忧虑者自然是纯民办高校,而一些意欲进入民办高教领域的社会资本,则首鼠两端,四处游走,费尽心思地开始思忖:到哪里去找一顶合适的“红帽子”戴戴?
尽管教育部要求独立学院突出“优”字,做好“独”字,即独立学院必须是独立法人,要实现校园、财务、管理、文凭的独立;强调 “民”字,必须走民办机制,坚持体制和机制创新。但在教育界内外还是众声沸腾。
积极的评价,认为此举标志着高等本科教育已经向民间资本开放,有利于通过吸纳民间资本,迅速扩大高等教育资源;有利于克服投资激励不足,促生新式财产权。
争议性的意见,认为此举虽然在短期内能够迅速扩大高等教育资源,但从长远看,独立学院的发展和对它的倾斜扶持,打压了业已苦苦办学多年的真正民办高校,使它们很难与挂着名牌大学字号的独立学院竞争。
是制度创新还是政府主导下的不公平竞争?
是扩大了高等教育资源还是会造成长远的萎缩?
是促进还是阻碍了非教育领域外的资源流入教育领域内?
这些似是而非的命题像冬季的晨雾,萦绕在教育界内外,潮湿、混沌。就在《民办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的这个秋天,穿梭于民办学校、各种教育论坛和沙龙间,我收获的却是意外的忧虑、彷徨甚至悲壮的复杂气息。
拷问“名校办民校”是国有资产的增值,还是流失?
……目前哈市和“民”字沾边的中小学校一共112所。其中,纯民办学校共有50所,“公办民助”或“民办公助”学校共有62所。在这其中,初中、小学属义务教育阶段的占60%。从这里不难看出,打着“公助”旗号的“民办学校”要比民间资本社会力量的民办学校要多,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公助学校要比高中阶段的多。
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哈市这些民办公助校的“校产”大都是名校的一部分校舍、设施,或利用学校撤并时留下的原校舍。……资产是国有的,管理人员是教育行政部门任命的,师资是由教育行政部门抽调的,人权、财权是掌握在教育行政部门手中的,其所有制是国有的,没有民间资金的投入——老百姓根本不知其“民办”体现在何处?……
而“民办公助”校本身占用的就是国家的或者说是社会全体公民的教育资源,如今有关部门把人民的义务教育资源办成另外一个产业化的“新事物”,纳税者要想享受这部分教育资源还要额外大把花钱,岂非咄咄怪事?
这则2003年3月31日见于《黑龙江晨报》的新闻报道《以名校的名义——关于哈尔滨民办公助学校的不完全调查 》(记者董景峰、刘梦新),是对名校办民校典型个案的真实披露。
这种“就地翻牌”或“异地翻牌”的改制风,在一些城市、县乡大行其道。前者是指公立重点小学或初中改为民办学校,由国家财政投资,按民办学校收费,有国家教师编制,收益由承办学校和教育局下属机构分成;后者指公立重点小学或初中和教育局合作,利用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教师编制和财政性教育经费,以及公立学校的场地和校舍,在校外另办一家民办学校。
这种“翻牌”带来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公立学校的收入增加了,老师的待遇提高了,教育行政部门的口袋也充实了。那么,是否真的惠及学生和社会呢?“翻牌”的目的何在?戴“民办”的帽子,所以理所当然地收取高额学费。当此之下,择校风盛行。
早在2001年5月,国家曾明确指出,公办学校改制“要有利于改造薄弱学校,满足群众的教育需求,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其中改制的重点应集中在薄弱学校、国有企业所属中小学和政府新建的学校等,且“在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可以进行按民办学校机制运行的改革试验”。
在类似的“翻牌”风潮中,不容忽视的是,名校衍生出的“民校”都是抽取国家投入义务教育的资源转向非义务教育领域,其结果是这些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的“优质教育资源”非但没有扩大,反而被削弱了,公立薄弱学校也没有得到任何帮助。
更多的名校办民校,则是公私混合型模式。据调查,广州地区已经有30余所公办中小学名校下海办民校、民班;广州市将近半数民校与公办名校有合资、合作关系。采取的形式大都和房地产商合作,由地产商增大对小区配套学校的投资,扩大小区配套学校的规模和提高其档次;公立学校则负责学校教学管理,更重要的是提供公办学校的品牌,冠上重点学校分校的牌子。在广州,这类学校很知名的就有执信、华附等重点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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