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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懂味-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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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本来没有给读者回信的习惯,因为没那么多时间每信必复。也因为懒吧。但是,看了这位年轻学者的信,我真是吓了一大跳。我不希望自己的小说收到如此消极的效果,它竟然有可能毁掉一项科学研究,毁掉一位年轻学者的前程。我马上回了信,大概是告诉他对现实要有起码的认知和心理承受能力。我还引用了一首歌曲的歌词,现在记不完整了,大意是这样的:在那高高的天上,有着太阳和月亮。当太阳下去的时候,月亮就会升起。孩子啊,你不要悲伤,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只要心中充满希望,人间处处都有天堂。    
    我很欣慰,那是位真诚、纯朴的年轻学者。他马上回信,让我放心,说他看了我的小说,更加成熟了,他会继续做好自己的研究工作。    
    一个成熟和正常的社会,不会掩盖事实与真相。成熟的民众,也敢于正视事实与真相。民众如果总是被蒙和骗,就永远成熟不起来。成熟的民众,他们是理性的,明辨是非,不会盲从,不会偏执。    
    回到你提出的话题,所谓官场小人物。官场小人物面对的是强大而固化的现实,大多数时候,他们除了随波逐流,别无选择。“多年的媳妇熬成婆”这句俗话,可以作为官场小人物成长的生动比方。官场小人物在做媳妇的时候,备尝艰辛和屈辱。他们的心理兴许是非常复杂的。他们也许会想,自己一旦熬成婆了,绝不会像眼前这些领导一样,一定要好好儿对待下属,一定好好儿干番事业;或许他们又会因长期受压制,形成强烈的报复心理,一旦真的掌权,就比原来的婆婆更加难以伺候;更多的时候,做媳妇的官场小人物什么都不想,只是迷迷瞪瞪地混着,日子久了,有朝一日熬成婆婆了,婆婆身上应有的所有坏毛病,他们也都有了。    
    中国的婆媳关系今后会怎么演变,我不清楚。但从我父母辈以上的婆媳关系看,鲜有和谐的。再温顺的媳妇,一旦熬成了婆婆,都会刁钻刻薄。她们必须把自己年轻时受过的苦难,强加到媳妇身上。但是,一个家庭,媳妇总能熬成婆的,只是时间问题。而官场上的小媳妇,未必都能熬成婆,更多的人是终身都当小媳妇,充其量是小媳妇混成老媳妇。所以说,我早期小说中宣泄的那种情绪,在官场是很有代表性的。    
    伊渡:真这么可怕?我庆幸自己没有呆在官场。我曾经也有过厕身官场的机会,却本能地感到那种氛围与我的本性格格不入,赶紧抽身而退。我现在想来,自己当时真是太明智了。    
    王跃文:你的确明智。官场里当小媳妇,最要紧的是做低伏小。谨小慎微、诚惶诚恐是官场小媳妇的普遍性格。谁违背这条,注定没有好命运。    
    我曾把一个真实细节写进小说,那是发生在我一个熟人身上的故事。我们县财政局有个干部,当年下乡劳动的时候,放了个响屁,便高声呼喊:同志们,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列主义!结果,他为这个屁付出的代价是判三年徒刑。放个屁而坐三年牢,这在人类历史上只怕是没有先例的。    
    当然这是发生在“文革”期间的故事。现在情况如何呢?我有个熟人,五六年前是某市一个部门的负责人,要找书记汇报工作。他连喊了几声某书记,某书记没听见。因为他同某书记平时还算随便,就直呼其名,某书记这才听见了。这下可好,此人竟敢当着众人面直呼某书记的名字,简直大逆不道。某书记是个铁腕人物,整人不过夜的。就在当天晚上,这位书记同市长在电话里通了气,就免去了那位胆大包天的部门负责人的职务。当然,免职理由可以随便捏造几条。封建时代也只有皇帝和自己父亲的名字需要避讳,而我这位熟人就因为喊了一次领导的名字,就在官场上一蹶不振。    
    官场中人必须保证自己在领导那里有个好的看法。我曾在《国画》里调侃,中国最大的法律是看法。这不是瞎说。也许有人听我说起这些琐碎没有意思,也许有人为了维护某种东西而提出反驳,那么就让他成天直呼他的领导的名字试试!    
    伊渡:既然官场的生存环境大多像你所描写的那样,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汲汲仕途而乐不知返呢?    
    王跃文:利之所在,趋之若鹜。目前中国官场仍然主导甚至垄断着社会资源的配置。相对来说,官场中谋事,利益最大,风险最小。就拿乡镇干部来说,很多地方乡镇财政十分紧张,干部工资都兑现不了,可是并没有几个乡镇干部愿意离职另谋生路。我也见过很多基层干部拿着很低的工资,干着很辛苦的工作。基层的确有很多兢兢业业的干部,我向他们致敬。但不管怎样,当干部总体上要比其他很多职业好。越到上层机关,干部待遇越好。如果有个一官半职,更不消说了。如果当了官而又能狮子大开口,日子就更好过了。官做得更大些,张嘴气吞山河,跺脚地动山摇,那份飘飘然,就不是普通百姓能够想像的了。    
    伊渡:但是,能做官的毕竟是少数,能做大官的更加是少数。绝大多数干部只能在官场上庸碌终身。    
    王跃文:这就是那个西方寓言所说的,潘多拉盒子里还留有希望。官场上,升官的希望吸引着所有的人,他们愿意为此付出任何代价,包括努力工作、小心做人、拍马奉迎、投机钻营、贿赂上司,等等。可悲的是很多人虽然如愿以偿,却丧失了人格和人性。几乎有个规律,凡是拿钱买来的官,必然贪得无厌;凡是当孙子讨来的官,必然欺压百姓。有媒体披露,广东省番禺市前公安局局长因贪污巨万而被判极刑,可他在遗书中追悔莫及的却是这两大憾事:一是曾经花天酒地,却没有喝过路易十三,家里有几瓶却被抄家时没收了;二是在香港等地出入那么多高级场所,有钱,也有资格,却没去住过总统套房。人性堕落到这个地步,真是荒谬绝伦!    
    我在小说里更关注的是残酷的现实对人性的淘空和戕害,而不是简单地揭露所谓黑幕。比方贪官一倒台,身边喽啰一窝儿端且不说,他们的家人都会牵连进去。我吃惊的是他们全家男女老少贪污犯罪,居然可以其乐融融地生活在一起。全家都是坏人,生活在一起怎么就不别扭?我的这种疑问显然是迂腐可笑的。他们不但不觉得别扭,只要没有东窗事发,他们都以高等人自居,成天白着眼睛看人哩!每见报端披露某某贪官落马,妻儿老小尽数入狱,我眼里所见更多的是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人性悲剧。


第二章观闻(2)

    伊渡:你在这里悲天悯人,感叹他们身上的人性悲剧,可是他们自己并不这么看。他们最多恨自己不走运,那么多贪官平安无事,自家却翻了船。    
    王跃文:你说得有道理。官员及其家人们长期高高在上,他们身上的优越感早已模糊掉了起码的道德原则。这种情况中国古来如此。《红楼梦》里面写贾府抄家之后失盗的那些情节,就很像写现在的事情,极有意思。贾母死了,贾府上下都去了铁槛寺,只留惜春、贾芸和几个家人守园子。凤姐正害着病。结果,奴才周瑞的干儿子何三纠集盗贼进园偷东西。贾政听人来报信,头一句就问:失单怎么开的?知道家里还没有向官府开失单,贾政这才放了心,说:还好,咱们动过家的,若开出好的来,反担罪名。读着这节故事,最耐人寻味的是贾府上下都知道如何报失单是件大事。贾府才被抄过家,再有好东西被偷了,麻烦就大了。因而,不管文武衙门的人如何催促,贾府的家人都推说被偷的是老太太的东西,掌管这些东西的鸳鸯又随老太太去了,只有等回了老爷们才好报去。    
    伊渡:《红楼梦》里面写贾府的贪很隐晦,甚至让人发生错觉,以为他们家风清白。里头写到贾政有回派到外地做官,因为太清廉了,跟去的奴才捞不着好处,都不愿干了。    
    王跃文:不然为什么叫“假政”呢?贾府肯定有贪污之罪,不然何以招抄家之祸?不过曹雪芹写小说,话通常不往明里说的。但是,贪污并不妨碍贾府门庭之荣耀、道德之优越。贾府乃功勋之后,世袭爵禄,往来于王侯,酬对于官宦,言必家国大事,或称浩荡皇恩。俨然清白世家,仁德诗书相传。那贾政更是庄敬方正,同僚膺服,士子仰慕。贾政作为朝廷高级干部,教育儿子极是严厉,宝玉只要听得老爷叫他,两腿就会打颤。这种尊贵门第的男女,正眼不看人的。他们比别人高贵。遇着下人偶有小错,就打他一顿,撵出园子了事。    
    拿迂阔的眼光看,贾府既然是贪污之家,便不是什么好人,有何面目人模人样呢?古代有株连之法,的确过于苛严了。但如果要向贪污之家开罪,株连还真有些道理。家中有人做官,贪污钱财,自然是全家老小都知道的。却不见谁检举。自家老子或丈夫、妻子、儿女私吞公款,索人贿赂,全家窝在一起,心安理得花着肮脏钱,其乐陶陶。所以严格地说,贾府就是贪污之家,老少都是坏人。可他们居然可以相敬相爱,活得那么自在。相比之下,贾府里那些下人,无非只是上夜时吃个酒,或背后说过主子几句话,屁股便要挨板子,真是冤枉。他们其实比老爷太太们干净多了。    
    伊渡:不过我也听说过个别贪官是自己夫人检举的,那是因为丈夫养了二奶,她想教训教训。不料,一检举,出了大麻烦。她没有想到自己丈夫的贪污问题那么严重,结果弄得家破人亡。我听说过几起这样的案件,做妻子的事后都追悔莫及。    
    王跃文:那就让坏人们好好儿窝在一起吧。我并不认为亲人反目成仇是好事,要紧的是亲人之间应有相互的道德约束。不要就只有等到一家人都烂透了。    
    坏人们可以好好地做一家人,这笔账只怕要算在孔子头上。《论语》里说了个故事:叶公对孔子说,我们那地方有个人很正直,他父亲偷人家的羊,这个人向官府证明他父亲的确偷了。孔子听了却不以为然,说:我们那地方所谓正直同你说的标准不同,父亲替儿子隐瞒罪过,儿子替父亲隐瞒罪过,这样做才是正直。也许孔圣人的哲学太深奥了,枉直可以颠倒?世人自然听孔子的,而不会听叶公的。中国人未必人人都读过《论语》,却都自觉遵循着孔子圣训:“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我很佩服曹雪芹的功夫,他写贾政这位朝廷高级干部,并无半字贬损,甚至还让人觉得溢美。但只一句话:“失单怎么开的?”这位高级干部“假正”的嘴脸便出来了。    
    伊渡:我从媒体报道上发现,中国对贪污腐败官员判罪的尺度似乎弹性大了些。有的贪污受贿几百万就杀掉了,有的鲸吞千万以上仍可活命。    
    王跃文:具体法律问题我说不清楚,或许刑不上大夫吧。举个例子:浙江有个村,村里召开十九个人的干部扩大会议,因为放在西湖边的国宾馆开会,成为备受媒体关注的腐败案件。五天的会议,开支四万三千多块钱。我算了一下,人均每天开支四百五十八块钱。结果,有关责任人都受到处分,包括撤消村支部书记职务,所有开支予以清退。也就是俗话说的,吃进去的你要吐出来。我并没有替这些村干部鸣不平的意思,他们大手大脚花着农民兄弟的血汗钱,真的太荒唐了。但是,凭良心说,同很多会议比起来,尤其是同很多高级会议比起来,这些村干部花的钱并不多。问题在于村干部同国宾馆,反差太大了。村干部是没有资格去国宾馆开会的,你去了本身就是问题,不用说你还花了那么多钱。    
    我想说的意思是,就连腐败都是有级别的。有些人有资格腐败,有些人没资格腐败;有些人的腐败不算腐败,有些人稍微出格就是腐败;有些人的腐败甚至是有制度保障的,比方各种高级豪华接待场所里的享受。我想把这种现象叫做“腐败歧视”。就说那个国宾馆,每年各种各样的高级人物要在里面上演多少腐败闹剧,人们都司空见惯,而村干部跑到里面去开会,那就不得了啦!就是天大的腐败了。老百姓对高级官员的奢侈享受有意见,最容易被人指责为农民意识。其实,老百姓是通情达理的,他们并不要求省部级干部都去坐公共汽车、住三室两厅,但再高级的官员都没有理由花纳税人的钱去住每晚几万、十几万的总统套房。高官们的腐败,已远远超出老百姓的想像能力!    
    你明白腐败是有级别的,就会明白为什么有的人贪污三四百万就会杀头,有的人贪污千万、几千万还活得好好的。可以断言,贪污上亿的腐败官员恐怕早就诞生了,只是人们还不知道。    
    伊渡:我注意到一种现象,目前中国老百姓对现实当中种种不正常的情况,有着很强的包容度,似乎见怪不怪。我觉得这是麻木和惰性。就像贾府里的家人,都知道主子的钱财来路不明,却自觉维护主子的财产机密。    
    王跃文:中国国民性的改造任务远未完成,文学应该继续担当国民性批判的任务。中国老百姓已经很驯服了,可很多官员还经常感叹老百姓越来越不好管了!从我参加工作以来,总看见官场当中有人不断地怀念过去。现在到了二十一世纪了,有人居然怀念“文革”时期,他们觉得那个时候老百姓好管多了。当然这种论调没有谁敢理直气壮地放在桌面上说,只敢私下里发怨气。为什么有些人总是怀念过去呢?这个传统大概从孔子时候就开始了。今不如昔是有些人惯常的心态,正像孔子向往的那样,“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周朝之所以令人神往,无非是那时候民智愚昧,最好糊弄。权力被垄断之后,当权者最大的愿望就是权力运用得心应手。    
    伊渡:中国老百姓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绝不会同官府过不去的。自古就有句老话,民不与官斗。因为胳膊扭不过大腿。从这个意义上说,有些官员是被民众宠坏的。    
    王跃文:有什么办法呢?权力大到人们惧怕的时候,就只有认了。如果有望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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