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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岁出走-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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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简一心想着考高中的事,而,雷振,情窦初开,想要交女朋友。
雷振算是个害羞的人,他没胆量主动向某个女生当面表白,于是他想写情书。可是,受文才限制,他写的情书不像情书,而且错别字一大堆。
杨简看过他写的情书,出于兄弟情谊,杨简说:我帮你写好了。
雷振很好奇杨简这个乖小孩能写出怎样的情书。没想到一看,他惊呆了:你小子是不是在暗恋谁,怎么能写得这么好。杨简说,书上都有的,我背了些句子,说不定以后自己用得着。雷振哈哈笑,说,你小子,不错啊。
雷振喜欢的女孩子是他们班上班花级的人物,齐耳短发,眼睛水灵,皮肤红润。
杨振问,那女孩儿叫啥。雷振说:白梅。
白姓在大部分人都姓雷的小村里十分罕见。因此,雷振认为白梅是个神秘的人。但那么漂亮的女孩子,越神秘不是越好么!
情书递出去了,雷振忐忑不安等着白梅的回应。他时不时向杨简诉说有多喜欢这女孩子,他说有几次做梦还梦见她。
杨简哪里懂什么意思,说,梦见就梦见呗,我还经常梦见你呢。
因为有了正事儿要干,雷振就不能每天和杨简一起回家了,他要在校门口停留片刻,看见白梅然后尾随一段距离才肯离开。
不过奇怪的是,看了情书的白梅并没有因此而多看雷振几眼,更不用说回应了。
难道这是拒绝的意思?
杨简给他分析,可不就是拒绝的意思么。
杨简在信的背面写的是自己的名字,而雷振没有看到,雷振以为自己递过去的情书对方就理所当然认为是递情书的人写的。
这杨简不是啥事儿不懂吗?其实,他懂,也许比雷振懂得要多。白梅去他教室找他的时候,他说是班上同学的恶作剧,他没有喜欢白梅,甚至不认识白梅。
事情又不了了之。另杨简不舒服的是,雷振苦闷了一阵子后似乎准备找别的女孩子来填补白梅给他造成的空白。
这时,离中考不到一个月。
第 13 章
雷振对杨简说,最近发现白梅那妞儿似乎对我有好感,今天还找我说话呢。帮哥们儿一个忙,乘胜追击,再给她写封情书。
杨简答,要中考了,我没时间写。
雷振说,兄弟有难。
杨简问,哪儿有难了?
雷振说,这可是关乎你未来嫂子是谁的大难,你也想你嫂子是个大美女吧,看着都顺眼是不?
杨简说,谁是我嫂子,我又没哥哥。
雷振说,不明白啊??我是你哥,咱兄弟这么亲,比亲兄弟还亲是不?
杨简点头:是。
雷振说,那就再写一封。
杨简说,不写。
雷振问,为什么?
杨简答,写不出,整个脑袋里都是数学物理化学公式,没装下别的。
雷振有点生气:看样子也没装下我。
杨简小声说,装了。雷振却抓起书包转身走了,他没听见杨简的回答,甚至觉得他是个弃兄弟不顾的“假好人”。
杨简衰了,看见雷振转身就走他慌了神,因为在雷振认为是考验兄弟情义的时候,杨简没有交上让雷振满意的答卷。
他快步赶上雷振,说,雷振,对不起,我回家就帮你写好,明天一早给你。
雷振顿时眉开眼笑,搭上杨简的肩膀,说,这才是好兄弟。哥结婚你一定是座上宾!
听了雷振的无心之言,杨简更衰了。
学校有一堵很破烂的围墙,破烂到有没有都无所谓的地步。因为狗尾巴草长得茂盛时,围墙完全被遮盖住,和没有差不多。
可是,狗尾巴草盛开后会枯萎,而那堵围墙不知道送走了多少届学生,依然屹立不倒。围墙根部长了青苔,围墙上为防止人翻越的玻璃碎片被磨得不见了踪影。
夏天狗尾巴草已经枯黄,可是那些枯草还是骄傲的挺立着,随风摇荡。
雷振小声对杨简说,简子,放学你等我,我带你去个地方。
第一次杨简对放学有了极大的期待。也许期待的就是雷振给他的惊喜,雷振从来都有稀奇古怪的想法,总是会有意想不到的举动。
雷振显得很神秘,这让杨简的期待加深了几分。他看见雷振钻进一个洞里,然后伸出头小声说,简子,进来。
那堵围墙被人砸了个洞。洞很小但足够穿过一个人,洞外是一个小山坡,山坡上长满了狗尾巴草。以洞为入口开出了一个被狗尾巴草包围的小天地。这片小天地可以容下两个人。
狗尾巴草密密麻麻,没有人从围墙外面看见狗尾巴草里发生的事情。
雷振拿出一包烟,拿出一根递给杨简,自己叼上一根。
雷振说,女孩子觉得男人抽烟才帅,你也试试。
杨简嗅到了烟的香味。他没有拒绝也没有说教,而是含住烟头,吐出几个字:雷振,给我点上。
杨简觉得此刻的他不像自己,可他就是拒绝不了雷振。抽根烟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他当时这么安慰自己。
于是,在那小小的空间里,两个小孩紧靠在一起,嘴里叼着烟。杨简吸一口咳嗽得眼泪都出来,雷振忍住不适将烟雾吞进肚子,浓烟从鼻孔里渗出来。杨简那一刻觉得雷振很帅气。原来烟和成熟,真的有某种联系。
雷振的烟抽完,说,咱回家吧,千万不要和我妈说。
等等,杨简叫住了雷振:你和白梅处着么?
雷振怔了一秒,然后点头:嗯。
杨简问,谈恋爱什么感觉?
雷振说,说不太清,就是会时刻想着她,想和她在一起。
杨简说,你们接吻了么?
雷振摇头。
杨简说,想不想试试?
雷振眨眼。
杨简扳过雷振的头,嘴唇凑了上去。他略微尝到了雷振嘴唇上残留的烟味。雷振顷刻间傻眼,他觉得嘴唇的触感和任何东西都不同,软到要化开似的。
杨简离开他的唇,说,你以后和白梅接吻就会比较有经验了,嘿嘿。
这个硬挤出来的笑容总归是凄凉且孤独的。
雷振在几秒钟后才反应过来:简子,你神经病吧,我是男的,你也是男的,你怎么能亲我!真是神经病!神经病!神经病!
那一句句神经病就像诅咒追随着杨简,这让他往后和雷振的相处中总是想起雷振那张嫌恶的脸。
雷振扔了烟头,出洞。再一次上演甩头就走的一幕。
杨简蒙了,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亲雷振,他不知道自己怎么就干出这么神经病的事儿,男人怎么和男人亲嘴呢,难道烧坏了脑袋?可他没有,似乎很正常。难道是烟里有毒,让他产生了幻觉,让他觉得那一刻亲吻成了理所当然?
可是,为什么他找了一个看似无懈可击的理由,他说这是为雷振累积经验。一个男人怎么会稀罕他给的经验?
解释不通,怎么也解释不通。
但他知道,雷振这一回离开和上一次不同,因为这次他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他想不出弥补的办法。
杨简回家,一句话不说,生气地甩下书包,然后进厨房找牙刷。向来不太爱卫生的人第一次觉得牙刷是如此重要,他觉得自己的嘴巴脏,要多脏有多脏,那上面也许粘着一个男人的口水,怎么能不脏!
挤上牙膏,一遍遍洗刷。嘴皮都破了,他还是觉得脏。亲吻是多么神圣的事儿,怎么能和男人亲嘴,越是不能释怀,雷振刷得越狠。
雷振妈进门看见一盒新的牙膏用掉了一半,怒气上涌,给了雷振一个爆栗:你小子平时要你刷牙你都懒得刷,今天一盒牙膏都快被你用完了,你当牙膏不要钱啊!你当老子是印票子的啊!
雷振有苦不能说。他摸摸被敲痛的头,又摸摸被刷痛的嘴,懊丧到极点:真他妈衰到家了。
而且,明天他不知道要怎么面对杨简。杨简是他的兄弟,他喜欢杨简,一直喜欢,可是这种喜欢可不包括亲嘴之类的。好在杨简说只是为他累积经验。转念一想,杨简肯定牺牲很大,谁愿意和男人亲嘴?杨简为自己做了谁都不乐意做的事儿,这样的兄弟上哪儿找去!
今天那种表情,肯定伤到杨简了吧。
雷振继续不高兴,他怎么想怎么不高兴,不高兴杨简亲他,可他更不高兴失去杨简这个朋友。
妈的,真纠结!
第 14 章
不到两个星期中考,杨简几乎到了茶饭不思的地步。
不知道在节骨眼儿上发生意外是不是要证明人们常说的好事多磨。这个“意外”不是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而是自己生生毁掉了一份兄弟情。
他想去找雷振道歉,可是,一想到那张嫌恶的脸和那些伤人的“神经病”他退缩了,这要多少勇气才能“委曲求全”和一个憎恶自己的人重新做兄弟。
雷振似乎没有太多心思享受和白梅的恋爱。生涩的爱恋在某种机缘巧合下褪去了神秘的面纱。虽然算尝过了恋爱的甜头,他却没有流连忘返。
有一个心结让他有些不自在,好像是因为杨简。他从来不是低头的那个人,他拉不下面子去和杨简道歉,他想等着杨简到他家去叫他,说,雷振,我们一起上学吧。
可是,杨简没有来雷振家里,在学校也没有找雷振。他们一直没有说话,没有见面。雷振有意无意经过杨简的教室只看见他在埋头做题或者偶尔抬起头和后座的女同学说两句。
伤害已经造成,而且有这么严重么?
杨简想,先不要管这些,好好撑过两个星期,等到中考结束再说。
雷振想,妈的,初中毕业后各奔东西,要那时还不能重归于好,这兄弟就真的没了。
雷振觉得兄弟之间不应该磨磨叽叽,他也不是磨叽的性格。提前打发好白梅,雷振站在校门口等在杨简。好不容易看见杨简走出来时他已经等了半个小时,杨简究竟在干什么?
和他一起出来的还有一个女孩子,据说在班上和杨简成绩不相上下。放学后两人在教室讨论题目么?还是他也恋爱了?难怪这么久不来找自己……雷振提高嗓门:简子,我们一起回家哈。
女孩儿出校门口就往相反方向走了,剩下“孤零零”的杨简不得已走向雷振。杨简尴尬得不行,轻声问了句:怎么了?
没什么,一起回家吧,就这样。雷振的“大胆”都是装出来的。他们绕过小池塘,翻过两座小坟山,直到上了堤坝还没有谁开口说话。
这种沉默是无声的拉锯战,在他们这个年代,不流行说对不起。
那就干脆谁也不说吧,淡化就行了。
杨简要到家的时候,说,雷振,明天我去叫你一起上学。
雷振笑了,傻得可以:好啊好啊。
我们试图要忘记的东西,总会不停的想起,不断想起的同时,又会发现在不知不觉中还是忘记了。
比如狗尾巴丛里的那个亲吻。
中考结束,杨简以县里前几名的成绩进了县一中,而雷振不出意外落榜。
雷振妈说,你去你二舅那儿学木工。
雷振临走前实实在在和杨简疯玩了一个月。
骄阳似火的夏天里,他们去山里采野草莓,小小的嫣红的颗粒曾经是孩子们的最爱,酸的甜的淌着汁水,在零食匮乏的年代这些野草莓伴随着孩子们成长。雷振摘了一大碗成熟的野草莓送到杨简家,说,简子,你要去上学了,这个送你,你要争取成为我们村里第一个大学生。
不知道一个同龄人的希翼意味着什么。但是那碗野草莓里一定有兄弟的不舍,离别的忧伤与惆怅。
惆怅是个太文化的词,用在雷振身上并不合适。
杨简却是真的惆怅了。
这一个月里发生了很多事。
假如说像以前那样两人只是在一起玩也就罢了,可是,杨简会冒出很多想法,这些想法让杨简困惑,心烦意乱,不知所措,甚至厌恶。
关于替杨简写情书却在信的背面写上自己的名字这件事儿,杨简给了自己一个合理的解释:假如兄弟有了女朋友,难免重色亲友;再者,一个初中孩子还是不要早恋的好,要是出了意外,大家都不好过(那时候还不流行堕胎)——这么做也是为雷振好。关于亲吻这件事儿,杨简是这么解释的:在一个狭小几乎密闭的空间里,一个长相阴柔的人坐在自己旁边“优雅”地抽烟,时不时吐出一缕缕青丝。烟雾缭绕中人难免产生错觉,说不定那时候把雷振当成女孩子所以情不自禁了。
这之后的事儿就不好解释了。因为这些事儿与早恋无关,没有密闭的小空间,也没有任何催化剂。
比如做梦。他不止一次梦见和雷振在湖里嬉戏,雷振爬上湖边的柳树纵身跃下,再次浮出水面时就换了一个人的身体,脸还是雷振的脸,但是身体却变了,似乎是一个女人,有着丰满的胸部,就像母亲那般。细小的腰肢下面又换成了男人的模样,因为那儿挂着男人的生殖器,丑陋无比。
往年虽然天气炎热,但是屋子里凉快,加上一台小电风扇扇着,所以从不会出现半夜热醒的情况。但是今年格外不同,杨简半夜从睡梦中惊醒,汗流浃背。
他没办法为自己找到合理的解释。而且因为白天总和雷振在一起,晚上做梦梦见他的次数更加频繁。
这个年代没有同性恋的概念,何况是在小乡村里。
所以,杨简也不知道。他只能更困惑,只能一次次掐自己的大腿,告诫自己不要做这么下流的梦。
但梦不由他,它们依旧准时光临,而且变本加厉。
杨简在一次梦境后醒来发现自己的小兄弟直直地翘着,让穿在身上的裤衩看起来十分怪异。
因为看了不少书,他知道遗精是正常现象。可是,因为在梦里看到雷振的裸体而□,他彻底蒙了。
雷振十分珍惜离别前的时光。他每天吃完早饭就叫杨简,有时候甚至在家里冲着杨简家的方向叫唤:简子,简子……
杨简听见了,马上放下饭碗跑出门,准能看见杨简推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向他招手。
今天去哪儿,明天计划去哪儿,分别那天应该去哪儿。这些都是雷振每天念叨的内容,除了极少的天数留给了他正式女朋友白梅,剩下的全给了杨简。
杨简很高兴,也很不高兴。
他不比雷振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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