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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2-红楼十二层-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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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    
    读《红楼梦》这奇书而不以为奇的,就我所知,只有平步青先生一人。他在《霞外捃屑》卷九“小栖霞说稗”中说:“《红楼梦》原名《石头记》……初仅抄本,八十回以后轶去;高兰墅侍读鹗续之,大加删易……世人喜观高本,原本遂湮,然厂肆尚有其书;癸亥上元,曾得一帙,为同年朱味莲携去。书平平耳,无可置议。”这一“平平”之评,在我们今天听来,倒是一种“奇”论。    
    在清代,骂《红楼梦》的,讲它的坏话的,本来不乏其人,不过那正是从什么“诲淫”啦、“流毒”啦等等罪名去贬斥它,换言之,也就是因为它所表现的思想内容触怒了那些“正统”的士君子之流,这才遭了毁谤,甚至毁禁。要说从“文”的角度而轻看它的,恐怕还要数平步青先生为首先一人——说不定也就是最后一人了。    
    然而,要说平先生完全说错了,那也未必能使他服气。读这部小说名著的,一开始,谁也不会马上感到有什么稀奇之处,倒实在是觉得一切都那么“平平耳”,了无出人意表的特色。单就这一点来说,平先生那样看法也自在情理之中。    
    那么,平先生就是完全对了的吗?却又不然。读《红楼梦》的,只要不是“开卷数行,昏昏欲睡”而能看下去、看回来的(“看回来”的意义有二:一、看着后面,而时时联系前面;二、看完了后面,又回头重新温习,一遍、两遍……乃至很多遍),就会慢慢地自己发现,原来这“平平”之中,却有无限的“奇”处。    
    说真的,也只有这样的奇,即于平平之中而见奇,那才是真奇。拼命地追求“奇”,把文章弄得“奇形怪状”而自以为奇,那就不再成其为奇——那就不知成了什么了!平先生好像只见到了《红楼梦》的“一半”(片面)就下了结论。    
    读《红楼梦》而能透过表面的“一半”的,其实也不乏其人。同治年间孙桐生序太平闲人(张新之)评本,曾说:“少读红楼梦,喜其洋洋洒洒,浩无涯涘,其描绘人情,雕刻物态,真能抉肺腑而肖化工:以为文章之奇,莫奇于此矣!——而未知其所以奇也……自得妙复轩评本,然后知是书之所以传,传以奇,是书之所以奇,实奇而正也。”并下结论:“是谓亘古绝今一大奇书。”但只可惜他们又把“奇”引向了迷途,离开了文学,专门就字句作穿凿附会的解释,而以此为其“所以奇”,这却是能赏其奇而又求之过深的例子,和平步青先生竟成为两极端而对峙了。    
    张新之、孙桐生等人的所谓“奇”,完全出自“本铺自造”,和曹雪芹的本意直如风马牛之不相及。要讲自从《红楼梦》问世以后,第一位真能赏识它的文笔之奇的,我觉得还要数戚蓼生。    
    他在“戚本”前面说过一段重要的话:    
    吾闻绛树两歌,一声在喉,一声在鼻;黄华二牍,左腕能楷,右腕能草:神乎技矣!——吾未之见也。今则两歌而不分乎喉鼻,二牍而无区乎左右;一声也而两歌,一手也而二牍:此万万所不能有之事、不可得之奇!——而竟得之《石头记》一书。嘻,异矣!    
    这个比方打得绝妙,实在是有所见而云然,不同泛泛称誉。    
    他并曾指出,这种“一声两歌”“一手二牍”的具体特点,就是善用“注彼而写此,目送而手挥”的表现法。我觉得在他以前,还没有能十分注意到这一点的;在他以后,也没有能比他说得更透辟中肯的。例如“梦觉主人”乾隆甲辰(1784)序中只说“语谓因人,词多彻性”(当是指语言口吻因人而异,各有性格神态),“工于叙事,善写性骨”(这当然也是极为重要的一点,是很有见地的文艺批评);舒文炜乾隆五十四年(1789)序中也只说“指事类情,即物呈巧”。他们二位就都未能指出那种“两歌”“二牍”的奇处。    
    戚蓼生所举的例子是:“写闺房则极其雍肃也,而艳冶已满纸矣;状阀阅则极丰整也,而式微已盈睫矣;写宝玉之淫而痴也,而多情善悟,不减历下琅琊;写黛玉之妒而尖也,而笃爱深怜,不啻桑娥石女。”因此他再一次对这种奇文加以赞叹:“盖声止一声,手止一手,而淫佚贞静,悲戚欢愉,不啻双管齐下也。噫,异矣!”他看出了别的小说家只能“花开两朵,各表一枝”,而曹雪芹的这一支笔却具有“两个面”,这是绝人的本领,这是小说文学上的奇迹。    
    这一点很要紧。如今就借了乾隆年间文评家的旧话略为标举如上。    
    可是,曹雪芹的这种本领,实际尚不止于“两歌”“二牍”,他有时竟能达到“数歌”“数牍”的高度,尤为奇绝!这里不妨举一二小例来申说一下。第三回,写凤姐儿刚出场,从黛玉眼中,第一次领略她的丰采声容,有一段文字正面加以传写,然后,我们就看到以下的叙述:    
    这熙凤携着黛玉的手,上下细细的打量了一回,便仍送至贾母身边坐下,因笑道:“天下真有这样标致人物,我今儿才算见了!况且这通身的气派,竟不像老祖宗的外孙女儿,竟是个嫡亲的孙女,怨不得老祖宗天天口头心头一时不忘!——只可怜我这妹妹这样命苦,怎么姑妈偏就去世了!”说着便用帕拭泪。贾母笑道:“我才好了,你倒来招我!……快再休提前话。”这熙凤听了,忙转悲为喜。……又忙携黛玉之手,问:“妹妹几岁了?……要什么吃的、什么顽的,只管告诉我;丫头老婆们不好了,也只管告诉我。”一面又问婆子们:“林姑娘的行李东西,可搬进来了?带了几个人来?你们赶早打扫两间下房,让他们去歇歇。”说话时,已摆上了茶果上来,熙凤亲为捧茶捧果。又见二舅母问他:“月钱放完了不曾?”熙凤道:“月钱也放完了。才刚带着人到后楼上找缎子,找了这半日也没有见昨日太太说的那样,想是太太记错了?”王夫人道:“有没有,什么要紧?”因又说道:“该随手拿出两个来,给你这妹妹裁衣裳的;等晚上想着叫人再去拿罢,可别忘了!”熙凤道:“倒是我先料着了,知道妹妹不过这两日到的,我已预备下了,等太太回去,过了目,好送来。”王夫人一笑点头不语。


第三部分第五层 《红楼》审美(2)

    我们且看,这一段本身已然具备两个层次:一面是写黛玉“步步留心,时时在意”的“心机眼力”(脂砚斋批语),因为这都是从黛玉眼中看得的情况;一面则是写熙凤的“浑身解数”“八面玲珑”,看她简直有千手千眼的神通,一人不落,一事不漏。然而,这一段明处是在写熙凤一人,暗处却又同时写了黛玉、贾母、王夫人等好几个人,无一笔不奇不妙。    
    黛玉自从出场,我们只不过知道她是“聪明清秀”“年又极小,体又极怯弱”“举止言谈不俗”“虽怯弱不胜,却有一段自然风流态度”而已;直到此刻,被凤姐拉住手上下细细打量之后,才第一次正面写出“天下真有这样标致人物,我今儿才算见了!”这就给黛玉的品貌,下了定评。所以脂砚斋在此有批语,说:“出自凤口,黛玉丰姿可知,宜作史笔看。”    
    凤姐一上场,别人未曾开言,先就是“贾母笑道”。脂砚斋在旁批云:“阿凤一至,贾母方笑。与后文多少笑字作偶。”一点不假,看下去便知这话之确。凤姐夸赞黛玉,是为讨贾母喜欢,说出“老祖宗天天口头心头,一时不忘”,是替贾母向黛玉表白“人情”,然后就“用帕拭泪”。下面贾母又“笑道”云云,对贾母下面这一段话,脂砚批云:“文字好看之极!”“反用贾母劝,看阿凤之术亦甚矣!”这真是几笔就写尽了凤姐和贾母两个之间的关系,一个是“承欢应候”(亦“脂批”语),一个是为其所弄,反而特别喜欢她,对她无限宠爱。    
    然后就是写凤姐以“当家人”的身份口气来周旋黛玉,连带她带来的下人也不曾冷落。    
    然后就是王夫人问她月钱放完了不曾。这仍然是从“当家人”一脉而来,可是就又有了一层新意趣,别具丘壑;脂砚云:“不见后文,不见此笔之妙。”我们马上会想到,后来平儿和袭人谈心,才泄露了奥妙,原来凤姐连应该按期发放众人的月钱也拿去放了高利贷,中饱私囊——这和雪芹原稿中凤姐结局也大有关系。    
    然后就是凤姐婉言批评王夫人对缎子一事的“记错了”,已见出王夫人之胡涂;及至说到该拿出两个给黛玉做衣裳,凤姐便说“倒是我先料着了”“我已预备下了”,脂砚斋在此点破机关,说:“余知此缎阿凤并未拿出,此借王夫人之语,机变欺人处耳。若信彼果拿出预备,不独被阿凤瞒过,亦且被石头瞒过了!”    
    这话可谓一针见血,深得“石头”本意。其实,准此以推,凤姐说“月钱也放完了”,是真是假,正恐难定。总而言之,王夫人之昏聩颟顸,于此一二小事寥寥数笔也已被写尽了。    
    脂砚于下文黛玉到贾赦院中见早有“许多盛妆丽服之姬妾丫鬟”迎接出来处,批说:“这一句是写贾赦(按:指贾赦之好色)。妙在全是指东击西,打草惊蛇之笔。若看其写一人即作此一人看,先生便呆了!”这正可为我们上面所举的那例子作注脚。    
    有意思的是,脂砚斋所指出的“指东击西,打草惊蛇”,也正就是戚蓼生所说的“注彼而写此,目送而手挥”那个绝人的特点和奇处。两个人可谓不谋而合,也说明了此非一人之私见,实在有此妙理为有目者所共赏。    
    大家对钗、黛二人的印象,好像是一孤僻,一和善;一尖刻,一浑融。其实这也只是雪芹笔下的一面而已,还有另一面,读者却往往容易忽略过去。第三十回,小丫头靛儿因不见了扇子,不过白问了宝钗一句,宝姑娘便疾言厉色,指她说道:“你要仔细!我和你顽过,你再疑我!和你素日嘻皮笑脸的那些姑娘们跟前,你该问他们去!”这种指桑骂槐、夹枪带棒的话言和神情,就写出了宝钗的内在的更真的一面,她实际非常厉害,并不好惹,同时也透露了她和丫鬟们是保持“主子尊严”的面目;而黛玉却是爱和侍女们顽笑、和丫鬟关系最好的姑娘,她是天真活泼有风趣的少女,并不是一生都在“愁眉泪眼”中的一位病态人物,我们印象中的她的那些“短处”,只不过是当爱情的痛苦正在深深地折磨着她的时候的表现——否则,那样一种不近人情“怪物”式的病美人林黛玉,还有什么可爱?还有什么可以令宝玉生死以之的可能呢?    
    越是才能平常的小说家,却越是惟恐读者“低能”、看不清他的文章,因而竭力要表示他那一点意思:写喜,就眉开眼笑,说悲,就鼻涕眼泪;情节稍有隐曲,马上就“看官不知,原来如何如何”,就要“书中代表(代为说破的意思)”。总之,他只有那一个浮浅面,还怕读者不懂,一切可用的形容词,也都成了廉价的“描写”法宝。于是,那文章便成为简单寡味、一目了然的东西,就绝不会是能使人心游意赏、流连往复的具有魅力和美感的伟大艺术品了。那原因,就是它不但在思想内容方面,就是在文笔方面也缺少了厚度和深度。    
    要欣赏《红楼梦》,我想上举的这种地方就不该粗心大意、囫囵吞咽。当然,如果超越文学作品的范围,要处处作穿凿附会的“索隐”式的“搜奇”工作,那就是另一性质的问题,也就不再是我们所说的“欣赏”的意义了。    
    一架高性能的“摄像机”    
    摄影术的发达与流行,大约是19世纪后期的事,雪芹是18世纪早期的人,哪里谈得上摄影录像之类的手段?然而说也奇怪,在他手中,真好像有一架高性能的摄影机,拍下了无数的“相片”和镜头,并且能够“剪接”组织,成为一部“片子”,有静有动,有远有近,有全景有“特写”……他似乎早就懂得“拍”的、“摄”的、“录”的事情和本领。    
    任何“打比方”、“做譬喻”的修辞法,都是带有缺陷的,因作比的双方只能有一两点、某部分相似可构成比照,而永远不会是全部能“入比”。我把雪芹的笔法比为拍照录像,不过是一个“善巧方便”的办法,所以在这儿不必过于拘泥,一味死讲。我打的这个比方,是1981年在济南举行全国“红学”会议时首次提出的。    
    那时候,或在此以前,是没有人敢多谈《红楼梦》的艺术特色的(因为那时的规矩是,一谈艺术,仿佛就等于是忽视轻视了文学的“思想性”了,是错误而该批判的)。我在会议上提出了这个譬喻,大家觉得“闻所未闻”,很感兴趣。    
    但我打这比方的目的,只不过是要说明一个艺术问题,姑名之曰“多角度”。    
    在中国传统小说中,写人物时,多是“正笔”法,罕见“侧锋”法。所谓“正笔”,就是作者所取的“角度”,是正对着人物去看去写。譬如照相,他是手执相机,正面对着人物去拍的,而不大会来取别的角度。而雪芹则不然。    
    中国绘画艺术,讲究“三远”,即:平远、高远、深远。这就相当于“角度”和“透视”的道理,但又与西洋的透视学不同。后者总是以一个固定的“立足点”为本,而还要寻求科学的“焦距”,然后方能展示全画面。中国则不然,是采用“分散立足点与焦点”的特殊表现法则,这在山水画中最为明显。“平远”与“高远”,角度有了差别了,但“正笔”是不变的,它无法“转动”——做不到像苏东坡说的“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雪芹对此,深有所悟,他在小说人物的写法上,创造出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多点”、“多角”的笔法。但是雪芹的悟,又在于善从悟中得“翻”法:东坡是强调,观察的角度不同,遂成各异,而非真面;雪芹则由此悟出,正因“多角”,合起来方更能得到那对象的全部真貌。“多角”不是为求异,而是归同,这是极重要的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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