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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2-红楼十二层-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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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这是“叙事”散文?我看这“事”这“叙”,实在是诗的质素,诗的境界。


第三部分第五层 《红楼》审美(7)

    到底文与诗怎么区分?在别人别处,某家某书来说,那不是什么难题;但在雪芹的《红楼梦》,可就令人细费神思——想要研究、查阅“文论”、“诗论”的“工具书”了。    
    先师顾羡季先生,是著名的苦水词人,名随,清河人,诗、词、曲(剧)、文、论、书法诸多方面的大师,昔年讲鲁迅小说艺术时,指出一个要义:对人物的“诗化”比对大自然的描写重要得多,后者甚且不利于前者。他在《小说家之鲁迅》中说:    
    我说小说是人生的表现,而对于大自然的诗的描写与表现又妨害着小说的故事的发展、人物的动力。那么,在小说中,诗的描写与表现要得要不得呢?于此,我更有说:在小说中,诗的描写与表现是必要的,然而却不是对于大自然。是要将那人物与动力一齐诗化了,而加以诗的描写与表现,无需乎藉了大自然的帮忙与陪衬的。上文曾举过《水浒》,但那两段,却并不能算作《水浒》艺术表现的最高境界。鲁智深三拳打死了镇关西之后,“回到下处,急急卷了些衣服盘缠细软银两,但是旧衣粗重都弃了,提了一条齐眉短棒,奔出南门,一道烟走了”。林冲在沧州听李小二说高太尉差陆虞侯前来不利于他之后,买了“把解腕尖刀带在身上,前街后巷,一地里去寻。……次日天明起来……带了刀又去沧州城里城外,小街夹巷,团团地寻了三日”。宋公明得知何涛来到郓城捉拿晁天王之后,先稳住了何涛,便去“槽上了马,牵出后门外去,袖了鞭子,慌忙的跳上马,慢慢地离了县治;出得东门,打上两鞭,那马拨喇喇的望东溪村蹿将去;没半个时辰,早到晁盖庄上”。以上三段,以及诸如此类的文笔,才是《水浒传》作者绝活。也就是说:这才是小说中的诗的描写与表现;因为他将人物的动力完全诗化了,而一点也不借大自然的帮忙与陪衬。    
    就我所知,讲中国小说,由鲁迅讲到《水浒》,抉示出这一卓见的,似乎以先生为独具巨眼。我因此悟到,如《红楼梦》,何尝不是同一规范?雪芹对自然景物,绝不肯多费笔墨,而于人物,主要也是以“诗化”那人物的一切言词、行动、作为、感发等,作为首要的手段。在“素服焚香无限情”一回中,正复如是。你看——    
    天亮了,只见宝玉遍体纯素,从角门出来,一语不发,跨上马,一弯腰,顺着街就趱下去了。茗烟也只得跨马加鞭赶上,忙问:往那里去?宝玉道:这条路是往那里去的?茗烟道:这是出北门的大道——出去了,冷清清地,没有可顽的去处。宝玉听说点头道:正要冷清清的地方才好。说着,率性加了两鞭,那马早已转了两个弯子,出了城门。    
    这真好极了!我数十年前就曾将此意写入初版《红楼梦新证》,顾先生见了,写信给我,说他见我引了他的文章(当时尚未刊行,我保存了他的手稿),在如此的一部好书中作为论助,感到特别高兴,与有荣焉!这充分表明,先生是赞成我这样引来《水浒》之例,互为参悟的做法与见解的不差①。    
    ①顾先生因拙著《新证》,引起极大兴致,自云数十年不读《红楼》,如今兴趣高涨,以致立刻设计了一部巨稿的纲目,专论《红楼》的一切方面,已写出一章(论人物),并言非由我引发,哪有这一部花团锦簇的文字?自己十分欣喜,是少有的得意之笔。事在1954年上半年。不久运动开始,先生只得搁笔,从此遂成绝响。    
    两次饯花盛会    
    读《红楼》的人,往往只知道有一次“葬花”,而不知实有两次;又往往只知道有一次“饯花”,也不知实有两次。葬花第一次在第二十三回,是暮春;第二次在第二十七回,是孟夏。首次葬的是桃花,二次葬的是石榴、凤仙等杂花。著名的《葬花吟》是二次的事,但人们(包括讲者、画者、演者……)常常弄混了,以为都是一回事。但这毕竟容易澄清。若讲饯花也有两次,就要费劲儿了。    
    首次饯花,书有明文,检阅自晓:那是四月二十六日正值芒种节,“尚古风俗”,女儿们要举行饯花之礼,因为时序推迁到芒种,乃是百花凋尽,花神退位之期,故此盛会饯行。脂砚对此批云:“这个说法不管它典与不典,不过只取其韵致就行了。”这其实又是雪芹设下的与“沁芳”相辅而行的另一巨大象征意境:从此与三春长别,纪群芳最末一次的聚会——过此以后,花落水流,家亡人散,“各自干各自的”去了。    
    那一日,真是满园的花团锦簇,盛况非常,第二十七回不难检读,故不必多赘。倒是我所说的二次饯花,须得细讲方明。此刻,我要先表出一点:饯花会的参与者是诸芳群艳,但饯花的“主人”却是宝玉。我们如果回忆雪芹令祖曹寅自号“西堂扫花行者”,那么我就要送给雪芹一个别号,曰“红楼饯花使者”。这个号,加之于他,很觉切当。    
    说到此处,请君重新打开第六十三回吧,那回目是:《寿怡红群芳开夜宴》。    
    虽说是夜宴为正题主眼,可是大观园里那日从白天就热闹起来了,那盛况恰与第二十七回依稀仿佛,园里众人的聚会,怕是最全的一次了。    
    有人会质疑:这是写给宝玉过生日祝寿,这和饯花会是风马牛之不相及,如何说得上是“一次”“二次”?    
    你忘了,回目是“群芳”,夜宴行酒令,掣的又是花名签,都为什么?老梅、牡丹、芙蓉、海棠、红杏、夭桃……都掣归其人了,最末收局的又偏偏是“开到酴醿花事了”,又为什么?而且签上又特笔注明:“在席者各饮三杯送春。”这又为什么?对此一无所悟,那么读《红楼》也就太没意思了,“絮絮烦烦地太惹厌了”(一种外国人读后的反应语)。    
    这一场夜宴,名为介寿怡红,却正是为了一个“花事了”,百花凋尽,众女儿举杯相送——也送自己。而这种饯花之会的主人公,则正是宝玉。    
    君不闻秦可卿对熙凤告别之言乎——    
    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    
    饯花葬花,群芳沁芳,象征的,拱卫的一个大中心,就是:宝玉之诞生,不过是为了让他充当一次“饯花使者”而已!    
    不知你可想到过:那四月二十六日的首次饯花之会,暗笔所写,也正是宝玉的生辰寿日。讲《红楼》艺术,不明此义,也就买椟而还珠,得筌而忘鱼了。


第三部分第五层 《红楼》审美(8)

    原来,书中众人的生辰日期,都曾明文点出过,如黛玉是二月十二(花朝所生,故为“花魂”代表),探春是三月初三上巳日,宝钗是正月廿一日,连贾母、元春、凤姐……都不例外,而惟独不言宝玉实生何日。怪哉!    
    但不管雪芹的笔法如何“狡狯”(“脂批”之语),我们也能“破译”他设下的迷阵。他运用的又是明修与暗度的另一种交互配合之妙法:在第二十七回,只言日期,不点生辰;在第六十三回,又只言生辰,而不点日期。盖雪芹相信:当时后世,自有慧心人识破奥秘,何愁不遇赏音知味。在雪芹的“脾性”上说,纵使千秋万世并无一看懂,这也无妨;他绝不为了讨人的好懂,而把一切都摆在浮面上。记住这一点,便获得了他的艺术特点的骊龙颔下之珠。    
    在首次盛会中,有一段特笔,单写那天宝玉足下穿的一双鞋,引起了他与探春兄妹二人避开大家一旁谈心的细节。这双鞋出于探春的超级精工,是特送宝玉的,而其精美引出了两个反响:一是老爷(贾政)见了不悦了,说这么浪费人力物力,不足为训;二是赵姨娘见了,又生妒心——因为探姑娘从来没给她的同胞弟环儿做过这么一双令人惊叹歆羡的好鞋!此皆何意耶?难道又是一大篇“令人生厌”的琐琐絮絮的闲文?盖后人已不能知道生日送幼少年新鞋新袜,是那时候的家庭与近亲的古老风俗。雪芹这一段话,除了兼有别的含义作用,就在于暗写宝玉生日。    
    如果仅有此一段“鞋话”,那还是单文孤证,不足为凭。紧跟着,五月初一那天,清虚观内,张道士就又发出了一篇“奇言”:    
    只记挂着哥儿,一向身上好?前日四月二十六日,我这里做遮天大王的圣诞,人也来的少,东西也狠干净,我说请哥儿来逛逛,怎么说不在家?    
    这话妙极了,单单在这个“四月二十六”,出来了一个什么“名不见经传”的“大王”的圣诞!那“遮天大王”是何神道?让聪明人自己去参悟吧!奥妙就在于:等到第六十二回明写宝玉生辰时,却又出来了这么一段——    
    当下又值宝玉生日已到。……只有张道士送了四样礼,换的寄名符儿。    
    你看奇也不奇?宝玉过生日,头一个送礼的就是“做遮天大王的圣诞”的张道士!他该记不错这个重要的日子。再看——    
    王子腾那边,仍是一双鞋袜,一套衣服……其余家中人,尤氏仍是一双鞋袜。    
    怪呀!一再凸出这个“仍是”者,年年照例也;年年所照之例者,“一双鞋袜”也!    
    这下子你可恍然大悟了吧?我说前边第二十七回写的,不说生日,实为“圣诞”;后边第六十二、三回写的,明言生日,不说月日——让你会心之人自去参互而观,两次“饯花”皆在宝玉生辰四月二十六,昭然若揭矣!    
    雪芹为什么这样喜弄狡狯之笔?难道只图一个新奇和卖个“关子”?非也,那就又太浅薄太俗气了。他不肯昌言明写,是另有缘故。    
    这缘故就是:四月二十六日本来就是他自己的生日。雪芹这些笔墨,是用以曲折表达自己的平生经历,无限的悲欢离合,世态炎凉,正像他之历世是来为这一群不幸女儿(嘉卉名花)来饯行一般,自他降生之这一天,便标志出了一个“三春去后”的可悲可痛的局面:“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无语怨东风。”王实甫的这一支名曲,使得他眼中流泪,心头沥血,禁不住要牺牲一切而决心传写他所亲见亲闻的、不忍使之泯没的女中俊彦——秦可卿所说的“脂粉队里的英雄”!    
    这就是说,雪芹的艺术特技特色,是由他本人的身世和选题的巨大特点而决定的,而产生的。    
    但是我们同时也看得十分清楚:假使雪芹不是一位罕有前例的异才巨匠,那他纵有特殊的人生阅历与选题的特定宗旨,那也是写不出《红楼梦》这样一部奇书的。    
    我就“沁芳”与“饯花”这一巨大象征主题粗陈了我自己读《红楼》的感受,似乎让人觉得是从第十八回“试才题额”才开始的。实则又不可那么拘看。例如已引过的早在第五回中,宝玉一到“幻境”,首先入耳的是一位女子的歌声。她唱的是什么词?    
    春梦随云散,飞花逐水流。    
    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    
    众儿女,指的是全书中的所有不幸女子(在原书最末“情榜”上是共列出了一百零八位)。那“闲愁”也就是王实甫让崔莺莺唱出的“闲愁万种,无语怨东风”。这笼罩全部的总纲,而梦随云散,花逐水流,又正是“沁芳”溪上,“香梦沉酣”(寿怡红时,湘云掣得的花名签上的镌题,亦即《醉眠芍药茵》的变幻语式),此一大盛会,终归尽散,因而那歌声唱出的正是“红楼”之“梦”的离合悲欢的巨大主题。在这一点上,雪芹也是“积墨”“三染”,也是重叠勾勒,而每一层次的线条色彩,皆不雷同,无有呆板的重复,惹厌的絮聒;每出一法,各极其妙,使人感到目不暇给,美不胜收。若悟此理,你再去重温一遍《葬花吟》与《桃花诗》,便觉以往的体会,太不完全了,对雪芹的艺术,看得太简单了。


第三部分第六层 《红楼》自况(1)

    孟子说:“诵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这就是中华文化中一项重要理论与原则,凡属著作,书与人是不可分的。何况《红楼梦》本是带有浓郁的“自叙”“自况”成分的一部个性独特的小说乎。是以欲懂《红楼》,宜先知雪芹之为人以及他所生活的历史环境。    
    诗曰:    
    都云作者痴,作者究何似?    
    世上有此人,迥异寻常士。    
    知之与不知,胸襟各怀异。    
    譬如牛与马,岂容混一指。    
    《红楼》乃自况,人书切一致。    
    宝玉何从来?问之曰娲制——    
    智者不待言,昧者怒目视。    
    “自况说”    
    自传文学,自传小说,从古至今,无分中外,都是存在着的,例子很多,大家也常列举,应属于文学常识的范围。谁也没说过这不是文学或“坏”文学或“低级”文学,正如谁也不认为艺苑中只许有写生和肖像画(画别人)而不许有自画像,自画像就活该是坏的或低级的作品,没听说过会有这么一番大道理或艺术理论。当然我也无意由此作出推论,说天下画家都该来画自己。这种纠缠除了无聊别无意义可言。“文学应为大众而作,应写大众,而不要老是想着自己这一渺小的个人”——这其实是另一个意义,也不必拉来此处多作葛藤。其实,一味强调写大众的理论家也没有任何理由否认:写大众的“写”,还是得“通过”这个特定的作家个体的人才能实现的。艺术离了个体创造将是一堆空洞的概念,毫无个性特色的“书画”,就连经过长期积累的群众性创造的《水浒传》《西游记》以及民间故事等,到它们以普遍形式定型面世之时,那最后一道“工序”仍然是一种个体作家的具体创造在决定这部小说的品格和魅力,把这一“工序”只说成是“加工”,其实也是不合实际的、非科学的认识。所以写大众也不是与写个人“势不两立”。曹雪芹为金陵十二钗(以及很多副钗、再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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