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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2-红楼十二层-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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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怪物”作他的全部书的总主角(一切人、事、境、变……都由他因他而发生而展开而进行……)?这个“偏僻”“乖张”的人物,如此不堪言状,选他的目的用意又在哪里?——即使你已明白此乃以讥为赞的反词,那你也该进而追问:如果他是写不相干的赵钱孙李,以至子虚乌有的捏造产物,那他为何不正面大颂大扬大称大赞?他为什么要费这一番“纠缠”而引人入其迷阵?难道他神经上真有毛病?    
    经此一串推演,智者已悟:雪芹特意用此手法以写宝玉者,乃其“夫子自道”也——除此以外,又能有什么更准确的“解读”?    
    ——以上这一段,说的不是别的,就是着重表明一点:读《红楼梦》,你玩味他的笔法,只要有点儿悟性,就能晓知此书写宝玉——石头入世的红楼一梦,即是“作者历过一番梦幻……借通灵之说而作此《石头记》”的真实原委;此书的“自况”“自寓”“自叙”“自传”的性质本来丝毫不误。作者雪芹不过因为当时此一性质惊世骇俗怕惹麻烦,故此小施“文字狡狯”而已,并无多大玄妙神秘可言。    
    这就是需要一点悟性——比“考证”更重要。书中类此之笔法,例子也不少,我谓举一足以反三,可以不必絮絮而罗列无休了吧。    
    诗曰:    
    积学方知考证难,    
    是非颠倒态千般。    
    谁知识力还关悟,    
    慧性灵心放眼看。    
    我们能了解曹雪芹吗?    
    题目中的“我们”是谁们?是今日的一般读者、文艺爱好者,包括我这写书人和正在手执拙著阅读的“红迷”们——我们此时想了解两个半世纪以前的那位曹雪芹先生,有可能吗?可能性多大?有些什么渠道和办法?众说纷纭而且都在喊叫“我的看法最正确”,目迷“五”色的“五”字太不够使了……这该怎么好?    
    对雪芹的了解很不容易,这是事实;但也有事情的另一面。比如,所有讲论曹雪芹的人都十分抱憾于史料的太稀少,太不“够用”;其实是没有比较与思考,清代的很多名人的史料还有比不上雪芹的,比他更难于查考。    
    实际上如何?雪芹之友为他写的诗,明白题咏投赠的就有17篇,加上虽未题明而可以考知的,至少竟达20首之多。各类笔记文字叙及他的(绝不涉及那种伪造的胡云)也有10种。这已然是相当可观了,怎么还嫌太少?假若他的一切都已记录清楚了,那又何必再费事来研求追索?    
    我的感觉是:困难另有所在。    
    当代论者大抵对清代史事并不熟悉,尤其满洲八旗世家的生活、习俗、文化、思想更是陌生得很——就勇于以他们今日所想像的“情景”去讲论评价这位特色十足的历史文学巨人,结果是把他“一般化”加“现代化”了,甚至牛头马嘴,不伦不类。更为麻烦的是“曹学”涉足者(包括笔者)原本学识浅陋,却自我高估,小视了雪芹这个奇才异品的高深涵量,于是说出一些外行的、浅陋的、错谬的话,扭曲了真实的雪芹。    
    我从上述“史料”中所得到的强烈印象,约有五六个方面值得特别一说;    
    一是文采风流,二是“奇苦至郁”,三是诗才特高,四是高谈雄辩,五是放浪诙谐,六是兴衰历尽。    
    以上六项,每一项都需要从细讲述方能稍稍深入。这儿自然不是那种文字的体裁篇幅。若扣紧他撰作《红楼梦》这一主题来说,那就还可以引用我在别处说过的几句话:雪芹兼有思想家的灵慧哲,历史家的洞察力,科学家的精确性,诗人的高境界。    
    在这几项中,最不易理解和讲说的是“奇苦至郁“四个大字。这四个字是谁讲的?曰:潘德舆先生。潘是《养一斋诗话》的著者,他的笔记叫做《金壶浪墨》,其中写到了雪芹的一些情况和他读《红》的感受,十分可贵。    
    潘德舆的记叙是其来有自的(我考论过,此不多引)。他知道雪芹著书时穷得一无所有,只一几一杌(凳)。无纸,将旧皇历拆了翻转书叶子,在纸背起草……他看到某些感人特深的章回,为之泪下极多。他表示感受最深的有两点:一是书中所叙宝玉的情况,笔墨如此惨怛,这分明是作者自喻自况——若写的别人,万万不会达此境味(大意)。二是由上各情来判断感悟:作者必有“奇苦至郁”、无可宣泄,不得已而方作此书。


第三部分第六层 《红楼》自况(4)

    在我所见记述雪芹旧事和读《红》心境的,都不及这位潘先生的几句话,字字切中要害,入木三分——所谓“性情中人”也。    
    除去清代人的记叙之外,另一“渠道”其实还是要从《红楼》书中去寻求。兹举一例,试看如何——    
    薛小妹新编《怀古诗》十首中,有一首《淮阴怀古》诗云:    
    壮士须防恶犬欺,三齐位定盖棺时。寄言世俗休轻鄙:一饭之恩死也知。    
    这诗另有“打一俗物”的谜底,不在此论,单或这诗内容,就与雪芹本人相关。雪芹“素放浪,无衣食,寄食亲友家”,稍久就遭到白眼,下“逐客令”了。所以有时连“寄食”之地亦无。贫到极处,生死攸关了,不意竟有一女子救助,方获绝处逢生。这大致与韩信的一段经历相似。    
    据《史记》韩信传所载,信少时“钓于城下”,无谋生之道,在“护城河”一带钓鱼为“业”,饿得难捱。其时,水边有多位妇女在“漂”洗“絮类”衣物,一女见他可怜,便以饭救之。如此者“竟漂数十日”,就是说,人家那么多日天天助饭,直到人家漂完了“絮”不再来了为止。(因此这成为典故,以讥后世馋贪坐食之人。)    
    雪芹托宝琴之名而写的“寄言世俗休轻鄙:一饭之恩死也知”,正是感叹自身也曾亲历此境,为世人轻贱嘲谤。    
    “世俗”的眼光,“世俗”的价值观,“世俗”的“男女”观,都不能饶恕雪芹,也给那慈怀仁意的救助他人的女子编造出许多难听的流言蜚语,说他(她)们有“私情”“丑事”……    
    此即雪芹平生所怀的难以宣泄大悲大恨,故尔寄言在“小说”之中。    
    请看《菊花诗》“高情不入时人眼,拍手凭他笑路旁”,亦此意也。    
    诗曰:    
    雪芹遗恨少人知,圣洁慈怀却谤“私”。    
    世俗从来笑高士,路旁拍手竟嘻嘻。    
    雪芹曾客“富儿”家    
    敦诚于乾隆二十二年自喜峰口寄诗给雪芹,劝他“莫叩富儿门”。这是暗用《红楼梦》中第六回前标题诗“朝叩富儿门,富儿犹未足”的话,可是又兼有实指,诗词常有双关妙语,此亦一例。    
    敦诚意中所指的“富儿”是谁呢?    
    原来此人名唤富良,所以这“富儿”二字,还又多着一层隐义,真可谓语妙“三关”了。    
    富良是马齐的儿子,排行第十一。马齐是康熙朝的大学士(宰相级),功勋盖世,显赫之极,当时俗谚云“二马吃尽天下草”,二马就是马齐与其弟马武。马齐早先做过侍读学士。曹寅去世的那一年,他署理过总管内务府大臣,是曹家的上司,他们从很早就是世交。他还很喜欢招邀文士讲论。    
    马齐极有才干,文武皆能,而且掌管着与俄国的各种事务(外交、商贸),还是八旗中的俄罗斯佐领的长官。封了伯爵,爵位后由他的幼子(行十二)富兴承袭;富兴惹了乱子,伯爵夺除了,改命富良袭爵,名号是敦惠伯。    
    敦惠伯府在哪里?就在西单牌楼以北街东的石虎胡同。    
    这胡同,就是敦诚读书的右翼宗学的所在地。敦诚寄诗说:“当时虎门数晨夕,西窗剪烛风雨昏。”他和雪芹在宗学里掌灯夜话,正是因为雪芹在富良的敦惠伯府里做西宾,所以能常到宗学来“串门儿”。现在想来,不但“富儿”二字用得巧妙无比,就连“虎门”一词,也是既用古语指宗学,又暗指那个“石虎”的巷门。清代北京胡同口有栅栏和“堆子”。    
    雪芹到了敦诚的学里,是“高谈雄辩虱手扪”,如古人王猛议论天下大事,旁若无人。这其间定然会谈到他的东家富良府中的事。早年北京的《立言画刊》上载文,记下雪芹在“明相国”家做西宾,被诬为“有文无行”,下了逐客令,把他辞掉了。这正与敦诚诗中说那家“富儿”待雪芹是“残杯冷炙有德色”,十分吻合——未辞退前,也是以轻慢相待,还自以为是对雪芹的“恩赐”。    
    所谓“明相国”,显然是由于年久传讹所致,一是索隐派旧说,雪芹写的是“明珠家事”(此说乾隆所造也),但明珠是康熙早期的相国,相距很久了。而马齐的侄孙明亮,却正是乾隆后期的相国。这样,后世人就用“明”字辈来代称了。“明”字辈的明琳、明义,都是雪芹的朋友。“富”字辈有富文,富文的外甥就是裕瑞(豫亲王之后裔),裕瑞由从他的“老辈姻亲”听到了一些关于雪芹的体貌、性情、嗜好,以及讲说的口才与写书的情况。那老辈姻亲,正指“富家”,可谓全然对榫合符。    
    “富家”本姓富察氏,是清代满洲一大望族,与皇室是世代的“儿女亲家”,他家的每一个男子几乎都有官职。“富”字辈的,也有用“傅”字的,如傅恒、傅清即是。后来傅恒官居极品,荣耀当世,他家出了皇后,儿子娶了公主……他后来也聘请过雪芹,但雪芹拒绝了。因此敦敏作诗说他是“傲骨如君世已奇”,真是话中有无限的事故。    
    由此可见,雪芹与“富儿”的关系纵非“千丝万缕”,也堪称一言难尽”了吧。


第四部分第七层 《红楼》脂砚(1)

    雪芹原书本来题名《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可见“脂批”是原书的组成部分,而非一般批语是后人所附加的、可有可无的文字。因此,脂砚斋究为何人?揣测者甚多,如胡适以为是雪芹自批,俞平伯说是雪芹的“舅舅”,后来又出现什么“叔叔”说,等等不一。    
    我的拙见异于诸家,认为脂砚是一女子,实即书中湘云的“原型”。证据甚多,今只摘其一二,可窥豹斑,可发妙想。    
    诗曰:    
    批书莫比金圣叹,《水浒》《西厢》局外人。    
    惟有脂砚与之异,批中自谓“《梦》中人”。    
    局外梦中悬殊甚,胭脂研砚生异芬。    
    传来声口女儿气,方悟脂砚即湘云。    
    脂砚    
    曹雪芹在百口嘲谤、万目睚眦的情形下写书,没有任何物质援助和精神慰藉,痛苦可想。但是他却有一个亲密的人,成为他的惟一的支持者。这人名氏不详,只留下一个别署,叫做“脂砚斋”。从脂砚斋这里,曹雪芹却得到了援助和慰藉。在曹雪芹当时的处境下,居然还有脂砚斋这样的人,真是难能可贵已极,使我们不能不对他发生很大的钦佩之情,我们应该向他致以崇高的敬意。    
    有一种意见极力低估脂砚斋这人和他给《红楼梦》所作的批语的重要性。其主要理由大概不外乎:脂砚斋的观点并不全部高明、正确,他的批《红楼梦》,不过如金圣叹的批《水浒传》一样;凡是旧日的评点派一流的东西,笔墨游戏,糟粕居多,并没有多少价值可言。    
    关于脂砚斋批书的问题,这篇文字不能详说。但有几点应当表出:第一,对于二百年前的小说批点家的观点,当然要批判抉择,正确估价,可是这和轻轻一笔抹杀不是一个意义。第二,小说评点派,其内容固然有很多应为我们扬弃的糟粕夹杂在内,但是从整个说,这实际是一种“通之于大众”的传统文艺批评欣赏的通俗形式,我们应当给它的是适当的重视,而不是一力贬弃。第三,像金圣叹之流,只是《水浒传》行世已久之后的一个读者,换一方式说,他对于小说的作者为人和创作过程来说,都是一个“不相干”的旁人,所以他的批《水浒传》就只能是这样的“范畴”之内的东西。可是脂砚斋却不能和金圣叹一概而论,因为他不但和《红楼梦》的作者是同时人,而且是关系极其密切的亲人;他不但对《红楼梦》的创作过程了解十分清楚,而且他本人就还是一位参与写作的助理者。第四,金圣叹是从封建的立场、观点来批点乃至窜改《水浒传》,而脂砚斋则虽然不能尽合作者的全部立场、观点,他在更多的方面却是同情作者和维护作者的意旨和主张的。——这样的一位批家,恐怕不应当毫不分辨地和金圣叹等人相提并论。应该想到,能够获得这样的批家批过的小说而且幸而流传保存下来,是无比宝贵的研究资料,这在全世界古今文学史上也是不可多得的特例。我们应当充分理会到这些意义。    
    这样说一下,就可以看出脂砚斋的难能可贵处:他是曹雪芹孤独寂寞中的一个最有力的支持、鼓舞和合作者。    
    他帮助曹雪芹做了哪些具体的工作呢?我们现在还能看得出的,就有以下各事:    
    一、他决定书名。例如他在“再评”的时候,最后决定在《红楼梦》小说的许多异名之中仍旧采用“石头记”为正式书名,并得到曹雪芹的同意,把这个原委写入卷首的“楔子”部分的正文里面。事实上,乾隆时候的最初流传的抄本《红楼梦》,都是定名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    
    二、他建议将小说里的某些重大情节作出删改。例如原稿第十三回原来的回目是“秦可卿淫丧天香楼”,正文写贾珍和秦氏翁媳奸通,被丫鬟撞见,秦氏自缢而死。由于脂砚斋的建议,将此事明文一概删去,改为隐笔暗写,因而此回的篇幅独较他回为少;回目也修改避讳了。    
    三、他校正清抄本的文字。例如“庚辰本”第七十五回的前面,记有“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对清”一行字,就是证据痕迹。    
    四、他整理原稿,掌握情况,随时指出残短缺失之处,提醒作者修补。例如小说第七十五回,本以“赏中秋新词得佳谶”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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