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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2-红楼十二层-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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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他整理原稿,掌握情况,随时指出残短缺失之处,提醒作者修补。例如小说第七十五回,本以“赏中秋新词得佳谶”为下半回的主题,而写到宝玉、贾兰、贾环由贾政的命令依次作诗时,都只有引起诗句的“道是”二字,而不见诗句(有的“道是”下面空了格,表示下面将有文字);脂砚斋便于回前记下“缺中秋诗,俟雪芹”的话。    
    五、这样的缺短之处,不止一例;有的直到雪芹逝世,也终未能来得及补齐,而脂砚斋代为补作了。例如上条所举中秋诗,较晚本仍无诗句,而且将“道是”等字样也删掉,连缺短的痕迹也消灭了:可见此三诗终未补作。而第二十二回“制灯谜贾政悲谶语”,回末只到惜春之谜为止,眉上朱批云:“此后破失,俟再补。”后面又一单页,“暂记”宝钗之谜语正文、七言律诗一首,后面批云:“此回未成而芹逝矣,叹叹!”则又可见较晚本此回回末所补的一小段,就是脂砚斋伤叹雪芹已亡而自己动手补足的。    
    六、他不止代补零碎残短,还代撰整回的缺文。原来《红楼梦》底稿本久为朋友借阅,以致时有迷失,如“庚辰本”第二十六回眉批:“狱神庙回,有茜雪、红玉一大回文字,惜迷失无稿,叹叹!”“惜卫若兰射圃文字迷失无稿,叹叹!”都是例子。至如第六十七回,高鹗所谓各本“此有彼无,题同文异,燕石莫辨”者,在“庚辰本”果然也没有,其第七册自六十一回至七十回,实共八回书,而于卷首注明:“内缺六十四、六十七回。”这就是在“庚辰秋月定本”中尚很有缺少整回的地方(庚辰,乾隆二十五年,其时雪芹尚在);但到较晚本,六十四回和六十七回就都有了。就中如六十七回,研究者认为是后来伪作,所举破绽欠合之处,颇有道理。其实这种“伪作”,绝非那种不相干的后人的作伪所可比拟;从它补作的年代和质量看来,只可能出于脂砚斋之手。    
    七、他掌握稿本的章回情况,建议改动设计。例如今本的第十七、十八两回,在“庚辰本”中尚连接而下,本是一大回书;脂砚斋在回前记云:“此回宜分两回方妥。”后来的本子果然就分为两回了,而且各本的分法并不全同。揣其尝试具体分断的人,也就是脂砚斋。    
    八、他替书中的隐词廋语,难文僻字,都作出了注解。例如贾家四姊妹的名字“元”“迎”“探”“惜”谐隐“原应叹息”,给秦可卿送殡的六家“国公”的姓名中,隐寓十二地支,等等,不是和作者关系切近的人,便很难懂得原意。例子很多,不必备举。余如“金彝”,就注明:“,音垒,周器也。”“玻璃”,就注明:“,音海,盛酒之大器也。”例子也不一。    
    九、他为此书作出“凡例”,列于卷首,并题总诗,就是“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的那一篇七律。这使我们对曹雪芹写作的苦心密意、惨淡经营,都增加了了解。    
    十、他替全书作了批语。从书一成稿,他就作批,直到雪芹亡后,每隔二三年,就温读批注一次,至少共历八九次之多。这些批语,对曹雪芹的创作心理、概括方式、艺术技巧等方面,都有所涉及。这些批语,曹雪芹和脂砚斋都不曾认为是后来无中生有的附加物,而是从一传抄行世起,就以“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形式而出现的。在乾隆四五十年以前,并不曾有过只有白文而无批语的本子存在过。从这一点来说,脂砚斋的批本《红楼梦》的性质,也绝不与其他小说的评本(如《三国》《西游》《水浒》等等)相同。这一层意义,似乎还没有受到普遍的充分的注意。    
    以上是我们就一些痕迹线索所能看到的,此外脂砚斋还帮忙做些什么,虽不可妄测,想来尚当不止于以上十项。所以脂砚斋确是曹雪芹的一位非常重要的助手乃至合作者;《红楼梦》的撰作,内中包有他的劳动和功绩,是无有疑问的。    
    曹雪芹穷愁著书,有了这样一个同道和密友、亲人,精神上的快慰和激动,是不待言了。他们俩除了原来的亲密关系,又加上了这一事业上的合作历程,于是感情更非寻常可比。雪芹一死,脂砚斋悲痛万分,屡次在批语中感伤悼念,说出:“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读五件事未完,余不禁失声大哭!三十年前作书人在何处耶?”“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等话,又曾题诗,中有“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的句子。    
    所以,在介绍曹雪芹的时候,只有连带介绍脂砚斋,才是全面的。


第四部分第七层 《红楼》脂砚(2)

    脂砚何人    
    脂砚斋的批《红楼梦》,不用说,和清初金人瑞批《水浒》、毛宗冈批《三国》、张竹坡批《金瓶梅》、陈士斌等批《西游记》这一风气是有其直接关联的;不过,脂砚斋究竟与金、毛、张、陈一流人有所不同。金、毛等人,只是普通读者,就读者的“眼界”发表意见;而脂砚斋则不然,他和小说创作过程有极密切的关系,我们大概说一下:    
    一、脂砚斋不是和小说两不沾惹的人物,他的批不是小说正文以外的赘物,而是被作者本人看作为小说的一附加部分。“甲戌本”第一回说:    
    空空道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并题一绝……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    
    由此可见,脂砚斋与金人瑞等人不同,他是经过作者本人承认而且写入正文的批者。    
    二、由上引文可见,脂砚斋决定保留或改换书名字,这是相当重要的事情。可以想像:施耐庵是决不会让金人瑞(假如二人同时的话)去决定他的小说用不用“水浒传”三字为名、或不用“水浒传”而用其他名字的。    
    三、脂砚斋决定删削什么正文。如第十三回回末一批说: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嫡(岂?)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    
    又一条说:    
    此回只十页,因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却四五页也。    
    可见作者创作,他却参加了决定性的意见,把十四五页长的一回书,删剩了十页。    
    四、脂砚斋作全书的“凡例”,和章回前后的总评。由“甲戌本”、“庚辰本”、“戚本”三本对看,有些回前回后的总评,是三本共通的,都用墨笔,地位一致。(至于“戚本”所独有的回前回后总评,当然也不无出于脂砚之手的这一可能性。)但其中又有几条在“庚辰本”上是写作眉批的,并且有的末尾有“己卯冬夜”和“丁亥夏畸笏叟”字样的,可见这些总评,也就是脂砚的手笔。普通本子第一回开头一段:    
    此书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撰此《石头记》一书也……    
    在“甲戌本”上是回前总评,后来误入正文的,但这一大段就接联“凡例”的文字直连作一气写,口气内容都一样;又如“凡例”有云:    
    又曰《石头记》,是自譬“石头”所记之事也……然此书又名曰《金陵十二钗》,审其名则必系金陵十二女子也,然通部细搜检去,上中下女子,岂止十二人哉;若云其中自有十二个,则又未尝指明白系某某极至……    
    这都不是作者自己的语气,应该亦即脂砚斋一人手笔。    
    五、脂砚斋抄录、校定文字。“甲戌本”说“脂砚斋抄阅再评”,“庚辰本”也说“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对清”,都是脂砚抄录、校定文字的说明。    
    六、脂砚斋掌握全书残缺及未定情况,提示作者进行弥补或决定。“庚辰本”七十五回前曾记:“缺中秋诗,俟雪芹。”“俟雪芹”当然就是要他补起来的意思。十七回前有一条记道:“此回宜分二回方妥。”此皆脂砚参加意见的明证。    
    七、脂砚斋替书中难懂的典故(如《芙蓉诔》),谐音隐义的廋语(如每一人名地名的解释),重要名物的涵义,与文字情节有关的用意和匠心,都作注释和说明。这也说明他的批不是普通读者的“眼界”和泛泛的议论,确实具有“小说正文的附加部分”的性质。    
    八、脂砚斋不时表明“有深意存焉”“深意他人不解”“惟批书人知之”“只瞒不过批书者”“又要瞒过看官”这一类的意思,而其所谓别人不懂的、被瞒的含意何在,又不明说,这说明只有他和作者自己明白其中的原故。又根据最后一例看,他是批者,也称读者为“看官”,显见他不是以读者自居,而是与作者站在一起、面向“看官”讲话的。    
    由以上八条,大致可见脂砚斋的身份;他在追悼曹雪芹的一条批里说:    
    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付(即副字俗体,批中例甚多;原误抄作何)本,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    
    由这种口气看,也足见脂砚斋是隐然以部分作者自居,而往往与作者并列的。我们如果说《红楼梦》的创作事业,或多或少地存在着脂砚斋的劳动,这话也许不为过分。    
    那么,这位重要的脂砚斋是谁呢?为了帮助我们研究《红楼梦》,不能不对他加以注意。我们也尝试摸索一下。    
    刘铨福跋“甲戌本”,曾说过:    
    脂砚与雪芹同时人,目击种种事,故批笔不从臆度。    
    他注意脂砚其人,不过一切都是想当然而云然,他也无法知道脂砚是什么人。脂砚与雪芹的关系,那般密切,又岂止“同时人”而已呢?最早提到脂砚斋的,还要算思元斋(裕瑞,著《枣窗闲笔》)。他说:    
    曾见抄本,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研斋之批语,引其当年事甚确;易其名曰《红楼梦》。    
    裕瑞生得不晚,可是《枣窗闲笔》是部很晚的书,作年虽不可考,但书内评及七种续《红楼梦》和《镜花缘》,可知已是嘉道年代的东西,离雪芹生时却很远了。作者论高本后四十回之为续书,推崇雪芹原作,斥高氏续貂以及后来“续梦”之流的恶劣,极为淋漓透彻,眼光犀利,实是《红楼梦》考证辨诬之第一人。但可惜他提到关于雪芹家事的掌故,不免望风捕影,不尽靠得住!单就此处所引数语而言,其中即有错误。脂砚斋本是恢复“石头记”一名的人,他却说是由脂砚而易名《红楼梦》,其谬可知。他说曾见抄本带脂砚斋的批,这该不假,但他只知“卷额”眉批是“脂批”,而不知道句下双行夹注批更是“脂批”。他说脂砚是雪芹的叔叔,其立说之因,大约在于他所说的:    
    闻其所谓宝玉者,尚系指其叔辈某人,非自己写照也。    
    他既然相信了这个传“闻”,又见脂砚与“宝玉”同口气同辈数,故此才说脂砚也是雪芹的叔辈。他这个“闻”本身也不过是“自传说”的一种变相(可称之为“叔传说”),小小转换,本质无殊,因此思元斋的推论说脂砚是“其叔”也不过是附会之谈。    
    其次,便是胡适的“考证”。他据了“甲戌本”上的“脂批”,看出:“脂砚斋是同雪芹很亲近的,同雪芹弟兄都很相熟。”因说:“可见评者脂砚斋是曹雪芹很亲的族人……他大概是雪芹的嫡堂弟兄或从堂弟兄。也许是曹颙或曹颀的儿子。松斋似是他的表字,脂砚斋是他的别号。”及至他看到了“庚辰本”的“脂批”以后,乃又说:    
    现在我看了此本,我相信脂砚斋即是那位爱吃胭脂的宝玉,即是曹雪芹自己。……“脂砚”只是那块爱吃胭脂的顽石,其为作者托名,本无可疑。


第四部分第七层 《红楼》脂砚(3)

    可是我们拿三个真本的“脂批”对勘,便知道满不是那么回事。最有力的证据是上面才引过的“甲戌本”上第一回的一条眉批,是“甲午八月”的“泪笔”,前面提到雪芹已逝,后来又说:    
    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何—即副)本,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    
    这明明是脂砚的话,他指明“一芹一脂”,又说“余二人”,这个余二人,也就是一芹一脂,芹已死,脂在悼亡伤逝而已。怎么还能说脂即芹呢?    
    因为这一个批里语气的非比寻常,加上上面八条所列的情形,不能不叫我们疑心:脂砚既然绝不会就是雪芹,则应为何等样人,才能与雪芹有了这样不即不离,似一似二的微妙的关系?难道胡适第一次所猜的堂兄弟,倒猜中了么?我们可以也按照那种“理路”和办法去找这个假想可能的堂兄弟。此人凤姐点戏,他曾执笔;又如第三十八回作《菊花诗•;螃蟹咏》,湘云请客时,宝玉特要合欢花浸的酒。此处“庚辰本”双行夹注云:    
    伤哉!作者犹记矮(音拗,大头深目之貌,此处当指船头或房室形状)舫前以合欢花酿酒乎?屈指二十年矣!    
    可见他也参与此事。又如第六十三回宝玉作寿夜宴,芳官满口嚷热,一双行批云:    
    余亦此时太热了,恨不得一冷。既冷时思此热,果然一梦矣。    
    此明系用冷热字双关今昔盛衰;则此人亦曾在此会中了。但这几回书里,全是女眷大聚会,实在找不出一个“堂兄弟”来。假使真有这么一个堂兄弟,纵然他能参与特别的宴会,可是宝玉的私生活,总不会是在一起共度而知其委曲的了,然而第十九回中一眉批说:    
    轩(指绛芸轩)中隐事也。    
    第二十回一行间批:    
    虽谑语亦少露怡红细事。    
    第二十一回写宝玉就了湘云洗脸水只洗两把,旁批云:    
    在怡红何其费(原误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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