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5459-解密北京大案-第1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着回去了”。一股疯狂的拼命报复的架势,极尽辱骂、侮辱、恐吓之能事。这在吴的信中略有提及,他用这样的手段胁迫我当众跪下,向他道歉,并写悔过书,并恶狠狠地威胁说“必须一次让我满意,否则老子剁了你的手”。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被迫按他的要求写下“悔过书”。
第四部分 名利场博士下跪:起诉反诉,剑拔弩张上公堂
尽管双方说法不一,但事情的基本脉络已经清楚。如果事情到此为止,无非是两个人的恩怨而已,也许不会被公众所知。在3月1日晚上张博士给吴主编下跪并写下悔过书之后,吴主编对张博士说:“你必须在明天上午十点之前去我们单位,向我们单位的领导澄清这一切!这是你必须做的!”
据吴主编称,“张博士再次当街下跪,山盟海誓,满口答应”。吴主编称,“之所以坚持要张博士到自己单位说明情况,是让张博士对自己所做的事情负责,同时作为一种了结的方式,让双方之间的事情到此结束,对自己遭受别人的不白之冤之后,也是一个交代。”
但是,第二天吴主编并没有等到张博士的消息,吴主编给张博士打电话,张博士称自己在发烧。到了晚上,依然没有得到张博士的消息,怒火未消的吴主编写下了一封公开信《美术界败类张博士之恶行状》。此后,吴主编开始向张博士的导师——中央美院潘院长先生反映这件事。此后,吴主编向中央美院有关部门反映,并将《美术界败类张博士之恶行状》通过电子邮件散发出去。
小饭店当众下跪之后,张博士认为这是法律上所禁止的“胁迫行为”,吴主编的所作所为严重侵害了自己的人格权,内心感到莫大耻辱,受到严重精神伤害。三四天之后,有朋友告知张博士,网站上登出了吴主编的公开信和张博士所写的《悔过书》,中央美院领导和美术界的许多朋友也收到了同样的东西。吴主编那充满辱骂、要挟、恐吓和疯狂的人身攻击的信被公开了。很多人不相信,还以为是新闻炒作。
对此,张博士认为吴主编的行为已经涉嫌诽谤,并严重侵害了自己的人格权和名誉权,在美术界造成很坏影响。2005年3月10日,张博士写了一封《关于吴主编来信的情况说明》散发给朋友。并称,“法律会有公正的裁决,他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月15日,吴主编也看到了张博士的这封信,很快对这封信作了“批注”。在这封信中,两人的矛盾开始大大升级。吴主编在批注中称,“张博士继续执迷不悟,那么,我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了”。
事情闹到这一步,双方的争论已趋白热化。2005年4月4日,张博士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吴主编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在《法制日报》等媒体公开书面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精神损失2万元。5月17日,被告吴主编向法院提交了反诉状,请求法院判令被反诉人停止捏造事实、诬告诽谤反诉人的行为,消除给反诉人带来的名誉上的影响,并在《法制日报》等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反诉人精神损失费1元。
第四部分 名利场博士下跪:同时撤诉,退一步海阔天空
2005年5月19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剑拔弩张。因为这一名誉侵权案涉及匿名信、悔过书、以及有影响的学院、著名网站等敏感字眼,参加旁听的很多都是美术界的同行。在这次庭审中,双方围绕着三个争议焦点展开。
焦点一:匿名举报,是否构成侵权?
原告张博士认为,被告作为一个美术界公共宣传网站的主持人,收受了部分艺术家的作品,对赠送作品的艺术家的宣传势必会多于没有赠送其作品的艺术家,这样做必然会对艺术家和相应作品的宣传产生影响,导致并形成一种不良风气。为此原告把看到的想到的情况反映给被告单位的负责人,从原告的用意和出发点来说应当是公正的,从性质看并不算是一件能令被告产生如此激动的不当行为。虽然被告这种收受行为并不构成违法或者犯罪行为,但势必产生负面影响。原告张博士的行为是有道理的,可能这种置疑、批评和投诉会暂时对被告产生些影响,但如果被告是公正的、敬业的、无私的,必然会经得起检验,因此原告的投诉不失实、不违法、不侵权。
被告吴主编认为,原告到被告家,看到墙上有3幅作品,便心生嫉妒捏造事实,化名以“举报”的名义向被告单位诬告、诽谤被告借工作的机会向艺术家索取钱物,并索取艺术家的作品100多幅,同时声称每幅作品价值人民币3万元。2005年3月1日,在被告找到原告核实上述事实的情况下,原告承认自己是出于嫉妒心而诬告,并自愿写了《悔过书》,同时答应愿意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并愿做任何努力还吴主编先生的清白之身。并承诺第二天去被告单位澄清事实,然而,事后原告出尔反尔,违背了自己的承诺。
关于匿名信中说提到吴主编有画家送的100张画的争议,张博士在一份电子邮件中说自己只是称,“吴主编有许多艺术家的作品,我只写他有几十张画,不是100张。”而吴主编称自己拥有的画不足10幅,是艺术家朋友赠送的,个别还是朋友在自己结婚的时候赠送的。法庭上,证人王画家出庭作证,称自己的画是自愿赠送给吴的。
关于张博士称“红门画廊的老板布朗先生甚至要委托我向吴主编‘意思意思’……”的内容,红门画廊的老板布朗先生向法庭出具证明称,“因为张博士和吴主编关系很熟,我就对张博士说:‘我想请吴主编和红门画廊的艺术家们坐在一起吃吃饭,聊聊天。’此后我和张博士再没谈论过此事,我也没有让张博士给吴主编‘意思意思’”。
焦点二:博士下跪,是否涉嫌暴力威胁?
庭审的第二个焦点是2005年3月1日晚上,张博士在小饭店下跪并写下“悔过书”前后,吴主编是否涉嫌暴力威胁。
原告张博士认为,被告采用胁迫的手段胁迫原告当众跪下,向他道歉,并写悔过书,涉嫌暴力威胁。张博士的代理律师认为,根据被告吴主编在公开信中的描述:他逼迫原告下跪和写所谓的“悔过书”,并对其过程进行详细描述,把所谓的“悔过书”加载在他的文章中供人观赏,在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到原告是在怎样的淫威和恐吓下完成上述过程。首先表现在被告对原告的语言恫吓上,如被告的怒吼“你给我跪下”等。其次武力威胁如“老子抠了你的狗眼”等。法律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力不受非法侵犯,而在我国下跪和写悔过书则是最具代表性的侮辱行为,作为一名男子汉在正常情况下是绝对不会无缘无故给人下跪的,能够把人逼到下跪写悔过书的地步,被告所实施的侵权行为是多么恶劣,再把过程细节写在文章中进行广泛散发,所给原告造成的损害和对原告心理的伤害是多么深重。
被告吴主编否认自己有过暴力威胁的举动,并认为“原告是因内心愧疚要想向被告表示歉意而下跪的”。吴主编在《关于吴主编来信的情况说明》的批注中称“你老婆可以作证,她可以说明我不是‘气势汹汹地’来到你家,要你‘摊牌’并‘胁迫’你,你老婆怎么还不报警啊?她有什么理由害怕到不敢报警?”
关于吴主编“在小饭店要啤酒,大口大口地喝着,并摔杯子砸瓶子”的情况,吴主编称,“啤酒是要了,那是向饭店借块地方的借口,但是不是‘几瓶’,是两瓶。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没有那么好的酒量。而且我没有‘摔杯子砸瓶子’,可以打电话向饭店老板求证”。
关于张博士称吴主编辱骂、侮辱、威胁、恐吓的情况。吴主编称,“我并没有‘辱骂、侮辱、威胁、恐吓’他,我连一根指头都没有碰,况且,在场的还有餐馆的服务员和数位吃客,他怎么就一声求救都没喊啊?这个餐馆是在张博士家的楼下,并不是在我家的楼下。即使所有的细节都像他说的那样,我‘辱骂、侮辱、威胁、恐吓’他了,但是,在我和他没有任何肢体接触的情况下,他当众下跪……”关于这个情节,饭馆老板的文字证明称,“3月1日晚9点左右,吴主编等3人来到餐厅,喝了3瓶啤酒。在我所见到的过程中,没有发现有暴力事件”。
焦点三:电子邮件,是否涉嫌人身攻击?
法庭争论的焦点是在网上公开的电子邮件中,原告张博士称,“吴主编在美术界和互联网站上发表上述辱骂文章,这样的侵权范围涵盖面异常广泛,体现出被告给原告造成的侵权影响是非常严重的。被告的侵权行为清楚、目的明确,所撰写的文章极尽辱骂、贬低、诋毁原告名誉的词汇,逼迫原告下跪、写悔过书,并在原告的师长、学校、朋友圈及传播范围极广的互联网进行广泛散播,致使原告名誉权严重受损,社会形象降低”。
被告吴主编在反诉意见中称,被反诉人将文章首先于3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大肆散发,并把反诉人此前写的《美术界败类张博士之恶行状》也一并作为该电子邮件的“附件”随信发送,并声称“没有看到吴先生到处散播的信的朋友,可与我联系,我再发给你们”。3月22日,被反诉人通过网络进一步公开诽谤反诉人,在“绿土地”论坛又发表了无端捏造事实,给反诉人的声誉造成极大伤害的文章《关于吴主编来信的情况说明》。3月24日,该文章又在“东方视觉”等网站相继出现,被反诉人的这种行为,使文章在社会上迅速传播,给反诉人在美术界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使反诉人和反诉人工作的网站的名誉、声誉、信誉受到严重损害。
以上法庭上争论的3个焦点,在诉讼和反诉之间,诉讼双方各执一词,都希望法院都够支持他们的诉讼请求。法官在主持调解时,也没有成功。但是,庭审3个月之后的8月18日,双方几乎同时从法院撤诉。
2005年8月23日,记者电话采访了双方当事人。在电话上,张博士说:“庭审之后,我自己作了长时间的反思,我想吴主编也在反思这件事情。其实案件的结果,无论谁输谁赢,都是双输。我向法院提起诉讼所引起的社会反响,已经达到了我维权的部分目的。加上我们两人都在一个领域工作,继续闹下去也没有必要。更重要的是,在法院开庭的前一周,我的母亲去世了。母亲的去世对我的打击很大,也使我对生命有了更多的感悟,生命短暂,我们要做的事情很多,何必把这么多的精力和时间陷入到一场无谓的官司中呢,所以我向法院提出撤诉。等安静下来,我希望能够和吴主编坐下来,好好谈谈。”
而吴主编在电话上也表达了与张博士几乎同样的看法,他说:“首先,打官司是一件耗时耗力的事情,我根本没有时间纠缠在官司中;其次是开庭那天我才知道张博士的母亲去世了,没有比丧母之痛更令人悲伤了,从人之常情的角度不能雪上加霜,我觉得这场官司没有再打下去的必要;再就是一些媒体不负责任的报道和炒作,以及网上一些很糟糕的评论,对我们双方都不好,即使在法庭上要个最终的说法,一样是双输的结果,所以我选择了撤诉。”
在电话采访中,张博士和吴主编都心平气和。其实,他们都明白,这场官司真的由法院作出输赢的判决,对他们双方都是输。也许,撤诉是他们能够选择的最好的一种了结恩怨的方式。
2005年2月,全国多家重要媒体纷纷报道了打工妹吴金艳杀人后被判无罪的消息。此后,吴金艳仗义相救的大姑姐(未婚夫的姐姐)尹秋月逃回家乡拒绝出庭作证,未婚夫也抛弃了在看守所中的吴金艳与他人订婚。正当爱情旁落之后回到家乡的吴金艳陷入被视作“灾星”受到别人冷眼的窘境和痛苦之时,一位英俊帅气的好小伙对她说:“我要陪你一起听《像玫瑰花一样的女人》,我要爱你一辈子,非你不娶。”23岁的吴金艳历经多次波折之后,让这个叫刘宝玉的好小伙吹吹打打迎进了洞房。
第四部分 名利场博士下跪:剑指青天,仗义打工妹杀人无罪
打工妹吴金艳没有想到自己第一次到北京打工,却一刀捅死了一个男人,她也没有料到自己会被判无罪而名动京城,更没有想到自己的义举在家乡却遭受非议导致爱情旁落亲人担忧。
吴金艳出生在内蒙古左阿鲁科尔沁旗。20岁时,出落得花儿一般的吴金艳和邻村青年尹春生,在村边他们经常走过的那片杨树林里一吻订终身,这对甜蜜的恋人计划在2003年秋天结婚,美满的婚姻幸福的生活似乎唾手可得。
2003年2月,吴金艳想进城打工挣点钱结婚,给自己置办一点嫁妆。尹春生也同意让她出来挣钱,但又不放心让她一个人在外面闯荡,便让她到北京投奔在某山庄打工的姐姐尹秋月。经尹秋月介绍,吴金艳生平第一次离开家乡远赴首都北京,成为某山庄服务员。
在打工的员工中,有两个北京当地青年,一个叫孙铁柱,一个叫李光军,他们俩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细心的吴金艳发现,孙铁柱经常对未来的大姑姐尹秋月大献殷勤,而尹秋月对孙铁柱却总是不冷不热。2003年8月,李光军和孙铁柱因占山庄便宜被老板开除。他们怀疑是尹秋月向老板告密。9月9日深夜,李光军和孙铁柱等人酒后来到尹秋月和吴金艳居住的女工宿舍,掀开尹秋月的被子,撕扯着她的睡衣。孙铁柱把尹秋月压在床上,她的睡衣和胸罩被撕开,战战兢兢的尹秋月躲在床角泪如泉涌,不住求饶。
见大姑姐受辱,吴金艳连忙出面劝阻,却被孙铁柱打倒在地,并被扯开睡衣露出胸部。之后又被孙铁柱飞起一脚把她踢倒在床头柜旁。在极度的恐惧中,她仍然不忘挺身挡住意欲侵害尹秋月的孙铁柱,她顺手拿起放在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