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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7-大突破-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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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不少地方发生混乱,私营商贩趁势投机。在受灾地区和粮食脱销地区,粮贩子大肆活动。私商得知政府的艰难,群聚起来火上浇油。在京津地区,私商在两个小时之内把粮食统统买去,囤积居奇,接着又蜂拥去徐州抢购黄豆。一个叫王雨农的人,独自买去了25万公斤黄豆。几天之后,江西市面上的稻谷也被一扫而光。情势如箭在弦上,一触即发。紧张的社会心理反过来助长了农民不肯卖粮的情绪。结果造成恶性循环,粮食抢购和抬价的风浪一波又一波,如若钱塘潮涌。     
    三是东北灾情严重。本来东北享有“粮仓”之誉,但因为收成剧减,完不成收购任务。当年上调给中央的粮食减少8亿公斤。当时中央掌握的粮食一共40多亿公斤,减少8亿公斤可不是个小数。     
    事情严峻到北京和天津几乎没有面粉可卖了。     
    如此种种,如何是好?     
    时任中央财经小组组长、临危受命的陈云说:“我现在是挑着一担炸药,前面是黑色炸药,后面是黄色炸药。如果搞不到粮食,整个市场就要波动;如果采取征购的办法,农民有可能反对。两个中间要选择一个,都是危险的家伙。”     
    毛泽东也为眼前的事实所震动。他对政治局的同事说:“在共产党面前岂止是一担炸药,分明是一场战争。要打一仗,一面对付出粮的,一面对付吃粮的。”     
    到了10月,陈云提出了几种危机对策,统购统销是最严厉的一种。毛泽东拍板,非此种严厉手段不足以度过危机。     
    10月16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决议》调门极高,指出当时的粮食紧张,反映了计划经济与小农经济和自由市场的矛盾,反映了社会主义因素与资本主义因素之间的矛盾。这样严厉的上纲上线,足以封住一切反对者的嘴。     
    11月19日,政务院第194次会议根据中共中央决议,通过《政务院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昭告天下,同月23日起在全国执行。     
    一声令下,全国粮食市场一律关闭,一切买卖由政府掌控。私营商贩与农村粮食市场的联系彻底切断。     
    基于同样的考虑,中共中央于11月15日还作出了《关于在全国实行计划收购油料的决定》。12月1日,中共中央批准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目前副食品的产销情况及今后措施的报告》,决定成立全国食品公司,把副食品收购、销售与出口统统管起来。1954年9月9日,政务院又颁布了对棉花实行计划收购、对棉布实行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总之,一不作,二不休,要干就干个彻底,把包括粮食在内的一切农产品的收购与销售全面控制起来。     
    凌志军在《历史不再徘徊》一书中说,粮食统购统销方针的要旨在于,买卖粮食乃是政府专有的权力,一切私人商贩买卖粮食均为非法。农民必须依照政府所订的数量、品种和价格将自己的收获卖给国家,纵使荒年减收亦不可免。假如农家因为荒年或者政府征购过多,而至自家粮食不足食用,则政府在核准之后会酌情提取国库存粮卖给农民。这种做法有一个无论百姓还是官员人人皆懂的说法,叫做“返销”。     
    城里人亦须按照政府规定的数量、品种和价格购买粮食。配给的数量因人的性别、年龄、职业以及居住地区的差异而有很大不同,所以,中国城镇中大约五千万个家庭,每家均有一个购粮本,出示粮本方能取得粮票。粮本里细细注明家庭所有成员的情况,以备核查。如果不能出示粮票,则无论有多少钱也不能买到一片面包。这种制度始终在执行着,一直到上世纪80年代中期,才逐渐取消。


私营经济何处去 七年偃旗息鼓统购统销和农业合作化(2)

    不过,用这种近于强迫性质的制度将粮食置于政府的掌握之中,是要冒着农民离心离德的危险的,实行起来在技术上也有许多难以克服的障碍。当日乡下的自耕农户多至1亿,数量庞大而又居住分散,无论多么有效率的行政组织,根本无法知道每一户农民的丰歉多寡,即使知道了又如何逐户征取无误?假如农民纷纷隐瞒产量藏匿粮食,政府又能以什么办法加以应付?     
    凌志军说,我们的党和政府既以组织见长,当然还要从组织的途径去寻找希望。毛泽东具有足够的勇气和自信完成这一切。他提出把散乱的自耕农户收拢为若干较大的合作社,以此掌管农民全部的生产活动以及生活消费,由党的坚决信奉者出任合作社领导,其尊严又足以控制乡里农民的意志。对于政府来说,掌握合作社也就掌握了全体农民。1953年12月,几乎是在发布了统购统销命令的同时,又制定了发展农业合作社的决议。合作化的进程自此大大提前。这局面被毛泽东形容为“太多的小辫子梳成了大辫子”。     
    其实,自解放战争后期起,就在全国农村逐渐开展了互助组以及合作化运动。工作组剥夺地主和富农的土地,在贫穷农民中重新分配,然后一片一片地把农民组织起来。这件事随着军队向前推进,从东北、华北展开,再到华东、华南和西南。     
    到1952年上半年,农村中组织起来的劳动力,东北区达到80 %,内蒙古达到70%,华北区为65%,西北区为60%,华东区33     
    %。全国组织起来的农户3500万个,接近全国农户总数40%。此时的农民组织,以互助组为主,农业生产合作社为辅。     
    为了抓好农村互助合作,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于1953年2月成立。不过,部长邓子恢却有自己的一套思路。其后召开的两次全国农村互助合作工作会议上,邓子恢的讲话强调了这样的要点:一个是保护私有权,即确保农民土地私有权,不能宣传归公;二是慎重前进,从互助合作开始,循序渐进,不能一哄而起搞合作社;三是不要搞阶级斗争,互助合作是经济问题,不是阶级斗争,不能用扣帽子威胁的方式强迫农民入社,入社一定要自觉自愿;四是反对吃大锅饭,农民个人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等不能归公;五是当前的主要危险是急躁冒进,不了解互助组是不可逾越的形式,强迫命令,急于搞合作社。     
    1953年9月,忽然有全国政协委员梁漱溟发表“九天九地”说,替农民诉苦,引起震动。     
    9月11日,在全国政协常委会扩大会议上,梁漱溟发言揭露和批评了农村党政干部“强迫命令、包办代替”,要求乡村干部改变作风。他对农民的苦日子十分同情,打比方说:近几年来,城里的工人生活提高得快,而乡村的农民生活却依然很苦,所以各地乡下人都往城里跑。城里不能容,又赶他们回去,形成矛盾。有人说,如今工人的生活在九天,农民的生活在九地,有九天九地之差。     
    梁漱溟的发言,引起毛泽东反感。毛泽东忍了一周。一周之后,17日召开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上(梁列席会议),毛泽东当面对梁漱溟说了过火的话。毛泽东说梁的发言表现了完全彻底的反动思想,这是反动化的建议。与会成员对毛泽东如此震怒大惊失色,但梁漱溟却毫不屈服。18日,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上,毛泽东坐在主席台上,梁漱溟再次发言,公开挑战毛泽东。导致台上的毛泽东和台下的梁漱溟两人你一言、我一语,互相驳斥,谁也不让。这种场面当然前所未有,结果是梁漱溟在报刊上被公开批判。自此时起,梁漱溟被长期冷藏“闭门思过”垂30年之久。直到上世纪80年代初,     
    90岁的梁漱溟才如“出土文物”一般,出来参加社会活动。梁氏的著作也重新大量刊行。令人告慰的是,1988年梁漱溟去世时,新华社发的《梁漱溟先生生平》,说梁漱溟先生是著名的爱国民主人士,是著名的哲学家、教育家,是一位“敢于坚持真理”的爱国知识分子。     
    毛泽东觉得问题严重,不得不亲自出马。在1953年10月26日至11月5日召开的第三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的会前和会中,毛泽东两次与中央农村工作部副部长陈伯达、廖鲁言等人谈话(部长邓子恢出差在外)。他在谈话中批评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好行小惠,难矣哉!     
    这句话曾在党内流传很久,被看成经典。     
    毛泽东是这样解释的:“言不及义就是言不及社会主义,不搞社会主义。搞农贷,发救济粮,依率计征,依法减免,兴修小型水利,打井开渠,深耕密植,合理施肥,推广新式步犁、水车、喷雾器、农药等等,这些都是好事。但是不靠社会主义,只在小农经济基础上搞这一套,那就是对农民行小惠。这些小事跟总路线、社会主义联系起来,那就不同了,就不是小惠了。必须搞社会主义,使这些好事与社会主义联系起来。至于‘确保私有’、     
    ‘四大自由’,那更是小惠了,而且是惠及富农及富裕中农。不靠社会主义,想从小农经济做文章,靠在个体经济基础上行小惠,而希望大增产粮食,解决粮食问题,解决国民生计的大计,那真是难矣哉!”①     
    显然,这些批评是针对邓子恢的。     
    毛泽东还警告道:“对于农村阵地,社会主义如果不去占领,资本主义就必然会去占领。难道可以说既不走资本主义的道路,又不走社会主义的道路吗?”②     
    毛泽东不满意农村组织停留在互助组阶段,他在谈话中要求办农业生产合作社。他说,个体所有制必须过渡到集体所有制,过渡到社会主义。合作社有低的,土地入股;有高的,土地归公,归合作社之公。他要求各地地委、县委用大力搞这件事,一定要搞好。要有数字,摊派下去。明年初,开会检查,看看完成的情形怎样。     
    毛泽东还在谈话中驳斥了梁漱溟提出的农民生活很苦的意见。毛泽东说,农民的生活比起国民党时代总是好得多了。     
    在巨大的压力下,东北、华北、华东、西南、中南、西北六大区在第三次互助合作会议上纷纷表态,表示要从两个阶级、两条道路斗争的高度来认识问题,从过去的注重互助组转变到注重合作社。     
    因为在此之前,1953年2月和10月,中央的有关决议都是要求办好互助组。到了这个会议,由于毛泽东关于农村必须搞社会主义改造的意见强力介入,情况变了。


私营经济何处去 七年偃旗息鼓统购统销和农业合作化(3)

    会议确定,用三年多时间,到1957年,六大区的合作社要从目前的1。4万余个发展到70万个。     
    会议结束之后的12月16日,中共中央通过《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其中重要内容之一是土地归公,“实行土地统一经营”;又确定在第一个五年计划之内,即到1957年,全国农业生产合作社争取发展到80万个。     
    自此之后,层层加码之风劲吹全国。     
    1954年4月召开的第二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把原计划1957年发展到80万个合作社提高到130万个或150万个。同年10月召开的第四次互助合作会议,又将4月间提出的1955年发展到30万个或35万个合作社提高到在1955年春耕以前发展到60万个。     
    各地为了完成指标,公开宣传“单干就是犯法”、“不入社就是资本主义”。浙江吴兴县善连区召开全区斗争富农大会,县委宣传部长指着被斗的富农说:“不入社,就跟他们一样!”     
    在各地如火箭窜升般发展合作社的浪潮中,邓子恢几次企图力挽狂澜,要求慎重或收缩。在个别时候,毛泽东也曾听取过他的意见,但总的来说,邓子恢与毛泽东的思路存在着根本差异。最终,两个人发生了激烈冲突。     
    1955年7月31日,毛泽东把各省、市、自治区的书记召集到一起,在会上对邓子恢摊牌。毛泽东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中,说邓子恢是“小脚女人”。从此,这四个字成为政治生活中的一个经典词汇。     
    毛泽东在报告一开头就断然指出:     
    “在全国农村中,新的社会主义群众运动的高潮就要到来。我们的某些同志却像一个小脚女人,东摇西摆地在那里走路,老是埋怨旁人说:走快了,走快了。过多的评头品足,不适当的埋怨,无穷的忧虑,数不尽的清规和戒律,以为这是指导农村中社会主义群众运动的正确方针。”     
    “否,这不是正确的方针,这是错误的方针。”①     
    毛泽东严厉警告说,邓子恢是站在资产阶级、富农,或者具有资本主义自发倾向的富裕中农的立场上替较少的人打主意,而没有站在工人阶级的立场上替整个国家和全体人民打主意。     
    两个多月之后,10月11日,毛泽东在七届六中全会上,宣布邓子恢所犯的错误,“性质属于右倾的错误”。一大批曾经支持或同情邓子恢观点的高级干部纷纷检讨,与邓子恢划清界限。     
    入社运动在全国农村无比猛烈地开展起来了。     
    在7月31日批判邓子恢时,入社的农户是1690万户。时间仅仅过了几个月,到1956年初,已经有7000万农户加入合作社。毛泽东对此的评价是:社会主义大为上升,资本主义大为下降。     
    此时,毛泽东精心修改和编辑的《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出版。全书分为三卷,约94万字,176篇文章。其中104篇文章长长短短的按语出自毛泽东的手笔。在此书的“序言二”中,毛泽东对形势表现出了极大的乐观。凌志军在《历史不再徘徊》一书中说:“他本以为改造五亿个体农民是最艰难的事业,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和做很多细致的工作。现在,不过开了三个会议和出版了一本书,问题就解决了。”     
    毛泽东在“序言二”说:“这件事告诉我们,中国的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应当争取提早一些时候去完成。”


私营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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