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他们叫我小妖精-第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没有回一下。他的堂兄也不屑开口求救。我不知道是什么样的仇恨浇灌着他们,他们一个比一个心狠。直到他生病住院的时候,闭着眼睛,小声喊过一次他的堂兄,好像他堂兄来探望他来了,泪水涟涟的,应该是在梦里头。
她一生拥护着这个党派、歌颂这个党派,到老都没有被容许进入这个党派,遭到了儿子的耻笑,这大约跟她文革时期太猖獗、间接闹出过人命有关。
我父亲遥想当年的风光,他以前住的大院就在现在的市中心搞马戏表演的那块地方,大院门口驻着四个兵,他进出四个兵都要对他点头哈腰。他和围墙外面的孩子打石头仗,隔着一堵墙,只能通过喊声辨别对手和对友。石头有馒头那么大一个,格外重,像铁那么重,一个石头扔过墙去,打晕了一个出门喊孙子回家吃饭的老人。机缘巧合,这个老人竟然是我在梨宾小学的一个同学破嘴的祖母。和我父亲以石头对打的孩子就是破嘴的父亲。
其实当年这个小城就那么几个人,哪怕几个人又繁殖出几个人,都清得出来龙去脉来。
老人一家哭的哭喊的喊,涌进来评理,被卫兵用枪歪歪斜斜地挑在门口。
他躲到一个撤走的施工队留下的、借助一棵大树和一堵围墙搭成在半空中的施工棚里,不久老人醒了过来,独自爬起来拍拍身上的灰走了,人群解散了。
他父亲走到那堵墙下面,对着那棵树漫不经心地喊他的名字,是用家乡话喊的。他早知道他在上面。他假装不知道他躲在哪里。
这是在他记忆里他惟一的一次徇私,惟一的一次温情脉脉。
第二章第10节 脱离他遍体鳞伤的童年
他把进城之后的自己形容得像个纨绔子弟。
而在堂表的父亲口里,后进城几年的弟弟刚进城那阵子完全是个乡巴佬。他抢劫过城里孩子的两只可以拼成X形状的磁铁、一只青石榴,到处捡别人的过滤嘴烟头。一次捡到一个鞭炮,没有把它和烟头分别放在棉衣的两个口袋里,未熄灭的烟头点燃了鞭炮,炸烂了他的新棉衣。他连看一场电影都感到稀奇。
我曾试探地问过当时的情景,他闭上眼睛假装不记得了。后来又主动找我说过,当时胡大太有个重病的侄女在城里,吸过鸦片,烟瘾很大,他是为了她。
进城的当天他记得。
他和胡大太一起。是个下雪天。雪要下不下的,稀稀薄薄。
中途有个陌生的好心人要求帮他们拿包袱,遭到了拒绝。
他们先是坐船,看见村里一个临村正挨批斗的地主儿媳,散开着头发、大着肚子,躲在船上想逃到城里去。船行驶到碧绿的河水中央,一个人不紧不慢地抄起船上的篙子掷过去。篙子尖上镶着铁,闪了一闪,像一个人眨了一眨,飞出来的银白色的眼光。篙子飕飕地刺进她的肚皮,是从侧面刺过去的,她还来不及扶着一根木头站起来。她的血流过了好多人,一溜溜地流到了他的脚边,流成一张鱼网或者一张地图的形状。
他告诉我,他的脚早被打湿了、冰冻了,懒得移动。但是我知道他的心一直乐于躲开那些血。
他们下船了,他看见船夫不情愿地在河里打了几桶水泼到有血的地方,嘴巴里还骂着话。
沿着梨水河走,他想到这个冬天刚刚开始的时候,他到河边捡几个滚圆的、不大不小的、他能轻易搬走的红砂石头。他把它放在火坑边,烤热了,越来越红,像几只大红薯憨头憨脑地睡在灰里面,脸红彤彤的,盖着半身灰。可惜没能散发出屁一样的香味。有几个耐不住高温,抱怨地炸开了,啪啪地响,吓哭了他表侄子。剩下的两个他从中挑选了一个,把灰用他表侄子的尿片掸干净,包住,晚上放在脚头暖脚。家里好多人,最后一个石头不知道留给了谁。
他在堂屋里负责照看他表兄的儿子。他的表侄子睡在摇篮里,他摇啊摇,心思却不在孩子上。他琢磨着母亲托人送来的蔗糖,一饼一饼的,一共是两饼,一饼有脸那么大,被他外祖母收在里屋的柜子里。外祖母正在屋外晒太阳、缝东西,眼神耳朵机警得很。
他拼命摇了一下摇篮,摇篮猛烈地摇到尽头,被堵截回来,都快要把小表侄子簸出去。趁着摇篮急促的、嘎吱嘎吱的叫声,飞跑到里屋偷走了一饼蔗糖,放在怀里,把两个衣角捆紧。等他回到摇篮旁边,摇篮还没有停止摇动,仍咿呀咿呀地哼着,他接着摇。被惊醒的小表侄在摇篮里愤怒地看着他,手抓了几抓,只恨不能说话去揭发他。他笑嘻嘻地把一根手指用口水打湿,伸进怀里的糖饼上擦了擦,再取出来涂在小表侄的嘴巴上、舌头上,逗他、贿赂他。
晚上所有的孩子都挨了打,除了吃到了糖的他和小表侄。
他的外祖母自作聪明,坚持给他做证,装出公正无私的样子,说他一个下午都在照看孩子,摇篮声没停过。
他晚上起来假装上厕所。
我在大学图书馆里看侦探小说,看到高明的杀手在人去楼空时播放钢琴曲,制造不在场的时间证明。
读到这里我想到了他,扑哧一笑。
他的表嫂瞌睡大,翻身的时候把跟着她吃奶的表侄子压死了。他觉得他表嫂演技太差了,她应该是天亮时就发现了孩子的死,可是强忍到傍晚时候才哭喊起来,造成大人出去干活、孩子无人照看被被子闷死的假象。
一个新生的婴儿,不通人性、任性得很,一天都没有啼哭,也未免太懂事太争气了,何况孩子死后比活着的时候扁了一些。大家心里都明白,亏她还吃了几只乌鸡。
那几年他的舅母和他的表嫂比赛坐月子。一辈子一直生到生不出来为止。
他的舅父动不动就说我只会生产,不会生活。
吃晚饭的时候,大人们安排他一个人去埋他的表侄子,因为表侄子一直是他带的。
他偷偷抓了一把饭捏在手里。在路上吃了。他看着表侄子,觉得死了还好些,用不着受苦、挨饿。表侄子装在一个竹子编成的破簸箕里,几根竹篾拱出来刺进他的肉。短小的手脚都从漏洞里掉出来垂到地上,脑袋扁扁的,眼珠子都快迸出来。他把他的眼珠子往眼眶里试探地摁了摁。眼珠子好小,像一只鸟的眼睛。有点滑,有点湿。他提了一会儿,又在地上拖了一会儿,看见表侄子的手脚磨破了,又把簸箕在背上担了一会儿。选一个牛和狗都少来的地方,捡一截粗壮而尖锐的树枝子,刨了一个口朝上的钟形状的坑,把表侄子简单地折叠了一下,投进去,把土赶回坑里。他站在翻动过的新土上跳了好多下、踏紧、用脚擦平,撒了一种隔绝气味的叶子们。他在附近转了一圈,看工程半天没有遭到破坏,打算回去了。走到半路上想起家里人交代簸箕还要拿回去装粪和豆子的,又摸黑沿着原路回去取。
到了家饭已经吃完了,果然忘记给他留。
没有一个人为死去的孩子落泪,什么都缺,就是不缺孩子。死了大不了下次又生。
他们总是打他,吊起来打、用刀背砍,他们舍不得打自己的孩子。他们用养他的钱养了一大群自己的孩子。他永远不能原谅他们的是,他的父亲来看他,给他买了一双塑料凉鞋和一块钱。他把这块钱做了记号,藏在床下面的稻草里,又藏在墙里,一会儿就不见了。钱没了也算了,就算在他手里,那时候的一块钱很值钱,算是大额钞票,他也不敢花,不知道在哪里花。这张钱在几天以后出现在他舅父手里。尤其他父亲走后,他们脸色接着就变了,逼他把凉鞋让给他的表弟穿,他的表弟脚比鞋子小,试穿的时候鞋子走着走着总是掉。他们说等表弟再长大些就可以穿了。他不肯,他们把他关进村口的一间阴森森的屋子里。屋子里吊死过一个白胡子老人,难产死过一个妇女。
他迷迷糊糊看到一个提篮子的妇人,篮子里装着半边手巾、半把生锈的剪刀、一段枯萎的肚脐带。
他们拿鬼魂来惩罚他。
他死也不肯相信这就是他的亲人。
他和胡大太沿着这条河走,在冰天雪地里走得热气腾腾的,他们经过一片竹林,竹林被雪洗得格外绿,就是后来枪毙梨宾的汪老师的那块竹林。
他知道他终于要脱离一种生活了。
脱离他遍体鳞伤的童年。
第二章第11节 半个多月,该发生的都发生了
他说当年我母亲就是看中了他的这个家,她嫁过来三天之后回娘家,头往碗柜里一伸,鄙视起养了她二十几年的饭菜。
他说他的岳母极端小气,嫁女儿娘家要出几个人陪送新娘到婆家来,必须是少女、处女。你外祖母照规矩挑选了几个人,婆家需要拿一点钱打发每个陪送的女孩子。当时同行的价钱是一毛钱,你祖母出手阔绰,每人给了一块钱,这些女孩子妒忌死你母亲了,只恨嫁进来的不是她们。等她们欢欢喜喜地回到你外祖母那里,你外祖母正拦在大门口,一个个要搜身。
她说你们要搞清楚,是我嫁女儿,不是你们嫁女儿,你们也不是我女儿,更不是嫁你们,你们凭什么拿大钱。
堂表也曾表示过我外祖母的小气,说有一回在路上碰到我外祖母正在吃一个粽子,看到了她,还把半个粽子藏在背后对她笑。
等到你外祖母的四个女儿嫁完,我估计你的三亲六戚也就流失完了。
我问他,既然如此,你为什么会娶我的母亲。
他笑着说年轻时太风流,使他臭名远扬,规规矩矩的没人肯跟他。
这样说来他太黑心了,自己都不是什么规矩人,还要求别人规矩。我外祖母更是狠心,把女儿往火坑里推。
还有一个说法,当年我祖母和外祖母在山上捡桐籽遇见了,爽直的祖母提议为剩下的儿女们相亲。而他们两个也确实有缘分,早在高考恢复那年,他参加高考,语文有一道题目,填嫦娥奔月的嫦娥。她的名字里刚好有个娥字。
他那时候就见过她。他在那一年那张试卷上就见过她。
不过当时那么多人参加高考,填对那道题的也不少,凭什么让他负责。凭什么她要嫁给他。
他站在她家里的菜畦里,担了几天的粪,人都晒黑了。眼看着菜都长出来了一大截。才远远看见一个姑娘慌慌张张跑过去,他想了想,觉得还可以,就点头答应了。后来才知道跑过去的是我的阿姨。这么说来她为了嫁给他也耍了手段。
两种说法都不可靠。
当时他还是有剩余资本挑剔的,一定是她不至于委屈他。可是他一定不爱她。甚至他告诉过年幼的我,我出生的前几年,他实在无法忍受她的自私和多嘴,他一天就想着如何弄死她好再娶。比如他下掉单车上的几个螺丝,邀请她去一个地方玩,只要他开口说这样的话,她欣喜得不行了,没有什么不肯的。他带着她,车骑得歪歪跨跨。他还要分散她的注意力,不引起她的警惕,一路上给她讲笑话。
要么骑到人最多的马路上,迎面来了一辆大卡车,他指使车顺势倒向它,先涂点她的血在自己脸身上,然后再假装积极抢救她。要么骑到梨水大桥上,他知道有截栏杆松动了,车向着栏杆冲过去。他听说她不会游水,不知道是不是装的,反正他擅长憋气,沉到水里几分钟都没问题。他攒了一些钱在皮鞋里、墙壁里、柜子底下的空酱油瓶子里,打碎瓶子就可以拿到现金,随时准备一去不回。是我的出生挽留了他。
他突然觉得孩子都有了,他是不是该适可而止了。
据说我小时候奇丑无比,额头突起得好比一个悬崖,下雨都打不湿眉毛,眉毛还没有长出来。按道理说他更应该心寒、去意已决啊。
他爱慕的人现在应该在大庸市里面做服装生意,租着两个当街的豪华门面。她割了双眼皮、烫了头发,她大他三岁,声名狼籍,是个被全城传说的女人。
她年轻时跟着两个来大庸城表演的马戏演员出走了,去了半个月,被家里人沿着铁路追了回来。
他记得他的情敌,诱拐她的两个男人。他们的皮肤比女人的还白,一边一个在帐篷门口收门票,要是你不交门票想蒙混进去看节目,他们的力气就比男人的还大,一人扼断一只你的手腕。
半个多月,该发生的都发生了。
那半个月,这个城里的多少男人偷偷地为她哭泣。
她嫁给一个铁路上的人,现在听堂表说她成了市里某个要害人物的情妇,每年秋天都换一套红木家具。
我在书店里遇到过她女儿的一次背影。是堂表告诉我那个女孩子是她的女儿的。我非常想看到她的正面,我就丢下书去追,我追赶了好久,就像追赶我的一个分身、一个倒影。
他是不是该庆幸,他就算得到了她也养不起她。不过他能娶到她,她本身就能够激发他奋发。也许一切又有转机。
再生天地。
我和他路过她的服装店,我看见她给模特整理和搭配衣服,跟模特高得不相上下。穿了高跟鞋不穿丝袜的腿,梗出一道道青筋。瓜果再鲜美,放久了体内的脉络也开始纠结。
她夸奖他的女儿长得美,甚至用了有其父必有其女。
她真是有气量、会说话。
他说再美也没有你老向美。
他真蠢,叫她老向,怎么不叫她小向。
他是赌气啊,事到如今他报复她年轻时对他的辜负啊,微微地讽刺着她的韶华已去。
他爱她,你该看到他在她面前自惭形秽的孩子气。
第二章第12节 到处都有奇迹
我有一张三人照带到我的大学里。不是为了睹物思人,是为了炫耀我年轻时的父母。
那是一九八七年,我快两岁,他二十九岁,她二十六岁。响应晚婚晚育,双方加起来大于五十二岁才能结婚。
三个人一起蹲在照片里。我蹲不稳,被他逗得合不拢嘴,看上去头重脚轻。以我当时的智商根本听不懂笑话,而且我天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