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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生活与爱-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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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邻近小河中的水可以饮用。然而,我们确确实实被上百个印第安人包围着,连鲍勃自己也承认,运气对我们来说至关重要。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我们仍被围困着。显而易见,印第安人想要耗尽我们的耐心。实际上,成天被困无所事事,还得时刻保持警惕,这种生活确实让我们脾气暴躁,恼怒异常。一天晚上,查理懒洋洋地躺在火堆前,占了很大一块地方。刚刚在看牛的本特这时回来了。    
      “把您的腿挪开,查理,您没必要独个儿占住整个火堆吧。”他粗鲁地嚷道。    
      查理没听见,或是压根儿不想理会。于是本特便一屁股坐在了查理的长腿上,查理骂骂咧咧地推开他。本特一下子就扑到查理身上,按着他的脑袋向灰堆里推搡。厮打了片刻,查理终于挣扎脱身,尽管我百般劝阻,他还是揍了本特。    
      本特爬着用胳膊去够他的卡宾枪,但查理像个野人似地一拳拳凶狠的追打他,他只好站起身来奋力反击。    
          
    


第五章生活面对选择(3)

    直到此刻,大家可能认为查理在打斗上要占很大的优势:比对手年轻,体格又异常健壮。但显然本特也非此中生手。他向旁边一躲,避过了查理的攻击,又借机狠狠地给了查理一记直拳,将他打翻在地。查理眨眼间又站了起来,再发起一轮进攻,可第二次被打倒在地。看来本特迟早会赢。然而争斗中往往有很大的偶然性。在本特看来要稳赢对手的时候,查理一拳击中了他的下颌,我们目瞪口呆地看着本特像一根干柴似地倒了下去,整整十分钟之后他才恢复知觉。我们自然大肆渲染这一拳的力度,而查理也为他的胜利洋洋得意。鲍勃却解释说,打在下巴上的哪怕轻轻一拳都会反射到脊柱上,让人失去知觉,在某些情况下甚至会引起局部瘫痪。考虑了一番之后,本特被击倒的方式在我们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第二天,本特费了好大劲儿,才开口警告查理。“别挡我的道儿,否则我就把您剁碎”他干巴巴地说了这么一句。    
      本特脸上的刚毅线条使他的威胁有了一定说服力。“见鬼去吧,没人会挡您的道儿。”查理回答。    
      在我们那个时代,所有这些边境上的盗贼以前都当过兵,内战使他们习惯了使用手枪和借助于暴力解决事情。    
      一天晚上,我们发现包围者人数大增,一个骑着匹花斑草原野马的首领似乎坚持要立即发动进攻。不久,就有几个人沿着小河包抄过来,想从侧翼攻击我们,而另外百来个人则并排骑马飞驰而来,停在四百米远处,向我们开枪射击。鲍勃和我一起对付小河边的那拨人,本特、查理和乔则击落了几名骑士,射翻了几匹马,以此来告诫进攻者正面进攻会让他们付出高昂的代价。但是,我方毕竟只有五个人,射失一两颗子弹就足以使形势变得悲观。    
      经过商量,我们最后决定由其中一人去道奇堡寻找支援。他们指定了我,因为除了鲍勃,我是所有人中身体最轻的,也是最糟糕的枪手。此外,我几乎是惟一一个不会迷路的人。    
      我立刻着手装备“蓝魔鬼”,让它载上几斤牛肉干和一个装满水的羊皮袋,并在它背上用马肚带和马镫固定好一块毯子来代替马鞍。一切就绪后,我便准备出发了。大家都建议我从北边离开我们的藏身之地,并且要匍匐前进。而鲍勃对道上的伎俩和印第安人的习性更为了解,他让我从敌人大部队安营扎寨的南边出去。    
      “他们料不到您会从那儿走,您完全可以穿过去而不被发现。”他说。“您花半个钟头就可以绕过他们,然后向北穿越五十英里,说不定路上还会找到一群牛,接着再朝偏西方向直走一百二十英里,五天内就可以到道奇。五天后您再回来与我们会合。”他用一种意味深长的语气又加了一句。    
      然后,这个小个子混血儿剪开几件旧衣服,用布条包好母马的蹄铁。他执意要亲自牵马出藏身地,并朝南方走了很远。我甚至相信他已经越过了印第安人的营地。最后他停了下来,解开马蹄铁上的布条。我则紧了紧马肚带。这之后,我牵着母马,留心听着风吹草动,一步一步向前走,可什么也没听见,什么也没看见。一个钟头后,我认为已经绕过了敌人的营地,便踏上小道,骑马向北而去,决心在四天内穿越两三百英里的路程。实际上,我第四天就踏上了归程,带着从道奇堡请来的二十名骑士和一位副长官径直返回藏身地。我们在六天内抵达,而这其间印第安人也没闲着。    
      他们成功地在我们以为不可逾越的荆棘丛中辟出一条路来,并在一天清晨拂晓时分惊扰了牛群。我们的人勉强抢救下了六七百头牲口,把它们赶到了森林最北头保护起来。印第安人在我到达的前一夜终于撤退了。次日清晨我们便踏上了北去的道路,在接下来的四五天里都由副长官和骑士们保驾护送。    
      一周后,我们到达威奇托,决定在那里休整四十八小时。但等待我们的却是噩运。查理染上了梅毒,从此失去了笑脸。他变得忧心忡忡,郁郁不乐,什么都不能令他高兴起来。我们抵达的当天晚上,他就在小酒馆里赌钱斗酒,喝到几乎醉死,最后不得不睡在那里。次日,他发现那里的庄家做了弊,令他白白损失了不少钱,便向所有人发誓,要不惜代价报仇血恨。当天晚上,他说服了本特和乔加入这个疯狂的计划,最终我也陪他们去了,希望能尽可能阻止一场灾难性的冲突。    
      这期间,我托鲍勃再雇一个牧牛人,然后带着牛群悄悄出发去堪萨斯城。他应承下来。在我们到达小酒馆的时候,鲍勃已经往北走了好几个钟头了。我暗暗决定当天晚上就去找他,因为感觉到我们的邻居是不会对他客气的。    
      赌博厅里明晃晃地点着三盏巨大的煤油灯,两盏悬在牌桌上方,一盏挂在吧台。乔过去靠在吧台前,本特和查理则坐在了一张牌桌上。十点左右,查理和庄家之间突然起了争执,两人都站了起来。庄家从牌桌抽屉里抽出一把大手枪,与此同时,查理打翻了他上方的煤油灯,在灯灭的瞬间,我看见他掏出手枪,然后我们便被笼罩在一片沉沉的黑暗之中。    
      我被挤在惊惶逃窜的嘈杂人群中,拼命向门口跑去,夺门而出。几秒钟后,本特找到了我,然后查理飞奔而来,乔紧跟其后。我们来到街角——坐骑都留在那儿——飞身上马,疾驰而去,几颗子弹从耳边呼啸而过。我原以为大家已顺利脱身,但我错了。    
      我们骑马奔驰了一个钟头,突然,查理无缘无故地停了下来。他俯身向前,又直起身子,然后便从马上跌了下来。我们赶紧过去救助他。    
      “我这笔账总要算的。”他用微弱的声音说道。“但我已经拿回了钱,请你们把这钱寄给我妈妈,她在密苏里州的普莱森特希尔,我想大概有一千美元吧。”    
      “您伤得很重吗”我问。    
      “第一枪就穿透了胃。”查理一边说,一边用手指了指。“我想胸口也中了两颗子弹。我算完了。”    
      “可怜的查理”我大叫,“您该得的那部分牛至少值一千美元呢,我答应过鲍勃要在我们之间平分的。这笔钱我会寄给您的母亲。至于那笔钱,我要把它还回去……”    
      “决不”那气息奄奄的人大喊起来,用一肘支着直起身子。“这是我的钱,不能给那个卑鄙无耻的小偷。”    
      这番话耗尽了他的精神。在半明半暗中,我们看到他脸色铅灰,线条紧绷。他一定也意识到自己将不久于人世,喃喃地说:“朋友们,再见了。”    
      他的脑袋向后耷拉下去,嘴唇微启,这个正直的男孩死去了。我的眼泪顿时夺眶而出。在这样一个人身上应该是瑕不掩瑜的。    
      我让本特把拿来的钱送回去,并负责筹办查理的葬礼,乔则留在那里守灵。一个钟头后,我找到鲍勃,告之查理的死讯。十天后,我们来到堪萨斯城,在那里又有一桩新的意外在等着我。    
      我的哥哥威利,比我年长六岁,也来到了美国。得知我在堪萨斯后,他在劳伦斯县定居下来,开了一家销售租赁房屋的代理行,还来信催我去见他。他的信坚定了我结束牛仔生涯的决心。另外,牛群在市面上也不那么好卖了。印第安人掠走了好些牲口,我们将剩下的牛,以每头十来块的价钱卖了出去,就已经觉得很高兴了。这样总共赚来了约六千美元:我先抽五百,剩下的再在本特、鲍勃、查理的母亲和我之间平均分配。    
      鲍勃宣称我是个傻瓜,说我应该留下钱再次南下。可在过去的两年里我得到了什么失去了收益,染上了热病。当然,我也见识了不少人情世故,但对于这种仅限于体力劳动的生活,我实在感到无尽的厌恶。    
      现在,我该何去何从    
      唉,等见过哥哥威利之后再作打算吧。


第五章奇遇(1)

    那次乘火车从堪萨斯州前往劳伦斯县的旅行依稀发生在昨天,仍然深深地刻在我的记忆中;然而,这已是五十年前的事了。那天天气很热;坐在我对面的乘客头发花白,看上去热得非常难受。他不停地晃动着身体,揩掉额上的汗珠,甚至脱掉了上衣;后来他起身离开了座位,可能去了车厢外的观察平台,在那里可以露天而坐。他在座位上留下了两本书,为了消磨时间,我拿起了其中一本,是威廉·莫里斯写的《伊阿宋的生与死》。我读了几页,觉得诗句虽流畅自如,但没有打动我。好奇心促使我打开了另一本名为《劳斯·维内里斯:诗歌集》的书,作者是阿尔杰农·查尔斯·斯温伯恩。书中第一首诗题名为《阿纳克托里亚》。才读了几行,我的心头就一阵狂喜,在此之前,从未有诗如此地打动过我。这些诗节的音乐性和其中蕴含的情感让我兴奋不已。当读到《麻风病患者》时,它最后的几句诗让我禁不住流下了眼泪;读《普罗瑟平的花园》时,我仿佛听到了灵魂深处奇妙的,甚至还略带失望的低语声。献给雨果和惠特曼的那些诗,以及那首绝妙的《题献词》也都让我陶醉不已。我真真正正地被感动了。这些诗我不用读两遍;从那以后我也确实没再读过第二遍,在我的有生之年,它们已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我激动地落泪不已,心中充满了热烈的赞美。就在这时,那名乘客回来后注意到了我:一个牛仔根据我的衣着判断正潜心读着,并深深地沉浸在斯温伯恩的诗中。“您在看我的书,”他说道,把我的思绪拉回了平庸的现实中。    
      “对,”我点了点头回答他说,“多美妙的诗啊但我从未听说过有斯温伯恩这样一名作家。”    
      “这可能是他的第一本诗集,我很高兴您喜欢这些诗句。”我的旅伴回答道。    
      “喜欢这些诗句”我激动地说道,“难道有人不爱它们吗”    
      接着,我为他背诵了《普罗瑟平的花园》的花园那首诗。    
      “什么,您居然记住了”他吃惊地叫道。    
      “是的,而且我已记住了书中的一大半诗。如果您再晚回来半小时的话,我就可以都记住了。”    
      说着,我继续凭记忆为他背诵了几段最美的诗句。    
      “我平生第一次看到这样的事。真想不到一个牛仔居然能对斯温伯恩的诗过目不忘。这实在令人震惊您到哪里去”    
      “劳伦斯县。”    
      “我们就要到了,”他说,并补充道:“请允许我把这本书送给您。我可以毫不费力再弄到一本。这本书就非您莫属了。”    
      我热情地感谢了他。几分钟后,我在劳伦斯车站下了车,和现在一样,这车站当时离小城镇非常遥远;我把那本斯温伯恩的诗集紧紧地握在手中。    
      我回忆这一件事远非是为了炫耀我的记忆力,它像所有的天赋一样,在生活中常常是块绊脚石。我是为了向年轻人展示美国西部人体现出的善良品质,同时也为了说明斯温伯恩的诗在我年轻时给我留下了独一无二的、不可抗拒的印象。而在当时,人们并未给予他的作品足够的关注。    
      我在位于劳伦斯主要街道上的埃尔德雷奇旅馆里找到了我的哥哥威利。他住在一个舒适的房间里,看上去有些担心我的气色。    
      “你长大了,”他叫道,“但你脸色发黄,像是病了,而且病得不轻。”    
      他看起来非常健康,仪容也比我记忆中的更加俊美;他身高五英尺十英寸,体型很匀称,长着一张英俊的褐色的脸,一头浓密的头发,唇上留着两撇精美的小胡子,下巴上的山羊须又黑又亮,鼻梁笔挺,长长的睫毛下有着一双迷人的浅黄褐色的眼睛;如果不是因为额头太窄,两眼距离太近的话,他可称得上是希腊神的翻版。    
      短短的三个月里,他已成了一名热情的美国人。出于对这个国度及它的居民的极度无知,他向我肯定地说道:“美国是世界上最棒的国家。在这儿只需干一点活儿,就能赚到钱。如果我现在有点财产的话,几年之内就可以发大财了。我现在最缺的,不是别的东西,正是资金。”    
      接着他让我为他讲了一下我来到此地后的所作所为。当他得知几天前,我刚刚与同伙平分了最后一次远行所得的收入时,他大呼这是件蠢事。    
      “用五千美元,”他大声叫道,“我三年就能发迹,十年就能成为百万富翁了。你做得太傻了。难道你不知道这世界上最有益的格言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吗真见鬼你怎么能干这种蠢事呢唉要是我早点知道就好了”    
      在这之后的几天里,我细心地观察着他,最终确信了他已对周围的环境适应得相当不错了,为了成功,他已全副武装好了。他成了一名狂热的基督徒,并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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