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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生活与爱-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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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的女人不再感兴趣了,我更加欣赏身材瘦弱的女人。
似乎莉莉身上有一种让你无法克制感情的东西,不一会儿我们已在床上了……
她想知道我第二个激将法是什么。我怀疑她不是处女,所以我挑动她告诉我她和谁第一次做爱。
她坚持说以前没有男人碰过她。
“你今年几岁”我问。
“明年四月我十六岁。”她回答。
十一点我送她回去,我们没有定下次约会的时间。
当年我背书的速度很快,现在是我征服一件事也毫无困难。事实上,一半以上的成功都会持续很长时间,有时我也会撞到的头破血流。爱情上的成功,其实和其他事一样,只要你坚持就一定会得到它。
我觉得绍塞对他妻子说的话很有道理:“我们之所以一直像是处在热恋状态,那是因为我们在不停地小心呵护着我们的爱情。”
那些可以成功周旋在女人周围的男人并不一定就是最酷最有味的男人。那些懂得如何去长时间地追女孩子,知道如何去巧妙地奉承女孩子的男人是最幸福的,他们把女孩子的拒绝当作默许,把她们的嗔怪当成是温柔的暗示,他们可以从女人们孩子似的小小的脾气中发掘女人的魅力。尤其是当女孩子拒绝你时,千万不要放弃。因为她们每每说“不”以后会马上后悔。前一分钟还在将你拒之门外,后一分钟便会投入你的怀抱。但我也同样可以举出例子,在一些女孩子面前,死缠硬磨、阿谀奉承、甜言蜜语都是徒劳的。所以,我不大同意莎士比亚的一句话:“不能征服女人的男人不是真正的男人。”通常,我认为最容易征服的女人是那些在爱情上主动的女人,因为在爱情这个问题上,女人比男人更捉摸不定。
我记忆中有一次感情上失败的经历,那是由于我太敏感了。
还是在上大学时,当时我经济上还算宽裕。我们是四十五分钟一节课,学生也不多。通常课间有十五分钟时间休息用来准备下节课。大家都在小教室上课,一般这时不会有人来打扰的。
一天,来了一个叫格瑞斯的新同学。她是城里一个富商的女儿,来问史密斯几个问题。当时我和史蒂芬小姐正在与史密斯谈话。史密斯叫我去给她解释这几个问题。我领她去进了小教室,我们在那儿度过了一刻钟,她问了我许多问题,我一一作答。
我们的关系很快就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我迫不及待地向她献媚,她很高兴地让我吻她,但只要我要求进一步的亲密动作,她总是拒绝我。在整学年中,我们都是好朋友,我虽然几次三番地努力,但她仍不委身于我。我仍好奇地请求她跟我好,她给我的借口是她是冷血动物。一天下午,我们在小教室里借口预习功课呆了好几个小时。我发现她说的都不对,她是那么地有激情。但她的决心我无法动摇,她的抗拒我无法逾越。她说如果她依从了我,她马上会恨我的,她这样的话让我感觉很荒唐。
史密斯还在继续给我写信,其中有一封信让我决定只要我能支付得起旅费,就去看他。我把决定告诉他,我想这样可以鼓励他。我已没有时间再等下去了。
初秋时分,著名的布拉德劳佛来我们学校进行了一系列的关于法国大革命的讲座。布拉德劳佛身材高大,有着一个大号的脑袋,外貌奇特,声音宏亮。他再现了战争的场面,这是所有的人都可以想象出来的。我知道他在英国部队服役十二年。不管他言辞多么激烈地抨击基督教,和那些可笑的道德传统,我发现他还仍旧是个个人主义者,他看不到资本专制主义的弊端。
布拉德劳佛这个著名的、极富天赋的、严肃而诚恳的人与他同年代的人相比他要超前五十年,但与其他人相比他已落后了五十年,在如今的冲突中,在资本家与无产阶级之间,他不起任何作用。他与其耗费他的才智去攻击基督教的细枝末节,我看倒不如去领会一下耶稣的精神……
很快凯特写信给我说她不会提前几周回来,她还悄悄告诉我她在那边同以前比是多么的不同。我也恨不得告诉她只要她愿意就不要回来,但因为我发觉我对她还是有感情的,便写信温柔地告诉她我是多么地怀念我们在一起的日子。
待她回来后,她变得让我几乎不认识了,也成了一个全新的凯特。也许她对我也有同感,我们都变了。但这种疏远很快就消失了,我们又像以前一样投入到火热的爱情生活中。
凯特是那种我可以从她身上找到母爱的情人。她晚上经常下来和我一起过夜,当然只能是一整夜的一小部分。有时,我给她朗诵一些优美的散文或背诵几首诗。从凯特的表情上我看出女人们更容易被一些话语打动,与话语比起来行动则不会那么轻易使她们感动。一天晚上,我为她朗诵了一篇满含情感的文章,凯特便躺在我的怀中哭了。
史密斯不在使得我有更多的机会去接近史蒂芬小姐,不用多久,我便感觉到她继承了她父亲的聪明才智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如果她嫁给史密斯,凭着她的魅力和才华她一定会成就一番辉煌的事业,并且她也会是一个出色的女子。
仅仅有一次我试图告诉她:因为她的缘故史密斯差点有生命危险。可我刚说两句她便生气了。我不知道是她不能还是不想去了解我的这番暗示。我想是因为我提到生理上的问题惹她发怒的。我觉得她像一个骄傲的、有学问的公主,一个那个时代的女英雄。
同样我也对她哥哥耐德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他是一个高个子、英俊壮实的小伙子,但是才智平平。在史蒂芬小姐整个大家庭中,她父亲是最有意思的一个人,或许就是因为他的自以为是才让我更感兴趣。他仪表堂堂,中等偏高的身材,大大的脑袋上顶着一头银发。尽管他一直觊觎修道院院长的职位,其实他根本没有那个才能,他承认他仍守着固有的传统和偏见,还一直持一种态度确切地说是信条:“美国人,是这个地球上最优秀的民族,是这个世界上最漂亮的人种……”他说英国的橡树是好的,但美国的栎树更坚实。这很容易理解:在更新世纪的冰期,新英格兰的所有的好的土地都被破坏了,人们几乎都无法生存下去。英国人这个优秀的民族从他们登陆以来,几代人在世界上最恶劣的气候条件下开垦荒地,打退印第安人的进攻,清除异族的骚扰,消灭弱者,经过他们不懈的努力发展到了今天。在他的这些观点中有一些是事实,但我没听出任何其它新颖的东西。他之所以有这些想法,我认为这只是出于他对国家的热爱才想到这些,而并不是他自己领悟出来的。
刚开始,我非常高兴地发现史密斯同意我对这位老人的看法。
“我想他是一个优秀的法律界人士,慈祥而又善良。”这就是史密斯对他的评价。
“比一般人稍强点。”我补充说。
“他身上的沉重感阻止了他达到虔诚的境界。”史密斯说。
可怜的史密斯一直呆在费城。他写信再三催促我去看他。最后,我决定起程去费城。
第七章新体验(1)
史密斯来火车站接我,他比以前更瘦了。他口里含着止咳的糖药片,可他还是被阵阵的咳嗽弄得浑身抖动不止,这一幕让我感到一阵惶恐。很快,我已深信这里湿润的气候对他不起一点作用,或许都不如堪萨斯干燥的气候。可他还是蛮信任医生的。
他寄宿在一个教友派教徒的家中。他的家很温馨,我也暂时住在那里,我们的生活似乎又回到了从前。从我来以后,我发现他的老毛病又犯了,他经受着从未有过的折磨,我每天都要严密监视他的一举一动。为了防止他手淫我又采取了用绳子捆绑他那个部位的办法。虽然这样他会很痛苦,可是这种方法很有效。我就睡在他旁边的床上,这样方便我给他敷冰块以缓解他的疼痛。我们的努力没有白费,用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他恢复了些体力。他的咳嗽也减轻了些,精神状况好多了。
一天晚上,我给他讲了布拉德劳佛那天做报告的情形,并作了一番评论。
“把这些都写下来,”史密斯说,“我肯定我们报社会用你这篇文章。”
他还说我可以配上一张这位“巨人”的生动照片:他用一只眼来看这个世界,像希腊神话中的独眼巨人。他又补充说,如果他是一个共产主义者他会被抬举得更高。
我不完全同意这个观点,我们开始了激烈地讨论。我认为个人主义和社会主义,一个离心力,一个向心力都应该在生活中获得发展并结合起来。问题只在于如何来平衡这两个内容相反的东西,使每个人都获得最大限度的公平公正和幸福。
史密斯是卡尔·马克思的拥护者,他摆出的论据全部是有关集体主义的。他坚决地否定了对方论据的价值。他承认我的论点是能站得住脚的。从他赞赏的口气中我推断出我的知识和思想水平和他的差距已经很小了。在同一问题面前,我和他已能一争高低了。他自己也承认这种讨论可以增进我们彼此间的友情。他掌握的黑格尔学说知识,一直令我望尘莫及,这个学说已经深深地融入到他的性格中,成为他性格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我写好了关于布拉德劳佛的文章,史密斯带我到报社介绍我认识总编卡佩先生。说实话,那时的《费城日报》,只是创刊时人们那么称呼,到后来都把这份报纸叫“弗尼日报”。我给他的报社供稿,每周可以拿到五十元的稿费,我就把从劳伦斯挣到的钱都存了起来。
一天,史密斯和我谈起爱默生,说他有一封引见信,他可以去拜望他仰幕已久的诗人。史密斯恳求我陪他去,我不情愿地答应了。我完全不认识爱默生,史密斯让我看过他的几首诗,他给予爱默生的极高的评价。但我对这几首诗只读了一点点或者说一点都没读进去。就像是现在的年轻人对我表现出的漠然一样,我很理解他们的态度,所以也能原谅他们,因为他们还不知道他们每天在做什么。
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我和史密斯去看爱默生。他极其礼貌地迎接我们:他让我们坐得很舒服,他自己也选择了一个便于听我们说话的位子坐下。史密斯开始他的长篇大论,一会儿说,爱默生的那些哲学著作对他影响有多么深,一会儿又说他从中汲取了多少勇气。和蔼的老人善意地笑着,时不时地摇摇头,嘴里说着:“是,是。”史密斯说得越来越激动,他问哲学家为什么从未就社会和资本与劳动的关系发表过他的观点。老人的手换了好几个姿势后放到了耳后,脸上仍然挂着宽容的微笑,没多说什么只有几个字:“是,是,的确是这样。”
刚开始,我猜想他是聋子,但史密斯似乎并不怀疑这一点,他继续提问,爱默生的回答模棱两可,且与主题无关。我仔细地观察老人,他大约五英尺九英寸那么高,瘦瘦的身材——甚至可以说是清瘦,脑袋又长又小,瘦削的脸上长着一个引人注目的大鹰勾鼻。从他宽宽的下巴可以判断他似乎很有自信和毅力。他灰色的眼睛流露出慈祥的目光,甚至可以说是温柔的目光。好似他的灵魂早已超脱于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之外,是那么的高尚纯洁。
“一个勇敢的老人,也许他像一个闷罐子,听不到外面的声音。”我想。
很久之后,对我来说他的耳聋已成了他聪慧的象征和阐释。他总是远离人群居住,但和这个世界保持联系,一方面他可以向人类的苦难施舍他有限的怜悯,另一方面他可以利用这个世界来丰富他的思想。每当我听到他的名字时,他那张微笑着的脸都会定格在我的脑海中。
这次拜访,老人的耳聋和史密斯笨拙的问话都让我感到心烦意乱,我觉得这简直就是在白白浪费时间。我们起身告辞,我大声地对史密斯说:“老人是个聋子”“啊”他回答,“我看懂了他永恒的笑,明白了他古怪的回答。你是怎么猜到的”“他时不时地把手放到耳朵后。”我说。“是的,的确如此,我真是愚蠢。”史密斯说。
那年秋天,格雷戈里一家去了科罗拉多。刚开始我非常遗憾以后再也见不到凯特了。但她毕竟没有在我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很快她的形象就被我从记忆中抹去了。再加上我在费城从事记者工作,新的工作和生活没有让我抽出空来为此事悲伤。此外,听从她母亲的建议,她没再给我写信。当时,与莉莉的一段短暂的相处也很快从记忆中消失了。事实上,年轻时,欲望的冲动是一种短暂的病,迟早都会好的。在费城工作后,我便开始追求一位费城女孩子,她一直都在拒绝我,持续了很长时间。当她同意接受我时,她装出极害羞的样子,原因自不必说了,我非常地失望。所以我觉得她都不值得提起。从那以后,我一直都在思考害羞就像一片无花果树的叶子与那些缺乏风韵的魅力是相称的。
一八七五年春天,由于私事我回到了劳伦斯。那些业主们威胁我如果我不分他们一些“栅栏广告”挣来的利润,他们就拒绝再让我使用他们的土地。我把他们召集在一起坐下来友好地讨论了此事,最后我同意抽取每年利润的四分之一给他们。
我顺利地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跻身于律师行业,那天区法院的大法官巴西特指派巴克和哈钦斯做我的主考官。考试也就是一个程序而已,没什么实质意义,他们两个每人问我三个很重要的问题。我回答完毕,大家便一起到埃尔德雷奇饭店共进午餐,开香槟为我的成功祝贺。大法官第二天通知我被录取了,六月十五号作最后的答辩。
令我大吃一惊的是,旁听席上坐满了人,就连我从未在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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