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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三部曲-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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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战争年代,他一定会成长为一位出色的将军。不过,当将军就不一定能够天天喝牛奶了,但也说不准,若将军不喝牛奶谁还有资格喝呢?他时常口中念念有词,自言自语,有时用舌端舐着口腔上膛突然向后一抽,发出母鸡似的咯咯声,有时用舌端突然向外一吐作嘟嘟声,有时和人争论之后仰天吐一口大气如鲸鱼喷水。噢,真惭愧,这八十个字在梁实秋先生描写那个编词典的怪人约翰孙那篇文章里出现过。但我发誓,我绝对不是存心想抄袭,这只能怪四九在这一点上与那个可敬的约翰孙先生太相似了。还好,这世上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也没有两个一模一样的人。约翰孙就算投胎转世来到了中国,也会具有中国特色的。譬如四九在与女人同席吃饭时,从来也没有忽然蹲伏到桌底下偷偷剥落一只女人鞋。不过,四九吃起东西来倒还真是狼吞虎咽很有秦王扫六合舍我其谁的气魄。
我愣愣地看着四九像恶鬼投胎两眼发光专心致志消灭着餐桌上的那几盘菜肴。这孩子真可怜,敢情饿了十生十世。我伸手按紧他的胳膊,然后往每一个菜盘子里轻轻呸了一口。四九推开我的手,腮帮子鼓鼓囊囊。他瞪我一眼,奋力扒拉开我的手,继续大嚼起来。我大喝一声,伸出筷子,开始与四九逐鹿菜盘。我终于抢到了最后一块红烧肉,惬意地把它挟入嘴里,牙齿轻咬,咯吱一声。我脸上露出幸福无比的光彩。这肉真他妈的香。神啊,请原谅我的粗鄙吧。我实在找不出更富有力量的词汇来赞美这块红烧肉了。四九放下筷子,目光里尽是忿恨。接着,他不小心地打了一个饱嗝,顿时满脸通红。四九像一个孩子般难为情地笑了。我哈哈大笑。
这是一家路边大排档。昏黄的灯光下人影幢幢。几块廉价的塑料膜将东、西、北三个方面从头到脚紧紧包裹好,只在南边向街处留下一个并不算很大的口子。风从那边涌来,经过熊熊炉火,再被一大锅热气腾腾卤肉汤一熏,不仅温暖,而且美味,让人食指大动。面目黝黑的女老板正向顾客陪着笑脸——这位大哥,再挤挤行不?女人的声音虽然粗糙,但那一桌客人都笑呵呵挪开了屁股。我与四九坐在排档最里面最小的一张桌子上,没有人来打扰我们。我们也乐得暂不离席。这是一群生活在城市最底层的人们,这从排档外面停着的板车、三轮车、人力车就能看出来。他们兴高采烈地啃着猪蹄、牛筋、羊肉馍,额头冒汗。有的人把脚架在椅子上一边吃一边抠脚丫子,有些人吃着吃着或是忽然觉得某处痒,便再用这啃过食物抠过脚丫的手再在脸上乱抠一气。奇怪的是他们劳累了一天,笑声却很爽朗,精力似乎更加旺盛。他们放肆地说着各种荤话,并有人不时做出各种暖味的手势。
四九微笑起来:这就是生活。由不得我们抱怨。这就是幸福。身居幸福之中的人永不晓得自己正享受着幸福的滋味。从这一点上来说,每一个人都是白痴。幸福永远是旁观者给出来的定义。
第三部分 美好现代第13节:小孩子(2)
我摸了摸口袋里的钞票,觉得幸福无比。这是我和四九刚从银行取出来的,为了用那张皱巴巴的支票换出这四百元钞票,我估计自己喷洒了大约一吨重的口水,一直到那个极不耐烦的女职员舒舒服服飘入云眼里这才罢休。四九也没闲着,不时在我耳边小声嘀咕——凡在垄断行业工作的职业女性“更年期综合症”多半会提前二十年,甚至乎三十年。有时,一些刚迈出校门的小女孩子还没闹明白活着是啥味道,就令人遗憾地患上了此症。所以为了这些女人,打破垄断也势在必行。
四九的话让我笑得肠子打结。我脸上的笑容也因此更为殷情。虽然我极想抽四九一大嘴巴——这世上的女人若全都花枝招展柔情似水了,那么上帝交付夏娃监管亚当的重责又让谁来承担?又换句话来说,女人不凶悍,那岂不成了摆设用的花瓶?女人若全是花瓶了,那男人又用什么来暖被窝?我为自己严密的论证得意起来。我知道,所谓科学的论证也大抵如是。四九是无知的,他不知道为何一个从韩国泊来的《我的野蛮女友》能在中国大行其道其深刻内涵所在。我把四九这个笑话的高度不停地往上拔,一直拔到当我们点好钞票走出冰凉的营业大厅后,不得不立刻瘫软在黑色的大理石墙壁上。
我把钞票掏出来,分给四九一半。四九没客气,接过来揣入口袋。
我说:芋头他们为何不给现金,只开支票?
四九笑了:这是为了以后方便开空头支票打发我们。
我说:他是我的哥们儿。
四九仍笑:我相信。虽然今天你们是第一次见面,但你们真他妈的臭味相投啊。哎,哥们,有一句话得提醒你,哥们归哥们,钱归钱,以后与芋头合作得多长点心眼。呵呵,不过,看你这个傻样,准得被他卖了还满心欢喜帮他数钱。
我说:那就卖呗。能被人卖,那是我们的荣幸。学好十八般手艺,售于帝王家。活着,简单点说,就是一个卖,一个如何卖的过程。
四九嘻嘻地笑:你丫的还真是一个幸福的白痴。
我乐了。我忽然真真切切触摸到幸福的实质。我是江西人,江西很多地方比江西还有名,其中一个是庐山。这与人们常常记不住你的名字,却总能想起你何时露出过笑脸或伸腿绊他一跤的道理并无两样。我没有去过庐山,但从书本上知道,那里有一种云雾茶,沾满晨露,幽幽生香,阳光吹来,云蒸雾蔚,气象万千。这种想象很让人愉悦,因为想象力可以无穷无尽把一个光晕放大。这种活只要是人都干过,只不过一些会码字的人便因此写下一篇篇洛神赋之类的玩意。但根据我不多的旅行经验,想象与现实差距太大,为了避免自己心脏受伤太重,所以我决定,若非情不得已,决不上庐山,我情愿它就永远停留在自己脑海里。
我一直在想,大师切下的那根鸡巴最后派了什么用处?估计那时还没有敢把它视同虎鞭泡酒里喝的人,那么这根鸡巴最大的可能是发臭后被扔入山间最后成了土,不过,不管它成为什么东西,它都与大师毫无关系。大师溶入了清风明月。这个故事把许多人弄出了神经病,也让不少人疯狂学习。譬如前不久的报纸上便出现一则新闻。有个男人,从小就想当女人,几十年因为自己的鸡巴而痛不欲生。令人欣慰的是,现代医学水平帮他切掉了那条鸡巴。他成了她。从此她可以光明正大地穿超短裙,戴胸围,涂口红,当然也包括使用另外一个男人的鸡巴。
我哈哈大笑,心中涌起一阵明悟。
四九白了我一眼,喃喃自语:君度方式,各有其适,参差百态,才是幸福起源。但这是从社会这个高度来看的,这不是幸福的本质。话一经说出,这种客观存在就必然有局限。谁也没法子让一根棍子忽扁忽圆忽长忽短。毕竟人不是孙猴子呐。哲人的话在某种程度上说,也应该是偏见或有意无意的欺骗。悖论让这个宇宙荒唐可笑而不可解。
我白了四九一眼:南海有帝,名;北海有帝,名忽。常去混沌处瞎逛。混沌对他们好得一塌糊涂。为报答混沌老哥,两位老兄苦思冥想。┧担人有七窍,用来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混沌老兄却什么都没有,活得再久也等于白搭啊,让我们帮他凿开这七窍吧。忽说,好吧!于是,这世上多了一个结果——混沌凿七窍而死。
四九愤怒了,拍案而起:这是神话。所有的神话都是对现实的歪曲,是一小撮别有用心的分子为蛊惑人心散布的谣言。这也是一帮子软皮骨的家伙们说出来的话。他们最经常挂在口上的便是——若这世上没有一个上帝,那也得重新创造出来一个。
我站起身冷冷地笑:神话是人类信仰的共相;这种心灵的活动是思想的具象体现;它一定是客观永恒;是超自然的意象;是严肃的;是虔敬的。现代弗洛伊德以神话解说他的性心理学。史学家吉朋和汤恩比创造了一套历史的神话。吉朋的罗马兴亡史为什么出名?基本上他是以神话的架构写的。容格认为神话是人类集体的潜意识。社会学家孔德用神话开创社会学……
一只碟子掉在地上,当的一声脆响,竟然,没有碎。它就像一名绝世的舞者以碗底某一点为圆心飞速旋转起来。
我闭上嘴,与四九相视一笑。
第三部分 美好现代第14节:灯红酒绿
我叫庄枪。我与四九漫步在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街头。城市的裙子已被某些东西粗鲁地撩开,露出青一块紫一块满布淤痕的大腿,一些恶臭从大腿根部漫出,但很快便消失在冥冥黑暗中。这应该是一个饱受生活蹂躏的女子,脸上涂抹了太多脂粉,心底却藏有太多悲伤。她妖娆地笑,向着来来往往的行人抛着媚眼卖弄风情。她还不时地拦在掣隹雌鹄匆鹿诔楚的男人面前,发出咯咯的荡笑声。男人生气了骂一声臭婊子,她便哈哈大笑,她甚至连一句你妈若不是婊子卖身给你爸又怎能生得下来你这个小兔崽子之类的叽讽话都不说。她只是笑,肆无忌惮地笑,厚颜无耻地笑,乳房随着笑声剧烈抖动,牙齿在黑夜里闪闪发光。她漫不经心向着地上吐着唾沫与口香糖。手里捏着几个用过的避孕套。她不厌其烦喋喋不休对每一个走过的男人说她是最好的,最棒的。终于,有的男人相信了她,一头扑入她散着恶臭味的大腿根部。她的身体抽搐起来,笑得更大声更淫荡了。她深深知道,相信了她的男人会被她那里吞噬得连骨头渣也不剩;而不相信她的男人也会被她的诱惑勾起心中欲火同样将被火焰焚烧得连骨头渣也不剩。不管是拒绝还是不拒绝,结果都不会有两样。她自豪在看着在她每一个毛孔里像蛆虫一样蠕动着的男人。她忘了自己的心酸,也忘了自己曾经流过的眼泪,她现在只想说——这都是一群阳痿不举、举而不坚、坚而不久需要温情安慰的鸡巴们。她为自己的出口成章更得意了。噢,她想起奥涅尔《大神勃朗》一剧中的地母娘娘,那个强壮、安静、肉感、黄头发、二十岁左右、皮肤鲜洁健康、乳房丰满、胯骨宽大、动作迟慢、踏实,懒懒洋洋像一头兽的女人。那是一个妓女。说话的口吻粗倍熟诚——我替你们难过,你们每一个人,每一个狗娘养的。我简直想光着身子跑到街上去,爱你们这一大堆人,爱死你们,仿佛我给你们带了一种新的麻醉剂来,使你们永远忘记了所有的一切。地母娘娘歪扭地微笑着,在她的记忆中继续说道——但是他们看不见我,就像他们看不见彼此一样。而且没有我的帮助他们也继续地往前走,继续地死去。她再一次咯咯乐了,并把手指头伸入自己胯下,摸出一点分泌物,凑近鼻尖使劲地嗅了嗅。她为自己愈发蓬勃的情欲激动起来——圣母爱她的孩子,女贼爱她的衙役,而我却爱这世上所有的有鸡巴或者没鸡巴的男人?br/》
我说:四九,你为何叫四九?
四九说:大衍之数五十,遁一而卦变。能够留下来的为我们目睹或激动的便剩下这些乏善可陈的东西。你呢。为何叫庄枪?
我呵呵地笑:世界混沌当不可知。人类已知的点滴仅也是混沌在某一时空中破碎的影子。而不会是其本身。所谓有序则是那混沌无序自在流转时偶然投入我们眼里一刹那一个极为偶然排列组合的影子。这种排列组合只是随机,没有任何目的性,凸现在我们正处于的此个时空中。它并不会因为我们的意志而有任何改变。此时此刻,1+1等于2;彼时彼刻,1+1等于其它任何可能出现的东西。遗传等诸如规律仅也是三维世界里的认识。而这个世界却有着万万维。那浩瀚的不可知中,种瓜也能得豆。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清楚这点,他们总以为自己很有知了。一个圆,圆内是已知,圆外是无知。圆越大,所能感知的未知也就越多;也就是说懂得越多,本也就更应晓得自己越是无知。无知者无畏,有知者无为。大象无形,大音稀声。混沌是不可能被某种工具或标准来精确计量。越想了解世界,越往前行,那雾越浓。来会成为往,过去马上就是现在。时空这个概念也仅仅是混沌中的某一点。对了,四九你是如何看待我们的感性思维与理性思维?
四九笑了:理性思维简而言之就是归纳演绎推理从而得出结论。而感性思维是人脑对这个世界最本能原始直接的反应。它常不要过程,便给出结果或不给出结果只重于过程。生存,便也就是理性着;思考,便也是感性着。理性不一定是能打开感性之匙,而感性却常是理性之由。感性的世界里没有什么认识的飞跃,只有生命极尽张扬的飞舞。而理性世界里也没任何飞跃,有的却只是感性世界里的片爪只鳞。一叶知秋,但一片叶落决不意味着整个的秋。理性思维必然要给出自以为是的结论。这结论真的是正确吗?多少疯狂举动高举着理性的旗帜,以为自己就是上帝,喊着口号排着方队挥舞着手臂,把他们以为的荒谬踩在脚下。人类的脆弱性因为理性思维而得以千百倍地放大。可以这么说,理性思维是精明的但决不是深有远见的。
我说:混沌是没有道理的。它只是在。为何在?为何是这样在?对它来说,这并不重要。没有什么是重要,包括它本身。这世上为我们所知的一切也都仅是它在某时某处,随意思考所得出的一个暂时的结果。都是暂时的,都不会是永恒的。就是这两句话本身,因为它们在表达方式上的绝对,所以也同样经不起推敲。这就让生命充满了不可解的悲哀。有谁会是真正快乐的吗?不会有的。那不可言喻的悲哀让生命成了无数碎片。所有的宗教都试图在某一碎片上找到平静。只是平静,不是快乐。妄想给予快乐于世人的宗教很快也就湮没无闻。
四九说:世界是感性的,本也就无所谓对与错之分。对生命那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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