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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三部曲-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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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吧说,鸡巴长在狗身上能够繁衍后代,把狗鸡巴切下来端上人的餐桌便是一道壮阳菜。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李吧念着顺口溜,一脸高深。我听不懂,我骂他。可奇怪的是我却把他的话一字不漏记下来了。月凉似水,他的话在我脑海跑来跑去。我很愤怒,原来强奸也是可以这么进行的啊。我决定,我一定要在小说写到李吧。这样,我也能在我的文字王国里强奸他。     
    我叫庄枪。我起了床,赤身裸体坐在椅子上,黑夜一下子就被灯光驱赶出去,我把笔吸足墨水,摸过一张纸。一篇小说也是一件产品,它的生产步骤同样是进入(开始)、成长(发展)、成熟(高潮)、衰退(结局)四环节。一件产品要飞入寻常百姓家,其前提是大规模标准化的流水线制造,而一辆大众夏利是没有资格停在王谢堂前。     
    我写的小说我打算给谁看?     
    夜色在窗外飞舞,发出低低的呻吟。小意在梦里愁眉苦脸。没有多少人在梦醒后还能记得梦境的实,他们拂去脊梁上的汗水,对着太阳长出一口气。太阳出来了,锅里的水也就沸了,在沸水里跳来跳去的虾米更有得忙碌了。时间分分秒秒,它们累了,不再动了。一双筷子把它们一只只挟入盘子里,一口口棺材被摆上餐桌。梦境的实,现实的虚。我的影子在墙壁上。没有影子,我就不是人,按书上的说法,我叫鬼;若没有我,我的影子会在哪里?     
    灯盏上有一些灰尘,我拿起纸把它们一一拭去。指尖触摸到澄色的黄铜,一种密密麻麻的感觉让我竦然一惊。黄铜质地并不好,上面有着隐隐约约的黑痕。这是废铜回炉铸造的。在城市的一角,有一个大大的冶炼厂。里面堆的煤炭有一幢大楼那么高。我跟随着我爸从村里搬来城后,经常翻墙去那里玩。没有人爱与我玩,这里没有天狗这样的孩子。一个乡下来的孩子在初来乍到城里时,理所当然得学会接受岐视。我只好与那些黑不溜秋的煤炭玩。可后来我不敢去了。据说煤堆里扒出过几具尸体。我不知道这个传闻是真还是假。那时,我还没在大杂院,仰起头来就能看到花花绿绿的布片。有一个邻居去了那儿烧锅炉,回来后告诉我们,还有更多的尸体被巨大的铲车连同煤炭一起扔进锅炉里。火焰让这些尸体迅速化成一缕清烟。他说,在防护镜外可以看到这些尸体在熊熊燃烧的火焰中伸胳膊蹬腿,死得一点也不老实。     
    大人纷纷告诫孩子们不要与他说话。他一个人搬把小椅子坐在门外,就着花生米、鸡爪子喝啤酒。他的嘴里溢出香气。他喜欢光着膀子,露出胸口一簇黑毛。样子很雄壮。所有的人都怕他,远远地躲着他。他咳嗽一声,正打算掀桌子与自家男人吵架的女人立刻就老实下来,至于没有奶吃的婴儿更是不敢吭声。按说,有他在,大杂院的门牌边早就能挂上文明小旗,可惜没过多久,他就自个跳了炉,没跳他自己烧煤的锅炉,跳的是炼铜的炉,那么大的一个人在铜水里滋啦一声响就没了。大家都说他跳下去之前,打量了四周工友,最后只说了一个字——操。可谁也不知道他想操谁。他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他没有兄弟也没有姐妹,他当然更没有女哥们儿。不过,他有邻居有同事有领导。很多人说他中了邪。可有的人说不是,说他只是看铜的质量上不去,一时柔肠百转,热血沸腾,虎目含嗔,这才光荣捐躯。持此论点的人所找来的证据是在他房间里发现的一本《干将莫邪》。     
    我可以把这件事情写成小说,立意于时代与抛弃。笔法是残酷。文风有两种可供选择,一是水一样地叙述,让人在眼花缭乱的文字面前感受到莫大的悲哀;二是不动声色陈述事实,玩文字本身的张力。     
    只是……     
    只是为何我在这个夜里会忽然想起这件事?它与我一直渴望写出的小说有什么必然联系?     
    黄铜里似乎透出血色。我把灯盏摆回桌面。桌子上面还摆着一个笔插筒。两个憨态可掬的泥娃娃晃来晃去,你亲我一下,我亲你一下。泥娃娃是我与小意一起买的,跑了整整一天,累得我两眼翻白,口吐白沫,小意却仍然精神抖擞。也许女人都有这种本能,不达目的绝不罢休。只可怜我那双刚买的名牌皮鞋,到底没有经受住严厉的考验,回到家就咧开嘴表示抗议了。这得怨金庸老先生。描写爱情完全可用说一声——你的手指穿过我的黑发你发烫的目光灼热了我的心房我的口水在你绸缎般的肌肤上打滚我们上床了——这老先生食古不化,非要说黄蓉小姐先是用泥巴捏了两个泥娃娃,然后打碎拌在一起,重新捏过两个泥娃娃,嘴里还一个劲地念叼你里面有一个我我里面有一个你。     
    我绝对赞成打倒金庸作品,并踏上一只脚,让它永不得翻身。女人嗅了这棵大毒草,只晓得谈情说爱,不晓得做爱。这完全忽略了女性本能,要知道在一定时间内,男人的高潮只有一次,女性的高潮可以有无数次。何况女性还要生孩子,让我们这个社会千秋万代。     
    爱情的定义应该是这样的——我把口水吐入你嘴里,你把口水吐入我嘴里。我回过头看着小意露出笑容。我决定她将成为我小说中的头号女主角,而不是剧本中那个会给我戴绿帽子的狐狸。理由很简单,我爱她。就算她提出抗议,为证明我的爱情,我也要把口水进行到底。    
    


第四部分 文学思考第22节:人的独处

    我叫庄枪。寻找一篇小说的人物并不是一件容易活。从理论上来说,没有两个人的指纹会一样,每一个人都是不可替代的惟一。可当钟声撞落晨霭,人消失在人海里,消失在匆匆脚步声里,与众不同的特质便迅速蒸发殆尽。喧杂的声音让心灵逐渐窒息,一架钢琴在几次猛力击打后只会黯然无语。     
    他们面无表情。他们所想的没有人知道。他们存在的意义需要作为个体人的眼光来发现。他们是社会人。社会只会按照自己的意愿来要求社会人的形状规格大小,它并不喜欢存在于个体人身上参差百态的人性,那对它来说意味着资源的浪费。不合者弃用。这就是社会给出的规则。这句话的意思也就是生物进化史上所谓的优胜劣汰。一盒积木拼成一副图画。每一块积木都必须服从规则。积木与图画的关系就有一点像刀与刀锋。     
    人都要在独处时才有可能听见自己心灵的声音。心灵是一眼井,它不愿意被外物打扰,默默歇息在人的身体里。当人累了、困了、倦了,他们才会想到去寻找它,喝下井水,重新做一个纯粹意义上的人。人的本质是孤独的。一根小草也是如此。     
    小意曾带回一株小草。草沾在她头上,她向我扑来,她身边的阳光也欢呼着一起向我扑来。她头上的小草在这一刹那晶莹透剔盈盈诱人。小意的脸红扑扑的。我从她头上取下小草,把它夹入书里制成标本。除了我与小意,再也没有人会在意它了。     
    草有七片叶子,叶呈无齿椭圆状,若在纸上画地球的平面图,也差不多是这种形状。每一片叶子之间的距离几乎相等。叶子的脉络很像一棵生气蓬勃的树,被书本上的文字一衬,显得非常精致。     
    我说:它真美。     
    小意嘟着唇说:它在野外长得好好的,可我不小心把它弄死了。     
    它若没被你带来,也就没法见证我们的爱情。我说得很肉麻,女人都喜欢听肉麻的话。我说:只有被制成见证的标本,它才能摆脱一岁一枯荣的命运。我们的爱情将永远延贯它的生命。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它地下有灵,也一定会感谢小意的。我很想狂笑几声,可没敢笑,牙龈很酸,我用手揉着腮帮子,把笑辛辛苦苦憋在肚子里。我的难受有了回报。小意噘起嘴在我脸上飞快一吻。     
    也许人物并不需要刻意去寻找。我刻意了,我所扮演的角色便会与社会无异。我并不能真正再现她的生命,只是按自己的需要来取舍她的一切。这样对她极不公平。水流自然,清风明月。我应该从自己所经历的生活中随意拈取。没有什么是有意义的,也没有什么是没有意义的。只要她进入到我的小说里,就是一个不可缺少的元素。     
    夜色已经在窗外屏住气息。小意还在酣睡。真静啊。雪花从空中飘落的声音与尘埃从空中飘落时一模一样。我绞动双手,用拇指压紧太阳穴。心一时恍然起来。我仿佛来到一个虚拟的空间,到处都是空空荡荡。亮出你的舌头空空荡荡?听说有人在其主编的某本杂志上刊发了这么一篇小说,然后,不得不卷铺盖回家。我从抽屉里翻出一面小镜子,对着它吐出舌头。舌头有着金属一般的光泽。一块金属总得要被人敲打才会冒出火星。我笑起来,用牙齿轻轻咬住舌头,一丝丝的疼痛化作甘泉流入喉咙。     
    桌子的另一侧有一台电脑,40G硬盘、256MB内存、内置56K调制解调器……它们暴露在灯光下,或长或短或方或圆或扁或厚或大或小,每一个零件都是我亲手所购,我了解它们,但它们可是了解我?它们存在的意义似乎只是为了执行我的意志。我的存在、我所渴望的小说写作又为了执行谁的意志?我挪过身,把电脑打开,拨号上网,登陆QQ,接连不断的头像飞快闪动,小猫、小鱼、小猪、小兔……自从与小意相识后,我忽然就把它们给忘了,差不多有大半年没再在上面说过话。这可真惭愧。我把QQ一一点开。令我满意的是它们已经把我忘了。最后一个消息是小鱼发来的,但也是三个月之前的事。小鱼问我死哪去了?再不吭声就要剁了我的鸡巴喂狗去。从这种语气里不难得出,我与小鱼的关系甚为亲呢。只是我还是没想起她的脸。不过,我却记得她有一双可爱的乳房,不大,仅堪一握,会咕咕地叫,乳房雪白,乳头红艳,比鸽子更迷人。我微笑着把消息栏关闭,并不打算回复这些几个月前的问候。我们已经是陌生人了。     
    从陌生到亲呢需要一点时间,从亲呢到陌生只需要一点点时间。何况我已有了小意,万一让小意知道我曾和小鱼、小猫、小兔上过床,她亦如法炮制去找一些小狗、小鸭、小象上床,那我可受不了。     
    小意是属于我的,自私是人的天性。人有几种本能,其中一种叫占有,它包含征服——渴望占有,所以前去征服。它衍生了嫉妒、仇恨、愤怒等等情绪。一个孩子心爱的玩具是不容许别人触摸,绝大部分孩子玩厌倦了才会把它扔给别人,还有一些孩子却宁愿把它摔坏。     
    这种陈述语气并不会讨人喜欢。我似乎有必要在此作一下申明:当你在男女这两种符号里所找到的意义与我所赋于他们的一样,你我的心灵契合,你就能明白我所说的,我是你,你是我。生理差别一点也不重要,只是展开叙述的某种方式。     
    只是在我生命中出现过的那么多女子,她们全上哪儿了?我在水边伸出手。达尔文说,人是由猴子进化来的。我是一只西装革履的猴子?我的指尖触到水面。那些原本清晰的影子忽然间支离破碎。我是捞月的猴子?     
    睡意袭来,我沉沉睡去。我仿佛来到一个透明的空间。一些花儿会在月光下开放,花瓣随那涌动的夜色,渐然吐出一片片银光。微风吹过,银光悠悠一漾,幽香泛起,让人想尝。可还没等我把嘴凑上前,这香已生出了口耳眼鼻手,在几缕流光溢彩的云朵下,摇曳生姿。绝世有佳人,幽居在空谷。我屏住呼吸,心里顿时恍惚了。是我痴了,还是这些花儿痴了?我在乡村里慢慢走动。树的影在房子的上面。乡村的夜晚总有着风与大山。崎岖的路沙沙地响。忍不住回头看一看自己的身后,究竟有谁?终究是什么也没有,萤火在静静地游。空气中弥漫着麦田的芬芳,我听到它们正在潺潺流水间,一滴一滴,清脆地响。我再也忍不住,泪水夺眶而出。于此同时,一些冰凉的东西掉入我脖子里。


第四部分 文学思考第23节:对话

    我叫庄枪。我跳起来。小意哈哈大笑。我的颈里满是湿漉漉的水。天色已经大亮。小意得意地甩着双手,说:“猪啊”,太阳照屁股了,还睡?     
    我揉揉眼睛。眼屎掉下来。     
    我的口水淌满了桌子。小说不会被口水淹掉吧?我叫起来,刚想去找,小意扬扬手,笑盈盈地说:你的小说写得好差劲啊。     
    我顿时面红耳赤。我想关老爷见了我这张脸庞想必也会羞愧难当。我说:还没写完呐。我朝小意扑过去。     
    我的身体穿过小意,重重摔倒在地上。我睁开眼睛。     
    我在公园里。天空在我头顶。我的头上迅速凸起一个大包。我看了看旁边的绿色长椅,又看了看地上那滩幸福无比的秽物。     
    我也笑了,在长椅上挪了一下身子。我的臀部仿佛粘在椅子上,不过,这难不倒我。我开始把头弯到屁股下不停地哈着气。四周突然就变得很冷,到处刮起了白毛风。白晃晃的太阳在天上,没有一丝热度。我破口大骂了几声,然后抖抖索索爬下来。我小小翼翼蜷缩在电线杆上,把腿翘起,膀胱实在憋得难受,我准备热气腾腾大干一场。     
    一个女人走过来踢了我一脚,一个男人看我没动弹,干脆就耍了一套穿心腿,我应声飞出,屁股朝后平沙落雁。我汪一声叫,我不明白他们为何我踢我。我在街上翻了一个身,瞪大眼。     
    先是男人把口水吐进女人嘴里,接着女人把口水吐进男人嘴里,接着男人又把口水吐进女人嘴里,接着……唉,反正就这么一直接着了几十分钟。我有一点害怕。我记得我在小说中提到这叫爱情。可他们的动作显然超过了爱情的定义,那个男人的手慢慢地向女人下面摸去。我想他们或是要施某种传说中的法术。     
    女人忽然哎呀了一声。     
    男人赶紧问,怎么了?     
    女人往四周偷眼一看,没有人,白毛风把四周吹得干干净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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