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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三部曲-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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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忽然哎呀了一声。     
    男人赶紧问,怎么了?     
    女人往四周偷眼一看,没有人,白毛风把四周吹得干干净净。     
    女人小声嘀咕了一句,我要尿尿。     
    男人说:尿吧。     
    女人说:有人来了怎么办?     
    男人说:没事,我会掩护你。     
    女人羞答答的脸上开出几朵玫瑰。     
    女人又说:上哪呢?     
    我下意识地往左右看了看,光溜溜的街道上只有我与一条电线杆。这可真是一个麻烦问题。男人看了看我,估计不大合适,又看看电线杆,估计它不会咬人。男人说:就在这电线杆边吧。     
    女人皱着眉头解开裤子。     
    哗啦啦,泉水叮呼,泉水叮呼响……     
    这泡尿真的好久哇。我抽抽鼻子,一步二晃走上前。我无法不惭愧,我很想看看女人是如何撒尿的。因为据说所有的人的内心都蕴藏着伟大的爱情,只需一粒种子就能让它蓬勃发芽,而女人的爱情更是惊天地泣鬼神,所谓痴情女来薄意郎。又据说人有了爱情就可以战胜一切黑暗,可以治肚饥当皮衣……总之林林总总好处多多,就与狗皮膏药差不多。     
    


第四部分 文学思考第24节:小狗的爱情

    我忽然发现男人脚上有着一块骨头。那可是我梦寐以求的珍馐啊。饥饿的火焰一下子淹没掉我的理智,天色苍苍,暮意如霜,我嗷一声叫,忘掉刚才被踢时的疼痛与记忆。我扑上前,露出森白的牙齿,一口就咬在男人的腿肚上。     
    男人发出惊天动地一声喊。血一下子就灌到我嘴里,真他妈的鲜美。我身上的毛发一根根炸起,我张开嘴,刚准备咬下第二口。男人不见了?我伸出狗腿揉揉眼睛——哦,他骑上那阵白毛风跑远了?     
    我这才想起自己的另一个身份,奶奶的,原来我还是一条卷起尾巴的狗。靠,就算你发现了我是一只会咬人的狗,也不用跑这么快吧?大不了被我吞肚子里,再怎么说,看你的模样也应该懂得物质不灭,能量守恒嘛。我扭过头,打量着女人。我的眼眸中幽幽绿光一定是把她吓坏了。她直哆嗦,拼命地把裤子往上提,但老提不上。没过一会,她不再提裤子了,手在空中划来划去。她想跑,为何却一步也不能动弹?这可真奇怪。     
    我转到后面一看。原来如此,我哑然失笑。女人的屁股被这阵白毛风结结实实冻在电线杆上了。我望望四周,没有水,也没有热乎乎的东西。这可怎么办好?眉头一皱,计上心来。我在空中翻了一个跟斗,为自己拍了十下巴掌。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事不宜迟,赶快行动。我翘起腿,把腿搭在电线杆上,吹起口哨,一时间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后面的故事就让我说起来有一点不好意思了。我走哪,女人跟上哪。我问她为何老跟着我。     
    她说:你看见了我哪里,还用那个浇了我。     
    我说:这都什么年代,还这么传统?何况那男人也看见了,你怎么不去跟他?     
    女人顿时就眼泪汪汪说:他不是人。     
    我说:我是狗,我也不是人哩。     
    她说:你是一条解人危难大公无私以德报怨与众不同的狗。     
    我说:得,别再夸了,否则我一时骄傲,飘上云中,也变成你们人,那可如何是好?说吧,跟着我有什么事?     
    女人说:我爱你。     
    我说:为何爱我?     
    女人的声音小了,那几朵羞答答的玫瑰又出现了。女人说:你打得过别人,就一定能保护我,我不跟你跟谁?你这么勇猛,以后自当出将入相,到那时屋子车子票子不也就都有了?     
    我暗呼一声爽。原来暴力如此迷人,它简直就是阿拉伯神灯,不对,它极有可能就是无所不能的上帝。只是,只是……我沉吟了一会说:好汉架不住人多。一个人不在我话下,二个人也不在我话下,可成千上万人一起朝我涌来,我就吃不消了。     
    女人着急了说:那该怎么办才好?     
    我说:除非你向上帝请求你也变成一只狗,这样就没有人来抢你了。     
    女人奇怪了说:为什么我变成狗就没有人来抢了?     
    我说:人只喜欢玩狗溜狗,他们无时无刻不在提醒自己是高居万物之上的,他们又如何甘愿放下架子与狗来谈爱情?     
    女人眨眨眼说:你真聪明。女人脸若桃花。我心怦怦乱跳。天哪,我真对一个女人产生了爱情吗?难道这爱情真能超越时空超越种族?天,为何我的呼吸越来越急促?神,感谢你。     
    ……     
    再后来,再后来,他妈的,老子竟然被这个女人在水里灌下了迷魂药,卖到狗肉铺子里了。一把铁锁牢牢地系在我脖子上。我愤怒地吼,女人,你为何要骗我?     
    女人朝我一挥手,她笑容满脸。她说:你忘了你自己说的话吗?     
    我说:我说过什么?     
    她说:人只喜欢玩狗溜狗,怎么可能与狗谈爱情?你懂不懂?     
    还能说些什么?今天我就要被人宰了熬成一锅狗肉汤了。我也只能是把我的狗眼擦亮,高悬于九天之上。


第五部分 后序第25节:后序(一)

    这篇小说的酝酿比真正动手写的时间长几倍。说来惭愧,为写好这篇小说,还特意写了一个近六万余字乏善可陈的中篇,专门来训练自己对各种细节的描写。     
    一篇小说有四个基本要素。一曰立意,二曰语言,三曰情节,四曰人物。     
    立意让文章立起来,它指的是作者独特的眼光,能在为我们所熟视无睹的生活中找出值得思索的东西,纵然我们是坐在马桶上读完它的,可某日走在大街上,会忽然想起文章中的某一句话,然后若有所思,若有所得,若有所失;     
    语言让文章动起来,它指的是文字的活泼,不可拘束的生气,天马行空,羚羊挂角,鱼在水里泼喇喇响。它让我们有阅读的快感,好像三伏天里把一瓶冰镇啤酒灌下肚,怎一个爽字得了?这里还包含语言节奏、叙述方式的收放自如张弛有度,文字颜容殊丽雅淡或者凶猛暴戾又或者是干干净净水洗过一般;     
    情节让文章看得下去,用“涂鸦”的话来说,玩的就是蓦然回首,那人在灯火阑栅处。其间过程大开大合大忽悠,放得出去,收得回来,有穿插,有突袭,有遭遇,有迂回,海陆空立体作战,场面之壮观令人叹为观止。它像一部好莱坞大片能充分刺激人的口鼻耳眼舌等人的各种感知器官;     
    


第五部分 后序第26节:后序(二)

    人物让文章能被人记得住,它必须有血有肉有脊梁骨,拍一下,也能当当作响。整个小说最后将浓缩到这两三个字符的人名中,成为一个符号,代表着一种理念、一种人生、一种性格。这就譬如孔乙已、于连、高老头、林黛玉等等。     
    做到此四要素中的二个又或是两个以上,那便是一部值得一看的小说。但一篇真正伟大的小说,光有这四个要素那还不够。它还必须得具备三个更重要的东西。     
    一:思想的深刻性,它不仅找出了那些值得思索的东西,而且,它也试图给出自己的回答。这个回答的声音必然是由经生活淬炼过后的智慧发出。     
    二:新鲜。文本上的新鲜、语言上的新鲜、视野上的新鲜……。创造推动世界。现在,我桌边有一篇小说《太太不在家》,作者香港人何索(2000年11期《读者》);而我刚刚阅读了一篇英国人安妮。玛丽。格温写的一篇《回家》(广东旅游出版社名家精品辑)。我不能断言这是抄袭,但两篇文章大意是差不多的,不同处仅仅是文字无新意的排列组合。     
    我承认,我们都是站在他人肩膀上写作。我只想试图拿这个偶然事例来说明一个事实,我这二十几年来阅读的大量中国现代作品几乎在国外都有其范本,而更多当代作品又是这些现代作品的改头换面版。不必否认,重复能把某种观念迅速传播。可中国新一代所谓的作家、写手们的创造力上哪里去了?没有比创新更重要的。对于一部新鲜的作品,我能容忍其糟糕之处。     
    三:良心。一个人要有良心,一个作家更要有良心,至少他在写作时得有。良心是一部伟大作品的脊梁骨。不敢奢望作家本人一定要成为思想呐喊上的边缘人,又或是人文精神上的守望者等等,至少,他不应该忘了生养他的土壤。     
    


第五部分 后序第27节:后序(三)

    有必要申明的是,这里,我所叙述的还只是一些形而上的东西。还有一种天才的写作,它或痛或爱或恨,一切皆发自于五脏六腑,不为技巧文本所拘。天才的写作没有理论可言。     
    对于《白痴庄枪》这篇小说的思想是否深刻,我不想,也无法做出评价。作品完成,有了读者,必然会有种种误读。人们各自的经验与智慧决定了各种看问题的角度。但一部文学作品存在的方式是有限性,其内涵及外延是无限的。误读其实更意味着对作品的全新演绎,是一个新生命。每一个读者的感受都弥足珍贵不可替代。     
    我想说一说的是《白痴庄枪》的结构。     
    我一个朋友说,这篇小说让他联想到了卡夫卡的短篇小说《十一个儿子》。白痴庄枪有很多哥们,每个哥们就像是一块砖,他似乎要建一个让人吃惊的建筑,他放一块砖在地上,接着叠加第二个块,然后是第三块……他像是保持着一颗童心,因为这好像儿戏。但并非如此,因为他不停地垒下去了,越垒越高,超过了他的身躯,接着超过了广场的旗杆。这一根孤立的狭窄柱体,散发出一种悲怆的气息,这是一种危险,但它的力量终于开始呈现出来。他并没有就此停止,还在把自己手中的砖往上面不停地仍。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他没有砌刀,手中只有一根吊线锥。它保证了奇特建筑始终垂直于地面。它把万有引力和空气压强分配得那样平均,令人叹为观止。有人担心这幢奇特建筑会倒在地上,砸出一条国道来。但实际上,这幢建筑仍不断上升,最终在某种意义上接近无限,就像马可波罗向忽必烈关于看不见的城市的汇报永远不会结束一样。这个吊线锥就是庄枪。他是白痴。他通过与众不同的思路、爱好、观察角度,兴趣点拨弄着这根吊线锥,用一种纯粹的智慧、思辩、叙述让这根吊线椎大放异彩。     
    无疑,这位朋友看见了小说中的建构,但还没有看见解构,没看见在建构中同时存在着的解构,以及笼罩全文彻底的解构。第六章结束后,庄枪拿起四九那张支票,他开始讲述他的哥们儿的故事,而这些故事都是一个被预选撰写好的剧本,一个要被拿去去博取所谓名声、金钱的剧本。一直到第二十一章庄枪才发现自己原来一直身处于舞台上。芋头、涂鸦、李哲等这些哥们也还是在这部戏演完后,才在生活中与庄枪握了第一次手。这个结构把前面文章中所积累起来的重量不动声色地推倒。但庄枪的哥们儿故事还在讲下去。他开始讲他生活中的哥们儿的故事,其中用各种手法穿插着他自己的成长、经历。他与四九边走边看边想。他寻找着生活的意义。但正如文中所讲,一切意义其最终指向必然是毫无意义。庄枪终于被熬成一锅狗肉汤了。     
    这个结构受了美国电影《楚门的世界》的一些启发。楚门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他是一部电视长剧里的主角,却不知道自己的演员身份。电视剧的导演是个超级天才,他让楚门从刚出生起就在他的镜头前长大,竟让他蒙在鼓里二十多年,在这二十多年的时间里,这个电视直播节目全天二十四小时滚动播出,从不间断。这个天才导演制造了整个楚门的世界,他派出了许多演员去充当楚门的母亲、朋友、同学、同事、初恋的情人、失而复得的父亲、缺乏共同语言的妻子……他的摄影棚是个庞大的空间,他让楚门每天生活在这个虚拟的空间中,一切都是制造出来的,包括空气、大海、城市、打雷和下雨……     
    


第五部分 后序第28节:后序(四)

    文字是会灵魂的。其张力,节奏、语感是一根根看不见的手指。它会深入人们心底并轻轻拭去上面的灰尘。每个人都是一个悉足自给的宝库。一篇伟大的小说便是人们打开宝库的钥匙。     
    我一直渴望能写出一部伟大的小说。     
    我希望我现在这部《白痴庄枪》便是这样一部小说。     
    当然,它或许还不是,它还有诸多方面的欠缺。但我以为自己能毫不羞愧地说一声:它比当今市面上99%的小说更好一些。     
    我的眼光也许是错误的。在母亲眼里,自己的孩子哪怕再难看,那也是天底下最好的。一念及此,心便惶惶然。常识告诉我,一道菜是否好吃不是厨师自己说了算,还得由食客们来下评断。我真诚希望读者们在停杯举箸后能给我一个真实的意见。这里,我还有一个小小的愿望,希望你们能用自己的心灵来说话,而不是一目十行的眼睛或者是道听途说的耳朵来说话。这样,或许,你们能在此书中找到自己一直梦寐以求的东西。     
    此书写给七十年代生的同龄人以上及一切能够独立思考的人们。     
    感谢我的朋友们。你们对我的启发与厚爱,一人铭记于心。     
    感谢这本书的出版社及编辑。谢谢你们的眼光、信心、勇气。     
    感谢读者。你们是我的衣食父母,也是我写作的源泉。     
    一人问好     
    leanwang@et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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