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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3-刑侦前沿-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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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下面,刘光庭为我们讲述他破解疑难指纹的一次亲身经历。    
    [案例一]:    
    1981年4月29日中午12时,刘光庭正在机关食堂吃饭,突然有人报案:上午11时许,长治市郊关村李×和5岁的女儿被杀死在家中。刑事案件区分和管理有规定:死1人为大案,由分局负责;死2人以上(包括2人)为特大案,市局负责。听说死了2个人,刘光庭立刻放下饭碗,和刑侦技术人员一起急速赶往现场。    
    在村街碰见了公社××领导,没等刘光庭说话,对方先开了口:“公安局的吧?你们来我们欢迎,希望你们能破了案,凯旋而归,到时候杀猪宰羊欢送你们,不希望你们不辞而别,一个一个悄没声响地走。”    
    “什么东西,你领导的地面发生凶杀案,不知痛心,还在这儿阴阳怪气儿念闲杂儿!”刘光庭真想骂他两句,可又一想,这里过去一定发生过各类案件未能及时侦破,所以人家对我们公安没信心。想到此,他感觉心头又添了一重压力。    
    12点15分到达现场。    
    有上百人在现场围观,人们议论纷纷。


《刑侦前沿》 第四部分第七章 现场勘查能力是综合能力的体现(2)

    刘光庭粗略看了看,现场已被自然破坏,脚印凌乱,使用警犬怕是不灵了。    
    让派出所民警把围观群众遣散,开始对现场做深入勘查。    
    李家是个独院,屋门敞开,屋地上并排仰卧着死者母女,头部血肉模糊,颅骨破裂,上半身浸渍在血泊中,尸体被移动过。门窗没有变更,无异常痕迹。地上有一只手套。桌上摆着一把锁,呈开启状态,钥匙插在锁孔里。两个木箱被火柱撬过,箱内衣物被翻乱。地上有一把断了头的铁锹,木柄上有血迹。    
    院外西南角有厕所,墙头有攀爬痕迹,墙外有一只手套。    
    犯罪分子戴手套作案,这个案子侦破起来可能难度不小。刘光庭与同事商量一下,即便有指纹价值也不会太大,但仍然按程序提取。    
    采证不理想。    
    据调查,10点半左右有人看见死者在公社附近给孩子买麻花吃。    
    12点播评书,死者家收音机收音效果好,有人想过来听评书,见门敞着,便边搭讪边往里走,到里面发现人死了,马上报案。    
    时间可以确定了:案发在10点半之后,12点之前。    
    这段时间农民正在地里劳动,除了少数老弱病残,村子里处于无人状态,没有人听到异常声音,更未听到喊叫声。    
    案情分析:    
    门上没有痕迹,人怎么进去的?会不会是熟人?    
    死者的家在村子里边,不沿公路,又是白天,流窜作案的可能性不大。    
    撬木箱所用的火柱和杀人所用的铁锹均系李家之物,说明犯罪分子事先未带工具,没有准备,不是报复杀人或抢劫杀人,也没有强奸杀人的迹象。而极大可能是与李家熟悉并趁李家无人之机闯入室内行窃,被李家母女回家碰上,为灭口而将二人打死。    
    根据这一推断,在本村摸排出重点嫌疑人二十多名,最后都因没有作案时间而被排除,致使侦查工作陷入僵局。时间一天天过去了,破案工作没有任何进展。    
    刘光庭仔细研究物证,分析案情,是不是第一次现场勘查还有疏漏?于是他再次进行现场勘查,对犯罪分子可能触摸的物体和使用的凶器,细致地进行指纹提取,对现场的木箱及铁锹把进行了重点勘查,从死者尸体、木箱、锹柄等物体尽量提取指纹,再用死者亲属指纹做排除工作,犯罪分子的指纹肯定在不能排除的“陌生”指纹范围中。问题是犯罪分子作案时戴着手套,是否留下指纹了?    
    箱子漆皮斑驳,表面粗糙,致使指纹不完整。铁锨是用来和煤泥的,不只一个人使用,在同一部位指纹重复率高;锨柄是圆柱体,人手把握时皮肤受到挤压,指纹易变形;柄是木质的,有裂痕,指纹亦出现断裂;铁锹平时放在厨房里,灰尘多,容易造成加层或减层指纹……这些不利因素,造成疑难指纹,为提取与识别带来很大困难。    
    值得庆幸的是发现了箱子搭扣左侧的3枚不完整的汗液指纹和在铁锨木柄上端的两枚重叠变形的汗液指纹,正是他苦苦寻找的“陌生”指纹。难道犯罪分子作案时没戴手套?或是没有始终戴手套?    
    虽然指纹质量不高,但终究比没有强,仍然可以为侦查工作提供一条线索。    
    于是,技术与侦查两个方面的工作开始并行。    
    曾经怀疑过一个人,有人发现他身上有血。此人是屠夫,身上有血未必是人血。再说,屠夫用刀娴熟,干吗用铁锹杀人?话虽如此,但也不敢轻易放过,但经过严查细核终于还是否了。    
    后来又相继重点询问了一些人,也都一一排除。    
    有的人很反感,毫不客气地说:“你们看我是杀人犯就抓走,不是就别找我,你们公安局一趟一趟找我,叫我说不清!”    
    一个月过去了,不见成效。群众对民警们逐渐冷淡了,公社食堂的饭食也一天比一天凑合,公社干部说话旁敲侧击很不受听,有人在吉普车上写字:就知道吃饭,一群笨蛋!    
    压力最大的是局长孙占奎。刚刚开过全市治安工作会议,强调打击现行犯罪,正在落实会议精神之际发了大案,又破不了,身为公安局长对上对下都不好交待。    
    孙占奎把刘光庭叫到一边,表情沉重地说:“老刘啊,你得替我分担点压力。”    
    刘光庭不解地问:“孙局长,怎么啦?”    
    核对了不少指纹,找了许多人调查,都被其他技术人员否定了,案件侦破走进死胡同,孙占奎希望刘光庭能有所突破。    
    “把我的局长办公室让给你,你在我屋里好好研究一下指纹,别人谁也不许干扰你。”孙占奎把钥匙往刘光庭手上一拍,“这是我们的钥匙,你安下心来攻一攻!”    
    把资料带进局长办公室,把门严严地锁住,吃饭喝水由通信员负责送,刘光庭在局长办公室里关了3天。    
    刘光庭绞尽脑汁,克服重重困难,对五枚残缺变形、模糊不清的指纹一一编号,逐一找出特征,从而发现1号指纹上有9个细节特征,2号指纹上有4个细节特征,3号指纹上有4个细节特征,4号指纹上有3个细节特征,5号指纹上有5个细节特征。通过对5枚指纹特征的细致比对,发现2号、3号指纹分别与4号、5号指纹上特征相同,为同一手指所留。在确定了现场指印的稳定特征之后,又将原来已经否定了的嫌疑对象重新捺印指纹进行比对,经反复过滤,发现其中一个叫刘启法的指纹与现场指纹相同,从而认定刘启法作案无疑。刘光庭兴奋地自言自语:“是他……就是他!”    
    孙占奎听说刘光庭有了突破,马上找他,叫他向自己一个人汇报。    
    刘光庭断定:是一个叫刘启法的人作的案。    
    刘光庭闭门3天取得的成果,很快被侦查员给否了。    
    刘启法在长治市××化学厂工作,发案那天他8点钟准时到厂,有人证实10点钟还在厂里见到他,12点半左右他在食堂吃午饭,工厂距关村13里路程,往返就是26里,没有作案时间啊!别说去杀2个人,就是送封信也来不及呀!    
    孙占奎听了侦查员的汇报,回过头又去找刘光庭。    
    孙占奎:“老刘,我可不是不信任你呀,准吗?”


《刑侦前沿》 第四部分第七章 现场勘查能力是综合能力的体现(3)

    刘光庭:“问题不会太大,为了慎重起见,领导可以找人复核。”    
    怕影响刘光庭情绪,孙占奎并未把侦查员谈的情况告诉他,而是派人和他一起去省里找专家复核,省公安厅专家对刘光庭的结论予以肯定。    
    人命关天,不敢掉以轻心,孙占奎还是不放心。    
    刘光庭又去天津找韩茂林。韩茂林看完送检材料,态度非常明确:“老刘,我跟你意见一致,把人抓了吧!”    
    韩茂林是全国很有威望的指纹专家,他发话了,刘光庭心里更有底了。    
    回到长治,刘光庭马上向领导汇报。    
    当晚,局领导作出决定:抓人!    
    第二天早晨召开科长会,安排抓捕刘启法。在村里杀人,弄得人心不安,一旦知道人是谁杀的必然激起民愤,群众一哄而起,弄不好会把人打死。为了稳妥,决定采取密捕,把任务交给审案能力强的孔科长。    
    科长会开得干脆利落,不到7点钟就散会了,大家顾不上吃早饭,马上行动。    
    孔科长在刘启法上班必经之路候着,找个隐蔽的地方躲起来。远远地望见刘启法过来了,孔科长也若无其事地出现了。    
    孔科长喊:“刘启法!”    
    “呵,”刘启法猛回头,见是孔科长,便停住自行车,双腿叉开,笑呵呵地问,“孔科长,有事啊?”    
    孔科长说:“我车子坏了。你不是上班吗,带(坐自行车后衣架)我一段。”    
    刘启法说:“你这么大官有汽车,还叫我带?”    
    “车都有事,出去了。我这个破科长算个什么官,又没专车。”孔科长说,“平时见面嘻嘻哈哈,一动真的就完,哼,叫你带两步就这么难!”    
    刘启法说:“上吧。”    
    走到半路,孔科长突然冒出一句:“你他妈×坏蛋!”    
    孔科长感觉车把抖了一下,马上又恢复正常。    
    刘启法问:“我哪点坏?”    
    孔科长说:“哪个地方不平你往哪骑,成心墩我!”    
    刘启法说:“墩成啥样了?”    
    孔科长说:“屁股墩两瓣了。”    
    “那可没法儿,”刘启法说,“反正已经两瓣了,要不我再墩墩你?”    
    到关村公社门口,孔科长跳下车,叫刘启法进去坐一会儿。刘启法说不行,我还得上班呢。孔科长说忙啥,一会坐汽车去。边说边拉扯,刘启光稀里糊涂被弄进公社大院。    
    4·30项目指挥部就设在关村公社大院里。    
    孔科长锁上自行车,把刘启法弄到一个单间房里,上了锁。    
    刘启法在房内大喊大叫:    
    “孔科长,你把我弄这干什么?”    
    “怎么回事啊?我还得上班去呢,别耽误我呀!”    
    孔科长躲在隔壁不搭腔。一般民警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公安工作有规定,不是自己办的案子不许乱打听,于是对刘启法的喊叫无动于衷。刘光庭心里有底,心说你叫吧,一会叫累了你就不叫了。    
    大约到12点钟左右,刘启法不叫了,房内没了动静。    
    过了会儿,来人给刘启法送了碗面条,里面还有点肉。刘启法没精神气了,情绪仍然对立,据说此人饭量很大,但他看了看面条没动筷子。    
    没人理他,他也不闹了。    
    领导小组还在研究对策。    
    晚上送饭,刘启法还是不吃。    
    4月30日上午,他杀了人中午饭照吃,今天却是一天水米不沾呀,怎么回事,是对立情绪使然,还是心里恐惧吃不下?    
    门打开了,孔科长说:“该吃饭还得吃饭,上班的事你不用担心,我们替你请假去,跟你们领导说说,从今天起你就不用上班了,有什么事公安局担了。”    
    刘启法还是不言语。    
    吉普车开过来,孔科长拉刘启法上吉普车。公安局在谷子研究所借了几间房,给刘启法预备着。吉普车走了大约有1公里,谷子研究所到了,三个穿制服的民警早已等候在那里。    
    前边一溜桌子,主审警官坐在中间,孔科长和刘光庭左右一边一个当陪审。桌上摆着录音机,对面给刘启法准备了只凳子,让他坐,他不坐。    
    主审官问:“刘启法,知道为什么叫你来吗??    
    刘启法不说话。    
    主审官:“知道这是什么是方吗?”    
    刘启法仍然沉默不语。    
    双方僵持35分钟,刘启法汗下来了。三位预审官暗暗传递一下眼神——他不吃饭,不说话,此时无声胜有声——错不了,人是他杀的。    
    主审官:“你总得张嘴呀,为什么叫你来,你得说,不说话总不是个办法吧,有什么事不好开口?”    
    可以看得出来,刘启法具备沉着、狠毒性格,主审官用话激他:“好汉做事好汉当,你不张嘴能解决问题吗?”    
    “唉——”刘启法叹了口气,“我知道,你们找我不就是为杀人的事吗?”    
    主审官:“那你就说说吧。”    
    刘启法又退了一步:“你们不早就问过我了吗?”    
    主审官:“今天问你,和以前问你,你没发现有什么变化吗?”    
    沉默一会,刘启法摇头,叹气,大汗淋漓,他说:“我以为你们对我没什么办法……我算服了。”    
    主审官:“说说你的犯罪过程。”    
    4月30日那天,刘启法按时上班,10点钟左右有人叫他拉氧气,他没去,而是骑自行车回村了。路过被害人门口时,看见大门敞着(农村敞门是常事,并不特别),往里望望,房门关闭着,上了锁。这家人新盖的五间大瓦房,肯定趁钱,刘启法早就想偷他们,一直没碰上机会,这回可好,机会来了。


《刑侦前沿》 第四部分第七章 现场勘查能力是综合能力的体现(4)

    刘启法溜进院子,想撬锁,怕动静太大,想从窗户进去,大白天又怕被人看见,忽然发现门与门框之间上下有个缝,他把尼龙丝袜子套手上,伸手试了试,还行,轻轻一端门就下来了。    
    进屋后,刘启法又把门安上,然后开始找东西。他操起外间屋的火柱,把箱子撬开,看到里面有手套,便丢下尼龙丝袜子换上手套。翻到底下,发现包袱下边压着塑料袋,打开里面有80斤粮票,还有个存折,存折上没钱。看来这家人的钱都盖房了,这时他才醒过味来,怪自己最初的想法太天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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