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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童时代-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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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停地骂,她不歇地唱,弄得我糊里糊涂起来。我在心里拼命搜寻;也想不起在哪个故事里,曾出现过会唱歌的人拐子。     
    这个会唱歌的人拐子,有两辫长发,黑油油地,顺在肩上。她的眉毛很长,略淡,眼尾也很长,双眸很美。我抵抗了许久,累得恍恍惚惚。恍恍惚惚之中,竟觉得那歌声,是从她美丽的眼睛里流出来的,那眼神中有一抹很淡很淡的忧伤,像她的歌一样。我打起全副精神,恶狠狠地,最后诅咒道:〃大灰狼来咬你们三个,人拐子!〃终于,无可奈何地在人拐子优美恬谧的歌声中睡着了。     
    待我醒来,立即见到一双离我很近的眼睛,又大又黑又明亮。那是个胖乎乎的小姑娘,脸儿红红的,一笑,就现出两个小酒涡,她低下头来亲亲我,叽叽呱呱地对我讲起话来。她吐字清清楚楚,声音脆脆甜甜,但我一句也听不懂。我对她说:〃我叫朱天儿,被人拐子从爸爸妈妈那儿拐来了!〃     
    看来,她听不懂我的广东话。她又说了句什么,就跑出去了。转眼功夫,她又跑回来,和那会唱歌的人拐子一起。     
    小姑娘握着我的双手,又开始叽叽呱呱,然后转过身去叫〃妈妈〃,她妈妈对我用广东话说:〃这是你妹妹,丽珠。她刚才对你说,她很喜欢你,她有一个弟弟,叫可可,她早就想有个姐姐了。她问你,是不是也会喜欢她,喜欢她弟弟。〃     
    丽珠的小手软软的,手背上也有小酒涡。我真的很喜欢有个这样的妹妹,就点了点头。然后对她妈妈说:〃妹妹有妈妈。你送我回去,我找我自己的妈妈。〃     
    丽珠的妈妈蹲下来,用手指轻轻梳着我的短发,说:〃丽丝,我就是你的妈妈啊!〃她抱起我,往厅里走去。丽珠就握着我的脚,一面走,一面又叽叽呱呱起来。     
    那个将我掳来的军官已换好便装,正在厅里看书。他刚将我抱上,我尖叫一声,随即便小狼似地开始抓咬他。他把我高高举起,喊了一句,〃嘿嘿,真是将门出虎子!〃便哈哈大笑起来,那笑声很响亮,吓了我一跳。他把我抱到镜子跟前,问道:〃我的女儿,你看,我们俩的脸有哪一点不像呢?〃     
    是啊,都像,脸型像,五官也像。不过,他各部分都很明郎,而我的呢,咋也舒展不开就是。     
    像又怎么样呢?我有爸爸,他在香港。况且,〃人拐子〃的故事里说过,人拐子有障眼法,会变哩。我溜下地,抱着他的腿咬了一口,恶狠狠地说:〃我要我爸爸,不要人拐子!〃他连摸都不去摸一下被我咬过的地方,却弯了一根食指去挠额角。他从列兵一步步当到将军,此时此刻,竟无法战胜他的亲生女儿那个疲劳的、虚弱的,被愤怒和轻蔑烧得两眼血红的小妖怪。     
    从此,我名丽丝,不叫天儿,也不再姓朱了。     
    


第一部分第5节:爸爸开始管我了

    我坚定不移地相信,我是被人拐子弄来的。因为生活在军营,于是满耳满眼,全是军号军令,军械军装,这在好长一段时间都令我心惊胆颤。     
    我到重庆时,正好放暑假。妈妈和妹妹都在家。以后,她们一个去了学校,一个去了幼儿园,每周才回来一次。父母曾多次将我送入幼儿园,但他们总是失败。我在幼儿园,不但大哭大闹,而且还要病,发高烧,最后只好让我呆在家里,和保姆在一道。弟弟那时一岁,寄养在别人家。     
    军营里,孩子很多,可谁也不跟我玩。孩子们的游戏,多是〃官兵捉强盗〃,追得满山跑。我跑不快,老摔跤,不但〃官兵〃们不让我入伍,连当强盗的资格也不够。     
    我的模样很不讨人喜欢,我只肯穿着从香港带来的中式长袍,冬棉夏单,因为郎中们说我着不得凉,小脸青青,下巴尖尖,一双眼睛满是警惕,满是惊惧,满是惶惑,还要说一口谁也不懂的广东话。     
    我绞尽脑汁,想方设法要逃回香港。     
    常如幽灵般,我站在路口,盼望见到一张熟悉的脸,好求人带我走,或者是拼命找寻一段熟悉的景物,想立在那儿等我香港的爸爸妈妈来找寻……,这些都是从故事里听来的脱身之计,而我始终没能发现一条熟悉的路,更见不着一张熟悉的脸。     
    我几乎都不会笑了,整天寻寻觅觅,失魂落魄,那神情那行状那心态,活脱脱,跟匹小小的、落到陷阱里的孤狼一样。     
    重庆是世界有名的雾都,山岚瘴气很重,须以辣椒抵御,我却怎么也不肯吃辣椒。不久,我家又是郎中满门我的肺又出毛病了。终于,爸爸开始亲自管教我了。     
    〃丽丝,不管你愿不愿意,你都是我的女儿。〃他说,〃所以,不管你愿不愿意,你都必须尽快强壮起来。〃     
    是平生第一次,我听到这种野蛮的推断方式。     
    爸爸让我的保姆回香港了。他将我们从香港带来的咖啡酒曲打成一个小包,说:〃这些都变成回忆了,从现在起。〃他不准我吃任何零食了。他认为,没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就没有健康的身体,没有健康的身体,就没有坚强的意志。他的孩子应该坚强。     
    只要妈不在家,爸爸是吃食堂的。他吃起饭来,跟风卷残云那样。〃爸爸吃完饭后五分钟,你就不许再吃。因为爸爸认为必须这样做。〃那是个星期一。     
    我第一次自己吃饭。爸爸那份,他吃了三分钟。然后,他将闹钟调好,放在我眼前,闹钟一响,我便丢碗,我仅吃了三小勺。我不在乎,我本来就不爱吃饭。     
    〃回来!洗干净你自己的碗,因为爸爸认为必须这样做。爸爸在你这个年龄,早已砍柴放牛了。〃     
    我将鞋子袜子都弄湿,磨蹭了十来分钟,才洗好了自己的碗筷。     
    下午,饿极,床头却已没了那个从小抱大的饼干罐。我狠狠地盯着他,他却努努嘴,让我坐在一张新买的小桌前:〃你好久没写字了,开始干吧。〃     
    晚饭时,我吃了小半碗。第二天一早,不用爸爸吩咐,我赶紧抓起口盅盘子,跟他上食堂取豆浆油条。三天以后,我每顿都能按时吃饱,也分辨得出菜饭的香味了。一周以后,爸爸认为我没必要再跟他吃小灶,于是,我从此到警卫排吃饭,和他的兵一样,也学着包饺子,做拉面。     
    比吃饭戒零食要艰难得多的,是起床和跑步。     
    〃爸爸认为有必要〃让我在五分钟内穿好衣服叠好被。他说最好的办法就是先叠被子后穿衣,那样会快得多。当我开始这种兵日子时,已是深秋。重庆气候,历来有〃早穿皮袄午穿纱,围着火炉吃西瓜〃一说。闹钟一响,爸爸就走进我的小房,敞开北面小窗。我在瑟瑟秋风中,哆哆嗦嗦地开始叠我的小被子,却怎么也理不成爸爸要求的那种豆腐干规格……因为受凉,我拉过肚子,发过高烧,但我终于能像一个正规兵那样,在起床五分钟后,完全料理好自己。     
    在我们家族,爸爸认为,对病人,任何药物也比不上新鲜空气和体育锻炼。于是,卧室收拾完毕,我应当出门呼吸新鲜空气。我只能穿单衣单裤出门,因为爸爸认为这会使皮肤增强弹性,他说,雪花膏之类的玩意儿,绝不是为将门之后准备的。就这样,晨星未落,我就一头扎进寒风中,拼命跑开了。     
    第一天就感冒。在爸爸指点下,我第一次烧火,自己熬了碗红糖姜汤,喝了,蒙头大睡。睡了两天两夜,好了。爸爸认为应该在第三天〃呼吸三十分钟新鲜空气,补上那两天生病缺了的。〃从此以后,我永远也没有萌生过一次这样念头逃避自己该做的事情。     
    爸爸对我说:〃凡是别人能做到的事,你就必须做到;对于某些别人做不到的事,你也要尝试去做到。〃他拍拍我的肩膀,又说:〃你很快,我的女儿,将为自己赢来一个好身体。〃然后向我干脆简捷地解释〃一个好身体〃的内涵:〃无论生存条件多么恶劣,只要一只耗子能活下来,你就应该能活下来。〃     
    


第一部分第6节:梦里再没有出现过人拐子

    爸爸认为,他平生最为得意之事,有四种:带兵打仗,拉琴吹箫,设局对弈,入厨掌勺。     
    仗是没得打了,那会儿。于是他开始为我纸上谈兵。爸爸让我翻开的第一本书,竟是《三十六计》。     
    他曾在步兵学校呆过一段,任军事研究室主任。这位行伍出身的将军,毅然决然,把他的女儿领进一个铁马金戈征战杀伐的世界。     
    我的生活日程被安排得满满的,已经没有空隙去恨爸爸,甚至连哭的机会也没有。     
    他逼我练拳脚,教我骑马,要我爬山,爸爸做事很极端,凡是他要求的,我必须百分之百做到。我的身子骨很快就强健起来,真可以〃动如脱兔,坐如泰山〃了。     
    每天,我必须写够三十个大字:手中捏只鸽蛋,笔头挂串铜钱,臂弯上还要放碗水。爸爸常站在我背后,出其不意地抽我的毛笔,只要被抽走,我就得再加写十个字……     
    他要我读书,文章由他亲自选,大多选自《史记》、《左传》、《资治通鉴》……     
    如果说,童年的我,心中依然能享有一片孩子的天地,那是妈妈描出的。     
    放寒假了,妈妈妹妹和弟弟都回来了,家中热闹起来,总是有歌有笑声。爸爸从来严肃的眼睛,变得十分柔和。除了凌晨教我打拳,下午往我大字簿上画圈,他并不拉我去〃运筹帷幄〃。     
    重庆有时也下雪,很冷,大家晚上都不出门。     
    那晚,全家正围了火盆坐。炭火红起来时,妈妈开始讲故事了。那是说一个美丽的小公主,如何历尽磨难,救他那十二个哥哥的故事,她的哥哥们被魔法变成了野天鹅……     
    这个动人的传说牵引着我,让我使劲往妈妈跟前凑。〃再讲一个,妈妈。〃丽珠一边抹眼泪,一面请求。     
    〃让丽丝念吧。〃妈妈说,〃她跟着爸爸,学了好多东西,比丽珠懂事多了。〃她递给我一本书,翻开其中一页。     
    那是安徒生的《海的女儿》。我开始读:〃从前……〃     
    读到人鱼姑娘在朝霞中化为水沫时,我已是泪痕满面,妹妹趴在妈妈膝上抹眼睛。坐在我对面的爸爸站起,踱到我身边,又将双臂抱在胸前,踱回原位,抓了火钳,往盆里添炭。     
    青杠炭哗哗啵啵,亮着暗红的、淡蓝的火苗。我忽然悟到一抹透明的忧伤:我不甘情愿地发现,我有点喜欢我的爸爸妈妈了……     
    整个冬天,几乎每个夜晚,我的心都在童话里流连。我们读安徒生,读格林兄弟,读拉封丹,也读克雷诺夫,读伊索……窗外的雪绒,细细地,细细地,密密地下。腊梅的清香从门缝窗缝溢进来,飘散在屋里,飘进故事,直到弥漫了我的梦乡。     
    我的梦里,再没有出现人拐子了。     
    那些在夜色中潺潺流淌的童话,慢慢滋润着我的心灵。虽然,我依旧不改孤狼习性,常常一人独步山岭,但眼里心中,鸡虫狗鸟、家花野树都似乎沾了人性,温情多了。我喜欢对大自然讲话,对草说,对石说,甚至逮来只长脚蚱蜢,也会对它絮叨一番,然后又放它飞去。     
    我不再穿长袍,也不像妹妹穿裙子。父亲将他几件旧军装,裁裁剪剪又缝起,改小了装扮我。他总给我留两个大衣袋,我将它们装得满满的,从鸟蛋石头到小沙蟹,应有尽有。     
    我最喜欢上树掏鸟窝,得了蛋下来,拾几张竹壳烧熟了,兴冲冲拿去喂蚂蚁。绕着我家墙根,共有六个蚂蚁穴。四穴小黄蚁,两穴大黑蚁。我总是将野外所得,平均分给四穴小黄蚁。从不喂黑蚁,它们体积庞然,总让我想起故事里那些仗势欺人的坏蛋。     
    由于爸爸亲自调教,我的身体已非常强健,令整个军区大院的人刮目相看。     
    


第一部分第7节:大院的孩子尚武好斗

    也许是随了各自爹爹的缘故,大院里的孩子,几乎人人尚武好斗,且顽皮异常,又几乎都不去幼儿园的。部队里,军官的妻子们统称〃家属〃。几乎所有的家属都闲散在家,而又几乎所有的家属,都不能将她们那些精力旺盛的宝贝蛋牢禁家中。     
    孩子自有孩子的世界。小一点的,自有三两一伙,四五一群,下地抓抓蟋蟀,上房堵堵烟囱;十来岁的娃娃就不一样了,他们偷马骑,偷车开,偷枪玩……,玩得带兵打仗的父辈们头痛欲裂。     
    最终将孩子们管束起来的,还是那些十七八岁的警卫员、通讯员。小伙子们将首长们的孩子按年岁分级,组织各种各样的比赛:摔跤、跑步、爬竿、讲故事。     
    前三项,我兴味索然。我从不与同龄人斗力。因为爸爸说:〃跟同龄男孩或跟比你大的女孩争斗,是最没出息的窝囊废。〃而照警卫员们定出的〃军事纪律〃,我又绝不能分去大孩子一级,才六岁多哩!     
    只有故事会,是不分年龄的。我最喜欢。     
    五十年代初期,在那片充满阳光充满希望的土地上,人们崇尚的是英雄。我们心中的偶像,清一色,全是又年轻又勇敢、既高尚且简单的人。     
    中国偶像,当然有被敌人挑在枪尖的放牛郎王二小,十三岁的王二小孤身一人将鬼子引进了八路军的埋伏圈;有〃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的刘胡兰;有舍身炸碉堡的董存瑞;有用胸膛去堵机枪的黄继光……至于外国的,则全是苏联偶像:如卓娅、舒拉、保尔·柯察金。     
    怪得很,小小年纪,我们想的不是如何好好活着,而总是憧憬如何壮烈死去。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理想的死法。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后院的五个孩子,他们发誓要学狼牙山五壮士,面对越缩越紧的包围圈,拔了枪栓砸了枪把,然后哈哈长笑,纵身跳崖……     
    会议厅前有一颗硕大的黄桷树,枝杆硬朗,浓叶婆娑,可供好几十人乘凉清谈,四川人叫〃摆龙门阵〃。家属们各自端张小板凳,在日影里、月影里纳鞋底织毛衣。孩子们则分头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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