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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3-大地的事-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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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工作了一整天之后,在被尘封干粉了一天之后,跳进小溪里,在大自然的辽旷中,在无边夜色的黑幕下,脱光了衣服,袒裸裸地,无一丝牵挂地,躺在从山中林间来的清泓里。洗除外在的一切,还出原本的自我,是何等的享受,何等的痛快!这里半里方圆内没有人。若单就本地域而言,一平方公里密度大约有八十人。依照理想标准,还嫌太拥挤。最好是一平方公里五人至十人,不能超过十人。只有在这个限度下,人才有真正的自由之可言,才有真正的尊严之可言,一旦超出这个限度,人的自由尊严都受到了折扣。听说一些所谓文明国家,实际密度达到一千五百人以上,那简直成了猪圈里的猪,厕所里的蛆,算不得是人了,真不知道那是文明呢?野蛮呢?实际上每个城镇,密度都超过此数,那是自我作践。故神农氏定日中为市,那是对的。城镇平时是一个废墟般的市地,无人居住,每月定出两三天赶集,通有易无。过后又是个废墟,这才是健康的人世。所谓国家、政府,无非病态密度的产物,或更简单地说,是密度的产物。故所谓政治、法律,不用说都是人世病态的赘疣。因此有统治、被统治、压榨、反抗、把持、革命等血腥的事件。老子主张小国寡民,那是透彻的智慧。    
    直洗到满足了,提了换下来的衣服,我赤裸着走回家,又赤裸着提满了一水缸的水。然后穿了衣服,所谓不能免俗,自小穿戴惯了,一时不惯久裸。    
    不打算今夜摘番薯蒂,这一份工作正够明天一整天做。    
    同样的一种书,版本不合心意,除非不得已,手边没有别的本子,就是最心爱的著作,也不会欢喜拿起来读。比方《论语》或《孟子》,几乎可算得是不能离开案头的人类实践智慧的圣典,但是版式、字体、纸张有一不合意,读起来便觉有几分勉强;若三方面都不合意,圣典归圣典,不止不爱读,还觉十分厌恶。因此,版本对于一本书极为重要。不是用纸豪华、价钱高贵,便是讨人喜欢的书。一本书讨人喜欢不喜欢,除了最基本的条件——是否合于人的视觉生理的要求之外,还有读者个人读书史的背景在,更有书本本身的先天模式问题。总之,这已达到读书三昧的境界与涵养,有时很难为外人道。我的书橱里、书架上,单是《论》、《孟》便有十多种,只朱熹集注便有好几部,有的纯粹是为了校勘上不得不备做对照的,有的纯然是为了版式、字体、纸张的特性而收置的,也有全为实用,便与携带常读,不怕污损的;也有些我极其不喜欢的本子,只为储存而已。举《论》、《孟》足以概其余的一切书。有些书,无论各种角度,都十分令人满意喜爱,往往只偶尔拿出来把玩把玩,蜻蜓点水般地打开来随意读个一页半页,生怕污损,便又随手收藏起来。若一本书没有别种版本可得,而条件又很不满意,却是急于一读的好著作,便不免十分懊恼,边读边受折磨。因此一般不够格的字模工、出版者,常令我伤心,而目为书本界的猪,徒然糟蹋一些好著作。有时便是不读书,在一盏孤灯下,把家里的藏书,一本本一部部拿下来摸摸翻翻,看看书名和作者姓名,开开陈年的或新出的书香,便悠悠然的,有了陶情冶性之功。古人说:“读书论世,尚友古人。”翻藏书,可在一夜之间,上下古今,精接神通,便觉无限的充实、无限的安慰。    
    今夜我没有读书,但是差不多把家里的藏书都翻遍了。熄了灯,满足地上了床,却发觉有一只萤火虫,幽幽地自在地在室里飞着。它腹下的萤光,竟依稀有七八寸直径宽的照幅。看着它在黑暗中缓缓地划着柔和的曲线,这里早已是黑甜之乡,谁还分得出是醒着是睡着呢?


《大地的事》 第三部分九月七日

    摘了一整天的番薯蒂。    
    下午大雨滂沱,霹雳环起。若非番薯田在家屋边,近在咫尺,真要走避不及。低着头一心一意要把番薯蒂赶快摘完,霎时间,天昏地暗,抬头一看,黑压压的,满天乌云,盘旋着,自上而下,直要卷到地面。这种情况,在荒野中遇到几回。只觉满天无数黑怪,张牙舞爪,尽向地面攫来。四顾无人,又全无遮蔽,大野中,孤零零的一个人,不由胆破魂夺。大自然有时很像戏剧,像今天这种大西北雨的序幕前奏,可名为恶魔与妖巫之出世。正当人们笼罩在这样恐怖的景象中,胆已破、魂已夺之际,接着便是闪电缠身,霹雳压顶,在荒野中的人,此时没有一个不是被震慑得气脱委顿,匍匐不能起的。好在再接着便是大雨滂沱,再看不见满天张牙舞爪的黑怪,而闪电与霹雳虽仍肆虐不已,却多少为雨势所遮掩,于是匍匐在地的失魂者,便在雨水的不断浇淋下,渐渐地苏醒,而闪光与雷声也愈来愈远,转眼雨过天晴,太阳又探出了云端,树叶上、草上闪烁着无边亮晶晶的水珠,一场大西北雨便这样过去了。你说这是戏剧不是戏剧?    
    因为是在家屋附近,又为了赶工,直待到闪电与霹雳左右夹击,前后合攻,我才逃进屋里。遇到这样气势万钧的大西北雨前奏,谁也不能逞英雄,因为此时在天地间除了它是英雄之外,不准有第二个英雄。此时它是无敌的大主宰,任何人都不能不慑服。牛群在原野上狂奔,羊群在哀哀惨叫,树木在尽力缩矮,哪个敢把手举得最高、头伸得最长,定立时被劈杀。    
    一场为时一小时的大西北雨,到底下了几公厘的水,虽然没做过实验,只觉好像天上的水坝在泄洪似的,是整个倒下来的。每一雨粒,大概最小还有拇指大,像这样大的雨粒,竹叶笠是要被打穿的,没有蓑衣遮蔽,一定被打得遍体发红。但是本地原是山洪冲积成的沙石层,渗水极快,无论多大多长久的雨,纵使雨中行潦川流,雨一停,便全部渗入地下,登时又见灰白色的石灰地质,干净清爽,出得门来,走在坚硬的庭面路上,一点儿也不沾泥带水——这是我酷爱这一带旱地,而不喜欢外边水田田庄的理由。    
    终于雷声愈来愈远,电光只在遥遥的天边横扫。太阳又出来了,一片清新的空气、鲜洁的色彩,仿佛听见了贝多芬田园交响曲第四乐章《牧羊人之歌》。


《大地的事》 第三部分九月八日

    昨天所摘的番薯分两车出,昨日黄昏时出了一车,今早日出前出了一车。今天又办了点儿货,还特地买了几个中秋饼,回来时已将近晌午。    
    今早一觉醒来,发现天气晴朗得可爱,一整个早晨和上午,风和日丽,就觉得万分的快意,但愿今夜中秋月圆,万家千里共婵娟!可是一过了午,云翳冉冉而生,不免十分担心,生怕扫兴。平生不知赌博为何物,此时对于今夜晴阴的关心,却宛然有赌博感,即一种在未知数之前的焦虑与悬宕之感。不论有月无月,清除内外总是不会错,因此彻里彻外清扫了一遍。一周前刚清理过,实在也没什么可清理的。    
    拿了把锄头,在刚犁了的番薯地里挑了一段地,疃平[1]了,铺了麻布袋,上面再加了一张草席子,我准备在田中央赏月——这里视野开旷,从东北角的大武山逶迤直到正南的蜈蜞[2]岭,尽收眼内,任何光体从山后升起,都出不了视界。    
    看看已接近黄昏,云渐渐地收了,发现金星赫然出现在西天边,依高度看,似乎刚出现不多久,但也不会是今天才出现的,可怪我这些日子来,怎么都没留意到。初出的金星,白中透蓝,或说是蓝中透白,大大的,对着薄暮的田园以及天上的一些残云,格外地显眼。前人诗云:一星如月看多时。除了初出的金星,更有何星?其实论光色之美,月光大不如星光。而星光中恒星的光而耀,又不如行星的明而映。行星中也只有金星暮西晓东,因大气层斜距离最厚,星体独大,具备两个好条件,既惹人眼目,又可平眺久望,而无强项之劳。故诗人说它“一星如月”(喻星体独大)而“看多时”(令人流连爱之不能去)。每次遇上这一情景,很少不被久久吸引。生命的质地有所同,鉴赏的内容自然一致,正如一种地质有一种地质适宜的植物一样。直望着金星落进了地平上的云霭里,才猛记起,自己原是在殷勤待月出的,可是已迟了一步,明月早已出在东山之上了。    
    进屋里拿出了月饼,提了一壶开水——汉朝人大祭用清水,美其名为“玄酒”,我不饮酒,如今饮玄酒,名称不也是酒吗?于是我一个人坐在田中央,和天下之人千里共婵娟。    
    中秋节是怎样起源的呢?一向有种种说法。我以为将苏东坡的“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颠倒过来,说成“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那就说对了。老天爷早算出人类为了糊口,难免外出。或载运谷物,间关百里,上城市出货;或赶着牛群羊群,赴都会出售;或如白居易《琵琶行》“商人重利轻别离,前月浮梁卖茶去”。凡此种种,离家是不能免的事。可是出外总是有个期限,若至旷日持久,经年不归,甚或数易寒暑,杳无信息,则家将不成家,失去人生的意义。因此老天定了个期限,约略以三十天为期,在天上悬挂上一个向圆的团圆灯,这便是月有圆缺的道理——月缺为离家之日,月圆为赋归之期。能够永远不离家,日日厮守在一起固然是好,万一时或不能不离家一两次,这是天定的离别期限。在这一期限内,人生种种,尚可勉强维持,一旦出了这个期限,不免百弊丛生,这不仅是老天爷早已计算到,人类本身也已切感。可是老天爷唯一的错误即在于给了人类智力,因了这智力,人类社会终于不可遏止地冲破了老天给安排幸福而安祥的藩篱,而落得支离破碎。于是在漫无期限的离别之中,人类终于自己定出了大限——大概这是中秋节起源的最好解释吧!    
    中秋月安祥地转着,祝福的光照临遍地,我也披满了一身,虽即背后照出的是孑然的孤影,我仍十二万分感激地受下老天这亘古的美意。    
    【注释】    
    [1]疃平:以锄平地。疃,音tuAn(带鼻音)。    
    [2]蜈蜞:水蛭。音wP    
    qI。


《大地的事》 第三部分九月九日

    将收成过四分地的番薯藤,犁土盖覆,花了一整上午的时间。自己捡了不少番薯,可吃上一个月。那些小孩子们一直没再来,也许都放牛去了。牧童与牛是田野间不可缺的风景。    
    下午又下了一阵西北雨,没有前天那么大的气势。在家里看书,听雨点密密地打在屋瓦上,嫌过分急骤。雨声之美,无如冬雨。冬雨细,打在屋瓦上几乎听不出声音,汇为檐滴,滴在阶石上,时而一声,最饶韵味。    
    阵雨过后,一只黄(也许是灰)来访,在沙砾质的庭中走着,不停地上下摇着长尾,不停地在啄食。不多久工夫,把庭面走遍,只听得“脊令”一声,掷地飞起,一个大弧度一个大弧度边鸣边进,只几秒的工夫,早已飞在高空中,转了一圈,往东南飞去。望着走了,心里若有所失,很希望它多留片刻。我爱鸟,但是不养鸟。我这里,整个田园,就是鸟园,老天养着供我欣赏。有时在窗内看书,偶一抬头,看见一只白腹秧鸡在窗外散步——我记这本日记,实在挂一漏万,像这几天,常听见白腹秧鸡在远远的西面,或许在小溪边,或许在蔗田里,koak…koak地叫(没有春末夏初那样热烈);有时在盛午的时候,鹌鹑也会来到庭面散步;连最胆小的绯秧鸡,也会出没屋角边。只待在家里,就有好多种的鸟,轮流来访。在田园间,更是目不暇给,洋洋盈耳。    
    雨后的空气不用说是清新的,我怀疑那不单是大雨把空气中的游尘洗清了,雨后的叶子似乎更吐着无边的清气。一路穿过番薯地,来到番麦田,天已向晚,一只梦卿鸟(日本人叫番鹃,台湾人音译做梦卿)见了我,从番麦梢上缓缓飞起,身上依然是黑色的夏羽。此鸟飞行的缓慢,使人有梦幻之感,它那柑橘色的翅膀,尤其加强了这种气氛。番麦生得很好,看着快要吐穗。有些绿金龟在啃食嫩叶,好在不太多,随手捉了几只。在田头上割了四总草,天色渐暗,日已落,残霞黄金也似的,格外耀眼。阵阵的燕,在高空上ki…lit    
    ki…lit鸣着,向东飞去,山崖上大概有它们的巢窠,它们的本地名因此叫石鹭。它们原本是海鸟,已进化为陆鸟,脚爪间至今遗留有一小片的蹼。田园的一天,在燕声中开始,也在燕声中结束。两总一结,我把草总分搭在两肩上,施施[1]地走回家。    
    【注释】    
    [1]施施:喜悦自得貌,亦形容徐行的样子。——编者注。


《大地的事》 第三部分九月十日(1)

    晨起,大雾迷蒙。这样的大雾原是到晚秋时节才会出现的,那是冬来的先兆,竟提早了一两个月,看样子今年雨水要收得早,冬天会早些到。回归线内南国的冬,等于北国的春,天气是四季之中最宜人的。这一阵大雾激起了我内心的喜悦,不由信步步了出去,顺着大路往南走。所谓大路,乃是这一带的交通孔道,不过是一条牛车路而已,除了中间的牛蹄径和两条平行深陷的车辙,路上尽长满了牛顿鬃草,路边两旁茂茂密密的,尽是禾科的草,大都是二耳草,也有白茅,还点缀着一些别科的草,如紫花藿香蓟、金午时花等,此时都开着花。越向前走,雾越发的浓,刚走过,后面的路又给雾包了,真是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不识前路又断了后路,只有周身五六尺半径的天地,觉得仿佛身上有什么气撑开了这小片的雾似的。于是又往前走,又一直往前撑着。小时候,最怕雾,尤其隆冬的晨雾,浓得似乎要把人吞了似的。有时在雾中更会出现白虹,只在几丈外,粗如牛身,可怕的白,还带着黑影。小时候一见到这样的白虹,立刻往家里窜,不敢出去。后来长大了,胆子也壮了,见了这样的白虹,想着走进去看看,可是任是怎样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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