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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金兵器谱-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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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龙宝刀,谢逊却要金花婆婆先帮他找到张无忌。一个是明教的金毛狮王,一个是明教的紫衫龙王,双方谈不拢,终于不得不动手了。其时张无忌就藏在旁边草丛中,是这一片段的目击者,金庸在叙事时用的就是张无忌的视角。两人动手之前,是一段状物的白描:    
      但听得四下里疾风呼啸,隐隐传来海中波涛之声,于凶险的情势之中,更增一番凄怆悲凉之意。两人相向而立,相距不过丈许,谁也不先动手。    
      这几句状物白描好生了得,将那紧张的气氛烘托得几近凝固。为文之道,张弛有度,在这紧张的氛围下,高手如金庸是绝不会安排两人马上就打的,而必定要进一步以静制动,制造一种如同台风眼中的平静。果然,两人于极紧张的对峙情境中突然开始叙旧了:    
      谢逊退了一步,声调忽变柔和,说道:“韩夫人,从前在光明顶上你待我委实不错。那日我做哥哥的生病,内子偏又产后虚弱,不能起床。你照料我一月有余,尽心竭力,我始终铭感于心。”拍了拍身上的灰布棉袍,又道:“我在海外以兽皮为衣,你给我缝这身衣衫,里里外外,无不合身,足见光明顶结义之情尚在。你去罢,从此而后,咱们也不必再会面了。我只求你传个讯息出去,要我那无忌孩儿到此岛来和我一会,做哥哥的足感大德。”金花婆婆凄然一笑,说道:“你倒还记得从前这些情谊。不瞒你说,自从银叶大哥一死,我早将世情瞧得淡了。只是尚有几桩怨仇未了,我不能就此撒手而死,相从银叶大哥于地下。谢三哥,光明顶上那些人物,任他武功了得,机谋过人,你妹子都没瞧在眼里,便只对你谢三哥另眼相看。你可知道其中的缘由吗?”谢逊抬头向天,沉思半晌,摇头道:“谢逊庸庸碌碌,不值得贤妹看重。”金花婆婆走上几步,抚着一块大石,缓缓坐下,说道:“昔年光明顶上,只有阳教主和你谢三哥,我才瞧着顺眼。做妹子的嫁了银叶先生,惟有你们两人,没怪我所托非人。”……两人此时相距已不过数尺,呼吸可闻,谢逊听得金花婆婆每说几句话便咳嗽一声,说道:“那年你在碧水寒潭中冻伤了肺,缠绵至今,总是不能痊愈吗?”金花婆婆道:“每到天寒,便咳得厉害些。嗯,咳了几十年了,早也惯啦。谢三哥,我听你气息不匀,是否练那七伤拳时伤了内脏?须得多多保重才是。”    
      行文至此,旧时情义已然溢于言表,溢于纸上,再叙就显多余了,于是又到急转直下的时候。当阿离说张无忌已死时,谢逊知道金花婆婆骗了他,于是恩断义绝的时候到了:    
      (谢逊)轻轻将殷离推在一旁,嘶的一声,将长袍前襟撕下,向金花婆婆掷了过去,这叫作“割袍断义”。    
      之后两人就动手了,双方毫不留情,与之前的娓娓叙旧形成鲜明对比。且看金庸如何下笔:    
      但见谢逊的一招“千山万水”乱披风势斩出,金花婆婆更向左退,谢逊大喝一声,宝刀上粘着的十余朵金花疾射而出。金花婆婆啊呀一声,足下一个踉跄,向后纵了几步。谢逊是个心意决绝的汉子,既已割袍断义,下手便毫不容情,纵身而起,挥刀向金花婆婆砍去。    
      所有这一切只发生在一小段时间内。谢逊和黛绮丝这两个性情中人,在短短的片刻间,经历了惊心动魄的人生恩怨,于刀光剑影中,完成了快意恩仇的经典案例,其情其景之波澜起伏,令张无忌这样优柔温厚之人目不暇接。人生哪怕只有这样一次的快意恩仇,那也算是快意的人生了吧,而谢逊的一生都是快意恩仇的,从建功立业到滥杀无辜再到立地成佛,他都是心意决绝的——他也是金庸笔下惟一一个做人做事都绝不拖泥带水的读书人。在古金的江湖中,快意恩仇的人不少,但能集“义薄云天,快意恩仇”八个字于一身的,当推萧峰。相信很多人看到《天龙》第二部第十九回《虽万千人吾往矣》时,都会有血脉贲张的感受,至少我和范山是这样。萧峰为了替阿朱找薛神医救命,去了聚贤庄,那里正聚集着无数要取他性命的武林高手。下面这一段,讲的应该是“义薄云天”吧:    
      (薛神医)问道:“这位姑娘尊姓,和阁下有何瓜葛?”乔峰一怔,他和阿朱相识以来,只知道她叫阿朱,到底是否姓朱,却说不上来,便问阿朱道:“你可姓朱?”阿朱微笑道:“我姓阮。”乔峰点了点头,道:“薛神医,她原来姓阮,我也是此刻才知。”薛神医更是奇怪,问道:“如此说来,你跟这位姑娘并无深交?”乔峰道:“她是我一位朋友的丫鬟。”薛神医道:“阁下那位朋友是谁?想必与阁下情如骨肉,否则怎能如此推爱?”乔峰摇头:“那位朋友我只是神交,从没见过面。”    
      这一段文字着实令人折服。惟一令人遗憾和不快的是萧峰那位“神交的朋友”实在不怎么样。后来金庸安排了一个场景,让我等痛快了一下,那是在少林寺前,萧峰一把捉住慕容复的后背,说道:“萧某大好男儿,竟与你这种人齐名。”手臂一振,将他掷了出去。闲话休表,言归正传。且说萧峰在聚贤庄中,面对群雄,杯酒断交:    
      乔峰说道:“两位游兄,在下今日在此遇见不少故人,此后是敌非友,心下不胜伤感,想跟你讨几碗酒喝……小杯何能尽兴?相烦取大碗装酒……这里众家英雄,多有乔峰往日旧交,今日既有见疑之意,咱们干杯绝交。哪一位朋友要杀乔某的,先来对饮一碗,从此而后,往日交情一笔勾销。我杀你不是忘恩,你杀我不算负义。天下英雄,俱为见证。”    
      当绝交酒喝到五十余碗时,一个令人难忘的细节出现了:    
      向望海走上前来,端起酒碗,说道:“姓乔的,我来跟你喝一碗。”言语之中,颇为无礼。乔峰酒意上涌,斜眼瞧着他,说道:“乔某和天下英雄喝这碗绝交酒,乃是将往日恩义一笔勾销之意。凭你也配和我喝这绝交酒?你和我有什么交情?”说到这里,更不让他答话,跨上一步,已抓住他胸口,手臂震处,将他从厅门中摔将出去。    
      我记得韩卫东常常跟我和范山说起这一段,说道“那个向望海”就大笑不止。此后是一场经典的以一敌众的战例,可堪和张无忌光明顶一战匹敌。多年来,范山兄念兹在兹的,就是萧峰“义薄云天,快意恩仇”的气概了。多年过去了,而今我更偏爱“唾脸自干”这四个字,也努力以此来为人处世。我已不喜欢说快意恩仇了,就像已不再吟颂“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但我也不喜欢“人若打我左脸,我将右脸也送上去”。我喜欢“唾脸自干”,是喜欢“自干”二字。是的,不要用手去擦,让唾沫在脸上慢慢自己晾干,那是怎样一种感觉和境界呢?


第四部分人淡如菊,丁典和凌霜华的爱情始末 

    他们确曾在风中感受过风    
              ——西川    
      司空图的二十四《诗品》是汉语诗学史上的不朽篇章,其中的《典雅》一章更是千年传颂的绝唱:    
      玉壶买春,赏雨茆屋。    
      坐中佳士,左右修竹。    
      白云初晴,幽鸟相逐。    
      眠琴绿荫,上有飞瀑。    
      落花无言,人淡如菊。    
      书之岁华,其曰可读。    
      “落花无言,人淡如菊”,是这一章的关键词,也是汉人所推崇和追求的最高境界和品格。在司空图写作《诗品》后一千年,一个叫亦舒的女人以《人淡如菊》为名写了一本言情小说,一个叫金庸的男人用《人淡如菊》作为他的一本武侠小说中的一个回目标题。这本武侠小说叫《连城诀》,其第三回即是《人淡如菊》。若干年后,一个叫王怜花的人又用《人淡如菊》这四个字演绎了一回《兵器谱》。历史和现实就是这样血肉相连。《连城诀》在金庸的作品中是个异数,就像《欢乐英雄》在古龙是个另类一样。《连城诀》中所写到的人心阴险和人性卑劣,在金庸的作品中惟《笑傲江湖》庶几可比。这是一本完全令人绝望的书,在这本书中,金庸对人类几乎完全失去信心,因此读《连城诀》殊无欢乐可言。但是,在金庸的作品榜单上,《连城诀》占有重要的位置。在《连城诀》中,惟有丁典和凌霜华的悲惨爱情故事,显现了人性的光辉,是这本如同暗夜一般的书中惟一耀眼的星光。“人淡如菊”,在书中是丁典用来形容凌霜华的,其实,这用来形容他们的爱情、他们的人生态度也许更为恰当。在弥留之际,丁典追忆了他和凌霜华的爱情始末,倾听者是全书的主人公狄云:    
      “那是在九年之前,九月上旬,我到了汉口,向药材店出卖从关外带来的老山人参。药材店主人倒是个风雅人,做完了生意,邀我去看汉口出名的菊花会。这菊花会中名贵的品种倒真不少,嗯,黄菊有都胜,金芍药,黄鹤翎,报君知,御袍黄,金孔雀,侧金盏,莺羽黄。白菊有月下白,玉牡丹,玉宝相,玉玲珑,一团雪,貂蝉拜月,太液莲。紫菊有碧江霞,双飞燕,剪霞绡,紫玉莲,紫霞杯,玛瑙盘,紫罗繖。红菊有美人红,海云红,醉贵妃,绣芙蓉,胭脂香,锦荔枝,鹤顶红。淡红色的有佛见笑,红粉团,桃花菊,西施粉,玉楼春。”丁典说到这些花名时,嘴角边带着微笑,神色甚是柔和,轻轻地道:“我一面看,一面赞赏,说出这些菊花的名称,品评优劣。当我观赏完毕,将出花园时,说道:‘这菊花会也算是十分难得了,就可惜没绿菊。’忽听得一个小姑娘的声音在我背后说道:‘小姐,这人倒知道绿菊花。我们家的‘春水碧波’、‘碧玉如意’,平常人哪里轻易见得?’我回过头来,只见一个清秀绝俗的少女正在观赏菊花,穿一身嫩黄衫子,当真是人淡如菊,我一生之中,从未见过这般雅致清丽的姑娘。她身旁跟着一个十四五岁的丫鬟。那位小姐见我注视她,脸上登时红了,低声道:‘对不起,先生别见怪,小丫头随口乱说。’我霎时呆住了,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丁典初见凌霜华这一幕,就像范遥初见黛绮丝时一样:“那是一见钟情,终于成为铭心刻骨的相思。”从当天午后到天快黑,丁典徘徊于凌府前,不能自持:    
      “那天晚上,我在凌府外的石板上坐了一夜。”    
      每次看到这里,我就会想起我所喜爱的诗句:“有一个人/在露水的石凳上坐到天明。”每当我想起这动人的诗句,梅花便落了下来。    
      “到了第二天早晨,狄兄弟,我好福气,两盆淡绿的菊花当真出现在那窗槛之上。我知道一盆叫作‘春水碧波’,一盆叫作‘碧玉如意’,可是我心中想的,只是放这两盆花之人。就在这时候,那张天下最美丽的脸庞悄悄地露出半面,向我凝望了一眼,忽然间满脸红晕,隐到了帘子之后,从此不再出现。“这样子的六个多月,不论大风大雨,大霜大雪,我天天早晨去赏花。凌小姐也总风雨不改地给我换一盆鲜花。她每天只看我一眼,决不看第二次,每看了这一眼,总是满脸红晕地隐到帘子之后。我只要每天这样见到一次她的眼波,她脸上的红晕,那就心满意足。她从来没跟我说话,我也从不敢开口说一句。以我的武功,轻轻一纵,便可跃上楼去,到了她身前。但我从来不敢对她有半分轻慢。至于写一封信来表达敬慕之忱,那更是不敢了。”    
      之后丁典受伤,凌小姐的父亲凌翰林凌退思,带着一个天大的秘密到荆州当了知府。丁典历尽一年多的追寻,终于探到凌霜花的踪影:    
      “这天晚上,我悄悄捧了一盆蔷薇,放到凌小姐后楼的窗槛上,然后在楼下等着。第二天早晨,小姐打开窗子,见到了那盆花,惊呼了一声,随即又见到了我。我们一年多不见,都以为今生再无相见之日,此番久别重逢,真是说不出的欢喜。她向我瞧了好一会儿,才红着脸,轻轻掩上了窗子。第三天,她终于说话了,问:‘你生病了吗?可瘦得多了。’以后的日子,我不是做人,是在天上做神仙,其实就是做神仙,一定也没我这般快活。每天半夜里,我到楼上去接凌小姐出来,在江陵各处荒山旷野漫游。我们从没半分不规矩的行为,然而是无话不说,比天下最要好的朋友还更知己。”    
      幸福到此为止。凌退思为了得到丁典的“连城诀”以便寻宝,设下毒计,用“金波旬花”毒倒丁典,穿了他的琵琶骨,定期严刑拷打。凌小姐在丁典牢房可见的高楼上每天放一盆鲜花,作他的伴侣。当丁典终于练成神照功,当晚便越狱去见霜华,怎知霜华已因抗婚而自毁容颜,决意终生不下楼了。这一夜,肝肠寸断。    
      “东方渐渐亮了,我和她分了手,回到了狱中。那时我虽可自由出狱,但我每天要看她窗上的花,我是永远永远不会走的……有人行刺凌退思,我反而救他,因为……因为如果凌退思给人杀了,霜华一个人孤苦伶仃,在这世上再也没有依靠。”    
      终于有一天,高楼窗槛前的花谢了却没有人换。当丁典扑倒在凌霜华的棺材上悲恸欲绝时又中了凌知府的“金波旬花”之毒。丁典死时,有一件真相他并不知道,否则会更加死不瞑目。那是全书快结束时狄云为合葬丁凌两人时发现的:凌霜华是让他爹活着关进棺材的……人心之毒,竟至于斯。不过丁典临死前却说出了人与人的不同:    
      “凌退思这种人,于功名利禄,金银财宝看得极重,以己度人,以为天下人都如他一般的重财轻义,以为他女儿倘若向我索取,我一定不允,反而着了形迹,令我起了提防之心……狄兄弟,虽然这是武林中的奇书至宝,可是与霜华相比,在我心中,这奇书至宝也不过是粪土而已……他若叫女儿向我索取,我焉有相拒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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