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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8-李敖这个人-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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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生最得意的一次经验”     
    像许许多多青年学子一样,李敖憧憬着未来的大学生活。他愈是对中学教育不满意,这种憧憬便愈强烈。     
    李敖心目中的大学,应该是一个充满了自由与民主的天堂,那里有博学而充满睿智的专家教授,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学子,汗牛充栋的中外典籍,幽雅而宽松的学习环境……过去父亲向他讲述的当年发生在北大校园里的一切,都是他由衷向往的内容。     
    1954年7月26日,19岁的李敖以同等学力(高中二年级肄业)参加了台湾历史上第一次大专联考。     
    当时,台湾实行联招的大学一共有四所,即台湾大学、省立师范学院(师范大学前身)、省立农学院(中兴大学前身)、省立工学院(成功大学前身),录取的考生根据其填报志愿的先后与考试成绩的高低,被分发到不同学校与科系。50年代的台湾正处于“泛政治化”的时期,在“白色恐怖”的阴影之下,考生与家长普遍存在着一种趋理畏文的心理。据比李敖高一届的林毓生回忆,“绝大多数家长都鼓励、甚至强迫自己的子女报考实用、毕业后易谋出路、不易牵涉到政治问题的科系(如医、工、理、农)。不少文科生由于成绩不够好,无法被分发到实用科系中去,乃是根据其第二或第三志愿,被分发到文学院来的”。对许多文学院的学生而言,因为学非所愿,社会舆论对文学专业又普遍不看好,所以“他们的精神甚为消沉,心情很是萎靡”①。如此一来,主动报考与意识形态联系比较紧密的文学院者便少而又少了。     
    


第二部分丧礼改革(2)

    出于个人的兴趣和爱好,李敖第一志愿填的是台湾大学中文系,但因数学拉分,几分之差,被台大法律系专修科(后在学生呼吁下改为司法组)录取。     
    关于法律系专修科,当时的台大法律系主任梅仲协有专文介绍。他说,此科之设旨在“储训法官人才”,“司法前途,实利赖焉”。又说:“本科的增设,则专着重于司法官的训练,故修业期限,虽缩短为三年,但课程的配备,反较法律学系为繁重。例如诉讼实务、强制执行法、破产法、土地法等,在法律学系,可以不开,而在本科则均为必修课目,而且关于民刑法及民刑诉讼法的学分,都酌量予以增加。所以名为三年制的专修科,其实就应用学科而言,不但不亚于法律学系,而反有过之。”②     
    对于李敖来说,学法律亦无不可,通过学法可以了解世间法,了解在这个一党专制的孤岛上自由到底有多大的限度,这有助于对社会的了解。因此,当录取通知下达以后,1954年9月14日,他离开了生活五年之久的台中古城,这个曾经梦醒梦破的古城,满怀希望地乘车北上,来到了台湾的政治文化中心——台北。     
    台北市是台湾的第一大城市。它坐落在台北盆地中央、纵贯铁路线上,淡水河、基隆河和新店溪汇流处,北依大屯火山群,西临林口台地,东南部为中央山脉北侧边缘的余脉与丘陵所簇拥。山环水绕,风光秀丽,素有“花园城市”之称。数百年前,这里曾是一片荒蛮的沼泽密林,罕见人烟。1662年,郑成功把荷兰殖民者赶跑后,实行“寓兵于农”的政策,派大批人马在此开地拓荒,直至1808年福建泉州移民陈赖章等在此安家落户,才有了村庄。15年后,这里渐趋繁荣,有了城市的雏型,被称为“艋”,即“独木舟及独木舟的聚集之地”。这主要是指淡水河上游的山地居民常驾独木舟顺流而下,到这里舍舟登陆,以物易物,成为贸易之地。1875年,清廷在此设立了台北府。1894年,在台湾设省,台北市成为省会。在市中心的公园内,至今还有前人题字留刻的碑林和石坊,公园西南面是气势雄伟的古刹龙山寺,南部市郊的新店镇有水清浪静的碧潭公园,北去30里,则是闻名遐迩的“温泉之乡”——阳明山风景区。可谓名胜众多,古迹遍布。     
    台湾大学就建在台北市南端新店溪北岸的观音山下,是台湾岛上规模最大的一所高等学府。校园占地面积180多公顷,设有43个系,46个研究所,在校学生10000多人。1949年初,傅斯年浮海东渡,出任台大校长,实行了诸多卓有成效的改革。这里云集了众多国内堪称一流的知识分子,成为台湾高校学术研究的中心。这一切李敖早有所闻。如今傅校长已驾鹤西去,台大校园风情依旧,在淡蓝的天幕飘不尽的云朵下,高高的棕榈树宽大的叶子迎风招展,操场上碧草如茵,花圃里杜鹃花、月季花、玫瑰花春意阑珊。在傅园,他望着傅斯年纪念钟上那八字校训“敦品、励学、学国、学人”,好像看到了当年北平城里走在学生队伍最前面的那个青年人,遥想这位曾经在中国文化思想界叱咤风云的“五四”人物,李敖心中自然感慨万千,充满了江山多骄、志在天下的感怀。     
    


第二部分丧礼改革(3)

    可惜的是,李敖这种美好的兴致并没有延续多久。他所学的法律系司法专修科,在台大已经是第二届了,按说校方会办得更加规范。但李敖学了不到一年,便开始对这一专业失去兴趣,产生思退之心。他感觉到专业教师的学识浅陋,观点保守,长此下去学不到多少有用的东西。于是,尽管当时该科师生正在闹腾改制(由专科改为本科),但这些对他已毫无吸引力,他决定重考。当时台大规定本校学生不能重考本校,要重考得先退学。李敖只好破釜沉舟,在大一上了287天之后,自动退学,返回台中。     
    他是150名学生中惟一因兴趣不合而退学的学生。     
    此时已是1955年的6月下旬,一年一度的大专联考(每年的7月26、27日)马上又要开始,李敖在经过短暂的补习之后,再一次步入联考的考场。     
    俗话说:“有志者事竟成。”这一年,他顺利考入了台湾大学文学院历史系,并且名列前茅。     
    台湾大学历史系是一个师资实力雄厚的大系,号称集过去北大、清华与中大(中山大学)三校史学教授的精华。李敖摆脱了对法律专修科的不满,有了一种如愿以偿的感觉。     
    但好景不长,李敖很快又大失所望了。他说:     
    “很快的,大学的生活使我深刻了解所谓高等教育的一面,它令人失望的程度比中等教育犹有过之,尤其是我身历其境的文法学院,其荒谬、迂腐已经到了不成样子的地步,六七个大学外文系的大一英文的教师甚至搞不清文学家William Saroyan是谁;而法律系的一些师生,却连Wugo La Fayette Black都不知道!”①     
    


第二部分丧礼改革(4)

    就李敖的性格而言,其自负、自恃及狂狷的特点在中学阶段已经形成,到了大学,这种性格进一步得到发展。在他的心目中,大学不该是读死书的地方,大学生应该是能独立思考、独立判断、特立独行的一群人,大学培养的目标应该是造就智慧的才俊,培养出有骨气、有判断力、有广博知识、同时又有影响力的知识分子。但事实上,在李敖眼中,这里的学生只会抄抄笔记、背背讲义,然后及时行乐。而历史系,李敖认为尤其如此。     
    此时,李敖从少年时就有的狂狷性格已完完全全暴露无遗。其中最典型的莫过于他的“丧礼改革”。     
    还是在上初中时,李敖读书,便处处不忘学以致用。从初二开始,受胡适影响,他要移风易俗,不过旧历年。他认为过旧历年是一种不进步,并且违反现代化。通达的父亲十分尊重他的“卓见”。他说:“好小子,你不过就不过吧!你不过,我们过!”于是,爸爸、妈妈以及姐姐妹妹弟弟们,兴高采烈,大过其年。他们吃大鱼大肉,李敖偏要吃炒饭;他们熬夜,李敖偏要早睡;他们送来糖果压岁钱,李敖一概退回。就这样一晃五年过去了。     
    1955年4月27日晚上,李敖的父亲因脑溢血去世。次日午前,李敖收到“父病速归”的电报,赶赴台中。下了火车,见到接站的人,才得知父亲的死讯,李敖“为之泪下”。在家里,因为天热,父亲已入棺,棺盖已钉,未能见上最后一面,他便找人拍了两张照片留念。     
    此时已上大一的李敖,又进行了一场“丧礼改革”的实验。     
    李敖受胡适影响甚深,对移风易俗早已有身体力行之举。如今,他反对传统“把活人弄成死人,把死人弄成鬼”式的丧礼,力主对父亲的丧礼实行“改革”,在家中引起了轩然大波。     
    李鼎彝的老同事鄢曾荫说话了:“李敖你读书明礼,按古礼,不能这样干吧?”李敖反驳道:“按古礼,按《易经》是‘丧期无数’;按《墨子》是我母亲要殉葬;按《礼记》是我父亲不能火葬……今天我要真行古礼,更不得了了。”鄢老师理论不过李敖,顿时语塞。     
    


第二部分丧礼改革(5)

    李鼎彝先生生前是台中一中中文科的主任,一生朋友甚多,公祭时,场面很大,自台中市市长、市议会议长以下,有两千人。按照传统惯例,孝子要拿哭丧棒痛哭,给来吊丧的人磕头。但李敖反对封建礼制,统统不来这一套,并且当众一滴眼泪也不掉,这种冒天下之大不韪的行为激起了众人的极大愤怒,长辈们逼着他去磕头,但他态度依旧,“横眉冷对千夫指”。     
    在多达两千人的葬礼上,人人都在痛失师表,缅怀死者的种种好处,同时也在心中痛骂李敖这个“不磕头、不烧纸、不流眼泪、主张丧礼改革”的不孝之子。但李敖不以为然。他认为,自己心中对父亲的怀念也许要超过任何一个人,只不过是表达的方式不同而已。当20年后他身居囚房时,也许又想到了这次难以忘怀的“改革”,想到了一切特立独行的人表达感情的独特方式,他写下了这样一篇优美动人的散文。其中写道:     
    一般情的标准,是人情之常的标准,生离死别、送往迎来、待人接物等等,无不在人情之常标准上朝前滑,大家也照例办事,不以为异。但有些人——极少的一些人,他们的表现却好像不近人情的,冰冷的:有的人好朋友死了,他只三号而出(秦失);有的人太太死了,他却鼓盆而歌(庄周);有的人弟弟死了,他却不办丧事(张良);有的人独生子少小离乡,到外埠求学,临走前她一滴眼泪都不掉(胡适母亲)!     
    ……     
    雪的表面很冰冷,但雪化成溪,溪汇成河,作用就非常明显了。但人们总怪雪冰冷,雪却不解释,它只用洁白答复了一切。①     
    


第二部分丧礼改革(6)

    李敖以一种特殊的方式表达了对长辈的怀念和尊敬。就在父亲去世之后,为了安慰孤独寂寞的母亲,当新的一个旧历年来到时,当母亲习惯性地为他安排大鱼大肉之外的炒饭时,他一句话没说,放弃了炒饭,默默地加入了“过年派”的行列;11年后,他印出了父亲的遗著《中国文学史》,并为之作了长序,以志怀念。这些无声的行动,也许正是李敖在情感上有失“人情之常”的独特的表达方式吧。     
    这次“实验”,在他人眼中也许是个闹剧,但对青年李敖来讲却刻骨铭心,他真正地体会到:所谓“虽千万人,吾往矣”,谈起书来容易,真正实行起来,可就需要大勇。他说:“那是我平生最得意的一次经验”,“这次经验使我一生受用,我一生勇于特立独行,都伏机于此。”①后来,对别人的凡属婚丧嫁娶的活动他一概都不参加,这也正是他反世俗思想的一种过激的延伸。     
    1956年,李敖在考入台大历史系后的迎新会上,大放厥词,使在座的全体师生惊叹!当时的情景尚无文字查考,但很快他便成为台大的知名人物,确是事实。更让师生瞠目结舌的是,在颇受西方文化影响的台大,李敖却穿起了青袍长褂,而且一年四季从不换装。     
    在夏日炎炎的校园里,人们常可看到一个戴着黑框眼镜、身着青袍长褂的青年,拎着一大包书,往前急匆匆地赶路。他就是李敖。“长袍怪李敖”成了台大的一大景观。只要是台大人,没有一个人敢说他没见过“文学院那个穿长袍的”。人们看他的眼神,颇有点儿像“五四”时期北大校园里众人看拖着辫子的怪杰辜鸿铭。与他同届的地理系同学潘毓刚(后任世界华人协会召集人)回忆说,当时在他眼中,李敖是一个“身穿长袍,阴阳怪气,类似青洪帮的人物”。而后来与他成为好友的同学郑清茂则在回忆中说:“曩日于台大校园,时见一长袍青年,恒与女人为伍,即李敖也。余甚鄙之,自忖其人不过风流种子耳……迩来朝夕相处,始知其人虽狂放不羁,而实则今世之怪杰,极可爱可亲之人也。余甚悔曩之不识英杰,遂与结交焉。”就在他已离开台大后,他的“恶劣”影响依然不减,一位台大女生在给李敖战友的信中介绍她漂亮的室友时说:“不知道谁有福气,我希望你认识她,也愿意你的好朋友认识她,李敖除外。”     
    


第二部分丧礼改革(7)

    历史系有个夏教授也整年穿件破袍子,可是夏天最热的那一两个月,也破例夏威夷一番。有一次,他看到李敖在盛夏里仍穿着黑绸大褂大摇大摆,特地走到他面前,不声不响地盯了他一阵,最后摇摇头,不胜感慨地说:“你简直比我还顽固!”     
    一位女同学问李敖:“李敖,我忍不住了,我一定要问问你,这么热的天气你还穿这玩意儿,难道你不热吗?”李敖望着她那充满了救世精神的脸,慢吞吞地说:“冬天那么凉,你还要穿裙子露小腿,难道你不冷吗?”     
    当然,李敖夏天的耐热和女孩子冬天的耐冷在心理上是不一样的。     
    早在上小学时,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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