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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妖后不好当-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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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人之力几乎是无穷无尽的,常羲帝俊以前虽然知晓,但是心中多少带着一丝不以为然,但是此时此刻面对真正的圣人之力,两人才知道那是何等的浩瀚如海。

  若不是黑皮葫芦神异非常,恐怕他们一个照面就要输了。

  而此时此刻,黑皮葫芦也从未涨的这般大过,几乎数不清的力量输入进它的体内,之前的天河之水就已经让它饱餐一顿了,此刻又多了这么多的力量,女娲和陆压的力量源源不绝,它简直扯开了肚皮的吃,尤其里面夹杂着的天道奥义,他更是吃得起劲,务必做到一丝不漏,与此同时身上的吸力也越来越大,几乎在葫芦口形成了一股超级飓风。

  然后常羲和帝俊就目瞪口呆的看着那葫芦胀大的身体上突然浮现出两个字——乾坤。

  乾为天,坤为地,乾坤就相当于天地,这葫芦的口气简直大得没边了。

  而就在这两个字浮现以后,那葫芦口处的半截不周山蓦地变小,随后一溜烟的被吸进了葫芦口。

  老子原始与通天同一时间撒手,看向葫芦的目光充满了凝重之色,如果没看错,那是‘道’的力量。

  常羲和帝俊此刻也像是榨干了的鱼一般,身上都是汗水,但是此刻输人不输阵,更何况还赢了呢,更是挺直了脊背。

  原始面露阴沉,今天这事,双方算是结下了梁子,他不会这么容易揭过的,圣人的面皮也不是那么好落的,妖族……定要他付出代价!

  而他看着帝俊手里收回的那个黑皮葫芦,更是面色难看,当初一藤七葫芦,他们兄弟三个一人一个,甚至他还得了一个宝贝徒弟,但是谁能想到,这里面最没用的东西,葫芦藤被常羲得到,未成熟的黑皮葫芦被帝俊得到,最后竟成了这几个葫芦中最珍贵的那个呢?

  只能说造化弄人?

  还是说他们三兄弟享盘古遗泽的功德居然还比不上常羲帝俊的气运?

  原始三人最终拂袖离去,但是在场的所有人都知道这件事定不会善了。

  而就在洪水退去,补天成功,妖族帝后与圣人们做过一场之后,人族中也发生了一件大事。

  伏牺退位,推举神农为新的人族共主。

  第五十六章

  伏牺在位已经整整一千年,这一千年里人族风调雨顺,户户和美,整个部落欣欣向荣,而在人族的数量越来越多之后,就从原来的一个人族部落逐渐发展出许多部落,散落在洪荒大地各处,安居乐业。

  而伏牺的名称也从原来的族长变成了现在的共主。

  意味着是整个人族所有部落共同的族长,而不止于最开始的部落。

  而在部落逐渐分散之后,许多部落也多了一些后起之秀,像是有姜部落的神农、有熊部落的姬地等等,但是其中最为瞩目的却是神农。

  他不但是妖后的弟子,还遍尝百草,找出了一种可供所有部落食用产量极高的食物,当然,最重要的是,这种植物可以进行种植,也就是禾穗。

  在神农的带领下,有姜部落已经从最开始的渔猎部落转为农耕部落,他们再也不用担心没有食物吃会在捕猎的时候被咬死了,而这种部落的优势在倾天之祸后发展到了顶端。

  因为洪荒有了四季。

  春夏秋还好,但是一到冬天,千里冰霜万里雪花,不要说打鱼,就连捕猎都困难的很,树上的果子不再一年总挂在树上,野兽们也在冬天的时候冬眠,不冬眠的也变得极为危险,等到第二年的时候,它们甚至开始了迁徙。

  人族没有了食物。

  还是有姜部落将储存的稻米分发到各个部落,这才让各个部落的人不至于饿死,而这种稻米也自从这个冬季开始广为流传。

  人们对神农真心的爱戴,生存是所有人共同的信仰,神农给了他们继续生存下去的希望,他们自然爱戴他。

  而也在这一个冬季之后,几乎所有部落都逐渐的转变成半渔猎半农耕部落,许多部落都请有姜部落的人前去指导开垦荒地种植禾稻,一时间,神农声望无两。

  伏牺自然也听说了他的名字。

  而在接见了神农,得知了他的学识之后,伏牺更是敬佩不已,同时他也有了一种奇异的感觉,那是一种奇妙的预感。

  而就在接见了神农的一个月之后,伏牺将人族共主之位传给了神农。

  就在人族共主之位传递给神农的那一瞬间,天道蓦地降下功德,伏牺的身上盈满了明黄色的光彩,在所有人族的瞩目之下消失不见,与此同时,人们的香炉案上都多了一副画像,上书,天皇,伏牺。

  人们带着喜悦哀声痛哭,他们知道,天皇伏牺再也不会出现了。

  神农接掌人族共主之位。

  而就在神农带领人族走向新的明天的时候,太阳星上,帝俊则正对着嗡动不休的黑皮葫芦,哦不,应该叫乾坤葫芦皱着眉头。

  自从那天吞了数不尽的天河之水,又吃了两圣的力量和半截不周山之后,黑皮葫芦就开始出问题,开始时是死鱼一般一动不动,后来就开始满世界的乱飞,束缚起来之后就开始各种撞,帝俊看着被砸开的屏障,嘴角抽搐。

  这已经是第七层了,以他和常羲的力量,都被砸开七层,这葫芦到底有多么躁动,难道是因为春天来了吗?

  但是葫芦里面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状况,以前好歹还能神识伸进去一点,感受一下混乱的地火水风四元素,但是现在,只要靠近就被弹开,常羲和帝俊也无可奈何。

  最后只能将葫芦在太阳星上一丢,足足围了一百圈的屏障让它出不来之后,这才安分下来。

  而在将葫芦安顿好之后,常羲与帝俊也开始了新一轮的修炼。

  不周山上巨大的实力差距让两个人的心里都不好受,不成圣者终为蝼蚁,常羲和帝俊从没有这么清晰的明白这两句话的意思,他们知道,那一天如果不是女娲和陆压都在的话,仅仅他们两个,哪怕他们是妖族之主,也终会喋血当场。

  常羲不是没有想过让帝俊先成圣,以两人目前积攒的功德和气运来说,只要立誓成为人族的护族者几乎立刻就可以成圣,众人的成圣之因都应在人族身上,以这种途径成圣终究是最快最便捷的。

  但是帝俊不愿。

  “你还未成圣,我等你一起,而且……我们有自己的妖族,为什么偏偏要因人族成圣,而且还是护佑人族……那么妖族怎么办?”

  常羲不语,如果有可能的话,他也愿意以妖族成圣,但是这天地,人族为主角,他们妖族……真的能够合乎天道而成圣吗?

  常羲不知道。

  但是眼下他的恶尸遭受重创还未归来,等到恶尸回归……如果那时候人妖之间不起变化的话,那么他们就试试吧,即使失败也没关系,他还有一道鸿蒙紫气,到时候就给予太一,让他成圣。

  而如果真的能成功,那么妖族就全部由太一接掌。

  时间就在等待中匆匆度过,神农虽然为人族共主,但是现在各部落自治,神农除了需要保证部落风调雨顺,行云布雨之外,其他的时间仍旧在洪荒各地寻找着对于人类有益的药草根茎,而就在这一日行至洪荒以南的时候,突然听到一阵清越的鸣叫声,那声音哀戚婉转,神农向着发出声音的地方行去,正看到一个火红的小鸟被恶蛇追赶。

  赭鞭身为上品灵宝,除了能够辨识百草是否有毒之外,自然也有着攻击的作用,纵使并不太强烈,但是对付这恶蛇却是足够,而就在神农救下这火红的小鸟之后,这小鸟却突然变成了人形,正是一个女子模样。

  这女子说她名叫“陵光”,本体是朱雀,因为为神农所救,所以愿意跟在神农身边一百年,以偿还救命之恩。

  神农由于是妖后弟子,对于妖族也有着天生的好感,而这朱雀身上血光全无,可见是一个瑞妖,所以听到朱雀的话,自然也答应了。

  陵光是自南方梧桐枝上而生的,也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自出生起就在洪荒中挣扎求存,神农是她见到的第一个人类,而且还救了她,这让她极有好感。

  而神农对于这样一个美丽的女子自然也不会有恶感,两个人性情算是相投,神农性情温润平和,陵光虽然性烈但却是飒爽天真,两人相处几十年后终生情愫,于是神农将陵光带回了部落,迎娶了陵光作为妻子。

  而就在十年之后,两个人终于有了孩子,是一个可爱的小女儿,神农将之取名为精卫。

  此时的他们,并不知道,自己的小女儿的命途是那么残酷。
  
  第五十七章

  洪荒大地上习惯将孩子称做‘娃’,精卫则从小就被称为女娃。

  女娃自出生起,就被神农和陵光夫妇爱若至宝,陵光甚至亲自用自己的羽毛做了一双红色的小鞋子送给女娃,就连常羲都送来一颗避水珠以示庆贺,那颗蓝色的避水珠被神农镶到了女娃的头冠上,熠熠生辉,分外美丽。

  女娃长到十岁,可谓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古怪精灵的小模样别提有多招人喜欢了,别说神农和陵光,就连常羲都被女娃送来的衣服收买了,虽然粗糙的不行,但是那起码是亲手做的不是?

  常羲看着半长不短,袖子不齐,还漏了好几个窟窿眼的衣服,默默地将它收起来,嗯,这个徒孙女,他认下了。

  话说……转眼间就已经是有了徒孙女爷爷辈的年纪了,常羲有点忧桑。

  不过命运早就在他知道他的蠢徒弟将女儿取名为精卫的时候就知道了,毕竟精卫这个名字可谓是家喻户晓,精卫填海的成语后世可是耳熟能详,所以常羲在百天贺礼的时候送了精卫一颗避水珠。

  只要时时佩戴,应该能免于水祸吧。

  不过在女娃越来越精灵,越来越得常羲的心之后,常羲在自己的私库里掏了掏,又翻出了一颗精魄珠,打入女娃的身体里,这样,即使真的一个不周出了意外,这枚精魄珠也可以保精卫一命。

  事实证明常羲的小心真的不是没有道理。

  神农作为人族共主,事务繁忙,在家里陪娇妻幼女呆了十年之后,南方水祸连绵,大雨倾盆,神农只好匆匆动身,前往南方止雨。

  而在临行之前,想到师父常羲曾经说过女娃在十岁会有一场大劫,千叮咛万嘱咐精卫十岁之前万万不可离开部落,在得到陵光和精卫的肯定之后,这才匆匆离去。

  但是神农离去不过一个月,西北大火,无数人族子民背井离乡,朱雀身为火之神鸟,在神农不在的情况下,只能背起责任,前去西北。

  这可不是人族刚刚出世的时候,那时候人族先贤不计其数,资质也是一个赛一个的高,甚至能够力阻大妖、生敌蛮巫,而传承了几代,在人族越来越多的情况下,虽然也有资质出类拔萃的子弟,甚至基数也多,但是如先贤那般惊才绝艳的却是越来越少,神农算是其中一个。

  所以此次西北大火,纵使有人族懂的法术,但是在天灾的情况下终究是杯水车薪。

  于是陵光只能前往,因为她知道,在自己的夫君心目中,整个人族有多么重要。

  但是离去之前,女娃则被她叮嘱了足足百遍,在阿爹阿娘没有回来前,不可以到处乱玩,要乖乖的呆在族里。

  女娃应了,陵光不安的离去。

  而就在陵光离去一个月之后,女娃却遇到了一只兔子。

  这是一只耳朵很长很长的兔子,但是后腿却受了伤,作为和人族一起出生的生物,兔子这种生物所有人族都耳熟能详,并深深喜爱,此时女娃看到这只兔子,顿时心软的不行。

  于是她将兔子抱回家,亲自给他包扎了伤口。

  而在包扎过伤口之后,兔子却开口说了话,女娃这才知道,自己救的并不是没有灵智的野兽,而是一只小妖。

  “谢谢你,女娃,不过我不能在这里陪你,我还要回家。”兔子这样说道。

  女娃虽然不舍,但是她知道世界万物都是有家人的,也许小兔子他家里也有小小兔子等着他,所以她将小兔子放到部落门口,看着他一点一点离开。

  可是兔子伤的实在是太重了,不过短短几步路,伤口就再次崩裂,而小兔子也趴在地上无法在动了。

  女娃急忙上前,“你还是先跟我养好伤再走吧。”

  “可是我家里还有家人在等我回去……”

  兔子死活都不留下,女娃还记得阿娘的叮嘱,于是请求族人将小兔子带回家去,但是兔子的胆子实在是太小了,那些人他连看一眼都要瑟瑟发抖,于是女娃只好偷偷带着兔子去他的家。

  兔子说他的家在东海的边上。

  于是女娃一路向东行去,东海她是知道的,以前阿爹还带她去玩过呢,海底的那些小鱼小虾珊瑚水草特别漂亮,而且她有避水珠,就更喜欢了。

  但是今年阿爹阿娘走后都不许她出去,所以她才一直没有过来玩的。

  此刻知道能再去东海,女娃心里十分高兴。

  而女娃虽然偷偷带小兔子出去了,但是那些部落的人族怎么会放心,所以悄悄地遣了几个好手跟着女娃,以防她出事,但是没想到,那些人仅仅跟了半天就跟丢了。

  那几个人知道不好,立刻回到部落祈求画像,但是已经晚了。

  女娃于东海,溺水而亡。

  女娃直到死的时候也不明白,为什么没有见到小兔子的家人,反而被小兔子推进了水里,小兔子不是怕水的么?为什么她明明拥有避水珠,但是那几乎与她发箍融为一体的珠子却掉落深海,她快要无法呼吸了。为什么那只十分巨大的金鳌和她无冤无仇,却掀起了滔天巨浪,让她连近在咫尺的岸边都游不上去,反而越来越远……

  女娃只感觉越来越冷,她难道要死了吗?

  这一刻她突然哭了起来,如果她死了是不是她的花草就没人养了,是不是阿爹阿娘就再也见不到她了,是不是就没有人给师公做衣服穿了,是不是就再也没有人做部落的小凤凰了?

  是不是……就没有人会记得她了。

  阿爹阿娘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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