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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究悲哀的外国语(选载)-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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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英语的打算。学校是有名的贝尔里图(美国讲法叫瓦利图),碰巧是减价期间,学费相当便宜,教科书也决不贵。学校“大力推荐”的练习用录音带全套买是很贵,但就我的记忆来说,录音带这东西几乎没起过作用,所以没买。在日本我没有上同类语言学校的经验,无法准确比较,但根据熟人说的情况,我推想要比在日本的语言学校学外语收费便宜得多。在美国,会讲西班牙语的人遍地都是,容易找教师大概也是便宜的一个原因。我居住的社区后面不远就有讲西班牙语的美籍拉美人居住地段,走在那里听到的全是西班牙语。    
        班上共有四个人,晚上七点开始上课。说老实话,我不大喜欢天黑后工作或学习,但只有这个时间段的课,别无选择。因为多数人是下班后来学语言的。除我以外的学生,两个是年老的太太,——个是三十刚过的雅皮士风貌的黑人。太太中的一位在波多黎各或什么地方有一幢分时制别墅,常在那边过冬,准备正正经经学西班牙语,或者先生退休后在那边度过晚年也不一定,年老的美国人里边似乎有不少出于这个动机才开始学西班牙语的。另一位太太学西班牙语的动机不明。    
        成问题的是名字叫查克的雅皮士风貌的黑人(实际上也可能不叫查克,记不确切了,姑且以查克称之)。此人在一家银行工作,下班后匆忙吃完晚饭赶到瓦利图。总是衣冠楚楚,拉尔夫·劳伦衬衫,架一副阿尔玛眼镜,便是这种气氛。虽说是黑人,但肤色是接近白色的咖啡色。他并非想学西班牙语才学的。究竟什么目的忘问了,总之是由于银行上司的命令——“喂:你要在三个月内学会讲西班牙语”——才不得不学的。这家伙为此嘟嘟嚷嚷一个劲儿发牢骚。上课前几分钟他总是对我絮絮叨叨,什么“其实我本不想学什么外语,也罢,毕竟银行出学费”啦,什么“今晚电视有篮球比赛,真想在家边喝啤酒边看节目”啦,什么“一天工作下来还要学这玩意儿,实在够呛”啦,等等。同电影上常看到的精神抖擞积极向上的美国精英银行职员形象大为不同。    
        这查克不知是压根儿没有语言天赋,还是上不来情绪,语法也好发音也好他都几乎不想记(或者记不住)。所以,由于这个人的关系,课程迟迟不得进展。然而他还挑三拣四满嘴歪理——“词尾干嘛变得乱七八糟?”我是觉得老说这个也无济于事。自己出了错,却辩解说:“我在学院学拉丁语来着,西班牙语弄不明白。”我恨不得问他一句你小子是怎么在学院拿的拉丁语学分?这还不算,话题总是偏离西班牙语独自信口开河,炫耀说自己在这初级西班牙语班固然百无一能,而若走到外面决非等闲之辈,如何如何。不客气地说,是个烦人的家伙。老师看样子也够焦头烂额的,但美国这类学校的老师,学生稍有意见就会被炒掉,所以只好耐着性子迁就最差劲儿的学生授课,一有谁扯后腿就甭想前进。瞧这样子,与其说是“学生”,倒不如称为“客户”更确切。如此这般,我只去了最初十回就溜之大吉了。对上课本身倒没什么不满,但我觉得和这查克一块儿学习纯属空耗。在外语学校同别人一起学外语远非易事。从我的体验说,语言学习这东西要在某种程度上实行斯巴达式教育,若不狠心把“跟不上的家伙甩下”,既教不了也学不了。    
    后来我找到一位家庭教师,独自一点一滴坚持  学西班牙语。不久开始写小说,时间绝对不够了,也  就不了了之。尽管如此,在我一个人扛着背囊在墨  西哥旅行时,那一点点基础性的西班牙语还真帮了  不少忙。说来也是理所当然——至少比一无所知好  得多。    
        这六年间,我有近五年是离开日本住在外国。就是说,我自行置身于不用外语就活不·下去的环境之中。所以,现在这么说我也认为有些荒唐,不过坦率地说,我开始认识到自己恐怕不是学外语的料。    
        想起来,时间长短固然有别,但迄今为止自己学了好多种外语。初中高中当然是英语,在大学学了德语,从大学出来后跟精通法语的朋友学了法语。学法语和学西班牙语时一样,是因为翻译英文小说时若无常识性知识会遇到很大困难。老实说,由于还没去过法国,法语不曾讲过,只是读。希腊语是因为要旅居希腊,所以在日本参加了一所大学的讲座,学了很长一段时间。意大利语是随便自学的,但由于在意大利住了不少日子,购物、饮食、问路都可以做到。土耳其语是去土耳其旅行前跟老师集中学了一个来月。每种语言学习的时候我都觉得蛮快乐的,而且当时以为自己大概适合学外语。    
        可现在回头想来,觉得那大约是一种自以为是。我在性格上倾向上决不适合学外语,年纪越大,这种“不适合”就越在自己身上变得明显起来。近来再次认识到自己不行了,再不能动真格学外语了,或者不如说自己身上存在的学外语优先顺序正随着岁月的推移而一步步下滑。    
        最主要的原因,恐怕还是舍不得腾出时间用于外语学习。年轻时候时间任凭多少都有,也有学习未知语言的热忱。其中有求知方面的好奇心,有要征服什么的亢奋,有对于新型交流的期待,甚至有一种智力游戏之感。然而四十过后,渐渐算计起了有效岁月此后还有多少,觉得较之盲目地死记硬背西班牙语和土耳其语的动词变化,不如做些对自己更有迫切性的事情。而一旦意识到这点,外语学习就无论如何也坚持不下去了。若是不怎么玩命也能像吸入空气那样三两下就掌握一门外语的天才倒也罢了(如此人物我周围就实有几个),而像我这样不花力气就什么也掌握不了的人年纪大了就相当痛苦。何况,就算能用几种外语与人沟通,说到底我这个人可以传达给别人的事项恐怕也是很有限的。    
    


第一篇切身感受

      这是我在这次学西班牙语过程中的切身感受。  精神无论如何也集中不到语言学习上面来。尽管没  糟糕到查克那个程度,可脑筋硬是转不到学习方面。  过去没这种情况,再有事也能聚精会神地琢磨句型、  背单词和校正发音,而如今这些已无从谈起。年纪  大了致使求知注意力的绝对量减少这一原因当然是  有的,但主要原因还是极其单纯的时间总量不足。  简言之,即“不能贪多求全了”。我说的优先顺序就  是这个意思。    
        在美国已经生活了两年多,加上十年来始终翻  译英文小说,因此一定程度的英语会话当然是可以  的。不过老实说来,用英语和别人交谈我还相当不  擅长。说日语我都不很如意,越说越觉得心情沉甸  甸的,说英语也是同样。所以,很少产生积极使用英  语说话的愿望。而这样的人不用说英语口语能力是  很难提高的。    
        人们常说日本人对于讲不好外语过于感到羞  耻,由此导致语言学不发达。不过我倒没怎么感到  羞耻,词儿卡壳也好,语法出错也好,发音不准也好,毕竟是外语,一定程度上是奈何不得的事。只是我心里想,不能将自己的所思所想用日语流畅而生动地表达出来的人,即使再热心学外语,也是不可能用那种语言谈笑风生的。这属于与生俱来的性格倾向问题,不是想改就能一下子改掉的,一如唱不好日语歌的人也不可能忽然间用英语一层歌喉。    
        况且我所在的是大学里的东方语系,教职员也  好学生也好全都一口流利日语,比我讲的什么英语  流利得多,而且他们也想练日语,于是我也不知不觉  用日语讲了起来。结果,我的英语口语水平愈发提  高不了。相比之下,在经济专业和哲学专业的人因  为每天不得不用英语,一年时间就能讲得令人刮目  相看。    
        最近,因为要同学生进行课堂讨论,我细细读了  小岛信夫的《美国学校》,有很多地方感同身受。  简单说采,故事讲的是战后不久,主人公英语教师伊  佐尽管对讲英语深感无奈,却又陷入不得不去参观  美国学校、不得不在那里使用英语的窘境,说可怜也  可怜,说滑稽也滑稽。其实讲外语这个活计或多或  少都含有“说可怜也可怜说滑稽也滑稽”的成分,我  虽说没有伊佐那么大的压力,但拼命讲英语的时间  里,总会倏然冒出“何苦找这麻烦”的念头。每次被  商店的女孩大声反问“What”,或去汽车修理厂面对  着半大老头汗流满面结结巴巴地说明故障情况(闪  光式方向指示灯叫什么来着?),我都觉得自己真是  窝囊。走在街上听到五六岁的美国娃娃都讲一口流  畅漂亮的英语,我不时为之愕然:娃娃都能讲这么好  的英语!想来也是理所当然,不必一一愕然,但偏偏  有这样的一闪之念。其实,本来我就是以自己的意  志离开日本的,所以谁都怨恨不得。    
        前几天应邀去住在纽约的作家梅亚莉·莫里斯  家里用晚餐。梅亚莉去年在普林斯顿大学的英文专  业教了一年创作课,在那里认识的。普林斯顿大学  的英文专业有着乔伊斯·卡洛尔·欧茨、托尼·莫  里森、拉塞尔·班克斯等大名鼎鼎的作家,我对他们  每每诚惶诚恐,不敢接近。顺便说一句,托尼·莫里  森是以在普林斯顿大学拿最高薪水而闻名的,没亲  眼见过明细表,无法断言,听说是这样。每两星期有  一次创作课老师的午餐会,我也被邀请了几次,但终  究门槛高,令人望而却步。相比之下——这么说或  许不大合适——梅亚莉和我年纪相仿,性格也爽快,又有斋藤英治这个共同的熟人(他译过几篇梅亚莉的作品),交往起来比较轻松。我们的代理人也相同。我去墨西哥旅行的时候,正好把她的《没有申报品》这本有趣的墨西哥游记带在身上读——书被翻译过来了,日语名忘了——也是由于这个原因,我们得以亲密交往起来了。    
        梅亚莉住在布鲁克莱因安静地段的低层公寓,  保罗·奥斯特夫妇就住在附近,加上从曼哈顿赶来  莫纳·辛普森夫妇,那天晚餐相当热闹。可遗憾的  是,这样一来我就几乎跟不上交谈速度了。一对一  交谈倒还勉强应付得来,但若四五个人像机关枪速  射一般舌来唇去,仅听其大意便已累得够呛。交谈  本身固然妙趣横生,然而全神贯注听上两个多小时,  神经难免松懈疲劳。而神经一旦松懈,注意力随即  下降,我嘴里的英语也无法顺利吐出。我又不是  Urtaman,整个处在了“电池耗尽”状态。大凡用外  语交谈过的人,大致都体验过这种“电池耗尽”症的  滋味吧。    
        但不管怎么说,能见到保罗·奥斯特还是叫人  愉快的。以前我就想入非非,以为奥斯特可能是个  相当高明的乐器演奏家,于是问道:“你的文章不论  结构—亡还是时间上都让人感觉出十足的音乐性,使  我想起优秀演奏家的风格……”    
        他笑着摇头:“遗憾的是我不会弹乐器,尽管时  不时按一下家里的钢琴。不过我认为你说的完全正  确。我的小说是边设想作曲边写的,心想若是能灵  巧地弹奏乐器该有多妙啊!”如此看来,我没打中也  没打歪。    
    我倒不是为自己外语讲得不流畅辩解——我认  为就算外语讲得滔滔不绝也不能保证个人与个人之  间的心情一定水乳交融。有越是口若悬河而绝望感  越深的时候,而断断续续交谈才息息相通的情形同  样存在。以乐器演奏打比方,具有超群绝伦的技艺  未必就能准确到位地传达音乐。二者同一道理。当  然,有技艺比没有好。不说别的,看不懂乐谱演奏就  无从谈起。但是说得极端些,嗑嗑碰碰错误不断甚  至半途卡住演奏不下去却能打动人心的演奏也应该  是有的,反正我这样认为。据我的经验,向外国人正  确表达自己心情的诀窍有以下三点:       
     (1)首先明确自己想说什么,尽可能迅速把握  机会,用简短的语句讲清要点。    
        (2)用自己完全理解的浅显词句表述。难的、时髦的、故弄玄虚的词语不必考虑。    
        (3)关键部分尽可能再换个说法(Paraphrase),慢一点儿说。如果可能,加入简单的比喻。    
        只要留意这三点,我想即使说得不够流畅,也能把你的心情较为准确地传达给对方。不过,这已快成为“文章的写法”了。     
    后日附记    
        日前梅亚莉来波士顿,朗读了她的新书(《女性游记集粹》)。我也去听了,之后一起去日本料理店吃寿司。她说:“托尼(莫里森)拿了诺贝尔奖,普林斯顿热火朝天的!”可喜可贺。我家太太说她时常分不靖托尼、·莫里森和胡比·戈德堡的区别。真够伤脑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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