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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超神空间-第1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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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妙啊,妙啊,王兄不愧是海外来的异域雅人,这才子美人的事情,用这句诗道尽矣。”景雨行听的也是双目放光,不过眼角一撇洪雪娇,美人在旁却不好多说这个,他可还没有侍妾的,但与圈子里的权贵也时常逛逛青楼的,只是为了理国公和武温侯府的联姻,他在洪雪娇面前还是尽量要讨好她的,所以可不像杨桐那样的激动反应。

    另一旁洪雪娇和永春郡主听了也不生气,实在是此诗确实极美,事实上这事也是一位古代女诗人所作。越是有才情才气的女子越是对这句诗没有抵抗力,男人想才女,才女何尝不想才子呢。都是憧憬,无非男女。

    于是两双美眸如水,佩服崇拜的看着王道一,那眼神,就差冒几颗星星就能冒充棒子脑残粉了。当然这不是黑棒子粉,只是棒子粉最脑残……我去,这又黑了,哎,怪我怪我,都几十年了,还对棒子的事情耿耿于怀……本尊当真是太过分了,连这凡人时的碎念念也全斩给了我。王道一碎碎念的如此想着。

    “这‘屋外西岭两尺雪,漫漫寰宇一片白’也极为贴切嘛,有道气。有诗情,此等佳作也是王兄所作啊?佩服佩服!王兄,能让你自称是千古绝句的诗篇。快快道来,我们等不及了。”

    “是极,是极,王兄,你是海外之人非我大乾人士,也不用忌讳在乎我们这世子郡主的身份,只管道来。便是说的差了,也无妨,今日兴致一起来此西山打猎巡游。能结交你这样的朋友,还听到‘红袖添香’,‘能饮一杯无?’这样的诗句,已是我们大幸事了。”杨桐一个兴起。端起一碗黄云酒送到王道一面前。轻轻一碰又是喝了一碗。

    “小~~~”杨桐看到三只也是半醉的小狐也分不清谁是小菲小桑小淑了。“小狐,快快来将酒满上。”只是他唤了好几声,也没用,三只小狐喝的醉熏熏的,趴在酒桌上,唧唧啾啾的也说着胡话,其中一只小狐听到杨桐的唤声条件反射的要来倒酒,可站起身来。摇摇晃晃的又倒下去了。

    “哈哈……你这小狐酒量太差了,太差了。也罢,也罢,我自己来。”

    一旁的仆人倒是想上前侍侯,但这时却是不敢,领队的护卫与管家上去拉住告诫,这正是主人兴致高兴的时候,仆人上前倒酒和小狐狸倒酒,那种意境可就不一样了,就算小狐不倒酒,可气氛意境还在,若仆人上去了那就破坏了雅事,暴怒的杨桐等人会活活撕碎了他们这些没眼色的仆人的。

    “好,好,这酒好啊,那我就酒先来一首,唔,这首诗叫‘雪梅二’”

    “有梅无雪,不精神。有雪无诗,俗了人。”

    “日暮诗成,天又雪,与梅并作,十分春。”

    却见他一字一顿的吟诵读出这首雪梅二,有雪梅二,自然有雪梅一,而这雪梅二已经是难得的上等佳作矣。

    杨桐景雨行这两人虽喝的多,却都是练武练到了颇高的境界,此时虽有些醉熏之意,神智可没有半分不清楚,细细在嘴中重复咀嚼了一遍这首雪梅二,念叨完后,不约而同的大声惊啊了一声,两只手啪啪的拍着手掌。

    “有梅无雪不精神,有雪无诗俗了人,哈哈哈哈哈……景兄,难怪王兄说不管雪好还是梅好,都是一样,说的太对了,哈哈哈哈……”

    “没错没错,我爱梅,杨兄爱雪,总是争执不下,但却忘了,这梅花虽香,若没了这雪,怎能显的出梅花的高洁,若雪景中无梅花幽香在,却又太过清冷,而若是没有我等诗篇应景,那就是太俗气了。这诗当浮一大白,浮一大白啊。”景雨行也学杨桐一般,倒满一碗黄云酒,畅饮起来。

    不知不觉间,众人喝酒也忘了时间,此时已接近黄昏,恰好此时昏黄的天空又轻轻下起了雪,虽大,却不急,后面那句‘日暮诗成天又雪’,再贴切不过。

    再看洪易,杨桐,洪雪娇,永春郡主,景雨行五人,在此时听着这诗,再看那屋前的梅花树上花朵与雪花争相绽放,如同春天一样艳丽多姿,生气蓬勃,幽然生香。

    恰好应这‘与梅并作十分春’。

    一时间,此时无声,唯有三只小狐还在那唧唧啾啾的趴在桌子上说胡话。

    “美极美极也,但这只是雪梅二,还有雪梅一呢?这雪梅二已如此之美,但还称不上千古绝句,还有雪梅一呢?莫非那才是千古绝句不成?”洪易开口说话了。

    王道一轻轻呵呵一笑,对着众人摇头摆手道:“莫急,莫急,雪梅一,这便吟来。”

    “世人皆争论梅与雪,杨兄爱雪,景兄爱梅,各有争执,但这雪梅一,却足以让后人息了这纷争。”

    当即也不卖关子直接吟出了这一首在主世界现代华夏千古流传的雪梅诗。

    却见他抑扬顿挫的再次吟诵:

    “梅雪争春未肯降,骚人阁笔费评章。”

    “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

    呼~~~嘶~~~~呼~~~~嘶~~~~呼~~~

    此千古绝句一出,立时众人再无动静,唯有风雪之声,天地之间,众人的呼吸似也没了,唯余风雪声。

    这首华夏千古雪梅诗,跨越了时间空间,甚至跨越了世界,在此地吟诵出来后,一种难言的意境笼罩着所有人。

    此时无声胜有声矣。

    白子岳静卧在雪地中,听到这诗,再看这雪,这梅,这天地。在这种意境下,心境不一样了,原来这天地在眼中也不一样了啊。

    “我也曾见过无数回梅与雪,怎的今个才发现原来这天地间的景色如此秀丽,不在险峻,不在巍峨,只在这人生中常见的四季中呢?”

    ……………………(未完待续。。)

第28章 《题西山与友人赏雪梅》

    ……………………

    白子岳精神念头越发沉醉,他没有喝酒,可他的念头却有些醉了,六劫雷劫的鬼仙念头,却在这诗与雪,梅之景中醉迷其中。

    这何等可怕?就是七八劫的造物主也做不到让他沉迷念头,他的念头会被毁灭,会被打击,会被击败,但不可能如此这般。

    醉迷与此的并不只是白子岳,就连吟出这诗的王道一本人也被这诗伴雪梅之景勾入了若有若无的沉醉之中,其他人,洪易,洪雪娇,永春郡主,还有杨桐与景雨行身后的那些仆人护卫们,有一定才学根底的,都醉了下来。

    第一个从这种若有若无的意境中清醒过来的是王道一本人,这不意外,他此时虽是凡人,但毕竟本质境界不是凡人。

    第二个却不是在场修为最高的白子岳,而是洪易,此时他刚一清醒,魔怔似的冲进了屋里,抱起屋内的笔墨纸砚,来到酒桌旁,挤开酒桌上的空酒坛,将一个空白画卷铺好,砚台摆好,也来不及倒水,直接倒了黄云酒水来研墨,磨出浓浓黑墨,嘴巴一舔毛笔尖,沾上墨水,还是挥毫泼墨,奋笔急书,居然就做起了画来。

    洪易福至心灵般的将刚刚那若有若无的意境,画了出来,只见那画卷中的黑白山水画中,三间庐舍,一群仆人作背景在身后,五六人围着酒桌,还有三只醉酒的小狐,火炉。煮酒,赏雪,赏梅。天际下着雪花,屋外梅花与雪花绽放,似天边还有极远的天地,此画刚刚作成,洪易又丢掉画画所用的毛笔,换了一个更小的画笔,沾上墨水。在画作左侧空白提起了序,大略的写出了今天之事,还有梅雪之争。再后,是在画作右侧下方提笔将这两首诗写了出来,诗上分别作明:雪梅一,雪梅二。

    最后又为此诗画题了名《题西山与友人赏雪梅》。最后。在诗旁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洪易。

    画作一成,洪易虚脱一般倒在了一旁,拿起了酒坛,喝起了酒,在倒下前还将毛笔递给了王道一。

    “道一兄,此画是我所作,此诗却是你所作。当在旁签名。”

    王道一双目如神如电,什么话也没说。越过虚脱的洪易,接过毛笔,在洪易旁写下了自己的名字,王道一。

    踏踏踏踏……的小声踏雪声传来。

    只见那最大的那一只獒犬走了过来,正是白子岳所附身的这一只,他走过来时,杨桐洪雪娇等人也陆续被清醒了过来。

    杨桐,洪雪娇,景雨行,永春郡主四人顿时一惊,还有身后暗中保护的几个武道宗师级的护卫,都看出了这獒犬眼神的不同,那居然有着灵性灵光,不再是畜生,当下景雨行厉声急呼道:“这是鬼仙,鬼仙附体才有的手段,阁下是谁?”

    “小辈,倒有些眼力……我来这西山只是来探望纯狐一族好友,发现你们几个跑来这打猎,还好你们几个没做什么事,哼,不然今天谁也走不出西山……莫要惊慌,你们这几个小辈还不能让我出手,杨拓和洪玄机在场还差不多。”

    “莫要挡我路,能在此地亲眼目睹并听到这两首千古雪梅绝诗诞生,而这姓洪的小子又机灵的画出了刚才的意境,这画与诗的主人都签了字,我这见证者,可不能错失了这热闹,这可是日后可流传千古的美谈佳事。”

    那白子岳所附身的獒犬,像人一般临时开了喉舌穴窍,说起了人话,话说完后,无视了众人的注目礼,来到画桌前,停了下来,獒首又细细的评赏了一遍画作,似乎刚才那若有若无的意境又浮现了。

    “好诗,好字,好画,还将刚才那种意境画进了三分,这诗画当真是想抢走啊……只是这种事却太伤风雅了,也罢,也罢,我便提笔作个见证,也不枉我来这一趟,当真是大幸事矣……”

    獒犬只有爪子,怎能握笔?但见它獒首一凝,看向桌上王道一刚刚签完字的毛笔,那笔无声息间飘浮起来,像是无形中有人握住了它,随后也在画上挨着王道一的名字,写出了它的名字,白子岳。

    “噫,这字,嘶,这字好生奇特,笔迹瘦劲,至瘦而又不失其肉,转折又见藏锋,何等雄奇!这是你的字?你所独创的字体吗?啊,是了,是了,能作出这般千古雪梅诗的人,心中自有雄奇沟壑,妙也,妙也,光是这字就不虚此行了。”

    白子岳提完字,刚想直接离去,可眼睛看到了王道一的字后, 当下就吸住了眼睛,为何?因为王道一所用的毛笔字,正是华夏最有名的宋皇宋徽宗所创的瘦筋体。

    当年宋徽宗,笔法瘦硬,初习黄庭坚,后又学褚遂良和薛稷、薛曜兄弟,并杂糅各家众人所长且独出己意,最终创造出别具一格的“瘦金书”体。

    这字体‘天骨遒美,逸趣霭然’极具强烈色彩,可谓是‘如屈铁断金’。是现代书法界必学的一种书法。

    王道小学生时期学毛笔字,那是羡艳极了这种美字,可惜,他那时性格跳脱,没心思下毅力练字,长大后,又是忙于上班工作挣钱,字也就那样了,不能说丑,那也差不多了。

    一直到王道成为无限超神空间之主,修为日深后,在地球的日子里,闲时就恶补恶练回了这字体,终于在书法上的功力达到了常人难以岂及的境界,不说是大宗师级,那也差不多了,再说了大宗师级的书法家可没有像王道这样修为这么高的,元神期高人,练个字一天的功夫比凡人一年的功夫还要离谱。

    今日签名,他下意识的写下,却是用的这瘦筋体书法,让没见过这种字体的白子岳又是一阵叹服。

    白子岳的惊叹引得杨桐,景雨行一阵好奇,但因为对这未知附体鬼仙的忌惮,都暂时不敢上来,只好强按住好奇心不敢动。

    而白子岳也没有逗留多时,又看了一遍诗画,还有王道一的字,随后又回到雪地趴下,下个瞬间,这獒犬浑身一抖,一双狗眼睛已经失去了那灵光,杨桐等人知道,这鬼仙离去了,至少明面上如此,至于还有没有在附近监视那就不知道了。

    ……………………(未完待续。。)

第29章 真想抢走啊

    ……………………

    杨桐景雨行四人虽还有些担心,但白子岳的话,也引起了他们好奇,不约而同的来到赶到酒桌上,看起了这诗画,还有洪易,王道一,白子岳的签名。

    洪易离的最近,强打起精神,爬了起来,看向王道一的字。只是摇头,一个劲的摇头。

    “枉我还对自己的字颇为骄傲,今日见了道一兄的字,羞愧矣。”

    其实倒是没那么夸张,洪易的字和王道一没那么大的差距,只是他现在才十六,字才刚刚有自己的风格,已经是极是天才了,而瘦筋体那可是华夏千古美名的字体书法,又是第一次在这世界出现,所以洪易才有此叹。

    随后四人赶到。

    “嘶!!这画!这诗,还有这字!我,我已无话可说。”

    “白?白子岳,八大妖仙之一的白子岳?我们居然碰到这个老怪物,居然一点事没有。太幸运了,太幸运了。”

    “看过此诗画,不得不说那位妖仙说的没错,真的将刚才那奇异的意境画出了三分,此诗,此画,合在了一起,构成了一个奇异的意境,这诗也没说错,确实是千古雪梅诗,名留千古的美事。”

    “不行,我要签字,我也是见证者,我也要签字。”

    “我也来,我也来。”

    “我先来,我先来。”……

    景雨行和杨桐甚至开始争抢起来,后面洪雪娇。永春郡主也加入了战团,最后按身份排列,先是杨桐。景雨行,永春郡主,还有洪雪娇纷纷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并且是屏气凝神,用上了自己十二万分的精神写出了自己最好状态的字迹。

    这种流传千古的事情,上面的签名字要是写的差了,那对个人而言。那就不是流传千古的美事,而是大大的丑事了。因为那亵渎了这诗,画。字,还有意境。

    等到杨桐洪雪娇等人在诗画上署了名后,天边的太阳已渐渐落下,已经是黄昏了。杨桐等四人在仆人的劝告下。不得不告辞了,今天这下午的事情太具有传奇色彩了,杨桐四人一整个下午都处于过山车一般的心态。

    先是兴奋发现纯狐窝,再尔是惊奇遇到王道一,随后是三言两语,用诗引得他们无法拒绝的坐下喝酒赏雪,还有那三只纯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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