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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之妖圣白泽-第1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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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族擅长的魔法,就是光明魔法,还有就是木之魔法,风之魔法,水之魔法,而侏儒一族擅长的,就是黑暗魔法,大地魔法,烈焰魔法。
这些个鬼魂,都是没能及时进入冥界,而在大地之中游荡的鬼魂,被这侏儒所召唤出来。
白泽看着眼前向他攻击的鬼魂,又是一整无语,不知道他的身躯是魂道灵宝化作而成啊,鬼魂越多他的实力就越强啊,张口就把这些鬼魂一口给全部吞噬。
众多侏儒在见到这一幕后,顿时就是更加震惊,他们已经知道,眼前这个不是冰霜巨人,而是有着无上神力的强大神灵,当即就是扔掉了手中的魔杖,磕头行礼。
“侏儒们,信仰本神吧,本神会庇护他们,你们若是缺少食物,向我祈祷,我会给你们提供食物,你们若是生病,向我祈祷,我就能帮你们治病,你们若是遇到敌人,向我祈祷,我就会帮助你们诛杀敌人,看到这些鬼魂了吗,你们死后,也会跟他们一样,你们只有信仰我,才能进入我的神国,享受无边的快乐。”
这方世界,只有神灵才能够不朽,侏儒和精灵是半神,只能获得长久一些,而且,无论是神灵还是侏儒精灵,都跟人一样要吃喝拉撒,一样有七情六欲,可以说,他们就是寿命悠久的人类。
“伟大的神王啊,什么是信仰”,老侏儒问道。
这方世界,神道体系比起之前奥林匹斯世界还要不如,之前那方世界,还要建造神庙,收集信仰,但是这里不用,神灵单单靠着执掌天地权柄,获得永生和强大力量,不过也说不上来谁好谁坏,毕竟奥林匹斯世界的神太过混乱了,那点世界本源怎么都不够他们分的,为了强大只能收集信仰了,而这方世界却是有着魔法这一种后天可学习的力量,自然不需要什么信仰之力。
第二百十一章
这方世界不需要信仰却还创造人类,可不是他们吃饱撑着没事干,这个世界就相当于是一个广阔的农田,里面的生灵,就是农田当中的植物,农田给植物提供养分,让他们茁壮成长,等一段时间后,就是要收割了。
海姆冥界,诸神对众生宣称这是亡者居住的地方,其实不然,所有生灵死后如果不是被接引进英灵殿,那就会被带到这海姆冥界,由黑暗之身霍尔德尔将所有魂魄绞杀,使其化为纯净的魂魄之力,被方世界所吸收,世界正是靠着这种方式,才能壮大到这等程度。
“很简单,立马为我雕刻一尊神像,放在家里,日夜膜拜我,你们要带着虔诚,带着感恩,带着信念,把握当做是你们伟大的父亲,发自内心尊敬我,愿意听从我的命令,为我做任何事情”。
“伟大的神王啊,我们愿意信仰你”。
当即,白泽就吩咐所有的侏儒,都去打造一尊神像,将自己雕刻得栩栩如生,放在自己的山洞当中,点上自己传下的香,日夜膜拜了起来。
白泽将所有的侏儒召集了起来,说道,“你们既然信仰了我,我就要赐给你们食物,你们这里十分的荒芜,只能靠收集稀少的野果还有偶尔大一些野兽充饥,我可以赐给你们食物”。
白泽拿出了一大把的稻谷,这东西在本尊的世界中要多少有多少,现在拿出来使这些侏儒更加的信仰他也不错。
“伟大的不朽神王啊,侏儒的主宰,这是什么东西”,侏儒们问道。
“我虔诚的信徒啊,这是稻谷,将他们种下。细心栽培,每年都能成熟一次,将他们的种子收集起来,将谷壳拨开,用水煮过,就能成为最为鲜美的食物。将部分的种子重新种下,明年又能收成了”。
说完,白泽大手一挥,将这些稻谷洒在了地上,然后施法,这些稻谷迅速生根,发芽,长大,成熟。结出一大片饱满的稻谷。
侏儒们见到这一幕后,都在赞扬白泽的伟大,当即,那老族长迫不及待,将那稻谷摘下,将谷壳用手搓掉,放在嘴里尝了尝,发现不但味道极好。更是真的能够充饥,当即欢喜得手舞足蹈。将这个好消息跟族人分享,族人尝过美味的稻谷后,当即一个个跪下来,不停地磕头,把头磕破了也不在乎,他们的脸上。终于第一次露出了所谓的虔诚的表情。
一缕缕精纯的信仰之力,灌输进了白泽的体内,顿时露出了微笑,这可是神农在洪荒中做的最出色的一件事了,不知道养活了多少的洪荒人族。
而后,白泽仔细地传授他们耕种之法,他们是侏儒,虽然没有耕牛耕具什么的,但一招魔法过去,大地上立马多出了一排排石头人,任劳任怨的耕地,不但不收报酬,不要食物,更是永远也不知道疲劳。
而等他们懂得了稻谷的种植后,白泽将五谷杂粮都传给了他们,然后又传授给他们先进的金属的冶炼,兵器的打造之法。
之所以这么做,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他们去攻打其他的侏儒部落。
就像白泽在奥林匹斯世界做的一样,因为文化的传播,就两种方式,一是经商,二是战争,前世当中,阿拉伯商人跑来中国经商,就传下了阿拉伯数字,成吉思汗的铁骑打到欧洲,就将中国的文化传播过去,后来欧洲的军队打进了中国,就将西方的文化传播了过来,中国人本来是不信上帝的,正是因为有了那场战争,中国才多了那么多基督教徒。
他没有那么多时间,一个部落一个部落去收服,因此就准备扶持眼前这个部落,让他们靠着自己传下的先进技术发展起来,然后去攻打其他的部落,将那些部落的人俘虏,命令他们信仰自己,不信仰就杀掉,灵魂收入体内当中炼化,不怕他们不信仰,魂道灵宝可不是说笑的。
不过,也没有必要做得那么绝,他们见识到自己传下的食物和技术后,知道自己是个有本事的神王,要他们信仰也就不是什么难事。
当然了,在这之前,有两件事是必须要做的,一是耐心等待,这侏儒一族生育比较困难,就算有充足的食物不怕饿死,也要等几十年上百年过去后,他们才能壮大起来,第二就是要去杀两个人,或者说是两只神鸦,分别象征思想和记忆,这两只神鸦每天早上会飞遍全世界,并回来向奥丁报告它们的见闻。
这两只神鸦必须得死,因为他就算动静再小,也难保被这两只神鸦发现,到时候他可就得提前面对欧德姆布拉了,神鸦死后,相当于是挖掉了诸神的眼睛,使得他们没有办法像以前那般,完全监视整个世界。
当然了,就算要杀也不能在这个国度杀,否则的话,岂不是明摆着告诉奥丁看,这个侏儒的国度里面是有问题的。
白泽离开了侏儒的国度,来到了中央世界,人类生存的国度,在这里见识到了那些人类,金发碧眼,而且似乎因为是土之魔神开创的人类,一个个人高马大,十分的粗壮,他就在这里,等待两只神鸭的到来。
“呱呱”,只有白泽听得到,普通人类听不到的声音传来,白泽抬头一看,发现两只五彩乌鸦,在天空之中翱翔着,以极快的速度飞过,虽然速度极快,但是他们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眼球,却是将下方一切世界都尽收眼底。
白泽瞬间出手,两道灵魂秘术打出,在那两只神鸦还没反应过来前,它们的灵魂就已经破灭没有一丝复活的机会。
而后,他赶紧离开了中央世界,返回侏儒之国,他知道,很快神王奥丁就会降临,查探他神鸭的死因,他必须在此之前赶紧离开,否则撞上了奥丁,他就倒大霉了,他现在可打不过奥丁啊。
第二百十二章
阿斯嘉德,阿萨神族所在之地,是被一片绿色的原野艾达华尔所环绕着,就在一条永不冻冰的大河的彼岸,河面终年笼罩着浓雾,雾层不断涡动着,覆着河面,圣岛就在河的中央,雾层中不时有火舌隐现,这是突破逆卷白浪的电光。
诸神国度四处都有摩天的庄严城堡,奔腾的浪花不断咬着城堡的裾脚,在鹫鹰蹲伏的山丘上,有绵延不断的宫殿,其中最庄严华丽的当属奥丁的金宫。
世界树高扬的枝梢,荫蔽着诸神之父奥丁所居的城堡金宫,城堡黄金的屋脊顶端伫立着金冠的公鸡,它每天早晨负责把诸神唤醒,当这只公鸡啼叫时,下界死国的红鸡也和它互相应和,由此产生了喧嚣尖锐的“时间”。
奥丁带领神明们在这块土地上群聚而居,一次大会议之后,奥丁颁布命令,在此神之家不许有流血之事,神明们并建立了一大冶炼炉,制造出许多武器和工具,欢愉地建设家园,于是神的黄金时代开始了。
曾经,这个世界的主宰乃是华纳神族的尼约德,后来,阿萨神族崛起,在创世神的帮助下,奥丁获得了永恒之枪昆古尼尔,在远古神战当中,击败了大海之神尼约德,现如今,华纳神族退守华纳海姆,而他奥丁,则统治除了华纳海姆之外的其他八大国度。
此时,金宫之中正举行宴会,此时坐在他旁边的乃是弗丽嘉,弗丽嘉是爱神,掌管婚姻和家庭,阿萨神族的神后,在天堂和冥府中都有统治权。她容貌美丽,金色的头发中间夹着白色的羽毛,身着束着金色腰带的白袍,腰带上挂一串钥匙,喜欢漂亮的服装和闪光的珠宝。
坐在下面第一个人,乃是托尔。雷神,他的儿子,托尔身材魁梧,臂力过人,他长着一双豹眼、满脸金胡子,手中执着神锤妙尔约尔,戴着铁手套雅恩格利佩尔和腰带梅金吉奥德,托尔常年在东方边境抵御冰霜巨人和巨蟒的侵袭,保卫众神的家园。托尔刚正不阿并敢于顶撞奥丁,脾气暴躁但豪迈行侠。
坐在他对面的,乃是洛基,他是火神、恶作剧之神、邪神,巨人法尔勃蒂之子、奥汀同母兄弟,洛基是冰霜巨人的后代,他长相俊美,能言善辩。自身实力不强,但他的孩子们却都是众神的大敌。如芬里尔狼、米德加尔德之蛇耶梦加得和死神海拉。
他貌似和善,实则经常惹事生非,开头他只是为戏谑而戏谑,如偷偷地剪下西芙的头发,后来他肆无忌惮地为非作歹。
坐在托尔后面的西芙,是力量之神索尔的妻子。土地和收获女神,她有一头金色的长发,闪耀着比金子还要美丽的光泽,西芙女神为此感到非常的自豪,经常坐在她的花园中梳理那一头金发。这就引起了洛基恶作剧的念头。
洛基在西芙睡觉的时候,把她引以为傲的一头金发剪得一干二净,洛基的恶作剧使得西芙非常地悲伤,就在西芙嘤嘤地哭泣的时候,力量之神索尔回到了家中,索尔马上知道这是洛基干的坏事,于是冲出家门抓住了洛基,准备把他身上的骨头拆下来,洛基疼痛彻骨,拼命求饶:发誓去找侏儒国中的能工巧匠,为西芙打造一副一模一样的能够自由生长的金子头发,托尔的雷神之锤亦是洛基此行一并让侏儒工匠打造出的神器之一。
坐在她对面的,乃是弗雷,是丰侥、兴旺、爱情、和平之神,美丽的仙国阿尔弗海姆的国王,属于华纳神族,神战过后被送来当人质,他属下的小精灵在全世界施言行善,他常骑一只长着金黄色鬃毛的野猪出外巡视,人人都享受着他恩赐的和平与幸福,他有一把宝剑,光芒四射,能腾云驾雾,他还有一只袖珍魔船,必要时可运载所有的神和他们的武器。
坐在西芙后面的是提尔,战神,巨人希米儿之子,他是契约的担保人,盟誓的临护者,当其他的神为了将芬里斯怪狼捆绑起来的时候,提尔作为信用的保证人将手臂伸进狼的嘴里,狼发现搁绑它的众神实际上是设下圈套,立即咬断提尔的手臂,从此提尔成了独臂神,但他身佩宝剑,总显得威风凛凛。
坐在他对面的是弗蕾亚,弗蕾亚是繁育之神,掌管生育以及爱情,弗雷的妹妹,她十分慈祥,最为人所爱戴,因为冰天雪地里的人们热切盼望着春天的来临,她常浓妆艳服,花枝招展,有时全副甲胄,披挂上阵,率领众仙女为奥丁挑选死难英雄。
在提尔后面的是海姆达尔,海姆达尔是神界的守护神,又名里格,满口长着金牙,眼光敏锐深远,能眼观四路,无论白天黑夜都能看三百里远,亦能耳听八方,俯伏在地上能听得见青草生长的嘶嘶声,他日夜守护卫在天界入口要道比弗罗斯特彩虹桥,防御冰霜巨人的侵袭,他骑着金鬃马,肩背奥拉尔号角,遇有紧急情况便吹起号角,召唤众神前来应付。
坐在他对面的乃是巴尔德尔,是奥丁的儿子,光明之神,他才貌出众,满面春风,当他微笑的时候,人们都感到无比喜悦,只可惜,按照传说,他做过一个恶梦,预感到将遭人暗算,众神为此着急,奥丁便派出令官,严令一切鸟兽草木都不得伤害巴尔德尔,但令官没有传令给槲寄生,因为他觉得这种脆弱无能的植物不需要加以防范,火神洛基却利用这可乘之隙,用槲寄生做成利箭,煽动黑暗之神霍尔德尔出面,并扶着他的手弯弓瞄准,将巴尔德尔射死。
坐在海姆达尔后面的是霍尔德尔,霍尔德尔是黑暗之神,巴尔德尔的孪生兄弟,双目失明,他生性忧郁孤僻,坚持与光明为敌,在地府当中,他一直坐着肮脏的勾当。
第二百十三章
大夏世界,安檀郡,天云山境内,起源于天云山的流云河下游,距离河畔不远处,有着一个不小的部落。部落的四周有着巨石堆砌而成的围墙,远远看去好似一座小城般。数丈宽的城门外,左右分别有着一座木质的高大塔楼,塔楼之上站着十余个身穿兽皮衣、正在站岗放哨部落战士。
?“嗯?有人来了,那是。。”其中一个魁梧战士凝眉仔细看向远处,只见远方尘土飞扬,隐约可见一支数十人的队伍疾驰而来。慢慢离得近了,才能看清楚他们尽皆穿着白色铠甲,骑着一种脑门上长着银白色尖角的骏马,每一匹独角骏马也都是身披铠甲。整支队伍,便好似一道白色洪流般急速向着城门而来。
?这支队伍,并非都穿着白色铠甲,其中为首的一神采飞扬的俊朗青年穿着精美的白色毛皮制成的衣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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