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丐帮创业史-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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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是崔少彦,崔家堡堡主崔震的独子,亦是当时的武林后起之秀。
两个有爹撑腰的毛头小子,一言不合,便大打出手,从七里街头,打到了街尾。
后来,不知被什么人挑唆,两人化敌为友,将痛失佳人的怒气,一股脑儿地洒向了苏鹤轩。
苏鹤轩是木匠,武功本不济,带着妻子逃回大漠,躲了十二年,还是没能躲过那两个煞星的魔掌。
苏鹤轩死于一杯毒酒,一杯他不能不喝的毒酒。
邢云手里拿着一把刀,刀尖抵向殷觅儿娇美柔嫩的面颊。
崔少彦威胁他:“你喝不喝?不喝,小爷我就划破她的脸,再污了她的清白。”
红颜泣红泪,君亡随君往,欢颜十二载,死生不相负。
那一年,苏巴才十二岁,在得知父母双亡之后,带上他生父做木匠时用的拉槽刀,足足跟踪了崔、邢二人三个月,才逮到机会,在红袖舫的床榻上,结果了姓崔的小子,接着,就是他的盟友——刑云。
苏巴的作案手法干净利落,又因下手时带着浓浓恨意,现场没有留下一个活口。
因此,崔家堡跟刑天门两位少掌门的死,成了一桩无头悬案。
那段时间,江湖上血雨腥风,所有跟刑天门、崔家堡有过节的人或帮派,都被这两大门派联手剿杀。
崔震跟刑天带着成箱的金银珠宝,找到江半仙,希望他的军机阁办事得力,早日给出答复。
那时的江半仙双眼未瞎,孰是孰非看的清楚,他内心里,其实是很同情那个亲手替双亲报了血海深仇的小家伙,便退了崔、刑两家的订金,说无功不受禄。
那一年,苏巴不过十二岁,心智,定力,已大非常人。
由此可见,苏巴的年纪并没有他看上去那么大。
他那些年,流亡四海,化作乞丐,讨饭为生,想必没少吃苦吧?
年近三十,是世人的猜测,也是他自己为掩盖身世,做出的老相。
很多年以后,真相才浮出水面,漠北鹰王,九州青帝,很多人都想要苏鹤轩的命。
最后,不过是借了崔少彦跟邢云的两只手。
更多年以后,洪琪才晓得,江半仙当年宁肯冒着得罪刑天门、崔家堡两大帮派的危险,也要保下苏巴,不单是为了武林道义。
还因为,他是殷觅儿唯一的孩子。
殷觅儿,十二金钗之首,裙下之臣无数,得此佳人一个,人间天上难寻。
爱慕她的人,有富甲一方的豪绅,有权倾天下的王者,有算无遗策的诸葛,有才高十斗的文魁,有倜傥潇洒的公子,有仁义无双的侠士。
觅儿姑娘心中所属,偏偏是那个貌不惊人、才不压众的苏木匠。
第五十章 玄天殿?
卦象上显示,江字世家已经到了存亡边缘,须得福将相助,方能渡劫。s
江半仙边解说卦象,边传授洪琪一些入门的占卜手法,见洪琪听的入了神,随即问他:“周、易二字,你是怎么理解的?先说易吧。”
周易?不就是周易嘛,原来这个时代也有这个叫法啊,他道:“易,就是变喽,江山易主,就是江山换了主人。”
“说对了一半。易不止是变,还有不变。个中含义,日后你慢慢体会,那么,周呢?”江半仙再问。
“周?不就是一个圈儿吗?”这时,洪琪想起了圆周率。
“不错,还有那么点儿意思,”江半仙把那卦筒放回原处,又道:“周是一个圈儿,易是一,也是万,由一到万,再由万到一,循环往复,生生不息,世间万物,莫不如此。”
洪琪点点头,说:“道理我都懂,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有生便有死,有人便有畜。可是,这些跟江家眼前的大劫有什么关系呢,您先前说的福将,要到哪里去找,不会是……鹤皋那位吧?”
江半仙不说是,也不说不是,望向洪琪的位置,一动不动。
他面露浅笑,容色和善,洪琪却觉的诡异至极,他忽然明白了什么,问:“福将难道是……我?”
“没错,就是你,”江半仙收敛了笑容,正色道:“你就是那个变数,冥冥之中,已与江家祸福相牵,若你我二人联手,说不定,真能渡了这一劫。”
“那……我该怎么做?”
江半仙说的没错,他确实是个变数,从21世纪穿越到未知年代,还无意中救了快要饿死的江半仙,也由此改写了自己的命运。s
洪琪最大的秘密,这世上天知地知,无第二人知,江半仙的眼睛是瞎的,竟能瞧出他的不寻常之处,由此可见,世人叫他一声半仙,不是白叫的。
不知家在鹤皋的那位真人,跟江半仙比,道行如何?
江半仙问道:“你那个拾柴帮现下有多少人手?”
洪琪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后脑勺,道:“加上我,也就三十个能打的兄弟,西街的乞丐兄弟们您也晓得,跑腿望风传口信儿什么的还在行,打斗能力,基本没有。”
说罢,又追加了一句:“当然,我们力量虽小,但多是先前铁血会里的强兵猛将,且兄弟齐心,誓与江家同生死,共进退!”
江半仙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道:“若你那个拾柴帮能在短时间内实力倍增,也就是相当于两个江字世家对上刑天门、崔家堡,咱们的胜算还是很大的。”
……!开什么玩笑?洪琪无比困惑地问:“这……可能吗?”
“这就要看你的头脑跟运气了,”江半仙展开一卷长长的九州诸城图,道:“时间还早,来,咱们先来分析分析,刑天门跟崔家堡这两个一流帮派,这几年的关系如何?”
“表面上看,同仇敌忾,亲如一家,实际上,已是面和心不合,矛盾多多,这一情况,似乎从两年前就出现了。”
江半仙点了点头,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江家富可敌国,这回总算有了开战的由头,刑问天也好,崔震也罢,都是十足十的野心家,都想独吞江家这块儿肥肉。但,江家实力亦不容小觑,想要独吞,谈何容易,上上之计,还是像从前一样,两家联起手来,合伙儿灭了江家。但这样一样,问题也就出现了。”
见江半仙面露慈色,洪琪越说,兴致越高,他继续说着:“比方说,两家各出多少钱,多少人,多少马,多少粮,灭了咱们以后得到的地盘、财物又该怎么分配,这都是问题。两家都存着私心,想捞到更多的好处,这些个问题,足够他们讨论上一段时间。这段时间,也就是江字世家做应战准备,以及拾柴帮发展壮大的好时机。”
江半仙听罢,赞许道:“不错,教了你这么久,没白费功夫。”
一番分析,拨云见月,豁然开朗,洪琪还有一事不明,他问着:“两年前,崔家堡跟刑天门还是实力相当的两个帮派,怎么会在短短半年时间里,实力差距拉开,刑天门从坤位上升到乾位,与昔年几近问鼎中原的漠北鹰盟平起平坐?”
江半仙听罢,反问:“你可曾听说过玄天殿?”
玄天殿?没听说过,听这名字,似乎很玄乎。
洪琪叩击桌板两下,表示不知。
第五十一章 乱世枭雄
在江家府宅里,魁星阁是存放卷宗的地方,也是江半仙特意拨给洪琪的歇脚地。
其中武林大事记上记载着三百年来,江湖上存在过的所有门派,除了政府机关。
洪琪曾谎称被天外流石砸中了脑袋,失去记忆,以此混过了大多小老百姓都晓得的常识问题。
其实,玄天殿也就是皇宫,玄天殿里住着的青帝,正是如今天下九城,名义上的统治者。
玄门是白道,跟他们“黑道”原本是不搭界的,大家各自相安,各收各的门徒,各凭本事吃饭。
但,玄门始终压着“黑道”一头,“黑道”不能做的太过,就算做的太过,也得给出一个合理的借口,叫天下人信服,否则,玄门的赤羽军也不是吃素的。
千百年来,玄门一直是天下正统,所有妄图取而代之的野心家,无不以惨淡败局收场,比如说,许多年前,几近问鼎中原的漠北鹰盟。
当然,玄门与“黑道”之间并非隔着一条楚汉河界,泾渭分明,常常为了双方利益,做些私底下的交易。
比如说,玄门不方便出手的事,就交给江湖上的帮派去做。
有了玄门这个大靠山,抢地盘,设赌场,开钱庄,办镖局,各种便利,自不必说。
这种无上光荣的际遇,是江湖中各大帮派梦寐以求的。
乾位上的漠北鹰盟不听话,玄门用起来越发不趁手,便将眼光投向了坤位的门派,很快,找到了新的合作伙伴,刑天门。
自那血符门七、八年前被灭门,乾位上的另外一个位置,一直处于空缺状态,等待新势力的补充。
在上位关键时期,刑天门的掌门刑问天利字当头,把那“同生死、共进退”的宣言放到一边,拒绝与崔家堡共分这块儿大蛋糕。
“世道这么乱,一流门派一旦有了玄天殿做靠山,无异于如虎添翼,这也是刑天门能在短时间内上升到乾位的最大原因。”江半仙语气之中,不无羡慕。
“是啊,世道这么乱,活着已是不容易”洪琪悄声嘀咕着,不敢被江半仙瞧出来他的短志无用。
“先前还真没想到,你这么有骨气,这么有大志。”江半仙突然开口。
“怎么说?”洪琪竖起耳朵,准备听江半仙怎么夸他。
“你招惹了赤义堂,危急关头,竟没有第一时间向江家求助,还特有骨气地单枪匹马去抢人,这下倒好,赤义堂的麻烦是解决了,却招来了更难对付的一流帮派,还一来就是俩,若是只有一个,江家还能硬抗,抗到你的拾柴帮一天天强大地起来,没想到,两个一起来你真不愧是一代武林奇才,骨头专挑硬的啃!”
这欲抑后扬的“夸人”手段,听的洪琪心里好不是滋味儿。
又是难堪,又是感动,感动的一塌糊涂,他问:“您老人家为什么要这么帮我呢?”
他招的锅,要整个江家来背,江半仙不单没打算用他的命,来祭天,用他的血,来浸战旗,还一直在为他筹谋,期待他能尽快成长起来。
“在江湖上混的,混到我这个位置的,哪个不希望有朝一日称霸武林,一统江湖,逼得青帝也要低头三分?”
“我如今已是垂老之年,我那三个儿子,个个资质平庸,能守住家业已是不易,妄图带着江家更上一层楼,简直痴人说梦。”
“直到关帝庙里遇见了你,我的余生才又燃起了新的希望。”
“你未来的成就,就是我如今的希望。”
“但盼你有一天,称霸江湖,名垂千古。”
江半仙的脸上写着大大的“慈父”两个字,洪琪一时忍不住,又流下了感动的泪水。
他来到这陌生的古代,无亲无故,无德无能,竟能得到一个花甲老人的如此厚爱。
这个老人,如今被他害的这么惨,半生心血,将付东流,却依然在给他自信,给他鼓舞。
这份厚爱,说是他的再生父母,亦不过分。
洪琪蹲在地上,抱着江半仙干柴般的小腿,呜呜地哭了起来。
江半仙怜爱地轻抚着他的后脑勺,像是在逗弄他的小宠物金坚一般,道:“你还年轻,有的是前途。若江家躲不过这一劫,注定要迎接覆灭的命运,你一定不要热血上头,急着给我报仇,要么找个安全的地方,蛰伏下来,以图日后东山再起,要么就随了你的性子,隐姓埋名,做个普通人,平安地度过这一生。我在九泉之下,便也明目了。”
听到“九泉之下”这四个字,洪琪再也忍不住了,腾地一下子站来,指天发誓:“江家永远不会有被灭门的那一天,因为我是未来的江湖霸主,承天之命,不是那么容易被打败的!只要我活着一天,必定会尽我所能,回护您老人家的周全。”
江半仙听完,也很是感动,不住地点头,然后笑眯眯地问:“这么有信心啊,是不是突然想到什么法子,能让拾柴帮在尽可能短的时间里,快速成长壮大起来?”
“没有!”
此刻,洪琪的心脏跳的很快,回答也超级干脆。
第五十二章 帮主信物
乱世枭雄,是江半仙灌输到洪琪脑子里的一个模糊概念。
不知道为什么,离开江家以后,洪琪总觉的哪里不对。
从前,他是一个好吃懒做的人,别人帮他揽的活儿,像什么挑粪啊,抬花轿啊,他都懒得伸伸胳膊,动动腿儿,只想着能有两个冷馍馍吃,便是一天好日子。
不到半年的时间里,他的外在依然平凡,平凡到不能再平凡,内在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他的骨骼,比半年前强健了许多,能打人,能伤人,如果他愿意,杀个把人也是不成问题的。
他的思想,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就在刚刚。
方才,江半仙鼓励的眼神与他视死如归的气概,给了洪琪极大的震撼。
人生匆匆,不过数十载,他死后重生,已比旁人幸运许多。
这借来的寿数,这一生究竟该怎么活?他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轰轰烈烈,起起伏伏,浑浑噩噩,庸庸碌碌,bb不断在脑中闪回。
恍然间,初中时候学写议论文,曾倒背如流的一段话浮现脑海:
“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
伟人活一天的意义,那肯定是要相当于普通人的数天。
要不怎么说,天上一天,人间一年。
他想通了,他才不要做什么江湖一哥,古语云:枪打出头鸟,擒贼先擒王。
想那勾践身边的陶朱公,刘邦身边的张子房,也曾跃马横刀,也曾活过爱过,青史留名不肖提,得保善终才是真赢家。
尤其是那陶朱公,四海为家,西施为伴,浮云半生,半生逍遥。
他想好了,他要做就做陶朱公,陪着勾践夺天下,完后,卸下戎装,拨起算盘,去找那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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