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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小闲御神录-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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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心下明了,这几日掌管互市荐卖区的主事之所以一直没找她谈问,想必是被面前这位化神期修士阻止了,他修为既然精深,在清虚门里肯定地位不低,在这互市的官荐区下几个指令,不过是举手之劳。毕竟长天炼的药效果太好,她原本也作了些准备,不过能少掉一些麻烦事自然是最好。

    澹台翊耸了耸肩,只是自顾自地喝酒。这酒葫芦看来也是个宝贝,不然以他喝酒的速度,这小葫芦里的酒早该倒光了。他见宁小闲偷瞄这酒器,嘿嘿笑道:“聚福楼老板地窖里藏的酒可真不错,至少有四十年份。我门派中只有素酒,反倒不如他家酿的。只是他忒小气了,每次找他买酒都要推三阻四。亏得我把他从小看到老!”

    她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眼前这化神期的大修士若是死皮赖脸地找人家买酒,聚福楼的老板哪里敢推辞。细看他这酒葫芦,颜色黄褐,就和一般农家自种出的葫芦没区别,只是长得浑圆可爱。可是仙家的法器最少也能装个海量,老板窖里若还能剩下一星半点的好酒,也算他手下留情了。

    说话间,饭菜就端上来了。她坐了人家的桌子,怎好只顾自己吃喝,于是邀请澹台同用。这男子也不跟她客气,举箸便食,倒让她又多了几分好感。长天平时便跟她说过,修道注重修炼本心,如果成天营营苟苟,不能随心所欲,心境便提不上来了。

    面前首先是一道竹荪清炖竹鸡汤。岩城附近多竹林,无论是竹荪还是竹鸡,显然都是就地取材,倒是很有特色。竹荪是寄生在枯竹根部的一种菌类,从菌柄顶端有一围细致洁白的网状裙从菌盖向下铺开,就是这层网状裙使得它身价倍增;而竹鸡则比家鸡要小一半左右,肉质鲜美甜润,二者搭配入菜,相得益彰。

    她轻轻一尝,只觉得入口清甜回甘,竹鸡煮汤虽不如普通老母鸡味醇,但自有一股子野味的活劲。再配上竹荪、红菇这等山野之珍,整道汤品就充满了野趣。这汤至少煲了一个多时辰,竹荪和红菇都放得不多,怕夺了禽肉的味道,可谓主宾得当,层次分明。

    眼前这澹台翊似乎对这汤也很喜欢,显然是个知味的老饕。这类清汤最适宜佐着烈酒来喝,暖心暖肺,催发酒力在全身运行,一会儿便感觉飘飘欲仙。澹台有灵力在身,喝了这么多酒连脸都不红,不过这习惯看来早已养成了。

    另一道有趣的菜,是聚福楼的招牌菜——茶香小河虾。这菜问世的年限肯定不长,因为茶叶成为饮品的时间前后也不过两百年左右。多亏这里是茶叶的原产地,若换在别处,这道菜的成本可就要翻上好几倍。

    在华夏,由于茶叶的广泛普及,茶香虾的做法早已不是什么秘密。首先将茶水泡得浓浓地,将茶叶捞出沥干水份,再入油锅中炸至酥脆。随后将虾子的虾枪、虾肠取净,在茶水中泡上一两个时辰,再入锅炸制。最后,将虾和茶叶都入锅同炒,加入调味即可。

    这道菜的做法说来简单,但身价也着实不菲,标价是二十两银子,相当于两千元软妹币了!已是极上档次的菜肴,比竹荪清炖竹鸡汤还要贵上十几两银子,这价格就都贵在了茶叶上。不过宁小闲尝了几口,也发现这酒楼做出来的味道确实不错。用来出味的茶有点类似岩茶,香高、汤浓、味醇,虾子泡上一会儿就吸饱了茶香,大大削减了油炸的腻味儿,显然用的茶叶也不是什么次品。

    最让她想点赞的是这小河虾。她以前吃海虾吃得多,对河鲜反倒试得少。这里的河虾必然都是生猛河鲜了,因为这个世界还木有海货和河货的养殖!(未完待续……)

第101章 绝色倾城

    而河虾不同于海虾,身子更小、脑袋圆鼓、壳甲更厚,入锅油炸起来,更显壳脆肉甜,只是特别讲究火候。以她这样的小口,也能一口一只吃得很欢实,对面的澹台更不用说,一箸就挟走三两只。话说这人吃饭的模样看起来很豪爽,绝不像长天和权十方那么斯文。

    也难怪这聚福楼生意好。若换在华夏的旅游酒店,生意这么好就多半用半冷不热的团餐来招呼客人了,绝不会每道菜还要考究细致。她略微感叹了一下本世界人民的纯朴。

    在她看来,澹台也是个有趣的人,明明知道她身上肯定有很多秘密,但从头到尾就是只字不提,望向她的眼神也根本没有探究的意味。这样的人若不是心怀磊落,就是心机实在太深沉。她心理上更愿意倾向于前者。

    他原本和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突然面色一变,停箸作倾听状,然后向她苦笑一声道:“有急事,我得先走了!”说罢,快速往她手里塞进一样东西,站起来往另一边楼梯大步急行。

    这楼上人多,过道很窄,澹台身材高大,原本会被堵个结实。结果他竟然不惜在凡人面前动用神通,几个闪身就下楼不见了。这种被鬼追的匆忙感,和他之前意兴阑珊、慵懒闲散的样子完全不同。

    直到此时,他的声音才在宁小闲耳边响起:“刘满子的手指虽是我削的,但此事终是由你而起,这人心胸狭窄、睚眦必报。我送你的玉符是护身法器,能自发抵挡三次攻击。望慎用。”顿了顿又道,“承蒙款待,小姑娘。后会有期罢。”

    她心中微微一暖,也有些感动。谁说修士们都是冷酷无情的?至少这澹台翊就对她不错啊。

    这时,面向大街的楼梯无声无息走上来一个人,她猜这大概就是追着澹台的“鬼”了。这楼上原本门庭若市、热热闹闹,但这人露面之后,嘈杂声不由得渐渐就小了,很快降至鸦雀无声的水准,无论在座的是雌是雄,都忍不住要行个注目礼过去。

    走上来的这个女人,太漂亮了。

    若说肌肤胜雪。那也没什么特别的,毕竟女修士们有灵力滋养身体,皮肤变白变好都不是奇事。然而宁小闲看着这女子,脑海中居然蹦出一个从没想过在这世界套用得上的词汇:辣妹!

    她的五官虽然漂亮,却谈不上有多精致。可是眼睛虽然不够大不够萌。但胜在与眉毛的距离很小,彰显得眼神越发深邃。并且她的眸子竟是漂亮的翠绿色。凝视得越久,就越令人想探究其中的意蕴;她的鼻子很挺很翘,若长在其他女人脸上,却说不定就太挺太翘;她的嘴不是樱桃小口,严格来说还宽了点儿,嘴唇丰厚了点儿。可是看起来却是该死的性|感啊。

    尤其当她走上楼梯之后下意识地皱起黛眉、抿了抿双唇,在场的雄性生物都忍不住咕咚一声咽了下口水。

    宁小闲一看便知,这女子并非纯正的东方血脉,然而混血儿的面貌十有六七都极出色。她的秀发虽然也是纯黑。却有些自然的卷曲,不像普通东方女子的滑顺,因此只松松地挽在背后,看起来另有一股狂野的味道。

    她微微抬着头,自有一股桀骜不驯的气质,也更衬得五官若浮雕般立体。她的年龄看来有二十五、六了,身材凹凸有致,走起路来没有弱柳扶风的贵气,倒让人想起高傲而无声的猫咪。这女子穿着一袭红衣而来,这么张扬的颜色放在她身上,反而好像天生就匹配她的一般。

    宁小闲轻轻叹道:“她真漂亮。”这话里有几分惊叹、几分艳羡,也有几分落寞。这女子长得好看,气场偏又如此强大,真要令同性都自愧不如了。

    神魔狱中的长天忍不住安慰道:“皮囊不过是表象,修道之人不须重视。”

    言下之意,是她真没人家长得好看哪?虽然事实本就如此,但这话听得她更显沮丧。

    穷奇立刻跳了起来:“长天大人,虽然您一向英明神伟,但我穷奇必须说,您这话可是有待商榷啊。咱们女主人那也是水灵灵、颤巍巍的一朵娇花,不比这胡人女子差。以我穷奇阅人无数的眼光来看,女主人的脸盘还没有完全长开呢,以后谁更漂亮还不好说……”

    她忍不住轻叱:“闭嘴!”娇花神马的,让她想起某部恶搞动画片里的绿皮兽人大妈角色,那位大妈也形容自己是娇花呵!

    不过被穷奇这样一搅和,再看那女子,先声夺人的震撼感果然弱了好几分。

    那女子环顾四周,被她扫视过的人无不自惭形秽,低下了头,不敢与她直视。

    不过,宁小闲有很不好的预感。果然,那女子将视线投向了这里,同时也迈开了修长的**。上好的手工小皮靴踩在楼梯上,咯噔咯噔响,在这突然沉默的楼层中显得尤有节奏感。

    “他刚刚是不是还在?”她开口问道,声音不清脆,反有几分低沉、几分磁性,倒是很搭配她的外貌。

    宁小闲眨了眨眼:“谁?”

    “他。”这女子的目光聚到桌面上。这上头有两副碗具,可是桌边只坐着一名女孩,“澹台翊!他是不是刚刚逃走?”她又重复了一遍,“逃走”这两个字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显然说话的人强抑着怒气。

    “呃……”澹台刚才确实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完美诠释了“逃跑”的真谛,她也没必要帮他掩饰,“是的!没错!”

    这女子咬了咬下唇,露出了“果然如此”的表情,随后不请自坐,露出了一抹艳惊四座的笑容:“请问你是?”

    宁小闲没好气道:“我谁也不是,我就是个路人甲!”哪知对面这美女侧过头想了想,“路人甲?你姓路?”

    “……”果然美女的脑子都不太好用么?呀呸呸,她怎地把自己绕进去了?

    宁小闲一股脑儿道:“不,我姓宁……重点是,我和澹台真人没有任何关系。只是日前见过一面,今日酒楼上又特别拥挤,他好心让我拼个桌子吃饭罢了。”她可不想惹来不必要的误会,尤其面前这位也不是简单人物。

    她毫不怀疑这美女走过来之前就已经用神识将她上下扫描了一遍,因为长天告诉她,眼前这位姑奶奶可不是虚有其表。她的修为,居然也达到了元婴期顶峰!

    人这么漂亮也就算了,连修为都这么高,给不给其他女人一条活路了?宁小闲正哀叹间,冷不防长天沉声提醒她:“这女人来自朝云宗。”她抬眼一瞥,果然看到这美女的衣襟上绣了一丝云朵图案。

    她是朝云宗的人!

    宁小闲后背瞬间就沁出了冷汗。朝云宗的人,有交情的也只有两个。石季珊,跟她是要命的交情,若两人面对面,石大姐估计又会一剑刺过来;权十方,虽然对她不错,但已经返回了山门。眼前这美女,与哪一个人的关系更亲厚呢?

    果然就见这女子微微一愕。“你说,你姓宁?”她的笑容已经完全收敛起来,一字一句道:“你可是叫做宁,小,闲?”

    宁小闲心中咯噔一声响,脸上却迷茫道:“当然不是了。宁小闲是谁?我的名字叫做宁清荷。”仓猝间想不起别的名字,谈姐你莫见怪哈!

    这女子从怀中取出一块玉玦放在桌上,这玉玦正闪着微微的红光。

    “这块玉玦上施放了一种法术,叫做觅血寻踪。上面滴了一滴宁小闲的血,只要离她够近,这块玉玦就会发光发热。”她缓缓道,“你若是宁清荷,为何它会闪闪发光?”

    只有石季珊会取她的血来做这种事,九成九是当日在黄府刺了她一剑之后,将剑上的血取了下来!石季珊那时已经恨她入骨,再做出任何事情,都不值得吃惊。

    这女人,原来是站在石季珊那边的!宁小闲的心已经沉了下去,面上却还要故作轻松,笑道:“也许它出故障了?”

    她掩在桌子下的右手,紧紧握住了獠牙。可是对上这元婴期的修士,她连半成的胜算都没有。就连长天也在她耳边急道:“不要出手!且静观其变,你打不过她!”

    这女子目不转睛地打量着她,听完也笑了一笑:“也许吧。”伸出玉掌来,轻轻覆住了她的腕脉。宁小闲待要往后收手,却发现自己怎么也动不了了。这一惊,非同小可!

    一股热流从对方手中传了过来,似有灵性一般瞬间在自己周身转了个遍,又从腕脉原路返回。

    这是在查探自己的身体!宁小闲紧紧咬着牙,眼中泪花闪烁。这股热流没有损伤她的身体,却狠狠地刺痛了她的自尊。面对元婴期修士,自己竟如初生婴儿般无力,只能任凭人家为所欲为!她的心底顿时浮起一股深深的屈辱感。

    一直以来,她都凭着聪明机敏处理各项事务而游刃有余。尤其师从哨子学了搏命之术以来,身手日益灵动,心中更是有些小小得意。可是今日这女子一个不经意的举动,就将她的自得和骄傲击打得体无完肤。

    在这绝对的实力差距面前,莫说反击了,她连求死都不能!(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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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他喜欢你,你就得死

    宁小闲心潮起伏,却没瞧见这女子注意到了她手中还握着澹台赠送的玉符,微微一愕,若有所思。

    她随后道:“不仅是个凡人,而且连仙灵根都没有。你若不是宁小闲,谁才是?”

    当日石季珊被蝠王抓伤后,由迟素送回赤霄派救治,必然在门派内打听到了关于宁小闲的情况。她这样无灵根的奇葩,在赤霄派内原本就是一个传说,哪可能不传入石季珊的耳中?没想到这样的弱点,竟成了人家辨认自己身份的关键。

    宁小闲抿着唇,好半天才哑着声音道:“你待怎样?”既然被人识破,那就索性光棍一点好了。

    这女子笑了笑道:“我们换个地方说话。”手也未放开,宁小闲就发现自己跟着对方站了起来。

    在外人看来,这两个漂亮女子有说有笑,还手挽着手亲热得很。哪知道两人之间正是一方为刀俎,一方为鱼肉。形势危急,偏偏宁小闲除了口里还能说话之外,其他一切行动全都无法自主支配。

    眼看着这对姐妹花打算离开酒楼,终于有男人壮着胆上来搭讪了。

    宁小闲看着这女子只觉得人家艳丽无匹,却不知自己也是眉目俏丽的清秀小可爱一枚。她自己走的灵动低调路线,平时也许没有多少人会认真注意过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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