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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世魔帝-第4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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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积攒得太久了,这次足足折腾了一个多小时。
最后,阿狸再次化成了一滩水软在兰陵的怀里。
……
兰陵看女人娇媚的面孔,发现眼角处依旧还有淤青的痕迹。
“他打你了?”兰陵问道。
阿狸点了点头。
“打哪里了?”兰陵问道。
阿狸道:“我护住的脸,所以他主要踢我的后背,踢我的肚子。不过,我的眼角还是挨了一下。”
顿时,兰陵听得一阵抽搐,然后听她的心跳,把她的脉搏,看有没有受内伤。
“当时吐了三口血,已经不能动弹了,我本以为我要死了。”阿狸道:“但不知道为什么,三天后竟然就好了。”
“因为你不让他碰,所以他打你了?”兰陵问道,带着一股阴森的杀气。
阿狸点头道:“当时他喝醉了酒,打完后他自己也害怕了,他请来了萨满给我看病,戈鲁也说我就算能活下来,也至少要躺在床上养伤一年。结果三天后,我就起床好了。”
兰陵此时越发感觉到,自己血脉的逆天之处了。
二夫人和自己苟且后,如同中毒上瘾了一般。
而眼前这个狐族少妇阿狸,和自己相好之后,受了那么重的内伤竟然不治而愈。
“那之后你为何不来见我?”兰陵问道。
阿狸道:“因为眼角肿了,不好看。”
兰陵顿时无语!
阿狸道:“本来,我还想再过三天来的。但实在忍不住了,心中火烧火燎的,说不出的难受。爱人,你肯定在我的心里下毒了。”
兰陵道:“对,我的那东西有毒,我的灵魂也有毒。”
“那就毒死我吧。”阿狸柔声道:“我要和你永远在一起,勾夫最近又对我蠢蠢欲动,想要碰我了,我要废掉他的命根子,让他一辈子也碰不了我。”
“你决定了?”兰陵问道。
“我决定了。”阿狸道。
兰陵拿出准备已久的一瓶毒药,这是某种病毒,从某些发病的动物身上取来的。
普通皮肤触碰还没有关系,但是一旦触碰到黏膜部分,就会立刻腐烂,而且几乎治不好。
“你再给勾夫洗内裤的时候,把它倒入水中就可以了。”兰陵道:“记住,你做这些事情的时候,一定要戴着皮手套。这种毒是过两天后才发作的,穿过一天后,你立刻让勾夫换下内裤,然后你把这条内裤烧掉,毁尸灭证。”
“记得了。”阿狸道:“这种毒会死人吗?”
“不会的。”兰陵道,心中加了一句:“但是比死还难受。”
接着,兰陵道:“以后我们不要在这个地方幽会,这地方不安全,换一个地方。”
那是一个偏僻的山谷,哪里的草地更软。
次日,兰陵和阿狸在山谷偷情的时候,她告诉兰陵已经给勾夫下毒了。
言语中,她充满了不安,还有些许的悔意。
兰陵吻着她安慰她,然后又把她剥光,按在地上怜爱了一番。
很快,她心中的不安释去了。
“我这是为了爱情,而且是我丈夫先对不起我的。”她一遍又一遍地告诉自己。
……
又过了两天!
索魔归来后,已经足足四天了。
这四天,兰陵的修为再一次突破,臂力突破九百斤,从六级武士晋升到七级武士!
不过,明天这种地狱试炼就要暂时停止了。
因为明天奇美拉部落要开始集结军队,和野马部落开战,争夺落马山脉。
而兰陵也要正式入职外族军!
外族军的官职完全凭借实力,如今的兰陵已经是七级武士,所以不再是伍人长了,而是副百夫长。
他的修为原本在整个外族军排名二百名,如今已经进入了二十名内,完全是突飞猛进。
也就是在这天晚上!
阿狸的丈夫勾夫,酋长夫人的弟弟,他终于得到报应了。
他几次折辱索魔,并且威胁要抢走小丫头做下酒菜。
因为妻子不让他碰,勾夫无比的恼怒,就跑去酒馆喝酒,然后找野女人发泄**。
所谓的野女人,并不是说野人女子啊。而是说部落里面没有嫁人,或者死去丈夫,为了钱而出卖身体的女人。
之所以不说是妓(女),因为在奇美拉部落,还没有专门的妓(女)。
这些女人都是兼职的。
这天晚上发泄完毕后,勾夫忽然发现下面奇痒无比。
然后解开裤子一看,然后发现命根子完全长满了斑斑点点,而且开始溃烂。
他顿时吓得魂飞天外,将身边的女人狠狠揍得半死,然后赶紧跑到萨满祭师戈鲁那里医治,并且让他务必保密。
戈鲁敲诈了一笔钱后,开始为他医治。
然而,这是病毒,小怪物祭师戈鲁是治不好的。
勾夫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命根子完全腐蚀烂掉,想要活命只有一个办法,连根切掉!
接下来每一天,他都要遭受可怕的折磨,那种疼痛,那种巨痒,是完全无法忍受的。
……
次日一早!
酋长康斯坦丁着急部落所有百夫长以上军官,进行战前动员。
当然,外族军的百夫长是没有资格去的,只有索魔和杜炎二人才有资格进入城堡内开会。
“我们整个部落,有一万六千名勇士。”康斯坦丁道:“我决定亲自率领一万勇士攻打野马部落,剩下六千人留守部落,听从我夫人的命令。”
“是!”在场蛮族将领齐声喝道。
或许有人奇怪,整个奇美拉部落只有五六万人,却有一万六千军队。
这是很正常的,蛮荒部落和中国古代的游牧民族一样,几乎全民皆兵。
“这一战,关系到我们奇美拉部落的荣耀,关系到我们的命运。”康斯坦丁道:“一旦战败,我们不但失去落马山脉,而且所有的敌人都不会再害怕我们,他们就会疯狂地扑上来,将我们咬死,分食。”
“所以,这是我们部落的命运之战!”康斯坦丁重重道。
“必胜!”杜炎立刻大喊道。
然后,其余人也跟着大喊:“必胜,必胜!”
康斯坦丁指着身边的女儿妮妮安道:“这一次,妮妮安也会随我出战。她的年纪已经不小了,很多人想我或许会把她嫁给其他部落的少酋长。我在这里郑重声名,妮妮安是我的掌上明珠,我们的部落之花,我绝对不舍得她外嫁。我只会在部落中挑选女婿。“
这话一出,不仅仅是杜炎,还有其他青年俊杰全部目光爆亮,望向妮妮安的目光充满了志在必得。
有资格竞争迎娶妮妮安的只有三个人。
狮鹫骑士的队长,部落骑军首领,外族军第二首领杜炎。
这三个青年俊杰,论武功杜炎最高,论长相杜炎最英俊,但论地位杜炎最低。
酋长康斯坦丁继续道:“我决定,这次大战,谁立下的军功最大,我就把女儿嫁给他!”
这话一出,全场彻底沸腾,杜炎的眼中几乎瞬间燃起了熊熊火焰。
在蛮荒世界什么是军功,人头就是军功!
妮妮安,他志在必得!这个部落之花,他杜炎一定要娶!
……
与此同时!
没有资格去城堡开会的兰陵和狄娜留在军营山洞内!
兰陵马上就要去外族军中赴任,担任副百夫长。明日一早,随着大军出战野马部落。
这一次大战,外族军要出动八百人,留下三百看家。
为了照顾小丫头,也为了留守部落,狄娜不会出战。
狄娜把一张大弓交给兰陵道:“这是八百斤强弓,是我最珍爱的武器,希望你能够多多杀敌,在军中树立威望。在蛮荒世界人头就是战功,人头就是一切,杀敌之后记住要割下他的耳朵,每一只右耳就代表着一个功劳。”
兰陵点头道:“我一定尽量收获人头,换来足够的金币,给你和小丫丫买好看的衣衫。”
狄娜道:“只要你立下足够的战功,才能在军中树立威望,记住,不要输给二哥杜炎太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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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九七:迎娶狄娜!大战爆发!
要论兰陵的杀人技,最强的是什么?
当然是弓箭!
因为他强大的精神力,所以他的射术完全称得上是百发百中。
所以在箭矢上,一定要多多益善。
狄娜给他准备了八捆箭,然后在每一根箭杠上刻下兰陵的名字,并且在箭羽上做出明显的记号。
这样一来,收割人头的时候也不会记错。
蛮荒世界非常野蛮,落后,但是有一点是很重要的,那就是荣誉感。
抢人头这种事情不是没有,但很少,一旦被发现的话是没有容身之处的。
所以在战场上,只要发现死者的致命要害上插着一支箭,那么这颗人头就不会有人割走。
幸好兰陵是副百夫长,还有一匹马骑。
蛮荒世界的战马,也比人类国度要高大野蛮得多,驮着八捆箭并不算非常吃力。
准备完一切后,兰陵就要去军中赴职。
此时,小丫头正在给狮鹫雏兽喂豆子吃。
“嘎嘎……接……”然后她小手一扔,一颗豆子飞了出去。
狮鹫雏兽张开嫩嘴,拼命去接,但是它太小了,而丫丫太坏了,经常扔得很远,所以它经常接不住。
不过,接不住它就摇摇摆摆跑过去,用嘴捡起地上的炒豆子吃掉。
两个小东西玩得不亦乐乎,小丫头还太小,才不知道什么离别。
兰陵将她抱过来,狠狠在小脸上亲了一口。
小丫头咯咯笑着躲开小脸,然后继续逗着小狮鹫兽玩。
“我会保护丫丫的。”狄娜道:“在战场上,你自己也要小心。”
兰陵点头。
然后牵着这匹战马,驮着八捆箭,前往自己的军营!
……
兰陵被编入了骑兵队,算是外族军最强的一个队,但也是最危险的一个队。
因为战场上,这支骑兵队什么事情都要干,冲锋在前,侦查敌情等等。
兰陵的上司叫雷铜,是一名魔武士!
在魔族世界也是很不公平的,有些种族轻轻松松就能突破魔武士,比如虎族,豹族,狼族。
而雷铜,就是一位豹族武士,力大无穷。
此时,这支一百余人的骑兵队已经完成了集结,整整齐齐站在场地上。
尽管营养不大够,但这毕竟是外族军最强的一个队,每一个人都显得非常骁勇雄壮。
“这位是我们骑兵队新来的副百夫长,兰陵。”雷铜为兰陵做介绍。
顿时,下面骑兵队的武士望来不信任的目光。
不过,他们并没有表现出来,也没有说出口。
现在几乎所有外族军都知道,兰陵是索魔的侄子,而且还带了一个非常可爱的女儿。
外族军的兄弟们对索魔无比的崇拜狂热,所以对他的侄子也自然充满了亲近感。
而这短短几日,小丫头带着小狮鹫玩遍了整个外族军营,她的可爱和俘虏了绝大多数人。
所以外族军的兄弟们对兰陵没有任何敌意,但是却充满了不信任。
毕竟,每天兰陵每天被狄娜用鞭子驱赶,做最基础的力量和速度练习,大家都有看到。
在军中,负重奔跑是最最基础的,锻炼最基本的体力。
接下来,还有弓箭训练,战刀训练,大剑训练,实战演练。
而兰陵仅仅进行了十几天的负重训练,就直接进入军中做了副百夫长。
老实说,这一点大家是不服气的。不说他没有任何战场厮杀,连整套的实战训练都没有完成。
但没有人会说出来,因为他们对索魔的崇拜和狂热,所以绝对不会质疑他的任何决定。
他们觉得,索魔没有子嗣,培养自己的侄子也是正常。
但是对于兰陵,他们心中就不大高兴了,觉得他肯定会坏了索魔大人的名声。更重要的是,这样会破坏外族军最重要的精神核心,公正公平。
基于这个原因,当雷铜介绍兰陵的时候,下面骑兵队的弟兄们显得非常冷淡。
在蛮荒世界,武力为尊,你没有实力,大家就看不起你。
雷铜没有任何要为兰陵介绍下面小队长的意思,兰陵不由得问道:“雷铜阁下,我应该带领那个小队?”
整个骑兵队一百多人,分为十个小组,每组一个十人长。
每三组为一个小队,有一个专门的小队长。而副百夫长,通常会带领一个小队,三十几骑。
雷铜道:“我们每一个小队长是满员的,你暂时跟在我的身边。在战场上不要乱跑,至于军功,只要你愿意,我们不会让你难堪的。”
雷铜这意思很明白了,就让兰陵来镀镀金,不会让他带一个兵。
到了战场上,也一直跟在他的身边,接受他的保护。
至于战功,只要兰陵脸皮足够厚,雷铜会把自己的部分人头分给他兰陵,不会让他面子上难看。
他也真是良苦用心了,如果不是因为崇拜敬仰索魔,他大概早就把兰陵赶走了。
不过单纯从外形上,兰陵确实有些不堪一击。
骑兵队在场的弟兄们,哪一个不是伤痕累累,哪一个不是皮糙肉厚,哪一个不是雄壮凶猛。
而唯独兰陵,皮肤比玉石还要光滑,比牛奶还要白,长得比女人还漂亮,手上一个老茧都没有了。
就算杜炎是恶魔后裔,身上还是有伤痕。
虽然一张脸很英俊,但尽是风霜之色。一双手张开,骨节粗大,手上都是老茧。
而兰陵全身上下,连一个小疤痕都没有,皮肤吹弹可破。
这样的人上战场厮杀?谁信?
肯定是来镀金的!
“记住,到了战场之后,时时刻刻跟在我的身边。”雷铜低声道:“不要跑远,那样会连累兄弟们跑去保护你,如果你拖了兄弟们的后腿,就算你是大首领的侄子,我也不会放过你。如果有那个兄弟为了保护你而枉死,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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