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合租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灭世魔帝-第49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一旦被人霸占,想要夺回来几乎是不可能的了。

    更别说,这方圆百里的区域是绝对的风水宝地,不但有惊人的宝藏,还有惊人的食物储备。

    “叔父,我们要加快独立的脚步了,最晚两个月内,我们就要建立自己的部落,把外族军所有的兄弟都带到这里来。”兰陵道:“一旦让别人发现了这里,就真的来不及了。”

    索魔点了点头道:“等你和杜炎决斗之后,我们立刻策划独立,建立自己的部落!”

    ……

    离开了曾经镜子魔王的领地。

    索魔,兰陵,阿茉三人,拼命地奔跑,前往二百多里的鬼集市。

    阿沫就是那个近人族女子,她今年已经三十七岁了,或许是因为种族的原因,她比三十七岁的人类女子要年轻一些。

    看她穿着树枝铠甲和树叶衣服非常不雅,索魔把自己的外套给她穿了。

    然后,她望向索魔的目光就无比的热烈,丝毫不掩饰自己的情意。

    或者说,在见到索魔的第一眼,她就被他身上那种正义,强大,温暖的能量气息给吸引了。

    她已经说过了,她对荣华富贵的生活没有兴趣,就想要生儿育女,所以她火热的目光时时刻刻都盯着索魔,恨不得随时和他生孩子,这让索魔很不自然。

    三个人不眠不休,足足奔跑了近一天一夜,终于来到了二百多里外的鬼集市。

    兰陵注意到,这个鬼集市是在东边方向,靠近大海,因为这里的大地满目苍夷,伤痕累累。很少有树木花草,几乎没有什么野兽。

    整个南部蛮荒仿佛经历过什么可怕的事情,靠近海边的几百里内,都是这样没有生命的土地。

    鬼集市的入口,是一个大裂口。

    没错,是大地的裂口,足足几千米长,十几米宽的裂口。

    大裂口处,有几十名蛮族骑兵在把守,看到兰陵三人也不说话,直接伸出手。

    索魔数出了九个金币,放在他的手里。

    顿时,几十名蛮族骑兵离开,大吼道:“放桥!”

    然后,在一片嘎吱嘎吱声中,一座木头吊桥被放了下来。

    沿着吊桥,兰陵三人走进了大裂口中。

    这里已经被开凿出了台阶,一直蜿蜒乡向下,深入到地下城市废墟之中,兰陵已经隐隐见到,里面有灯火了。

    行走台阶的时候要非常小心,一旦摔下去,就是深不见底的万丈深渊。

    足足走了几千米的台阶,三个人终于进入了大名鼎鼎的鬼集市。

    每一个人取了一个简单的面具戴上,面具只露出眼睛,鼻子,画着厉鬼的面孔。

    这也是鬼集市的名字由来。

    每一个进入鬼集市交易的人,都不露出真面目。

    进入鬼集市后,兰陵发现面积非常大。

    毕竟,这里曾经是上古城市的废墟,有宽阔的街道,街道的两边有深幽的房子,而这些店铺就在这些房子内。

    当然,也有摆摊的人。

    有些人偶然得到了一个宝物,就跑到鬼集市来出手,缴纳三个金币的入场费后,就在街道上摆摊,能不能卖出去,多少价格卖出去,就完全看运气了。

    索魔带着兰陵走进了第一间店铺。

    这里的房子已经老得说不出历史了,与其说是房子,不如说是一个石洞。

    里面点着昏暗的烛火,看不见有多少东西,仅仅只有一个佝偻的蛮族老者坐在那里打盹。

    这些店主,有些并不是真正的主人。因为这些店,通常都是周围部落的掌权者开的。

    每一个部落多多少少都有一些宝贝,又或者要求购一些东西,所以常年在鬼集市里面开一个店铺进行交易,而看管店铺的通常是酋长的心腹。

    曾经勾夫,就被康斯坦拍到鬼集市来掌管店铺,但是因为他中饱私囊,所以被开革了这个美差。

    这些店铺虽然常驻鬼集市,但却未必有东西卖的。

    比如眼前这个店铺,空空如也。

    “兽元丹,有吗?”索魔道。

    那个打盹的老者摇了摇头,没有回答。

    “价钱不是问题。”索魔拍了拍背后的金币。

    那个老者眼皮打开,闪过一道贪婪的目光,还是摇了摇头。

    索魔带着兰陵进入第二家店铺,这家店铺里面摆着一些兵器,铠甲,还有一些衣服。

    索魔买了一些衣服,价钱都很贵,比在人类国度贵得多了。

    “兽元丹有吗?”索魔问道。

    “没有。”店主道。

    索魔道:“价钱不是问题。”

    店主道:“没有。”

    ……

    第三家店,第四家店……

    索魔带着兰陵一路走下去,将一条街走完了,得到的答案都是一样的,没有兽元丹。

    真是奇怪了,兽元丹是非常珍惜,但也不至于来到鬼市后一颗都买不到,究竟是怎么回事?

    在第十七家店铺,索魔花了两个金币的代价,终于得到了答案。

    几天之前,有一个神秘人,把整个鬼集市的兽元丹全部买走了,而且是一千六百金币一颗。

    这话一出,索魔顿时惊愕。

    整个鬼集市的兽元丹,起码也有十几颗以上,那就是两万多金币啊。

    究竟是谁啊?那么大的手笔?

    周围十几个部落,没有一个人可能有这么巨大的手笔啊。

    两万金币,康斯坦丁咬咬牙也能拿出来,但也不可能全部来买兽元丹啊。

    这玩意服用第一颗效果很大,第二颗效果就很弱了,第三颗完全没有效果,反而会有生命危险。

    而且每一个酋长手头上起码都库存了十来颗兽元丹,作为对部落勇士的奖赏,根本不可能花这么多钱来买。

    那么,他是兰陵做对吗?

    更加不可能了,兰陵在奇美拉部落还算一个人物,当放在周围十几个部落,除了野马部落和安卡拉部落,谁知道兰陵是谁啊。

    走遍了整个鬼集市所有的店铺,都没有一颗兽元丹。

    兰陵的运气真实背到了极点。

    七星级魔武士是底线,没有达到这个修为,就索性不要和杜炎决斗,必死无疑的。

    而此时距离决斗,仅仅只有四天了,兽元丹是唯一短时间突破修为的机会。

    没有了兽元丹,根本不可能突破七星魔武士。

    就在此时,兰陵忽然感觉到有一个人一直在跟着自己,闭上眼睛感应此人的能量气息,竟然还有些熟悉。

    顿时,他不由得猛地一回头。

    立刻见到了一个身影,全身都笼罩在黑色斗篷之中,脸上带着鬼面具。

    见到被兰陵发现,此人也并不惊慌,稍稍犹豫后,她上前道:“你们要兽元丹是吗?”

    没错,是她!

    尽管她用男人的声音,但兰陵还是立刻感应到,这是一个女人。

    而且还是一个熟悉的女子,野马部落酋长的女儿,多柠!

    没有想到,她竟然在鬼集市里面。

    野马部落已经灭亡了,被安卡拉部落征服了,酋长多铎率领残存的几百人逃离战场生死未卜。

    如今时间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不知道野马部落的残军究竟在哪里,还有多少人活着。

    “你们要兽元丹是吗?”多柠再一次用沙哑的声音问道。

    “没错,你有吗?”索隆问道。

    “有,但价格很贵。”多柠变声道。

    “多少钱?”索隆道。

    多柠道:“你有多少钱?”

    她的目光直接落在索魔背后的那一大袋金币上。

    她完全是狮子大开口了。

    兽元丹的正常价格大约在一千到一千一百金币左右。

    而索魔背后的这袋金币,足足有两千多。

    索魔没有还价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多柠一愕,她狮子大张口本来还等着对方还价的,但没有想到索魔如此直接了当。

    她深深吸一口气,然后四处张望,从怀里拿出了一个盒子打开。

    里面,有一颗血红色光芒的丹丸。

    没错,这就是兽元丹。

    索魔将整整一袋子金币递了过去,然后拿走她的兽元丹。

    终于买到了!

    对于索魔来说,这些金币什么都不是,只要能够让兰陵在决斗中活下来,只要能够让他修为突破,别说两千多金币,就算是一万金币他眼睛都不眨一下。

    “告辞!”多柠背过沉甸甸的金币,消失在兰陵和索魔等人的视野中。

    兰陵没有任何要和她交谈的意思。

    尽管,兰陵是想要收服野马部落,但是现在他们还不够惨。

    不过,很显然他们距离山穷水尽已经不远了,这颗兽元丹应该是多柠唯一能够拿出来变卖的东西了。

    这两千多金币,或许她会买武器,买粮食,买肉类,买战马。

    但是……

    靠着这些东西,野马部落的几百残军还能坚持多久?

    失去部落的蛮族人,基本上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死!

    “走,立刻去找一个地方服用兽元丹,然后进行血浴,淬炼筋骨!”

    ……

    注;第二更五千字送上,拜求支持,拜求保底月票,谢谢大家!

五二九:逆天兰陵!血浴吞噬!

    接下来,索魔卖掉了几颗宝石换来了二百金币,买了一些药草,一口大釜。

    还有几支大剑,一支强弓,几袋箭。

    这些东西,都是为了血浴淬炼做准备的。

    离开了鬼集市后,索魔立刻带着兰陵深入到蛮荒森林之中进行狩猎。

    因为要进行血浴,所以必须挑选极度凶猛的野兽放血。

    这种狩猎要非常小心,因为蛮荒世界的每一寸森林和山脉都是有主的,进入别人部落的领地狩猎,小则丧命,大则引起部落之间的战争。

    幸亏兰陵拥有逆天的精神力,一旦有人靠近,隔着很远便可以发现。

    “兽元丹非常的珍贵,而且一个人通常只有一次服用的机会,第二次服用效果就很小了。”索魔道:“所以血浴也就变得非常重要,普通野兽的血,和高级野兽的血,效果能够相差一两倍以上。”

    兰陵道:“那什么是高级野兽的血?”

    “狼人的血,算是高级血浴。”索魔道:“不过最顶级的血浴,是魔齿虎的血。”

    魔齿虎,算是这片蛮荒世界森林中的霸主了,体形巨大,力大无穷,而且极度狡诈敏锐。

    这种猛兽,除非特殊情形,否则一般的部落都不会去猎杀。

    所谓的特殊情形,要么是酋长的宝座坏掉了,需要一张全新的虎皮,要么是遇到酋长生日等大事。

    猎杀一只魔齿虎的代价实在太大了,死个几十个人是正常的。

    它不仅力大无穷,而且几乎刀枪不入,而且它的牙齿和爪子,完全比刀剑还要锋利。

    不仅如此,它的嘶吼声完全是逆天杀器。

    武功低于魔武士的人,被它近处嘶吼一声,轻则耳朵聋掉,重则五脏六腑移位,吐血而死。

    “上次我捕捉狮鹫兽的时候,经过一处山脉,发现了一只魔齿虎的踪迹。”索魔道:“当时,我非常小心地避开了它,因为一只成年魔齿虎,实在是太强大可怕了。”

    兰陵道:“叔父,如果用魔齿虎的血来血浴,再服用兽元丹,我的修为能够突破多少?”

    “至少,八星魔武士。”索魔道。

    兰陵道:“如果是狼人的血呢?”

    索魔道:“七星魔武士!”

    兰陵道:“那魔齿虎,有什么特点?”

    索魔道:“它的表皮看起来很软,但一旦受到袭击,会瞬间凝固变硬,完全刀枪不入。而且它体形巨大,但是速度无比敏捷,还有它的力量无比巨大,超过万斤。最惊人的是它的吼叫声,就算魔武士级高手,被它嘶吼一声也头晕目眩,耳朵出血。高级武士被他吼叫一声,甚至会五脏六腑移位吐血而死。”

    兰陵听了之后,觉得这完全是这片山脉的一个boss啊。

    索魔道:“如果只有我一个人,我不会去猎杀魔齿虎,因为很难成功,而且会有性命危险。”

    兰陵大愕。

    索魔算得上是方圆几百里内的顶尖高手了,在周围几个部落内,甚至是数一数二的。

    连他都说,去猎杀魔齿虎,会有性命之危。

    兰陵道:“那魔齿虎,有什么致命的缺点?”

    索魔道:“它的眼睛和鼻孔很柔软,是唯一能够被刺入的地方。所以要杀魔齿虎,一定要攻击这两个地方。但是你也知道,不管是鼻孔还是眼睛,都很小很小,仅仅一两寸而已,而魔齿虎的速度又如此之快。所以说,要不是小陵你的逆天射术,我根本不会提魔齿虎一事。”

    没错,兰陵的射术是逆天的。

    索魔道:“魔齿虎移动速度太快了,周围几十个部落的人,任何一个神箭手都无法射中它的眼睛和鼻子,但是你可以!”

    兰陵的箭术,已经不能用百发百中来形容了。

    兰陵道:“那好,那我们就去猎杀魔齿虎!”

    索魔道:“小陵,你要想好了。一旦射杀不成,魔齿虎就会变得极度危险,哪怕以我的武功,也未必能够保得住你们的性命。它刀枪不入,力大无穷,完全是无人敢惹的超级猛兽。”

    兰陵道:“想好了,血浴的机会如此难得,那就一定要用最好的。”

    索魔点头道:“好,那我们就去猎杀魔齿虎。”

    ……

    索魔带领兰陵二人,跋涉一百七十里,深入一座巨大的山脉,朝着最高山峰爬去。

    三个人都穿着新买的精致皮甲,小心翼翼地探寻着魔齿虎的踪迹。

    这里的山势非常陡峭凶猛,植被也不密集,索魔几个月前抓狮鹫的时候,为了赶速度,所以走的这处险要的山脉。

    刚刚进入这片险要的大山不久,三个人立刻就闻到了一股尿骚味。

    这是魔齿虎画下的领地标志,代表着你已经侵入了它的领地,将会有致命的危险。

    三个人继续深入,小心翼翼发现着地面的踪迹。

    深入十几里后。

    “这里,有魔齿虎的新鲜脚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