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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世魔帝-第5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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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他大声喝道:“奇美拉部落的武士,还带着干什么,还不将你们酋长抬上马车返回部落,我给你们殿后!”
此时,奇美拉部落的最高首领变成了阳固了。
听到阿方索的话后,他赶紧道:“是!”
然后阿方索带着两个部落参与的三千军队,护送着昏迷不醒的康斯坦丁,狼狈地逃窜。
炎魔部落的第一场大战,彻底结束,大获全胜!
……
兰陵站到了城头上!
静静望着下面一千多名炎魔部落的士兵。
“这一场大战,结束了!”
“我们的炎魔部落,没有被灭亡于襁褓之中!”
“接下来,我们的部落将进入一个急剧扩张的黄金期!”
“我们胜利了,但是没有庆祝大会,没有篝火晚会。因为我知道你们也不想庆祝,我也不想!”
“甚至我知道,你们觉得这一场胜利和你们无关,完全是凭借我和镜子魔王的鬼神莫测之能。所以,你们甚至感觉到耻辱!”
这话一出,所有炎魔部落的士兵面孔一阵颤抖。
兰陵的话说到他们的心里去了,大战胜利了,他们有劫后余生的喜悦,然而却被一种更加复杂的情绪索笼罩,他们却不知道具体是什么。
而酋长兰陵,把一切说得清楚明白了。
没错,是一种耻辱的感觉。
炎魔部落胜利,然而却和我无关,完全是拜酋长一人所赐。
“你们能这样想,这很好,我很高兴!”兰陵大声吼道:“知耻而后勇!”
此时,天上下起了雨!
雨点砸落在所有人的脸上,身上。
然而,所有炎魔部落的士兵一动不动。
“那么我告诉你们,下一场大战,我们再也没有任何依靠了,没有什么鬼神莫测的死亡陷阱,没有什么精神能量罩,唯一能够依靠的,就是你们手中的刀剑!”
“这一战,我替你们打了,下一战就要靠你们自己!”
“下一战,会有多少敌人?八万,十万,甚至更多!”
“兄弟们,永远不要忘记,死亡距离我们永远只有不到三天的时间!我们的奋斗,我们的战斗,才刚刚开始!”
“在这里我下达命令,三个月内,如果不灭掉奇美拉部落,不灭掉安卡拉部落,我们的领地不扩张三十倍,那我们的炎魔部落,就没有必要存在了!”
兰陵最后的一句话,彻底点燃了在场一千多人的热血和心脏。
三个月内,灭奇美拉部落,灭安卡拉部落,扩张三十倍!
这是新的目标,这是神迹一般的目标,这是近乎不可能完成的目标。
“我问一句,这个目标能够完成吗?”兰陵冷冷道。
“能!”一千多名炎魔部落兄弟们嘶声狂吼。
兰陵道:“好,那我记住了!三个月内,如果没有完成这个目标,炎魔部落正式解散!”
多铎眼皮猛地一颤。
兰陵太疯狂了,竟然说出这样决绝的话,这样的表现,根本不像是一个合格的领袖,如此的不理智。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竟然也热血沸腾,也忍不住想要跟着一起去奋斗,一起去厮杀,一起去膜拜。
“酋长万岁,万岁,万万岁!”
一千多人,整整齐齐跪下。
望着城头上的兰陵,目光在狂热的同时,也充满了敬畏!
所有人都跪下了,只剩下野马部落的残余势力一百来人,孤零零站在那里。
多铎面孔微微一颤,记起了他和兰陵的赌约。
在蛮荒世界,言出必行,立下的誓言一定要履行,否则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
猛地一咬牙,多铎双膝跪下,大声吼道:“从今以后,再无野马部落,我多铎率领族人,彻底效忠兰陵酋长,请您接纳!”
“酋长,万岁,万岁,万万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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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七三:部落扩张!虐杀阿狸之女!
有些东西,虽然没有长翅膀,但却飞得比狮鹫还要快,那就是消息!
这片近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几乎每一个部落,每一个流亡者,都在关注这场大战。
甚至有胆大者,就躲在战场的不远之处。躲在附近的山上,观看整场战斗。
冈陀就是其中之一!
他今年已经近六十岁了,来自于北部蛮荒的某个近人族部落,同样部落是被魔陀帝国灭了,从海面上逃到了南部蛮荒,后来听说东南罗刹族领地比较包容,于是有带着族人长途跋涉,来到了此处。
他带领族人流亡已经超过三年了。
这三年,他亲眼目睹妻子死去,儿子死去,孙子死去,他身边的队伍从几百人变成几十人,然后又变成上百人,如今仅仅剩下五十几人。
这三年的流亡,他真的尝尽世间的一切痛苦,饥饿是最轻的一种。
整个南部蛮荒的土地都是有主的,任何的猎杀都会带来杀身之祸,都可能被附近部落的巡逻骑士碰到。
一旦碰到,那就意味着起码要死一大堆人。
所以想要活下去,就必须往深山走。然而深山的野兽无比的危险,死亡更是家常便饭。
没有房子住,没有床睡,没有东西吃,死亡常伴身边。
想要去投靠某一个部落,结果整个南部蛮荒都无比的排外。整个东南领域,对一切非罗刹族都充满了排斥,如果是原住蛮族还有可能被收为奴仆。而近人族,基本上就死路一条。
冈陀想要带着队伍去奇美拉部落参加天眼审判,然而比例实在太低了,意味着队伍中九成的人都要死去。
多少次走投无路,多少次身心俱疲。
冈陀无数次告诉自己,只要队伍有一个部落栖身,他愿意付出任何代价,任何代价!
这三年,他仿佛身处地狱之中,如果不是肩负着责任,他真的想一剑结束自己的性命,免得承受这无边无尽的痛苦。
他和经历和索魔相似,虽然年纪比索魔大,但是队伍规模和武功上,算是小一号的索魔。
兰陵率领外族军造反杀出奇美拉部落,进入鬼域世界建立自己部落的事情传出之后。
冈陀无比的激动,立刻抛下了所有,带领队伍长途跋涉数百里来到鬼域世界不远处的高山密林里面。
不过,等着他到达鬼域世界之外的时候,康斯坦丁的三万联军已经将兰陵的炎魔部落彻底封锁围困。
如果冈陀只有一个人的话,他一定会毫不犹豫进入鬼域世界和炎魔部落并肩作战。
因为他真的受够了,这三年来他的队伍不知道多少次被罗刹族追杀过,死伤无数,有着血海深仇。
兰陵造反自立,建立自己的部落。做到了冈陀想做却不敢做的事情。就单单这一点,兰陵就已经足够让冈陀膜拜。
但是他身边还有五十几个人,于是冈陀的队伍就带着绝望而又不甘的心理,不愿意离开,躲在不远处的高山密林中关注整个战场。
没错,是绝望而又不甘。
绝望,是因为他们觉得兰陵必输无疑,必死无疑,炎魔部落必灭无疑,当然他们还不知道这个部落的名字。
不甘,是他们真的不愿意放弃希望。兰陵造反自立,创建部落,对于流亡者来说,真的就仿佛一个灯塔,是唯一能够接纳他们的部落。
开战的时候,几十个人的队伍,没有人去狩猎采集,都饿着肚子,观看整个战场。
尽管隔着很远,什么都看不到。
然而,冈陀却能看到,毕竟他的修为很高,顶级的大魔武士,拥有不弱的精神力。
整个战场,先是看得他心惊胆战。
一开始三千五百人攻打炎魔部落的时候,他的心就提了起来。
然后看来兰陵暴雨一般的连珠箭,百发百中,他内心的震撼无以言表。
然而,这仅仅只是开始。
接下来,兰陵单人单骑冲向康斯坦的千军万马,仅仅一人,秒杀敌人的二十名狮鹫武士,最后在康斯坦丁的头顶撒尿。
这一切的一切,看得冈陀热血沸腾。
当时,年轻的时候,他就是一个极度正义,刚直的人,宁折不弯,浑身的血都是热的。年纪大了之后,他依旧刚直,但是血已经冷了。
然而见到战场上的兰陵,他感觉到自己浑身的血再一次沸腾起来。
如果不是身边有几十名人尤其是他的孙子需要他的保护,他真的就冲出去了,或促是冲向康斯坦丁的大军,或许是冲向炎魔部落和他们并肩作战。
而且,他们终于听到了兰陵部落的名字。
炎魔部落……
听到这个名字,就什么都不用问,什么都不用说了。
所有人内心都会开始颤抖,身体感觉到温暖。
之前在北部蛮荒的时候还不觉得,炎魔帝国仅仅只是一个传说。然而当他们失去家园,失去领地的时候,炎魔帝国就被无数次说起。
那是近人族最美好的年代,炎魔大帝几乎统一了整个北部蛮荒,建立了强大无比的近人族帝国。
炎魔帝国,是所有近人族的祖国。
当最后的决战发生,康斯坦丁的两万五千大军冲向炎魔部落的时候,冈陀和其他人一样,都觉得没有希望了。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一幕。
真的是毛骨悚然,让人从灵魂到身体的颤栗。
两万五千敌军,竟然自己走向死亡陷阱,活生生把自己淹死。
这……这真是神迹,鬼神莫测的神迹。
原本,冈陀对兰陵充满了狂热,而此时增添了许多敬畏。
康斯坦丁大败而归之后,冈陀再也忍不住了,率领着五十几人的队伍,狂奔下山,冲出了密林,冲向了炎魔部落。
……
兰陵骑着金毛狮鹫,飞到了空中!
然后,他清楚地看到,在鬼域世界,一个又一个人影从附近高山密林里面钻了出来。
有的十几人一伙,有的几十人一伙,最多的一百多人一伙。
清一色都是流亡者,其中**成是近人族!
这些人原本是狂奔冲向炎魔部落,此时见到兰陵飞在空中,所有人本能地停了下来,仰头望向空中的兰陵。
兰陵在空中不断地盘旋。
望着一群又一群的流亡者。
他知道,大战结束后就会有人来投靠,但没有想到这么快。
他知道有许多近人族的流亡者就在附近,关注整个战场,但没有想到这么多。
“炎魔部落,是所有近人族的祖国,是所有流亡者的家,欢迎你们!”
兰陵大声道:“欢迎你们!”
镜子魔王将兰陵的声音放大无数倍,使得他的声音响彻方圆百里。
顿时,所有的流亡者激动得热泪盈眶,互相拥抱,拼命挥舞双臂。
终于不用流亡了,终于不用朝不保夕了,终于不用饿肚子了,终于不用被猎杀了。
终于有家了!
“兰陵酋长,万岁,万岁,万岁!”
地面上的流亡者不断下跪。
“走,进入部落,回家!洗澡,吃饭!”
然后,无数的流亡者涌向炎魔部落!
……
整个炎魔部落,人声鼎沸!
索魔指挥者男人,狄娜指挥者女人。
这些流亡者,进入炎魔部落的第一件事,就是洗澡。
当然,没有热水,只有冷水。
男女分开,直接跳进水池里面洗。身体用兽毛皮搓得干干净净,几乎要蜕皮为止。
洗完后,换上干净的衣衫。当然,这些衣衫依旧是粗麻布,或者是兽皮。
许多人第一次看到了对方的皮肤颜色,因为之前永远都是泥土蒙面。
洗澡,洗头,梳头,这些流亡者都知道。
但是刷牙……
没错,兰陵花了足足几天的时间,才把集体刷牙这个政策推广了下去。
这不是他穷讲究,也不是说刷牙能够给身体带来什么好处,而是一种精神面貌。
兰陵要在无形中灌输一种炎魔部落高人一等的精神面貌。
要让所有人知道,炎魔部落比周围所有部落都要文明,都要先进的感觉。
牙刷很容易造,这里兽毛多的是,硬的软的都有。
没有牙膏,就直接用盐。
用盐刷牙,毫无疑问是无比奢侈的。因为在南部蛮荒,盐比金币还要硬通货,一斤盐换几十斤肉都不止。
只不过,对于兰陵来说,盐是最不值钱的。
他仅仅派出上百个老弱煮盐,虽然生产力底下,但煮出来的盐已经足够整个炎魔部落拿盐当饭吃了。
煮盐这种活对于人类来说极度幸苦,但对于蛮族人来说,再轻松不过了。
久而久之,炎魔部落的人就有了自豪感和优越感。
我们炎魔部落的人,用比肉还要贵的盐刷牙啊。
而这些流亡者,毫无疑问几乎没有见过盐的,见到毛牙刷上的盐,立刻就要吞吃掉。
“啪啪啪……”后面监督的炎魔部落士兵毫不客气地把木棍抽下来。
“盐用来刷牙,不许吃,谁吃了给我记下来!”百夫长雷铜毫不客气记下了所有把牙刷上盐舔吃的人,给他们的牙刷上补充了盐之后。
所有流亡者开始学习刷牙。
而舔吃盐的人就要倒大霉了,因为一会儿每个人要干吃掉半碗盐。
你不是喜欢吃盐吗?让你吃个够。
……
洗干净,换上衣服后,所有流亡者和炎魔部落的人,集体吃饭!
吃的食物有两种,粟米饭,鱼肉!
粟米饭哪里来的,从康斯坦丁的军营得来了。
战败之后,康斯坦丁和阿方索幸存的三千人在兰陵空中的连珠箭下狼狈逃走,还有一部分粮草来不及带走,足足二十几万斤。
这些流亡者者一边吃一边哭,太美味了!
有多久没有吃过饭了?三年?五年?
有多久没有吃过香喷喷的肉汤了,而且还带盐的?三年?五年?
冈陀大口地吞吃,然后看着自己队伍的人,每一个人都洗得干干净净,头发也梳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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