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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魔大红楼-第3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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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能喜上眉梢,快活的大喊了起来。
声音刚落,他就觉得满身森寒。那转过来的狼头、狼眼,仿佛最冷血的屠夫磨刀霍霍向了猪羊。
而他,就是那案板上待宰的羔羊!
“没用了,”
吴不用叹了口气,“哪怕是地狼太子殷无极,此时也落进了贾宝玉的谋算中……”
他把吴能往身后扯了,又指了指金陵城的西方矮丘,坦然面对殷无极:“进城前,劳烦殿下先去那边看看,不然进了城,贾爵爷也会带您去的。”
“是吗?你说的,挺有趣。”
黑色的狼人立而起,镶着铜片,充满野性的豹纹衣衫凭空洒落,挡住了他的身形。
等再出现时,已经是一位鹰视狼顾的俊朗青年……
“那里有什么?说与孤听!”
殷无极的心情不是很好,他收到了千里狼的消息:贾宝玉得了破空飞舟,要飞快的强盛大周。
这是一点都不遮掩了,贾宝玉就那么有信心,不怕他殷无极大兵压境?
吴不用很自然的拱了拱手,微笑道:“您自己看了就好,我们父子只是丧家之犬,如今已经脱离了朝堂……
殿下,这三千里金陵,我们两父子可是走了三天两夜。”
三天两夜?
能够活着走出来,那么,贾宝玉是下令不管这两父子了?
贾宝玉不管,他又何必去斩?
殷无极是何等骄傲的人物,哼了一声,扯住了雷七的臂膀,拐向了南边矮丘的方向。
不管贾宝玉想让他看什么,他看了就是,他殷无极,难道还会怕了不成?
“我觉得短时间内,你没机会大军压境了。”
在行走的路上,雷七笑吟吟的道。
殷无极哼了一声,傲气凛然:“他贾宝玉要强盛大周,孤不会给他半点时间,孤已经决定了,回去就大军伐周!他贾宝玉再聪明,还能乱了孤的,
孤的,孤,孤,孤……”
殷无极好像卡了壳,他看见了什么?
他的眼睛,难道已经昏花了不成?
那是整排整排的小舍,舍里面密密麻麻的,全都是挤满的猪羊。
对,没错,就是猪羊。可正是这些简简单单的吃食,让他流了口水,真的像是一只饿了肚皮的野狼一样……
“猪叫声和羊叫声,还有牛、马、鹿……”
雷七看不见,但他可以听见,这密密麻麻的叫声让他白了脸,苦笑道:“我以为贾宝玉有别的办法卡住你,却没想到,果然,真是厉害啊!”
是啊,真是厉害……
殷无极闭上了眼睛,苦涩的道:“狼,是吃肉的。”
一句‘吃肉’,简简单单,可就是这简单的两个字,把他的骄傲,他的跋扈,他自以为坚决的要去做的事情,全部敲打成了粉碎。
无稽崖没地方养了猪羊,他曾经在无稽崖下集中豢养,结果瘟疫死了一半,剩下的一半吃了,让地狼的族人死了六千。
而如今,贾宝玉弄出了集中豢养的法门……
“民以食为天,可是,贾宝玉怎么弄出这样的养殖法门的?他贾宝玉,真的是无所不能的吗?”
听到六哥成了贾宝玉的家奴,雷七简直是怒火冲天,他看不起贾宝玉,觉得屈了黎清。
可是如今,贾宝玉做到的,他想都没能想到……
“孤要这养殖的法门,一定要!”
殷无极扶着雷七坐好,自己大步走去。
他要抓几个舌头,杀人也好,剐人也好,一定要逼问出所有的法门!
哪怕他会被大周围杀,哪怕他有三成的可能回不去无稽崖,他也一定要这集中养殖的法门啊!
“孤的族人吃不饱,天天饿着肚子,中等人家也要攒十年的肉,才敢想着诞生一个子嗣!一定要这种法门,孤要在无稽崖的顶上、下面,全部弄了养殖大场,孤要族人们吃饱!”
说着,殷无极呲起锋锐的狼牙,涎水哗啦啦的淌了出来。
他的手掌,也冲着一个给猪羊添加草料的役夫,遥遥探去。
很可惜……
那名‘役夫’回过头,露出的却是如玉的脸庞,还有行了冠礼后,逐渐多了坚毅的眉眼。
宝玉把手里的草料丢进猪栏,笑道:“大周一等安国侯贾宝玉,参见地狼太子,不知道殿下为何来了这下三等的地方,要抢我这被人看不起的职司?”
“贾宝玉,你早有预料!”
“是啊,本侯爷的千里狐,也不是吃干饭的呀。”
宝玉懒散的靠在猪栏上,掏出酒盏就饮:“闹出这么大的动静,不趁机清理下金陵城内的千里狼,我贾宝玉岂不是个白痴一样?殿下放心,那些千里狼只是被抓了而已,等您回去的时候,带走就是。”
“你想如何?”
殷无极觉得自己被人牵着鼻子走,他可是狼,不是被栓了环的牛马,哪怕只剩下一点实力还要对抗水勿语的时候,他都没有这样的憋屈过……
宝玉用一种很纯很认真的生意人的态度笑过去:“给您笼鸡的法门,在贵族人吃饱肚子前,不要开战,如何?”
“孤全都要!”
“太贪心不好。”
宝玉温温的道:“大周需要时间强盛,地狼一族呢,也需要时间诞生子嗣,与其咱们开战削弱了对方,不如一起强大……
别忘了,这东边和西边,还有天狗、赢鱼两族呢。”
“孤,全部都要!”
殷无极摩擦牙齿,溅射出很大的火星:“鸡肉不长力气,孤要全部,包括牛马猪羊!”
“爱战就战,爱要不要!”
宝玉强硬了起来。
殷无极怒嘶了一声,却又无可奈何,他知道宝玉为什么强硬,但是,他没有任何的办法去针对,去解决!
宝玉这边,最多是大周和三族一起开战,北方有破城进士陈长弓,西边有赤城王水勿语,东边虽然没个有能耐的,可是那不死进士西门不死,还真他、、、妈、、、的没有死呢!
宝玉只是不想开战,但是他,必须让自己的族人填饱肚皮!
民以食为天,宝玉这时候,就拿捏着他的天!
殷无极冷眼扫了四周,四面八方,也十分微妙的亮起星星点点的碧青色的光,
那是青丘狐族的狐火,
这一带,不知道藏了多少青丘狐族的封号妖将……
第四百五十七章 一蓑烟雨任平生
“孤,抢不到了?”
殷无极突然笑了,笑得特别温和。
宝玉也扯出很柔的笑脸,认真点头:“没错,您抢不到。而且您在大周的日子,会有十名封号进士,外加二十名封号妖将贴身,
那个,
‘保护’……”
于是,殷无极笑得更加温和:“孤答应了,等上了沙场,孤再斩你。”
“您放心,本爵爷不会一个人走进沙场的。”
君子不立围墙,宝玉针锋相对。
于是,协议初步达成,甚至在殷无极的强烈要求下,两人还达成了守望互助的协议。
宝玉知道这是一张废纸,能够绑住殷无极的,只是地狼一族还没诞生足够的子嗣罢了。
他不在乎这个,有他在,大周强盛的速度,一定比这群地狼下崽子来得快……
殷无极也很开心,他得到了笼鸡的法门,是选取健康、无病害的鸡苗,进行分笼养殖,分区进行活动,以及及时扫除鸡笼内的粪便,用紫外线进行杀毒等一系列步骤来达到预防瘟疫的效果。
他不知道什么是紫外线,但是宝玉说了,只要凝聚到稍微强大点的阳光就可以,他觉得,同样,也能运用到猪马牛羊的上面。
所以,他在笑。
宝玉一样在笑,如果只有这些的话,在二十一世纪的历史上,就不会那么晚才出现规模极大的养殖场了……
总之,合作愉快。
宝玉甚至和殷无极一起,护送雷七拜访了黎六郎……
要找黎六郎,自然要去问心宫。
都是有能耐的厉害人,可是,没有谁真个用出了自己的道理、妖气,只是慢慢行走。
他们有大把的时间,可以,尽力让自己的心里舒坦一些……
宝玉是一身黑狐大氅,离开金陵城前,水英光给了他一条漆黑的手杖,是任帘留下的。
此时,宝玉就一边甩着手杖,一边很是轻快的迈着步子。
小雨淅淅沥沥的落了下来,落后的道路开始泥泞,泥水沾不到宝玉,却把雷七的一身,扯成了落魄的叫花子一般。
细碎的石子、滑腻的青草,连着这满天的细雨一起,要‘欺负’雷七这个瞎子,殷无极要去搀扶,只得到了四个字:“我,自己走!”
所以,在这朦胧的细雨下,雷七泡白了脸也泡白了脚趾,他拄着殷无极削给他的竹杖,把道路点得水花四溅。
他的锦靴早就磨破丢弃,换了从路过百姓手里购买的芒鞋。
芒鞋噗嗤噗嗤的挤出水花,和竹杖的哒哒声连成了一条难言的乐……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宝玉忍不住想起了苏轼的《定风波。三月》,这种略显颓废的诗词,他小时候也喜欢过,可是这方天地不喜欢,所以很少想起。
此时,就在此刻,他,就是这样的想起来了……
“距离问心宫还有多远?”
雷七在殷无极的帮助下调整了方向,开始问了。
殷无极坚毅冷酷的脸剧烈抽搐,咬着牙,哼道:“六千七百三十五里!”
“嗯,不是很长,我需要,走这些路。”
是啊,你需要走这些路……
殷无极恶狠狠的瞪了满脸悠哉的宝玉一眼,又满是杀机的看向前方。
自从他们出了金陵,在前方的一百丈外,不多不少,就是一百丈外!他们走了好些时日,总有那么的一袭白衣吊在他们前方的一百丈外,不曾远离,也不曾靠近!
他可以看清白衣男子的脸,记得,记得清清楚楚,那人,分明就是黎六郎!
“孤懂,兄弟,孤懂你。孤,可以……让你留下。”
殷无极红了眼,又不肯让宝玉看见他软的一面,杀机无比凛冽。
雷七却是摇了头:“我答应过你,要帮你马踏大周京都;我和六哥都明白,他是彻底的大周人……
早晚,我和六哥会对垒沙场,不是为了你,只是……”
雷七沉默了一次,低低的道:“我需要走完这些路。”
“好,孤依着你。”
于是,继续行走,九十个日夜,八十天的阴雨,终于,到了问心宫。
雷七攀爬锁链上去,宝玉和殷无极则是飞上高空。他们站在白云之上,却不俯视雷七和六郎两个区区的九胆举人……
宝玉轻声道:“六郎,是我的手足。”
殷无极冷冷的道:“七哥儿,是孤的兄弟!”
宝玉继续道:“我不想他们对垒沙场。”
殷无极却是冷笑起来:“是你能做主?还是……孤能做主?”
嘶~~~
宝玉牙疼的倒抽了口凉气,没错,他和殷无极,谁都做不了主!
六郎是彻头彻尾的大周人,要是以前,他还有的转圜,可是如今六郎早就斩断了左臂,连着两仪之法里的阴仪都给斩了。在六郎的心里,雷七背叛大周百姓,是罪无可赦!
可是,在雷七的心里,他从没承认过大周,也没承认过大周的百姓是自己的族人,他承认的是殷无极,要帮殷无极马踏金陵……
于是,这两人早晚要对垒沙场;
于是,他们是活着也好,死了也好,等待的,只有双方对垒沙场的那一个瞬间!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宝玉的吟哦落下,却没有半点异象产生。
不是宝玉驱散了异象,而是这首诗压根没能名动,起不了天地异象。
低级,特别低级。
除了其中的怅然、忧伤、略微的洒落和朗朗上口的辞藻外,这首《定风波。三月》,在这方天地的眼里真是不值一哂了……
殷无极大笑了一声,讥嘲了一句宝玉的‘诗才过人’的名声,突的,嗬嗬的捂着肚子笑。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好!好一个也无风雨也无晴!对七哥儿和黎六郎来讲,真的是既无所谓风雨,也无所谓天晴了!”
笑罢,殷无极冲着天空一挥手,登时是乌云坠地,他们脚下的白云,也是飞快散碎。
弥漫数千里的乌云被整个砸落,宝玉啐了一声‘散’,乌云里的闪电、雷霆尽数化成只能麻了身体的细小电流。宝玉没管乌云里的水汽,这哗啦炸了下去,登时是漫天晶莹的水润光点,有细小的电火在其中噼啪闪烁。
而在这电火之中,横跨数千里的晶莹水雾映照大日高阳,跨出一条极为璀璨的七彩嫣红……
“小七,一路辛苦。”
黎六郎温润的声音响起,雷七就是猛然呆滞。
他缓缓冲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转身,很是娴然、惬意的笑了。
这时候他没有狼狈,仿佛去见久不见面的兄长,在做一件十分开心的事情……
“我看到了,很美。”
雷七的左眼眼眶上的银钉噼啪碎裂,两个瞳中人飞快的从左眼挪到右眼。
就在这个时候,他的右眼变得一片光亮,看见了漫天的电火瑛虹。
他只看了一眼,就把目光放在前方的白衣身影上,放了茶壶、茶盏,两人低低的笑谈起来……
“怀诗经之雅致,咏离骚之赋词……”
六郎用了出口成章,只见茶香袅袅,幻化成华贵的衣裳,把雷七整个裹挟。
青烟散去,雷七已经穿上的一身冰蓝色的上好丝绸,绣着雅致竹叶花纹的雪白滚边和他头上的羊脂白玉发簪交相辉映。哪怕雷七的样貌平凡,如今眼睛还是吓人恐怖,也被巧妙的烘托成了一位艳丽贵公子的非凡身影……
“谢谢六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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