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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与系统决斗的可行性-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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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半空中突然出现的半透明系统面板告诉了他这条伤疤的缘由。
秦湛忍着疼拉下进度条,自从傲娇系统君升级后,就开始采用书面的形式告诉他剧情。这样也好,省得他去适应脑子里多出的那一堆东西。
系统说,秦湛是来自gx233号星球的卡斯特拉伯爵的独生子。
卧槽?!他来自外星球?!那他不是变外星人了?!
秦湛控制着抽搐的嘴角接着看了下去。
他的原名叫安奈斯·卡斯特拉,现年1842岁,为庆祝从博蒂恩皇家学院毕业而独自乘坐飞船出来旅游,结果碰上时空乱流而坠毁,正好落到地球上。在外流浪一天多后被一个叫做莫逸的男人捡回家,从此便和他一起生活。
1842岁的年龄在地球是老妖精,在gx233星球上却只相当于地球高中生的年纪,安奈斯还单纯得很。
莫逸并非大发善心才带安奈斯回家,他有个丧心病狂的科学家小伙伴,坚信这世界上存在外星人。事实上,他也逮到过一只,并且取出了外星人身上的能量晶核,还根据晶核的构造设计了一台外星人探测仪。而莫逸有个植物人弟弟莫桑,科学家万分肯定地认为要集齐两块晶核就能给莫桑输入足够的能量,使他醒来。因此,莫逸收留安奈斯的目的就显而易见了。
莫逸长得好看,皮肤白皙。五官精致秀气,一双丹凤眼波光流转间满是柔情。缺心眼的安奈斯不过一年的相处就爱上了他,莫逸似乎也很爱他的样子,对安奈斯温柔照顾,纵容着外星人在床上发泄着他过于旺盛的精力。
两年后,科学家研究出了把晶核转换为人体可使用能量的方法,兴致勃勃地想把安奈斯解剖。
莫逸有些迟疑,两年的相处,他和安奈斯也有了感情,不过和弟弟的手足之情比起来,这显然就不算什么了。
但莫逸还是于心不安,旁敲侧击着问安奈斯关于晶核的事情。晶核之于gx233星人来说就好比心脏一样重要,但对莫逸毫无保留的完全信任的安奈斯傻逼地和盘托出,被问及没了晶核会怎么样时他竟然也不警惕,傻呵呵地说若没了晶核,他也就是普通人,会和人类一样生老病死,母星的同伴和机器感应不到他,就算凑巧找到了他也没用,人类的身体根本适应不了太空的条件。换言之,没了晶核,他也就回不了家了。
听完所有事后莫逸倒是放心了下来,反正没有晶核不会死,放着也没用,那还不如拿来救他弟弟呢。
于是便有了现在的状况。
但安奈斯当时少说了一点,正常的母星小伙伴身上只有右胸口处的一块晶核,可安奈斯因为早产而身体虚弱,在五岁那年生了场大病险些夭折,父亲便从其他星球找到了高科技专家帮他移植了另一块晶核进去,就镶嵌在他脊椎的地方。
秦湛摸着伤口,莫逸还算是有良心,没让科学家直接把他解剖了。
再打开人物图鉴,这次的攻略目标叫沈临清,是个花花公子富二代,就喜欢美人,男女通吃。
秦湛心里盘算着,要让沈临清喜欢他不难,毕竟这身体的颜很正,不过要让沈临清收心只爱他一人……就有点难度了。
晃了晃脑袋,秦湛跳下床,走到窗边望了望,这是一座两层楼的小别墅,跳下去就是花园,应该死不了。现在不趁着莫逸去上班赶紧跑路,等那个丧病的科学家想起他来就完了。
依然是哈士奇模样的加莫小跑到他身边,【外面下着雨呢,你这样跳下去没事?】
【没事……吧?】秦湛不确定地说,【管他的,反正死不了。】
换上衬衫和牛仔裤,秦湛穿了双比较好运动的鞋子,单手撑着窗框纵身一跃跳了下去。
圆润地在草地上打了个滚,秦湛扶着地板站起来跳了跳,没什么事。倒是加莫啪叽一下落到地上,因为草地的湿滑往前滑了几步,险些摔个狗□□。
“快走吧,我们去找沈临清。”
秦湛用系统定位了沈临清的所在位置,发现他正从公司回家,便带着加莫到小区门口拦了辆的士,在离沈临清家不远的地方下了车。然后呆站着淋了会雨,湿哒哒的白色衬衫顿时粘在了身上,显现出少年颀长却不显瘦弱的身材。
加莫无奈地陪他雨中漫步,【你除了偶遇色。诱还能来点别的招不?】
【不行。】秦湛呵呵一笑,【文艺一些哪里不好了?我可是娇弱的美少年。】
加莫:【……】
娇·弱?真是瞎了它的钛合金狗眼……
【嘘,别闹,我看到沈临清了。】
一身名牌的沈公子如秦湛所愿地注意到了他,只一眼就打定了要把人勾搭上手的主意。
银色跑车在秦湛身边缓缓停下,降下车窗,沈临清近距离地打量了一下秦湛,满意地笑眯了一双桃花眼。
少年肤色白皙,大概是因为淋了雨,俊秀的脸上带着些病态的苍白。薄唇紧抿,泛出些许不健康的白色。一双墨色的眼睛深邃透彻,仿佛静水寒潭般冷凝如霜。
湿透了的衬衫紧贴在身上,勾勒出少年纤细的腰身,隐约可透过半透明的衬衫看见胸前两点殷红。但这幅美景配上少年没什么表情的脸,不但没有违和感,反而多了几分禁欲的味道,让人不禁浮想联翩。
沈临清兴奋地舔了舔嘴唇,该死,仅是这样看着他都快硬了!如果能把这样高高在上仿若谪仙般的人物压在身下肆意妄为,不知道该是怎么样的一种享受。
秦湛查看了一下好感度,差点没吓得维持不住脸上的表情,尼玛的那数值立刻从0一路飙升到60才停下来!
扫过一眼后,原本数值的地方很快覆上一层马赛克,秦湛还是愣愣地没回过神,他是第一次那么轻松的提升好感度。
“hey,你要去哪儿,我载你过去?”沈临清笑眯眯地问他。
秦湛看了他一眼,犹豫着道,“我……我不知道要去哪儿。”
沈临清眼睛一亮,“那你跟我回家吧。”话一出口,他自己也察觉到了说得太过急色,连忙掩饰般地说道,“你看你身上都湿了,再走下去肯定会感冒的。你先跟我回去洗个澡换衣服,要去哪儿再慢慢想。”
沈临清期待地看着秦湛,就见少年迟疑了一会儿,似乎是觉得有些奇怪,却又说不出奇怪在哪,只好点点头。
“那谢谢你了。”秦湛说。
沈临清一乐,随便找个路边的地方停好车后便打着伞走到秦湛身边,“来,我带你回家。”
秦湛站着不动,低下头看着身边的哈士奇,沈临清连忙道,“它也一起回去。”秦湛这才肯挪动脚步。
走回家的路上他们交换了名字,秦湛随便编了一个因分手而离家的理由搪塞过去。沈临清也没在意,喜滋滋地和秦湛说着话,还不忘以雨伞小为借口和他挨得近一些,伸手揽住他的肩膀。
加莫在旁边看得好笑,竟然还有这样主动上钩的猎物,自己还觉得洋洋得意。
事实证明,秦湛稍显冷漠的内敛性格果然很好地引起了沈临清的征服欲,富家少爷大都有这种毛病。安奈斯那样纯良天真的性格肯定是行不通的,而且秦湛也装不来,只能另外采取策略,这新策略的效果也是意外地好。
沈临清的家在富人区,是一栋三层楼的别墅,外面有个小花园,顶层还有天台,看起来很是气派。
秦湛洗了个澡,换上沈临清的衣服,他的身高有183,穿起来挺合身,就是因为没怎么锻炼而少了些肌肉,显得空荡了一些。
沈临清坐在沙发上等他,秦湛带着一身水汽走下楼梯,羊脂玉般白皙的面颊染上了朦胧的淡粉,看得沈临清又是一阵心驰荡漾。
加莫:【你这身体越看越像受诶……】
秦湛:【……有种再说一次。】
加莫:【……】
虽说秦湛每个世界长得都一个样子,但系统也会根据身份的不同而稍加改变。举个栗子,如果穿越成古代将军,那么肤色就会变成健康的古铜色,身材也会健壮些;而他现在是个刚成年的et(外星人),容貌自然会偏向精致秀气。
“秦湛,来坐这儿。”沈临清热切地招呼着,秦湛顺势在他旁边坐下,拿着毛巾给加莫擦毛。
“你这只哈士奇养了很久了吧?”沈临清和他搭话,秦湛点点头,“养了两年了。”他揉搓着加莫的脖子,再次被误会成是哈士奇的空间守卫者朝沈临清狠狠地龇了龇牙。
沈临清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往后缩了缩,“好凶的哈士奇。”他小声嘟囔。
“加莫不凶的。”秦湛笑说,揪着加莫的两只前爪把它往沈临清的方向伸了伸,“你摸摸它。”
沉醉于美人一笑中的沈临清当真受了蛊惑般地伸手去摸加莫的头,却被凶恶地吠了一声,彻底把米青虫上脑的沈公子从美梦中唤醒。
秦湛知道加莫是故意的,于是他只能和沈临清道歉。
“不要紧不要紧。”沈临清连连道,随机桃花眼微眯,显出几分算计人的狡黠,“可是我想试着摸摸它,你手能借我一下吗?”
“啊?”秦湛一愣,沈临清没等他回答就抓起他的手去靠近加莫,两只手交叠着放上哈士奇大狗的脑袋。
秦湛在母星时也算是个贵族少爷,手指纤细修长,一点疤痕和茧子都没有。沈临清的手要比秦湛大一些,骨节分明,覆在秦湛的手上都快把它完全罩住了。
秦湛:“……”
魂淡你倒是摸狗啊你摸劳资作甚作甚作甚!!!!
第十六章()
秦湛发现他真是低估了沈临清的好。色程度,就连晚上睡觉沈临清都以其他客房的被子换洗了为借口让秦湛去和他睡在一起。
“这不、不合适吧……”秦湛结结巴巴地说,沈临清笑得十分灿烂,哥俩好地揽住他的肩膀就往床上拉,“没关系的,睡沙发不舒服,反正都是男的,也不避讳什么。”
秦湛:“……”就是都是男的才避讳好吗?
他不得已和沈临清睡在一块儿。
加莫神吐槽:【有史以来进展最快的一次,认识第一天就同床共枕了。】
好在沈临清大概抱着想刷他好感度的目的,并没有做出太过分的举动。
早晨醒来,秦湛习惯性地抱过被子想滚几圈,结果却撞到了沈临清身上。
沈公子一样睡得迷迷糊糊的,还以为是哪个带回家的小情人,一把揽住秦湛的腰扯下内裤就顶了上去。
秦湛彻底惊醒了,抽了抽嘴角,干脆利落地直接抬腿把沈临清踹下床。
“嗷!”滚到地板上的沈公子哀嚎了一声,半天才想起这是他准备勾搭的新猎物,连忙手脚并用地又爬上床。
秦湛做出一副受到惊吓的样子,“临、临清,对不起……我不不、不是故意的,是你,你,我……”白皙的脸上透出红晕,秦湛呐呐地低下头不再说话。
“没事没事,是我不好。”沈临清捂着摔疼的屁股又巴巴地凑了上去,安慰着愧疚的秦美人,“不好意思,我把你错当成我男——呃,女朋友了。”
“诶?”秦湛抬头看他,惊讶地瞪圆了双眼,“你有女朋友?”
“没没没没没。”沈临清急忙否认,见秦湛呆呆的样子简直神萌,不由得又凑近了一些,“我说的是前女友,我们……一年多前分手了。”他伤心地说,还抬手抹了一下眼睛。
秦湛心里鄙视了一下沈临清浮夸的演技,面上又不得不去安慰他,最后沈二货干脆得寸进尺地抱着他耍赖皮求安慰。
“临清,你别、别抱着我……”秦湛扭开头,看着一脑袋扎在他怀里的沈临清,尴尬得手都不知道要放在哪儿了。
“阿湛,我们是朋友,这样没关系的嘛。”沈临清可怜巴巴地望着他,委屈地皱着眉头,“还是你不想和我做朋友?”
秦湛摇头,“当然不是。”他抿唇笑了笑,带着些无奈的纵容,“那……你想抱着就抱着吧。”
“唔……”沈临清眯着眼睛又靠上去,舒服地蹭了蹭。果然,秦湛就是这种外冷内热的人,他扮一扮可怜就立马心软了。
自认为制定了正确攻略的沈公子不知道自己正迈向被调·教的深渊。
………
秦湛不想被科学家抓过去解剖研究,他也没把握莫逸会不会拦着那蛇精病,只能暂时先躲着他们。
用公用电话和原本上班的地方辞了职,秦湛到一家高级餐厅聘请钢琴师的职位,面试时他弹了一首技术值相当高的《野蜂飞舞》,便很顺利地得到了这份工作,店主许诺他一晚上只弹两小时,现结工资100大洋,若有客人点歌,则小费另算。
秦湛自然是不缺钱的,系统可以兑换任何一国的货币,他找工作无非是要掩人耳目而已。
沈临清是不想秦湛每天晚上8点到10点都不在家,他有邀请秦湛去沈氏公司做他的助理,沈公子在那儿挂着个副总的名头,总裁是他哥沈临净。可问题是沈临清就是个游手好闲的富家少爷,去了公司也什么都不干就在那儿坐一天,他的助理还能做什么?
于是秦湛婉拒了他。
沈临清又另有了计划,狗皮膏药似的黏了上去,每晚都会去秦湛工作的餐厅吃饭。
今天下班,沈临清照样坐在靠窗的一桌等着他。
“临清。”秦湛走过去,“都说了你不用天天等我的。”他过意不去地说。沈临清追人的时候确实很用心,甚至可以说是无微不至的地步,完全让人看不出来他是一个花花公子。
“这有什么。”沈临清不在意地笑笑,拿出老一套的借口来堵他,“我们不是朋友吗?”他无辜地看着秦湛。
秦湛心里腹诽着这傻逼成天朋友朋友的,也不懂得换一个好点的借口。但面上仍是笑道,“要吃点什么吗?我请你。”
沈临清也不推辞,给两人点了奶茶和仙草冻、布丁等一些秦湛爱吃的小零食。
“阿湛,你弹琴弹那么久累了吧,要不要我帮你揉揉?”沈临清殷勤地问道。
“不用了,”秦湛有些不好意思地避开他灼热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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