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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楼兰当王子-第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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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章尉澜去阅兵()
“大好人殿下”这个称号那是深入民心。
这一切尉澜未知,自己的形象居然如此伟大,光照整座楼兰城!
逛完街,带着一大堆的东西,什么都有,首饰,也有一些花粉、香料、还有一些好看的手帕,大多都是女人用品。
“呼,终于回来了。”大世子松出一口,这样逛还真是太累了,好在在酒楼的时候好好休息了一顿。
酒楼生意有些清冷,只有三桌客人,主要是刚刚出春,大家都在忙活,哪里有时间来这里吃饭和闲酒。
。。。。。。。。。。。。
“王兄,将士们训练完毕,有请王兄观阵!”这一日,安泽一大早来到尉澜的府中,平静的语气,但眼中带着期待。
这些寒冬的日子以来,他们都加强训练,从刚刚参军到现在已有时日,他们的长枪早已磨得发亮,等的就是一个肯定,然后冲杀在前线,建功立业,奋力杀敌!
“好。”尉澜也当即应了下来,许久未见,看看这军容到底是何等模样!
一世人,两兄弟,只是为了守护这片属于自己的大好河山。
军营早就搬到城外去了,尉澜牵拉骏马,许久未曾骑马,骑术却没有生疏,一跃上马,脸上带着自信的笑容。
“走,让我看看我们楼兰大好男儿是何等的雄壮!”
这话倒是相当受用,安泽脸上也是浮现骄傲,笑道:“绝对不会让王兄失望,等王兄发出东征的指令,相信我们铁骑所过,平定东部之日可待。”
“有哦?有这信心,哪里来的铁骑,不是总共才一千多匹马吗?”尉澜忍不住问道,一千的骑兵也算铁骑?拉到倒吧,不过,想着自己老丈人骨山那六千铁骑是何等的威风凛凛,更是有些心动,若自己真有这样的一支劲旅,横扫东部贼寇,还真是指日可待,收复山河不需要多久。
“王兄到了便可以知晓!”看到尉澜有兴趣,安泽也就放心了,故意卖关子到道。
“要是到了没有,我可要处罚你。”尉澜也是个有趣的人,两兄弟在在一起不调侃调侃,还真会生疏,若是知道结果还不容易,进入系统一看便知,那铁骑肯定是暴露天外,准备好了演练。
但他并没有这么做,那岂不是辜负了安泽的布置?
“王兄要说谈情说爱,俘虏美人芳心我确实不如你,但若是排兵布阵,你可别小瞧我,要是你不满意,随时处罚我好了。”安泽拍拍胸腹保证道,话里依旧是调侃。
尉澜闻言,大笑一声,说俘虏美人,自己还真胜了他,就在昨晚,他不经意间听到有人都称他为‘风流好人殿下’了,想想还是名副其实的。
这时安泽又这样调侃,还真是奇了怪了,摸摸鼻子,也就默认了。
“听你这么说自己似乎俘虏不了美女放心,要不这样,长兄为父,安丹不在,我就只好替你做主,改明在城内给你挑一个大舅闺秀,我亲自上们提亲,这样总能帮你解解夜里的寂寞了吧。”
“王兄还是别取笑我,可使不得,父王曾说,只有江山稳固之后才准我娶妻生子,现在战乱未定,就算平定东部,我们还有北部,还有西南需要支援,至于这事,暂时就不捞王兄费心了。”安泽讪讪笑道,虽然战军中听那些老油条说女人是多么美味,但他永远记得父王是怎么死的,是被女人还是的!
他暂时还不敢娶老婆,可能是有阴影吧。
尉澜也不再调侃,骏马经过一个冬天的修生养息,现在春天到了,终于可以尽情地奔走,一溜烟就没影,两兄弟调侃完开始比划骑术了。
对于这次阅兵,尉澜也是满怀信心,想着如何以摧枯拉朽的方式,直接把东部收回。
。。。。。。。。。。
城东外五里地,这里一片空地,以前是作为商队的交易地点,现在变成了楼兰守军的大本营。
“等下都给爷们精神点,若是谁拖了后退,火头营那边的柴和水就交给他了,听明白了没有!”
狗子正在马背上叫嚣,那声音宛如闷雷,落在一千多将士的耳中,他这队骑兵属于最早的那队,他可不敢有任何出错,他怕辜负尉澜的希望。
提别是听到安泽将军说今日会带着尉澜来阅兵,耕作做足了准备,要个尉澜一个惊醒,展现一下军队的雄风!
“是!”众多将士都是怒吼,却一点也不怕狗子刚才的话,这声音传遍军中,宛如天雷滚滚。
好战,好胜!这是一支军队的信念,想要取胜,就必须好胜,喜欢胜利,这样才能常胜!
军队,必须有着军队的信念,也被人称为军魂,只有这样的军队,才可以称为劲旅!
当年秦始皇有白起为将,征战天下,那是攻必克,战必胜,就是因为他们军队中有着属于自己的信念,有着一统七国的强大信念,最后,秦国做到了,当然,战功不仅仅是白起一人的,那是属于为秦国作战的每一个将士的!
这队守军也有这自己的信念,他们的信念就是守住这最后的家园,还有就是尉澜,这个给了他们很多恩惠的年轻人,他们都会为他而战。
这也是信念的一种,就宛如当初秦国的军队为秦王而战,都是因为秦王待他们不薄,尉澜对这些将士更是如此,在城内对他们的亲属颇为关照,他们的回报就是日夜苦练。
虽然苦,但想着家里的婆娘和孩子都安全,他们也会露出笑容。
这一切都是因为他,因为尉澜,若不是他在南部贼寇霍乱时站出来,他们的家已经没有了,他们单个的个体绝对不会组织去对抗贼寇的,最后,他们都会变成奴仆。
现在的一切,都不一样,不仅家守住,还当了兵,这是一种荣耀,这都是尉澜给的!
所以,对于这次尉澜到来的阅兵,不仅仅是狗子一个人看重,更是全军上下想要的一种表现,日后在战场山也是奋力杀敌。
“好,现在开始,列阵!”狗子一声怒吼,手里举着一面大旗,上面写着大大的“楼”字,手中旗帜一扬,和他回到自己的位置,在众军前面!
由于不对抽调一些人马去守护王宫和看护雨府,现在军队正好一万人,被安泽直接重新编排,变成每一队一千人,直接撤了千夫长的职位,由十个百夫长带领十队组成一个校尉队!
当初招的十个校尉队长刚刚好每人带一支,对于军中的官职,在没有过多的战功下,只好以武力决胜分,任何人都可以挑战百夫长的位置,百夫长可以挑战校尉,这样也就安抚了那些撤销职位的人。
一句话,没有能力你就当官,谁也管不着。其余十队也是各自列好战队,等待着尉澜的到来。
第144章部队军威()
一日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
最是一年春好处。。。
中华大地,泱泱大国,五千年文化源远流长,各个时代都涌现出无数的天地人杰,文学大家,是人情怀,引领着各个时代的风骚,用无数美丽、动人的诗句表达着对春天的感悟。
地大物博,疆域辽阔,春风吹过,光秃秃的树干又开始长出新的嫩叶,吹散寒冬之雪。
两匹骏马从楼兰城东边的城门奔驰而出,马背之上,两个英气勃发的俊俏少年,脸上洋溢着自信的神色。
五里的路程对于骏马来说,根本不需要半个时辰,就已经穿梭完毕。
映入眼帘的是一队队兵马,足足有万人之众,个个脸上有着肃杀之意,十个带队的将军,赫然人马一身,立于部队最前沿。
见到不到百步外的两个少年,众军都是齐齐双手一拱,长枪握在中间,咔咔咔的一连串响声,都是来自身上的甲胄摆动所发出的声音!
军队是严肃的地方,没有再多的言语,一礼完毕,众军收回手势,目光凝视,正在等待着命令!
“嘶!”马背上样貌稍微成熟些的那少年,倒抽一口凉气,短短一个多月,这军队居然完成了脱变,变得如此整齐有序,士气威武!
另一少年见到前者如此举动,嘴角挂出一抹淡淡的笑容,转而御马而出,回归军队当中,一声爆喝:“列阵!”
万人军队接受到命令,立即开始盘旋,左边五队,右边五队,转个半圆向后面走去,短短一盏茶的功夫,军队的排列已经变了模样,盘旋得宛如猛虎张开的一张巨口,这就是军队中的战阵,敌人若在此时来犯,定是羊入虎口,有来无回会!
隆隆隆!
部队的马匹赫然有序,一批紧跟着一匹,一队紧跟着一队,没有一点错误,节奏是那么地清晰!
随着战旗的挥动,军队的节奏跟随变换,随着攻击的旗帜一扬,足足有三千人的长枪一致指向天空,好似这一刻要与天公比试,若他日,指向的定会是敌人!
战旗一收,三千长枪淹没在黑乎乎的人群当中,若觉得此时没有危险了,那就大错特错,随着一声“咕咕咕”的牛角号吹响,一队人马立即换做步兵,一手手持厚重盾牌,一手持银亮长刀,在空间狭小之中,长枪不起作用,只有灵活的短兵器才是王者,盾牌防御,宝刀锋利,定能杀敌人个人仰马翻,血流成河。
“我滴乖乖,倒真是了得!”马背上的青年砸了砸嘴巴,感叹不已,他正是跟随安泽而来阅兵的尉澜殿下!
看着这兵强马壮的一众军队,心中都是热血沸腾,心中更是雄心万丈,有如此一支军队,足以横扫各方了,倒是后就要。。。周公吐哺,天下归心了。
心有猛虎,胸有凌云志,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
这一世注定了不可一世,注定了轰轰烈烈,这注定了平步青云!
在这一刻,尉澜的心中升腾出一种战意,自己将要凭借军队,横扫西域住诸国,人且看看他日还有谁敢发动战争,来扰乱自己的美梦!
军队中演习还在继续,不管是谁都拼尽全力,赶紧一生都没有真么严肃过了,这一刻,他们完全融入自己的角色,自己只是一兵,马前卒,而对着的是敌人的千军万马,只有团结起来,摆出最厉害的战阵才能活命,才能守住自己的温柔乡。
此刻自己是英雄,身影无比伟岸,身后站着的是妻子和孩子,还有一片大好河山,有着无数乡亲父老的目光,都带着支持!
长枪挥舞,盾牌上前,银刀飞转,战旗再转,弓箭手已经准备就绪,‘嗖嗖嗖’的一声声破空的清脆音符发出,一支支锋利的箭头扎入战阵中心的稻草人中,穿透胸膛,瞬间百箭而至,稻草人被射成筛子。
若是敌人享受这万箭穿心之痛,不知会是何等的景象。
春日的太阳并不热,春风中还带着微微的凉意,将士们的额头都布满汗水,都展现出坚毅的脸色,战鼓不停,战斗不止,不到最后一刻,他们绝不会停止手中的兵器。
兵器是属于军人的第二生命,生死相伴,更人剑在人在,剑碎人亡的说法,所以战士们都很爱惜自己的兵器,时长用布来擦亮,不让兵器染上锈迹。
“这安泽不得了啊!若是生在三国,估计又是一个常山赵子龙,以后打江山就要靠他了!”军队中的一幕幕尉澜看得清清楚楚,安泽始终位于战阵的主要位置,有那种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气势。
若用三国的话说,有此人,胜过十万雄兵!
每每枪出,都是独当一面,一枪横扫,若是敌军在,得扫过十几人,这样大法,一个时辰下来,还不得杀上千人!
一将功成万骨枯,名将都是尸山血海里走出来的,盛名之下无虚士。
“此人就是安泽所说的力牛么,好大的力气!”目光凝视军队之中,一个大块头,简直就是一小山堆,身上竟然没有一块肥肉,全是喷张得发亮的肌肉,此人并不是十校尉之一,更没有穿甲胄,而是袒胸露乳,赤着上半身。
但见此人立于步兵当中,抱着一长达三丈的石柱,半径的三寸,在阵中空旷之地,一人横扫,若来百人,估计都受不了他五棍!
“真乃猛将是也!”尉澜的眼珠跟随他手中的石柱挥动,忍不住用书中的语句惊叹!
“不知此人比那三国的虎候如何!”
看到猛将,让人想到的第一就是三国,那个时代猛将不寂寞,谋士更是不寂寞,武将斗勇之间,总是热血沸腾,谋士斗智之间,总是算无遗策。
看到猛将,尉澜不禁想到的三国还要隋唐,都是猛将辈出,英雄不问出处的时代。
这军队的演习不仅仅是为了展现实力给尉澜看,主要是安泽在几日前老是申请出征,都被尉澜拒绝,正是如此,必须要有强横的实力,足以横扫东部三百贼寇团的实力,这样尉澜才会允许出征。
三百贼寇团,没错,几日前尉澜受到的玉简中就说了东部有最开始有三百贼寇山头,直到那日玉简中所说,如今的贼寇团数量不足三十,这是何等的激烈竞争,东部的势力究竟经历了怎样腥风血雨洗牌,如今剩下的,都不好惹。
但今日,部队军威赫赫,早已今非昔比!
第145章尉澜军()
傍晚时分,众多将士完成了最后一次演练,终于停了下来,个个都是衣衫湿透,虽累,但眼中的战意却腾腾爆射而出,好似意犹未尽。
尉澜当然是欣慰,看着那些将士都以安泽为首,更以自己为首,当晚就留在军中,和大家伙吃饭。
众多将士也不乏有见识之辈,和尉澜谈论得也是相当投机,军队在夜晚已经无需训练,都是嘻嘻哈哈,聊聊家常。
这里离城内还是相当近,在尉澜的安排下,这些人可以每隔五日,轮流回家住一晚,大家都是男人,有那方面的需求,家中的妻子更是如此。
换来的当然是一阵叫好,个个在内心尊崇尉澜,还是这殿下知道大伙的心思,累死累活,不能委屈了自己不是。
一谈到女人,这些人都是自来熟,就连街头的那个寡妇床头最香都知道,尉澜全当乐子听了,这些人的私生活他才不会去管呢,只要打仗出力就行。
最后,众将士强烈要求尉澜给军队起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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