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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锦绣-第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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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位公子是谁?穿得实在气派,还骑着这般神气的高头大马。”街道上几个行人交头接耳,望着那奔跑着过去的高头大马,眼中充满了羡艳。与牛羊比起来,这马可是金贵物事,家中不是钱多得烧手的都不会去马来代步,就连豫州城里的几位富户,家中也就一辆马车,大部分人家,是宁可让仆人抬着轿子满城跑的。

    反正豫州城也就那么大,横竖一起不过十多条街,坐着轿子兜一圈,不过半个多时辰,一般说来又没有急事,不如在这城里慢慢悠悠的转着,还能看到出来卖脂粉的小媳妇大姑娘,花红柳绿的站在街边,那着胭脂盒子与那货郎讨价还价。

    许宜轩并没有在意街边行人的议论,与简亦非一道带着几个护卫,望豫州城的酒楼赶了过去。

    肖姑娘交代的任务,自己可得好好完成才是,免得她小看了自己。许宜轩今日特点让秀云将自己打扮得格外富贵,这样也能让酒楼得老板更重视一些。

    进了城不到几步路,就见着一家酒楼,从外边看着有些破旧了,招牌上头蒙着一层灰,瞧着声音可能不是太好。许宜轩皱了皱眉头,让护卫进去打听有没有酸笋炒肉末这个菜,酒楼的掌柜懒懒的抬起眼来:“酸笋炒肉末?没有!”

    连续跑了几家酒楼,都回答说没这个菜,许宜轩心里便愈发好奇,众人一路走来,不知不觉就到了豫州最繁华的东大街来了。几个护卫东看看西望望,就瞧见了一块大招牌,上边写着“如意酒楼”,黑底金字,那酒楼有三层,绿树掩映下垂下来一串串小小的红灯笼,看起来还颇有气势。

    “世子,这个该是豫州最大的酒楼了。”简亦非左看右看,见门口停着两辆马车,一楼的大堂里已经坐了几桌人,点了点头:“已经快到晌午吃饭的时候了,咱们便干脆到这里吃了饭再回去。”

    “好,就听师父的。”许宜轩点了点头,翻身下马,门口站着的伙计笑着将他们迎了进去,瞧着许宜轩这通身的气派,点头哈腰的问着:“几位客官,要不要去楼上雅间?”

    “没长眼睛不成,赶紧前头带路!”几个护卫吆喝了起来:“这还用问?”

    伙计见着几个护卫凶神恶煞的模样,不敢再多嘴,战战兢兢的带着许宜轩他们到了雅间,垂手笑着问:“几位爷想吃点什么,我先报下菜名。”

    一长串菜单从伙计的嘴里吐了出来,背得很是麻溜,一个停顿都没有,伙计报完菜名,喘了口气,一脸期盼的望着许宜轩:“这位爷,想要吃什么?”

    “酸笋炒肉末。”许宜轩眉毛都不抬,淡淡说道。

    “好嘞,酸笋炒肉末!”伙计探出身子朝下边喊了一声:“雅间二号要一个酸笋炒肉末!”

    掌柜从柜台后边探出身子来,圆滚滚的肚子几乎搁不住,他扯着嗓子喊了一句:“钱小四你发昏了不成?我们这里哪有酸笋炒肉末这个菜?”

    伙计敲了敲脑袋,忽然才反应过来,张大了嘴巴看了看许宜轩,有几分尴尬:“这位爷,我们这里没有酸笋炒肉末这个菜。”

    “我不管,你刚刚分明说有的!”许宜轩将桌子拍得砰砰响:“你不报这个菜名,小爷我还能想得出来不成?告诉你,小爷我今日就想吃这个菜!”

    伙计的伸出一只手挡住了自己的嘴巴,他什么时候报了这个菜名?不会吧,如意酒楼里没这个菜式,自己怎么会报出来呢?他愁眉苦脸的望了望许宜轩,见他一脸不痛快的模样,转身走下楼到了掌柜身边:“掌柜的,那位客官一定要吃酸笋炒肉末。”

    掌柜的一把将伙计推到一旁,眼睛瞪了瞪,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都来两个月了,还不知道机灵点,人家要吃酸笋炒肉末,你难道就不会说咱们酒楼还有别的招牌菜?赶紧推荐几样上去就行了。”

    “掌柜的,你说得倒轻巧!我见那公子爷戴着紫金冠儿,身上穿着得袍子瞧着就名贵,脖子上还戴着一个璎珞,明晃晃的耀花了我的狗眼!”伙计委委屈屈道:“要不,你自己去瞧瞧就知道了。”

    “一副胆小怕事的蔫吧样!”掌柜的从柜台后边走了出来,就如一个圆球一般,滚着往楼上去了。走到雅间门口,探头望了望许宜轩,心中也是一咯噔,这位公子爷穿得着实珠光宝气,就连林知州的公子都没他这般派头。

    不由自主,掌柜放低了声音:“公子,小店没有这酸笋炒肉末这道菜,还请公子爷另外点一道菜,如何?”

    “没有这道菜?”许宜轩“腾”的一声站了起来,拍着桌子喊道:“揪着他的耳朵从窗户里塞了出去!”

    掌柜的唬得全身打颤,一张大饼脸上的肉不住的在抖动:“这位公子,有话好说,莫要动粗!这虽然是二楼,滚下去也会伤筋动骨的。”

    “一副胆小怕事的蔫吧样!”掌柜的从柜台后边走了出来,就如一个圆球一般,滚着往楼上去了。走到雅间门口,探头望了望许宜轩,心中也是一咯噔,这位公子爷穿得着实珠光宝气,就连林知州的公子都没他这般派头。

    不由自主,掌柜放低了声音:“公子,小店没有这酸笋炒肉末这道菜,还请公子爷另外点一道菜,如何?”

    “没有这道菜?”许宜轩“腾”的一声站了起来,拍着桌子喊道:“揪着他的耳朵从窗户里塞了出去!”

    掌柜的唬得全身打颤,一张大饼脸上的肉不住的在抖动:“这位公子,有话好说,莫要动粗!这虽然是二楼,滚下去也会伤筋动骨的。”

第3章 。23|家() 
鎏金的铜兽壶嘴里缓缓吐出缕缕白色烟雾,九华湘妃帐幔低垂,只见里边一个隐约的人影。床边站着一个丫鬟,正拿了孔雀尾翎做成的扇子在轻轻的扇着风,帐幔不住的微微动着,四角垂着的鹅梨香香囊轻轻的颤动,小小的玉坠子与金银流苏碰撞着,发出了细碎的响声。

    “夫人,有人送信过来了。”门口走进了一个老婆子,手里拿着一封信:“还是公子写过来的。”

    帐幔里伸出了一只手,细白如玉的肌肤莹莹,就如水润过一般,很有光泽。

    就听着细碎的声响,帐幔里的人将信笺展开,过了一阵子,忽然就听到“嗤嗤”一声,似乎那封信已经被撕成两半。

    “红玉,帮我梳洗,我要起身了。”声音虽然听着有些年纪了,可似乎依旧还夹杂着娇媚的意味,若单单从声音来推断,这位夫人昔日定然是个美人儿,艳惊四座。

    帐幔被撩开,床上那人将身上盖着的薄薄蚕丝衾掀开,一头青鸦鸦的头发柔顺的披在肩头,垂在她粉红色立领白色中衣上,她的脸被头发埋住了一大半,只露出一点挺直的鼻梁。站在床边的丫鬟搭住那只纤纤玉手,将她下床来,中裤白色的下摆飘飘,露出瘦骨嶙峋的一双腿来。

    坐在梳妆台前,她望了望镜子,里边是一张保养得宜的脸孔,虽然她已经三十五了,可她的模样看上去不过二十五六,她伸出手来,轻轻抚过额头,上边一丝皱纹都没有,光滑洁净。

    红玉站在她的身后替她慢慢梳理着头发:“夫人的头发真是好,又柔又顺,摸到手里跟一幅缎子,那感觉实在是好。”

    她的嘴角慢慢浮现出了一丝笑容,当年他也是最喜欢摸着她的一头青丝:“这么美的发丝,只把我困在里边走不出来。”

    他是那样潇洒,虽然比她要大了八岁,可她却依旧疯狂的迷恋上了他。她不顾一切的投入了他的怀抱,享受着与他在一起的欢娱。这份感情让她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忘记了他的身份,忘记了他们之间隔着的鸿沟。

    他是她的姐夫。

    她的姐姐是安国侯的嫡长女程思素,而她只是一个姨娘生的庶女,她的母亲早早就过世了,她的奶娘告诉她,是安国侯夫人暗地里下的毒手,因着她的母亲很得安国侯的宠爱,是他的姨娘里生得最美的,也是最有才情的。

    她要为母亲报仇,她想要狠狠的朝安国侯夫人脸上打一巴掌,可她没有别的手段,她所拥有的便是她的美。

    她与她母亲一样美,大家都说安国侯府的嫡出大小姐美得惊人,其实都是夸出来的,程思素站在她身边,平凡得就像一根草,没有半分特色的草。

    只是程思素命好,嫁了王爷,她只能有仰望的份,虽然是个继王妃,可毕竟也是王妃,身份高贵,完全不是她这样的庶出小姐能比得上的。她是安国侯夫人的眼中钉,肉中刺,直到程思素上了喜轿,安国侯夫人才安心了下来。

    她永远还记得安国侯夫人用那清冷的声音对她说:“你这般不守规矩,出阁以后莫要坏了我们安国侯府的名声,你还是去庵堂里持斋,青灯古佛,看看能不能让你收收心思。”

    安国侯夫人的声音在她耳边回旋,就如锤子般重重的击打着她,她没有求饶,只是站起身来,面无表情的走了出去。她的身子笔直,没有半分摇晃,她高高的昂着头,显出一副不妥协的模样,可心中却在不停的打算。

    她恨安国侯夫人,恨自己的长姐,可她却没有半分反抗的余地,她的外祖只是一个五品小官,几个舅舅也很不得志,大家对于她在安国侯府里的遭遇,都只是保持沉默。她出府去庵堂的时候,外祖母打发了一个舅母过来安慰她:“你便好好的在庵堂里呆一两年,写信给你母亲,就说你诚心悔过了,让她准许你回府去。”

    舅母塞了几百两银子给她:“思薇,庵堂寒苦,你拿着这些银子去打点那些姑子,或许她们会对你好些。”

    庵堂里的姑子?她撇了撇嘴,只怕早就与安国侯夫人商量好了,正琢磨着怎么样整她。

    她咬着牙在那庵堂里住了下来,可才进去没几日,就觉得身子有些不大舒服,早上起来头晕呕吐,趴在床上,只将胆水都吐了出来。

    同室的姑子见了大惊失色,伸手替她把了下脉,低声问道:“五小姐,你月信可至?”

    她有几分愕然,仔细回想了下,忽然就狂喜了起来,她伸出手摸了摸腹部,那里现在还很平坦,可不用说,里边肯定有了他与她的孩子。

    孩子,她与他的孩子!她趴在床头,一番呕吐,眼角却有滴滴泪光,她要留住他,无论如何要留下他来,若是他知道了,肯定会要她留下这个孩子。他先前的王妃,只给他生了两个女儿,若是自己能给他生个儿子,那自己也能母凭子贵了。

    她把自己身上的钱财都散尽,最后终于从那庵堂里逃脱了出来,身上只剩了几两碎银子,和一根他送的碧玉簪。她想去找王府他,可又害怕那程思素加害自己,只能躲躲藏藏的住在京城的破庙里头,后来他却由皇上派着去西北,她此时大腹便便,无论如何也是追不过去了,一路颠簸,最后在离京城一百多里的一个村子里住了下来。

    没想到,这一住就是四五年。

    本来以为,只要他回京城来,他就会拼命的派人寻找自己,可是等了又等,她却始终没有等到他的踪影,幸亏寄住的那家人心地善良,老两口无儿无女,将她当成了自己的亲生女儿,她这才能勉强将儿子慢慢的带大。

    她给儿子取名简亦非,跟了那老人家的姓,老两口乐得很,对她更是贴心贴意的好,慢慢的,她逐渐忘记了以前的一切,只将过去当成了一个梦,深深的埋在心底。程思薇成为了过去,那尘埃里的一段往事,她不再是安国侯府的庶出小姐,她只是一个乡间女子,洗尽铅华,朴素得就像一块粗布,没有任何修饰。

    有贴心贴意对自己的好的义父义母,有活泼可爱的儿子,她本以为自己这一辈子也就会如此,平平淡淡的过下去。尽管村里有人暗地里议论她的来历,都说她是坏女人,骂简亦非是野种,可她还是挣扎着生存了下来。

    直到有一日,她的生活里又重新激起了波澜。

    一个晚上,一个宁静的夜晚,万籁俱寂,好像没有一丝风,就连树叶的颤动都没有。她忽然听到了细细的脚步声,离她的床边越来越近,好像踩在她的心尖上一般,让她几乎要透不过气来。

    床头的黑影让她几乎要尖叫起来,可那熟悉的气息让她屏住了呼吸,委屈的泪水顷刻间从眼n滑落,热腾腾的从他的手背流淌过去。

    “思薇,是我。”那人轻声的说话,唯恐惊扰了隔壁房中的人。

    她紧紧的盯着那个黑影,他不说话她也知道是他,那身影,那走路的姿势,她实在太熟悉了,这么些年来,每逢夜深人静的时候,她都会靠在窗前,回忆着过去,仔细琢磨着他的一举一动——若是用句老套的话来说,便是化成灰,她也认识他。

    “思薇,我们出去说话。”他伸出了双手,她又落到了他的臂弯,轻柔的抱住了他的脖子,将脸贴在他的脸上:“你终于来了。”

    她终于等到了这一天,他来寻她。

    可他却没有带她回京城去,他带着她与简亦非离开了那个小山村,在离京城郊外找了一套宅子给她居住,给她买了无数金银珠宝,添置了绫罗绸缎,又挑了不少的下人来服侍她的起居,一切都安排得井井有条,她摇身变成了一位孀居的贵夫人。

    只是他却并没有承认简亦非的身份:“我现在还不能公开,皇上正在挑选太子,必须是德行兼备的,若是被人知道我有外室,奏报了皇上,只怕皇上心里不欢喜。”

    她没有出声,只是微笑的看着他:“妾身惟愿君安好。”

    他揽她入怀,在她耳边轻声道:“思薇,此生唯有你才是我的知己。”

    “妾身只有一个愿望,我们的孩子不能就这样埋没,变成一个乡野匹夫。”她用手勾着他的脖子,媚眼如丝。她虽然也很想要个正当的名分,可现在形势却很不利,且不说她的长姐还活得滋润,就是现在他的处境也由不得他忽然变出一个外室。

    她现在要做的,便是如何让自己的孩子变得更加优秀,她的孩子不能落后于人,在这乡村角落里懵懵懂懂的寂寂无名,一辈子悄无声息。

    “我答应你。”他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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