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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至上-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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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等会我就去办!”
阮明珠立刻答应,却犹豫道:“你一个人回去?会不会有危险?要不林营长帮我回去叫人,我陪你去那措!”
这女人一旦爱上了男人,就不能以寻常眼光看待了!
第129章 阮明珠赠枪()
林契惊呆了。
他和阮明珠,是紧跟在魏可后面冲进树林的,在这期间,保护阮明珠的安全,他稍稍放慢了一点速度,但满打满算,他仅比魏可落后一两分钟而已。
一两分钟,够干什么的?
魏可已经利用这一两分钟的时间,消灭了三个敌人!
林契是个老兵了,可谓战斗经验丰富,查看现场之后,越看越惊讶,看到最后几乎呆滞。
三个黑衣人,有一个被一枪爆头,另外两个,都是藏在树后,被人用子弹暴力射穿树干,击中身体死亡,这样的现场并不难分辨,林契看几眼就懂了。
但,魏可拿的是什么枪,不是重机枪,也不是轻机枪!
克伦族仿制的81杠。
这种步枪,林契再清楚不过,不仅是故障率高,射击精度和子弹穿透力,同样达不到设计要求,这是益岭卫戍团迫不得已的选择,因为,他们没有能力配备步枪。
仔细看树干上两个被钻出的拳头大小的洞,林契越看越心惊,他自信,自己没有实力做到!
每一个洞口,都是由连续的六发子弹形成,以肉眼看来,这些弹着点一丝不差,等于是前一颗子弹击穿一部分树干,第二颗子弹接着再上,层层推进,最后钻出这样一个洞。
这是人能做到的吗?
这是粗劣的仿制81杠能做到的吗?
林契设想了一下,如果让他使用正版的81杠,在距离五十米以内,没有时间限制,一发一发瞄准了打单发的点射,他是能做到同样效果的。
然而,魏可显然没有时间那么做,他是一气呵成的。
了不起的神枪手啊!
林契自己就是卫戍团的神枪手,他当然知道,要做到魏可这样,有多么难!
当然了,林契不是一个能轻易服人的人,魏可的强悍射击实力,不仅让林契起了一丝敬畏之心,更令他升起一股强烈的好胜之心!
话说,自从提干之后,林契已经很久没有遇上能令他敬畏的对手!
“阮少校,我陪貌昂兄弟去那措!麻烦阮少校,拿着我这封信找独立营一连连长他带着一连,立刻赶来那措增援!放心,一连连长是我一手带起来的兵,他知道怎样做!”
当林契得知,阮明珠想让他回去送消息的时候,反而提出了如此建议。
他不想当跑腿的,他想和魏可一起去打仗!
不仅如此,还安排益岭独立营来帮忙!
我去!怎么一个比一个积极?
魏可也很无奈。
其实他不想让人陪着他,以他的本事,如果遭遇掸渠的人,是打是留,他一个人是最方便的,但林契的好意真不好意思拒绝,否则,还有朋友做吗?
“林营长,既然你要去那措,我这支步枪就送给林营长吧!”
阮明珠突然把手里的M14步枪,递到了林契面前。
林契顿时慌了,拒绝道:“这怎么可以!太贵重!这支枪一定是阮少校心爱之物,我不能要!”
阮明珠笑道:“这枪我的确喜欢,是丹拓在Y南的时候,缴获的战利品。不过,这支枪重量偏重,我拿着不方便。你是丹拓的朋友,自然也是我的朋友,而且,你是带兵的人,拿这支枪刚好合适!”
听了阮明珠的话,魏可立刻就懂了。
这女人真称得上贴心!
她也看出来了,林契似乎对魏可有所不满,于是借机送礼。
她送枪,不是因为林契本人,而是因为,他林契是魏可的朋友,并且出手帮助了魏可!
林契听了,意味深长地盯了魏可一眼,咬牙道:“好!阮少校放心,貌昂老弟是你的朋友,也是我林契的朋友!有人和貌昂老弟过不去,就是我林契的敌人!”
装配战术导轨的M14步枪,就连林契也舍不得不要!
同时他也更清楚了,阮明珠和魏可之间的关系,一定极其不普通!
如此一来,三人就做好了分工,由阮明珠开车,带着伤员,立刻回克伦族军营搬兵。
魏可亲自送阮明珠回吉普车上。
“谢谢你明珠,以后一定帮你找一支枪。”
“那好啊,匪徒你可不能忘记!我要这个世界上最合适我的步枪,如果我一直不满意,你就必须一直帮我找!就算找一辈子,也不许后悔!”
魏可哑然。
这女人真太精明了。
她这样说了,岂不是意味着,只要她愿意,魏可就得欠她一辈子?
但,魏可是个重情之人,立刻点头答应:“好!我记得!”
三个人,民兵张小虎在前领路,魏可中间,林契最后,手里美滋滋拎着M14步枪。
爽啊!M甸不是欧美,就算林契是营长,也难弄到一支好枪,尤其,林契是很喜欢打仗的,喜欢冲杀在前,但作为一名营长,身份又不允许他出现在最前线,这是林契一直苦恼的事。
有了这支M14,那就不同了!
M14最大的优点就是精准,射程远,原版的M14有效射程达到700米,远比东南亚地区常见的步枪,射程都要远,现在加装了红外瞄准具后,绝对能当作一支狙击步枪使用。
这样一支枪,对林契恰到好处。
“小虎,掸渠的人有多少?我们怎么吃了那么大亏?”
“他们人数比我们少,开始的时候,红姐命令我们打阵地战,坚守。后来,那些人弄来一门炮,两炮就把我们镇口的防御工事轰垮了!再后来,红姐带着我们打出镇子,那伙人很坏,看见我们出来就跑。来来回回打了几次,我们弹药不足,只好退到管委会大院里。”
弹药不足。
魏可马上就明白了,民兵连吃亏的主要原因,就是弹药不足。
当初顾淼弄回来一批老式步枪,但子弹不算多,如果这样形成拉锯战,肯定不住。
而且,掸渠很狡猾啊,敌进我退,敌疲我扰,深得先帝的游击战精髓,难怪以楚红柳的能力,也只能率领众人退守管委会大院,依靠围墙,据险死守。
也幸亏他及时回来,否则,不定出什么乱子!
掸渠!原本老子没工夫去理你,但你自己找上门来,那就别怪老子对你不客气!
魏可暗暗下定决心,这一次,一定要借机,把掸渠这家伙灭了,当初他刚来栗敢的时候,就和掸渠一伙结怨,他又杀了掸渠的亲弟弟掸沙,这笔账迟早要了结。
更的是,那措新政权初立,根基不稳,倘若吃了亏就这么算了,那措人心里会怎么想?
立威!
灭了掸渠,这就是那措人民公社的立威之战!
不过,魏可又注意到了另一件事。
“小虎,你怎么叫楚总指挥是红姐?”
“哦,这次包围那措,我们民兵连打得很英勇。楚总指挥就说,大家都是兄弟姐妹,以后不要再叫她的职务,就叫红姐!现在,民兵连的兄弟,都是叫红姐的!”
原来如此,楚红柳到底是女人,她和魏可的带兵方式不同。
假如说魏可是雷厉风行的军事主官,楚红柳就像一个爱兵如子的政工干部,他俩在一起搭档,倒是恰好互补。
第130章 排着队枪毙()
惨!
远远地,魏可就看见,镇口刚刚修建不足一个月的防御工事,已经成了一堆废墟,不仅如此,靠近镇口的几座木屋,也被人放火焚烧,只剩下黑漆漆的残垣断壁。
那措原本就破败,现在,更像是刚刚经历了一场战争,分外萧索。
就在镇口外不远处的一处土坡下,聚拢着十几个黑衣人,在另一侧的防御工事后面,也有几个人,这些人在两个地方,分别架起了一个火堆,似乎在烧烤。
“小虎,这是怎么回事?”
“这些混蛋算准了我们缺子弹,不敢主动出击!他们大白天的就在外面烤肉吃,还故意选择我们的上风口。魏将军你看,那边镇子的房子里,有我们民兵连的人守着。红姐把人分成五个班,轮流派出来守镇子,防止这些混蛋,把咱们房子都烧了!”
果然,那些掸渠的手下,虽然躲在土坡下面,但一个个有说有笑。
这些王八蛋,太欺负人了!
“林大哥,现在有事,麻烦你帮忙!”
“什么事你说,是不是找个地方,咱们冲进镇子里去?”
“不!林大哥,咱俩来了,就容不得这些敌人猖狂!我的想法是这样的,我偷偷摸上去,打这帮孙子一个措手不及!林大哥,你在后面火力支援。咱俩把他们灭了,你看如何?”
“啊?!”
林契有点发愣。
伸头再仔细观察镇口那些黑衣人,劝道:“貌昂老弟,这些家伙还是有所防备的。你看,他们分成两边,互成犄角,假如攻击其中一侧,另一侧的人肯定包抄过来!要不,咱们摸上去,趁他们不注意,打死几个,把其他人吓跑?”
魏可嘿嘿冷笑道:“吓跑?不!既然来了,就别走了!”
看着魏可的脸色,林契没来由地心里一寒。
他明白,自己遇上一个狠人了。
他们只有三个人,而且听魏可的意思,他根本没把仅有手枪的民兵张小虎,计划在内,就是他们两个人,硬是准备把对方的近二十个人,全灭!
但,想想自己在树林子里看见的那两个,被子弹打穿的树洞,林契顿生豪情。
“貌昂老弟!你说怎么干,老哥哥这次听你的!”
时近正午。
哪怕是一月份的冬天,在那措这地方,却恰好是不冷不热的天气,太阳当空照着,晒得人暖洋洋,这个天气舒服,假如不是附近镇子里有潜伏的那措民兵,爬到土坡子上面去,吃着烤肉,哼着小曲,该是多么惬意!
不过,那些民兵,肯定撑不了多久了!
民兵?真可笑!以为穿上一身绿衣服,就能冒充大兵了?
提起这些那措民兵,被派来那措镇的掸家部落的人,都是心生鄙夷,他们刚来的时候,还有些害怕,但很快就知道了,这些所谓的民兵,几天前只是普通的山民,连枪都没摸过!
民兵打枪打不准!
用的基本都是单发的老式步枪!
就这些废物一般的山民,如何能与他们,勇敢善战的掸家部落儿男,相提并论?
当然了,那些穿绿衣服的民兵里,也有几个打枪特,那是枪枪入肉,若不是有这几个家伙添乱,那措镇,早就被攻下来了,哪里用得着围困,直接把两个漂亮小妞,抓了送到掸渠将军床上,不就好了!
“掸家部落的儿男们!吃饱了,下面该吓唬那措人去了!”
黑衣人中,一个矮壮的汉子,大喝一声。
随着喊声,其他人顿时哄笑起来。
没错!他们这几天里,可是把镇子里的民兵们,折腾的够呛,不仅当着那些民兵的面,大吃大喝,而且每次吃完之后,都会拿起枪,随手往镇子里放上几枪。
只要他们一打枪,镇子里的民兵们,一定会吓得半死。
躲在木房子里的民兵,会把步枪从窗口探出来,向着外面瞄准。
而山坡上的那片围墙上,就更热闹,穿着绿衣服的民兵,会把机枪、步枪统统架起来,唯恐被突然袭击打个措手不及,一个个显得小心翼翼。
但!那些民兵就是样子货,只要掸家儿男们不真正攻击,民兵就不敢开枪!
那些民兵快没子弹了!
“哈哈!等攻下镇子,的男人都杀了!女人分了!”
“掸渠将军万岁!”
“那措的猴子们快完了!老子们要把他们杀干净!”
黑衣人们大呼小叫,一个个扔了手里的肉骨头,站起身,去拿旁边架起来的枪支。
这时候,一个黑衣人抬头往不远处看了一眼,突然愣了。
他看到了什么?
他看到有个身穿迷彩服的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来到了距离不足二十米远的地方,这人半蹲着,根本没有隐蔽身形,手里端着一支步枪,正在瞄准。
迷彩服,他来这里做什么,难道还敢对着十几个英勇无敌的掸家儿男,开枪吗?
这黑衣人的第一感觉,不是惊恐,而是奇怪。
他地眨了一下眼睛,以为自己眼花。
哒哒哒!哒哒哒!
枪响了!
这枪声一响,就好像是断了线的雨珠子,一点不停歇,很明显是典型的三发短点射,非常的有韵律,三发之后,有那么一个微小的停顿时间,接着又是三发。
周而复始,似乎停顿的子弹暴雨!
这是催命的枪声!
可怜啊!十几个掸家儿男,事先没有得到一点警告,就连趴在土坡上那名负责警卫的家伙,也把注意力放在了镇子一侧,而忽略了来自于身后的危险。
如此一来,他们十几个人,就像是排着队被人枪毙!
魏可的三发短点射,打得太狠了,虽然是短点射,但枪口不停地微微移动,每一个连续的点射,都会覆盖两个相邻的人,也就是说,三发子弹照顾两个敌人,有人中两枪,有人中一枪。
谁中枪数量多少,全凭运气。
然而,这有区别嘛,似乎并没什么区别,无论是中一枪,还是中两枪,都得死!
“啊!””哎哟!““救命!”
噗通!噗通!
惨叫声此起彼伏,黑衣人的人群中,像是多米诺骨牌,排着队被子弹击中,然后被子弹巨大的冲击力,打得血肉横飞,打得往支离破碎。
后面百米外的树林子里,林契几乎咬了自己的舌头。
这小子狠啊!
真惨!
他想到了魏可胆子大,却没料到魏可胆子如此大,时间往前推数十秒,魏可像一只灵巧的兔子,一路隐蔽前进,硬是悄悄溜到了那伙黑衣人的身边,才举枪射击。
这人的胆子也是大到没边了,他就不担心自己被提前发现?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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