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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塔利亚基情史-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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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你这就是赛里斯……你长得真好看;难怪我爷爷以前总在我耳边念叨你;果然是个大美人啊!”
“赛里斯……”王耀有气无力地抬了抬眼皮:“那是说的我吗?”
费里西亚诺点了点头:“是啊,那是我爷爷给你取的名字;翻译成你们的话就是‘丝来的地方’。”
王耀接着问:“你爷爷是谁?”
“罗马!我的爷爷叫做罗马!是个很厉害的国家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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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当今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最起码他自己的确是这么认为的,并且对于这个结论深信不疑!
罗马想起自己才刚诞生的时候,只是一个小小的城邦,个子很矮、身材瘦弱。周围有些不长眼的家伙觉得他好欺负,就忍不住打起了他的主意,打算杀了他,夺取他的财富和土地。
那个时候的罗马虽然不明白这一切都是为了什么,但出于保命地本能,他进行了抵抗,然后便陷入了一段很长的征战岁月里,前前后后加起来长达四百多年。
当他解决掉最后一个对手的时候,他才发现他已经统一了整个亚平宁半岛,从一个小小的城邦变成了一个地域广阔的帝国。而最令他感到惊奇和兴奋的,则是随着地盘的扩张,他自己的身体也起了很大的变化。他长高了,也长壮了,很快就成为了一个个子高大、身体强壮的青年。
“原来……是这样……”
罗马泡在大理石砌成的浴池里,对着阳光抬起了手。那双手宽大而又有劲,直截了当地显示出他现在是多么的强大!罗马也是在这个时候才算彻底明白,为什么国家之间老是打来打去的。领土越大,财富越多,国力也就会越强!这样不但能够取得比其它国家更加高贵的地位和权力,让自己的家人过上比旁人更加优越的生活,对身为国家化身的自己也是很有好处的,所以他们才总是不停地打仗。
为了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罗马选择了继续征战。
他先后征服了迦太基、西班牙、希腊,吞并了高卢和不列颠,然后他得到了埃及,紧接着又征服了罗马尼亚的两河流域,最后终于在安顿尼时代达到了顶峰,成为了一个横跨亚非欧三洲的强大帝国。
罗马站上了世界之巅,在得到了无尽荣耀的同时,却也觉得寂寞极了,因为他已经习惯了不停征战的生活,可是目光所及之处,已经没有了能和他匹敌的对手。所有的人都臣服在他的脚下,让他失去了征战的理由。
为了打发时间,也为了让自己能够过得充实一点,他选择了沉迷酒色,凡是长相过得去的女人或是男人,只要能让他觉得有点意思,他就二话不说的都给拐上了床,其中有个叫日耳曼的家伙最得他欢心。
罗马人视日耳曼人为连话都说不清楚的野蛮人,所以他们在罗马的地位低下,通常都只能做奴隶,但他就是喜欢那个家伙。因为他长得不错,有一张英俊得极为端正的脸,而且身体强壮,在把他压在床上的狠狠干他的时候,能让罗马产生一种极其强烈的征服感!
他喜欢让对方像条狗那样趴在地毯上,然后从后面进入他,一边做,一边用力地拽着对方那头漂亮而纯粹的金色长发,只有当对方脸上露出极端痛苦的表情的时候,他那颗渴望继续征伐的心,才能稍微感到几分满足。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了很多年,直到有个阿拉伯商人向他献上了一种特殊的贡品。
“天啊这是什么?”
“瞧这光滑的质感,瞧着绚丽的颜色,真是……真是太漂亮了!”
“我的天啊!如果用它做衣服的话,光是想想都觉得豪华无比!难怪会和黄金一个价!”
宫殿里的女人们围着那个手捧丝绸的阿拉伯商人,像麻雀一样叽叽喳喳地闹腾个不停。她们每个人的眼睛都放着光,脸上也因兴奋而泛起了红。
罗马觉得有点烦,他走过去,把那些女人轻轻地推到了一边,然后他本人也忍不住愣住了:“这是……什么?”
阿拉伯商人连忙解释道:“罗马大人,这是从遥远的东方国度运来的丝绸,是非常珍贵的衣料,和黄金一个价,小人认为这是这个世界上,最华丽的物品,所以特地前来将它献给您。”
罗马从震惊中回过神来,故作镇定地道:“漂亮是漂亮,但如果说这东西能跟黄金一个价,是不是也太夸大了点?”
“没有!绝对没有!”阿拉伯商人连忙否认:“这是东方天堂之国的特产,别的地方都没有,想要得到它,必须要翻过高山、越过沙漠,经过好多年的长途跋涉才能把它给运出来。丝绸本来就价值不菲,再加上这各中的幸酸,说它与黄金同价,绝对没有半分夸大的地方,就连我们的国王也只有在祭神的时候,才肯把丝绸做成的衣服拿出来穿一下,平常都是锁在柜子里的,连看都不让人看。”
罗马伸出手,顺着丝绸的纹路轻轻地抚摸着,那种顺滑的触感的确无与伦比。他很喜欢这份礼物,但他对那个能产出丝绸的东方更感兴趣。当天晚上他在自己的寝殿里再次召见了那个阿拉伯商人,向他打听那个东方国度的事儿。
阿拉伯商人再喝了点酒之后,立刻就对着罗马打开了话匣子,把他所知道的的一切都告诉他:“那个国家啊……很大!比罗马还大!很强!比罗马还强!”
“胡说八道!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还有比罗马更加强大的国家?”罗马略微不满地皱了皱眉头,但看着那个阿拉伯商人因酒气而满脸通红的样子,便认定他是喝多了,所以才会胡言乱语。所以罗马决定不跟一个喝醉了的人一般见识。
但那个阿拉伯人还没完,他打着酒嗝,口无遮拦地手舞足蹈着:“那是个富庶繁荣的地方,自称天朝,也叫中国,但我们更喜欢称他为天堂之国,那里就像天堂一样,美极了!尤其是他们国家的化身……”说到这儿,他的脸上浮起一抹陶醉的神色:“我……我见过他一次,真是太漂亮了……”
罗马挑衅般的挑了挑眉:“有多漂亮?比得上我宫里那些美人吗?”
阿拉伯人瘪了瘪嘴,露出一抹不屑一顾的表情,拍着胸脯跟罗马保证道:“大人,不是我胡说,您宫里那些真不算什么,就算把他们全都捆在一起,也都比不上那人的一根手指头……”
他见罗马露出一抹不信的表情,顿时就急了:“您不相信我是吧?没关系,我给您看我给他画的画,看了您就知道我绝对没有说谎!”
说完,他便在自己随身携带的包裹里翻出了一个用羊皮层层包裹起来的东西,打开之后,他摇摇晃晃地从里面拿出一卷卷成一团的白色锦缎。
那是一幅画,画的主角是一个穿了一身白衣服的少年,那个少年长得和罗马所见过的其它人都不同,有种非常独特的韵味,清丽而雅致,长长的黑发飘散着,一双同样色泽的黑眼睛传神而灵动,嘴角边还带着一抹若有似无的笑,只看了一眼就让罗马产生了一种神魂颠倒的感觉。
“我只见过他一次,所以只能凭记忆画到这个地步了,大概有个六、七分像吧……”阿拉伯商人一边说着话,一边把锦缎给卷了起来,想要重新放回包裹里去,然而却在这个时候,被罗马一把抢了过去。
是的,他把那副画给扣下了,然后挂在了床头的墙壁上。
他盯着那幅画看了很久,然后脸上慢慢浮起了笑:“六七分就已经这么美了,如果是真人的话,那得美到什么地步?”罗马实在没有精力再想下去,光是对着一幅画,他就已经硬了!所以他一把扯过站在他身边的日耳曼,把他按照老样子紧紧地按在了床上。
罗马一把扯掉围在腰上的布条,对准日耳曼的那个紧致的屁股,把他那个硬得发烫的命根子用力地顶了进去,然而他的眼睛却还是一动不动地继续盯着那副挂在墙上的画。
很强,还很美!有意思,真的是太有意思了!
罗马使劲地抓着日耳曼那头金色的长发,扯得他极其痛苦地整个头都往后仰了过来。他现
106第14章 杀机
自从王耀和阿尔弗雷德发生了关系之后;他俩在对方心目中的地位也就自然而然地发生了变化。
在王耀看来,阿尔弗雷德这人虽然有的时候说话、做事都有点不靠谱,但却也还算是个颇有正义感的有为青年;长得不错,国力又强;如果能跟他保持恋人关系的话,不管从哪个方面看;都是最好的。
王耀虽然有计算过这中间的利益关系,但总的来说;那只给自己找一个能够说服自己的理由;其实他对阿尔弗雷德还真有那么点好感;只是他以前自己都没有发觉而已。
阿尔弗雷德当时也有了点别的想法,并且想得还不少。
虽然他以前时不时地会对着王耀动手动脚;吃他点豆腐,但却从来没有要和王耀真的发展出点什么别的关系,毕竟他心里已经有一个他做梦都想要得到的人了,那个人在他的心目中是独一无二的,没人能够替代,即使王耀美得像个神仙,也不行!
但现在事情起了变化。
虽然是意外,但他们毕竟已经发生了关系,他实在是舍不得王耀那一身美得炫目的皮囊,也容忍不了他再度投入别人的怀抱!他觉得既然这个美人已经是自己的了,那就必须得永远属于自己,除非他不要王耀了,否则谁也不能把王耀从他的身边夺走,包括王耀自己在内,也不行!但他现在并没有不要王耀的打算,因为他实在是太美了,他的身体也很棒!简直就像为自己量身打造似的,紧致契合得无与伦比,所以阿尔弗雷德觉得,他大概很多年都不会腻了。所以他在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之后,决定让王耀成为他的地下情人。
阿尔弗雷德不觉得他这么做有什么不对,他是世界的heRo嘛!当然应该得到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一切!
他从来就没想过王耀会不会答应的问题,他的国家千疮百孔、摇摇欲坠!如果不是他的援助,说不定王耀早就已经让本田菊给干掉了!所以他知道王耀是需要他的,非常非常地需要!他能给他提供源源不断地资金、武器和各种其它的物资。虽然他给王耀的那些物资比不上他给亚瑟的十分之一,甚至只能抵得上他援助给伊万那个讨厌鬼的一小部分,但这些东西对于王耀而言依然重要无比,他到现在都记得王耀在看到自己用飞机给他运来大批的物资之后,脸上那种极度欣喜的表情的,就像一只掉进了蜜罐里的老鼠,快乐得都快分不清东西南北了。
想到这儿,阿尔弗雷德勾起一边的唇角得意地笑了笑。虽然只是个地下情人,但如果王耀以后都肯乖乖地听他的话,那他自然也会对他好,比如把援助的力度加强,多给他点钱和武器什么的,到时候他一定又会像当时那样,在他面前笑得色如春花……
两个人怀着完全不同的目的走到了一起,自然不能长久。没过多久王耀就发现阿尔弗雷德看亚瑟的眼神很不对劲,他强烈地感觉到,他喜欢亚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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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塔莎在别墅外面等了很久,等得天都黑了,但伊万还是没有从里面出来。
她等不下去了,就偷偷地绕到别墅后面,翻过围墙潜了进去,然后终于在别墅二楼最后的一间房里找到了她心爱的哥哥,但当她看到伊万光着身子搂着个同样光溜溜的男人躺在一张床上的时候,顿时就发了疯了!
娜塔莎早就知道他那个哥哥的兴趣独特,他从来就没有和女人传过绯闻,但却一直和各种长相漂亮的男人纠缠不清。比如东边那个长得比女人还要漂亮的王耀,再比如眼前这个长了一头银发的男人。
论相貌,这个男人虽然比不上王耀,但也英俊得令人眼前发亮。
娜塔莎认识他,他叫基尔伯特,是个德国人,当年差点带着兵打到了莫斯科,是个在战场上强悍而勇猛的男人。后来他战败了,伊万没有杀他,而是把他关进了监狱里,心情只要一不好就跑去揍他一顿,所以娜塔莎一直认为,伊万一定是恨他恨到了极点,觉得就这么杀了他实在是太便宜他了,所以才要留着他一条命,慢慢地折磨他。
娜塔莎对伊万的所作所为自然没有任何异议。在她看来,只要伊万高兴,做什么都是无所谓的,但这并不包括让他和男人乱搞。
娜塔莎越想越气,她没想到伊万不杀基尔伯特的原因竟然为了把他给弄上床!这简直太荒谬了!王耀那人离得远,就算来了莫斯科也太多都只是为了公事,他所出席的场合全都正式无比,就算是和他碰上了也不好大吵大闹!但现在不一样,最起码她容不得有人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勾引伊万!
娜塔莎慢慢地弯下了腰,从长筒皮靴里拔出了一把雪亮的匕首,然后二话没说就对着躺在床上的基尔伯特刺了过去。
#######################娜塔莎动了杀心的分割线######################
伊万在刀锋即将刺进基尔伯特脖子的时候睁开了眼睛!
他转过头,及时伸手紧紧地握住了匕首,锋利的刀锋割破了他手心的皮肤,血流了出来,顺着刀尖一滴一滴的,滴到了基尔伯特的脸颊上,然后再顺着他脸颊的纹路流得他满头满脸都是。
基尔伯特皱了皱眉头,慢慢地睁开了眼睛。
当他看到房里突然多出了一个女人之后,顿时惊得愣了一下!那个女人趴在他的身上,手里还拿了一把刀,而刀的另一头则被伊万给紧紧地抓在手里。
刺客?暗杀?
基尔伯特一下子就来了精神,他刚想开口说点什么,但伊万却抢在他的前面说了话:“娜塔,别闹了!”
他认识她?基尔伯特狐疑地用眼角瞟了伊万一眼,心里略略有些惊讶。
比起基尔伯特那点惊讶,娜塔莎此刻的心情简直可以用震惊来形容。
在她的印象里,伊万从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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